财政所年度工作总结
财政所年度工作总结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加强税源分析,挖掘增量税源,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全力推动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亿元,增长5.2%,超额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所属期1-11月份,实现减税降费176.4亿元,其中税收65.6亿元,社保费104.7亿元,非税收入6.1亿元。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背景下,统筹“三本预算”,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努力将新增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力保预算收支平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
(二)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应对疫情十二条政策,修订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兑现市级产业转型升级资金8亿元。统筹各区域资源,设立5支区域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总规模210亿元。设立中金南通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积极招引优质项目落户本地。持续通过“小微创业贷”等财政金融业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兑现8家融资担保机构低收费项目市级补贴1200万元。
(三)统筹财政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努力争取部、省级资金支持,通过土地出让金、政府债券等多种手段筹集资金,保障通州湾航道、疏港铁路、洋吕铁路、绕城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紧抓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执行,全年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入库土地出让金收入467.4亿元。修订《市本级城市运营维护资金管理办法》,制订《五山地区管理养护考评办法》《市区污水处理服务考评办法》等,健全城市运营维护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项目评审,提高资金绩效,年度已完成项目评审315个,送审金额82亿元,核定金额75亿元,核减率8.4%。
(四)托牢兜底保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兜牢“三保”底线,预计全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将达80%,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出台《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本级统筹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5亿元。争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补助资金59亿元,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积极推进18个强村加油站项目建设,不断拓宽经济薄弱村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草拟相关政策推动主城区破旧片区更新改造,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五)加强管控约束,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围绕“双降”工作目标,落实债务督查考评机制,加大对县(市)区考核力度,督促各地落实化债任务。研究存量隐性债务期限延展、利率优惠的路径,严控债务成本。今年全市政府债务率持续降低,隐性债务置换利率明显下降。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功能,与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优势互补,构建纵向管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风险防范体系,全市域内未发生一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2023年市区累计获得新增债券额度98.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额度90.4亿元,较2023年市区全年新增债券额度增长了56.8%。
(六)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研究南通创新区、苏锡通园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交通运输领域财政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体系,努力打造市、区两级发展共同体。研究制订加快推进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努力发挥好片区开发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引领作用。研究制订我市铁路资本金筹集及亏损补贴方案,形成交通发展合力,改善投资环境。在全省率先试行政府采购验收书面记录抽查送审、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及采购文件征询意见制度,规范管理政府采购行为。探索国有资产网络竞价处置模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时下达市区直达资金18.8亿元,确保惠企利民落到实处。加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监督”格局。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以赴稳增收,支持经济稳健运行
按照高质量发展和月度考评要求,做好收入动态监控。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关注经济运行态势,重点跟踪大项目进展、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加强重点政策、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收入分析,确保完成全年人代会收入目标。更加突出“以收定支”原则,继续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坚持有保有压,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支出底线,支持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
(二)精准施策促转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推进落实新的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政策体系,引导重大项目投入,加快推动制造强市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区域基金高效、规范运作;围绕南通“六链六群”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南通基金增资方案,进一步做大做强南通基金;吸引优质资本来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进一步支持我市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继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力争财政金融产品2023年在贷余额突破70亿元,财政放大倍数平均达15倍。
(三)千方百计保重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资金安排,综合运用预算支出、土地出让金、银团贷款、政府债券等渠道保障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盘活通州湾存量土地资源,及时分配滨江片区到账土地出让金,支持片区重大项目建设。按时筹集解缴国投、省投铁路项目资本金,做好疏港铁路、洋吕铁路资本金筹集及新机场、江海快线等重点项目经费保障工作。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管控,保障城建项目顺利推进。
(四)一着不让严管控,筑牢债务风险防线
在巩固2023年“双降”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化债工作,逐步清理存量高成本债务。用好合规融资“前门”政策,积极争取更多债券额度,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绩效。用好财政部和省纪委两个系统,通过按季督查考评、不定期实地核查,深入挖掘各地区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督促整改,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以人为本惠民生,提升人民满意指数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轮规划、扩大新型合作农场试点范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支持和推动乡村振兴。保障通师二期、群英馆、中创区未来科技馆等民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落实市区老旧小区、破旧片区改造市级补助资金,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完善公交成本规制、全货机航线、客运航线等补贴政策,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出行便利性。
(六)持之以恒抓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结合“两区一市”区划调整、苏锡通园区一体化运作及创新区体制完善等情况,调整完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严格直达资金管理,推动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确保新旧系统平稳过渡。出台《南通市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促进国有金融资本规范管理、保值增值。深入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办法。开展绩效预算改革试点,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财政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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