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合同

项目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

4.项目承包范围: 。

5.项目内容:绿植、景观、雕塑、园路等。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项目实施方式

乙方具体负责本合同项下所有项目的建设,并在本项目建成后向甲方移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移交项目的价款。

(四)乙方承诺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内容组织项目工程建设,图纸中涉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机械、人工、车辆及其他相关材料和设备等),项目建成后按本合同约定将项目移交给甲方。

1、工期:年 月 日前竣工。

出现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

(2)不可抗力影响。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 万元整(¥元);最终合同价款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该合同价款包括了乙方应得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合理利润、材料、人工、机械、施工等约定工程范围、内容内的所有事项。

2、关于进度付款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决算结果出具后支付至决算价格的80%,养护期到期后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决算价款的剩余全部价款。

(六)合同履行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证明其未履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不承担违约责任。

2、项目管理与工程质量

项目建设工程开工后,乙方必须建立与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及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标准。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监理单位的指令和管理。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制定由乙方和乙方组织的参建单位共同遵循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关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甲方有权定期检查乙方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乙方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但甲方的上述检查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在工程开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和监理机构提交一份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实施该工程的次序(包括采购、施工、检验等各个阶段);

2、该工程所有的主要事件与活动;

3、施工前审查的期限以及在招标人的要求中规定的各项期限;

4、该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检验的次序。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为实施工程计划采用的工期安排和方法的总体说明并给甲方备案。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进度计划或这类安排与方法都不应有重大更改。若工程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甲方可通知乙方修改进度计划,指出为在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须作的必要更改。

二、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设计图纸,组织技术交底会等完成乙方进场前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向乙方完整移交所完成工作的资料。

2、甲方以保证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核心义务责任,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资金。

3、甲方有权对项目建设期间涉及的现场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完工并交付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工程,工程质量并达到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

4、甲方有权对项目的进度、现场等进行抽查、检验、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动。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项目建设的各类进度控制计划如总控计划等,包含项目采购、工程施工各项内容。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开工后,乙方须严格建立与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标准。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监理单位的指令和管理。

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制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关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甲方有权定期检查乙方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乙方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但甲方的上述检查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工程,未能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施工。

4、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期完工并交付。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况发生,而又有证据证明必然影响工程竣工时间乙方在工期顺延情况发生14日内,向甲方提出延期,并附详细资料,经甲方代表书面签证后,工期按实际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乙方逾期提出,甲方不予考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律不予延长。

5、乙方作为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质量标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方的检查。

6、乙方与其所安排的施工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并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因拖欠此类款项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建设期间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办事,务必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做好教育管理,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作为项目建设方接受甲方全过程监督。

9、乙方需具备相应资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施工人员有资质要求的,乙方保证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以乙方或其安排的人员资质问题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1、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提供魏都区增值专用发票。

三、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

3.1甲方可以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进行修改,如果这些修改:

1、将加快建设速度;

2、降低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

3、提高本项目的质量;

4、公共利益需要;

5、发现设计错误;

6、工程建设需要(如遇不良地质等)

若此等修改和变更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3.2变更程序应按国家、河南省及许昌市等的有关规定进行。

3.3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若由于设计文件的缺陷,导致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本工程的全部工作而引起的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变更说明,说明中应对工程量和造价作详细增减分析,经甲方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和说明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项目合同的其他要求

4.1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2乙方负责资料归档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保修工作的管理;投保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全部保险险种以及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4.3乙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涉及项目规模、功能、标准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履行审批程序。

五、养护期

5.1养护期限:一年。

5.2 管护标准:绿地应有专职人员进行管护,达到“无垃圾、无杂草、无病虫害、无旱象、无缺株断档”的管护标准。在养护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景观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在7天内派人维修。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交付施工图的,经乙方申请,甲方确认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6.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施工,如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6.3乙方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按期完工并交付。如果乙方不能完工交付招标人(非乙方原因除外),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0.1%的违约金。

6.4甲方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甚至质量事故,经由资质的机构认定确实属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5出现第六条约定情况,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终止合同:

7.1 因乙方原因,项目未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以后30 天内完工;

7.2 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已终止建设工程而且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

7.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本合同工程。

八、工程验收

本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相应的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九、项目移交

本合同中的移交是指对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将该工程向甲方的移交。

十、送达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尾部记载的人员、地址、电话等信息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方式,可用于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的函件、通知,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向许昌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邮件:邮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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