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举措
为真实准确反映我市服务业运行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可信、可用的统计数据,我局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善统计方法制度,建立健全反映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大力推进落实“三新”经济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着力提升统计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强化提升局本级的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统计人员岗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实现统计培训工作常态化,着力提高专业素质能力。二是安排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组织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强化统计业务知识、统计信息分析的学习,着力提升局本级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10月14日,我局已派1名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在郑州培训基地举办的全国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基础培训班。三是面向市直部门、乡镇及规模工业企业等基层统计人员定期开展统计业务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实时邀请娄底我局的专家进行统计业务知识授课,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主攻点,着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观念,从根本上保证统计源头数据质量。11月中旬左右我局计划邀请娄底我局的专家来我市开展GDP核算改革等统计业务知识讲座,计划全市相关市直单位及乡镇(办)的统计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参加培训,为我市推进GDP核算改革打好基础。2、强化与部门对接沟通。统计工作的职责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基本职能是信息、咨询和监督,没有权限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而是落实有关统计制度和调查任务。我局将加强与发改、科工、商粮、农业、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水利、卫健、教育、住房、文旅广体等部门沟通衔接,多渠道获取信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工作集聚合力。新的核算改革体系指标变化大,特别是第三产业中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长速度将主要由分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劳动报酬增长速度来进行核算。我局将进一步与市发改局衔接,争取早日组织人社、教育、卫健、文旅广体、水利等相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行座谈会,明确责任单位和压实相关指标的任务分解,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3、着力完善“三新”统计调查。三新活动是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重点体现是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一是深入领会“三新”统计制度方法研究。我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学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掌握指标体系、把握指标涵义,研究统计监测调查方法,特别是加强数据的可获得性方法研究,确保能够采集到“三新”活动的数据。二是密切部门配合。我局将加强与发改、科工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三新”统计的分类指导工作,共同为抓实抓好“三新”统计奠定基础。特别是要利用此次统一核算改革的契机核实核准我市目前的“三新”统计数据。三是做好监测跟踪。加强对上报“三新”统计数据的监测,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及时的反映我市“三新”统计成果。4、着力深化基层调研。一是抓好规上企业申报入统工作。加大企业走访调研数量和频次,加强对疑似达标企业和成长潜力好的企业的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指导,做好统计服务,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变被动为主动,形成抓单位新增维护工作机制,注重新增单位质量,规范名录申报流程,确保服务业单位名录库不重不漏,信息完整、准确,为达标企业申报入统和联网直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四上”企业档案。各专业人员定期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全面准确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情况,并督促企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5、着力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将农业、规上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能源消耗等指标列为全年统计监测的重点,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重点关注的统计指标的速度升降、结构变动、位次变化及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密切关注,确保各项统计指标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切实提高统计服务中心决策的能力。6、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格遵守统计十三条铁律,坚守统计“四条红线”。结合提高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的开展,建立统计检查工作日常化,坚持“执法检查和指导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针对日常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数据起伏大、差错比较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不定期开展统计检查巡查活动,规范基层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3、着力完善“三新”统计调查。三新活动是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重点体现是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一是深入领会“三新”统计制度方法研究。我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学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掌握指标体系、把握指标涵义,研究统计监测调查方法,特别是加强数据的可获得性方法研究,确保能够采集到“三新”活动的数据。二是密切部门配合。我局将加强与发改、科工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三新”统计的分类指导工作,共同为抓实抓好“三新”统计奠定基础。特别是要利用此次统一核算改革的契机核实核准我市目前的“三新”统计数据。三是做好监测跟踪。加强对上报“三新”统计数据的监测,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及时的反映我市“三新”统计成果。4、着力深化基层调研。一是抓好规上企业申报入统工作。加大企业走访调研数量和频次,加强对疑似达标企业和成长潜力好的企业的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指导,做好统计服务,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变被动为主动,形成抓单位新增维护工作机制,注重新增单位质量,规范名录申报流程,确保服务业单位名录库不重不漏,信息完整、准确,为达标企业申报入统和联网直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四上”企业档案。各专业人员定期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全面准确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情况,并督促企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5、着力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将农业、规上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能源消耗等指标列为全年统计监测的重点,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重点关注的统计指标的速度升降、结构变动、位次变化及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密切关注,确保各项统计指标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切实提高统计服务中心决策的能力。6、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格遵守统计十三条铁律,坚守统计“四条红线”。结合提高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的开展,建立统计检查工作日常化,坚持“执法检查和指导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针对日常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数据起伏大、差错比较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不定期开展统计检查巡查活动,规范基层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5、着力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将农业、规上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能源消耗等指标列为全年统计监测的重点,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重点关注的统计指标的速度升降、结构变动、位次变化及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密切关注,确保各项统计指标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切实提高统计服务中心决策的能力。6、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格遵守统计十三条铁律,坚守统计“四条红线”。结合提高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的开展,建立统计检查工作日常化,坚持“执法检查和指导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针对日常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数据起伏大、差错比较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不定期开展统计检查巡查活动,规范基层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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