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意见(精选5篇)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水平,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调研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调研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有了更高的期望,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更加严峻。面对新任务新形势,更需要前瞻思考、调研谋划,不断提升科学化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科学制定调研计划,统筹协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直接抓调研,亲自交任务、出题目,带头开展调研,确保调研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智力成果。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组织引导各种有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研。同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调研力量的整合,建立由领导牵头,调研部门综合协调,其他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参与调研、共谋发展良策的局面。

二、突出调研重点,强化课题研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跟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围绕县委“建成强县、率先小康”的总体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总揽全局、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工作方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反馈、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环境兴县等专项工作,深入研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三转”,作风建设考核评价问题,“老虎”“苍蝇”一起打等问题,探索破解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总结创新实践的经验规律,力争形成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理论性和指导性的调研成果为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服务。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调研信息、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工作。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为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办案领导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案件检查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查办案件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案件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的领导要深入案件检查一线,其他领导要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积极协助案件检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力不强不会办案,顾虑太多不愿办案,胆子太小不敢办案”的问题,切实树立案件检查人员铁面无私、一身正气的形象。

二、严格办案要求提升办案质量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正确处理好案件检查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遏制腐败与保护改革的关系,掌握好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与保护他们合法权利的关系,运用好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两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把办“铁案”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的不懈追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重事实,重证据,使案件能够经受历史的检验。

三、突出办案重点发挥办案效益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案件检查工作,把案件检查工作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之中。要着力查办各级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破坏全县发展环境的案件,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各种新农村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惠农资金的案件,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群体访、重复访等涉及社会稳定及违法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案件,违犯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工程建设、商品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案件“三个报告”移送审理制度,即:案件在移送审理时必须将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总结报告同时移送审理部门。要把案件分析纳入到案件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中来,加大案件查办后相关工作的力度,对案件中出现的规律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全面发挥案件检查的治本功能,促进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办案体系

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认真落( )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好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方案出台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积极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检察、 公安、法院、审计、税务、工商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大力推广全员办案机制,委局机关各室要根据各自职能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组要切实履行案件检查职能,认真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案件协办机制,以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一、二室为龙头,以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为基干力量,开展协助办案、联合办案和集中办案活动,激活基层办案力量,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落实案件主办人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各类案件,必须明确案件主办人,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明晰相关人员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严肃追究质量问题案件和错案案件主办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推行案件检查分片指导督查机制,全县按地域和行业、以乡镇和部门为单位,分成片区,每一名委局案件检查人员负责一个片区案件检查的指导和案件质量的督查,消除案件查办“空白”乡镇,督促指导部门办案。健全案件办理的后勤保障机制,委局机关和各乡镇各部门在经费、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上优先案件检查工作,为办案提供有力的支撑。凡是“两规”“两指”的案件,都要有专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要有专车在办案点值班。完善案件检查激励机制,在经济和政治待遇上用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办案中有突出贡献的案件检查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严肃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重视案件查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案件”的理念。分管和主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对案件查办安全负有领导责任,案件主办人是案件查办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办案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种纪律办事,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要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案情,严禁扩散案件证据材料。案件办理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案情,案件办理结束后,应当经批准后以组织的名义通过正规渠道案情;案件资料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保管。对因在保密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二是要严格办案程序。要把程序贯穿于办案和调查取证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不讲程序就是违纪违法的意识。不符合程序的案件一律不得移送审理。三是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案件办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中对回避的相关规定,并按程序提出回避要求。四是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在使用上述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实施意见》和监察机关使用“两指”措施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建立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案件调查方案和案件安全方案双呈报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主办人、安全管理人员、办案人员、陪护人员都要分工负责,担负相应责任。对“两规”“两指”对象要实行24小时双人陪护,切实保证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配齐必要的办案设备和安全设施,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确保办案安全。

六、注重队伍建设关心干部成长

一是要按照编制配齐配强案件检查人员。委局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配备的力度,高标准、严要求配备案件检查工作人员。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有专人从事案件检查工作。二是要加强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案件检查人员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办案专用微机上网,严禁接受被调查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吃请,严禁在办案期间饮酒,严禁私自向他人透露案情,严禁对被调查人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三是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培训。对案件检查人员要进行业务轮训,要特别注意提高其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和依法办案的水平。四是要关心案件检查人员政治上的成长。对案件检查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力培养。要注重培养、推荐、提拔优秀的案件检查人员,把他们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行锻练。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解决案件检查有功人员的政治待遇。五是要切实关心案件检查人员生活和家庭困难。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家庭,切实帮助解决其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作贡献。

白河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要点》,将我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及《主办人制度》落到实处,努力创新办案机制,突破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大乡镇办案工作力度,及时有效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突破大要案能力和办案效率,提升依法依纪办案水平为目的,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现象,努力形成“服务大局谋办案,注重预防善办案,依法依纪敢办案”的工作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县纪委将全县15个乡镇按地域联片划分为5个联查小组,每个联查小组由三个乡镇纪委书记和副科级纪检员组成,由县纪委确定一名常委负责日常工作。对乡镇已着手调查但阻力较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问题特别突出的案件;重访、群访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和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由联查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调度,集中人力、时间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审理工作。

在开展案件联查联审工作中,由联系该片的县纪委常委牵头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议,适时作出抽调联查小组内其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办案,力争年内每个联查联审小组查办案件6件,确保建制乡纪委年办案2件,建制镇纪委年办案3件。

三、方法步骤

1、培训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由县纪委负责对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掌握联查联审相关业务,提升办案能力。

各乡镇纪委将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的件进行案件线索筛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拟提交联查小组查处的案件基本情况和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于4月10日前将线索排查情况专题报“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由各联片常委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例会,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

2、集中联查联审阶段(4月11日-9月3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抽调办案人员,确定案件主办人,制定初核调查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进行联查联审。对符合立案的及时立案,限时办结。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纪律开展工作。对办结的案件组织交叉初审,完善手续、整理成卷,形成《案件送审报告》报县纪委审理室审理,并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下达处分决定书。全年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经验交流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乡镇纪委认真总结《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中的具体做法和典型案例,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形成调查研究材料报县纪委。县纪委抽调专人采取走访、现场查看档案等形式对各乡镇实施联查联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和乡镇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县纪委将适时召开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各乡镇进行经验交流,对在联查联审中涌现出的优秀主办人和协办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依照案件突破方式技巧,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和取得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等方面对联查联审案件进行评比,评选出一批经典案例进行学习交流。

四、组织领导

1、坚持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分管案件的监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办公。

2、各乡镇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保证办案人员时间和所需经费,所抽调人员按出差给予补助。

3、乡镇纪委要主动开展工作,在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所抽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安排。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

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维护纪律的首先要执行纪律,监督别人的首先要接受监督,检查别人的首先要经得起检查。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和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的良好载体。我委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也要清醒的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够适应的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全委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创建活动开展好,努力把纪检监察系统的每一个岗位都建成廉政勤政示范岗,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主题,着力解决在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行为先进性、工作创新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讲奉献,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成为廉政勤政的模范,更好的为促进经济中心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廉政勤政示范岗的标准

1、信念坚定,政治坚强。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认真执行上级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保证政令畅通。

2、爱岗敬业,业务精通。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熟悉相关业务,视野开阔,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工作标准高,程序规范,争创一流。

3、作风务实,真抓实干。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踏踏实实的做事,兢兢业业的工作,高效快捷,雷厉风行,完成任务出色。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状态好,工作热情高,思想解放,勇于探索,奋发进取,敢为人先,注重把上级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突破工作难题成效大。

5、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公平正义,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不,瞒案压案,袒护包庇违纪者,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6、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廉洁奉公,为人表率,在干部群众中的威信高。

四、创建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对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做,身体力行做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创建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措施,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寓于日常工作和其他活动之中,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把开展好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新动力,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务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突出政策法规工作的服务和保障职能

一是认真审核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等草拟件,严格党内惩戒性规定的制定权限,保证上级法律法规精神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协助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领导审议好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提交的规范性文件(审议件),按照职责,严格把关,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社会各项事业中监督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三是认真做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对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废止、撤销的建议。四是认真解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市直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法规政策咨询。对有关请示解答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予以指导答复。

二、加强政策法规调查研究

一是重点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软环境治理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源头治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程序问题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为起草制定党风廉政制度规定打好基础。二是要围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研。针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保证各项法规制度的全面贯彻和落实。三是要围绕法规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尤其是对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研究,不断发现和掌握新形势下法规制度建设的规律特点,更好的增强法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对上级纪委下达的调研任务要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调研质量,及时上报。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按照形势任务的要求,按照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抓好法规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一是要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保证措施。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反腐倡廉角度,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以保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适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加强法规宣传教育

要继续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适时做好新颁布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时注重把握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加强与执法机关和宣教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先进手段,广泛开展新颁布条规的宣传。二是要针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以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要把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大格局之中,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工作体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形成法规宣传合力。要加快法规信息网络建设力度,筹建纪检监察法规库和网络资料库,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有效途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汇报工作的重要渠道。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客观需要。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我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与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与省内兄弟州市和其他省会城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单位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发展不平衡,报送不及时,致使上级纪委不能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信息质量不高,信息网络、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任务的需要等。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加强。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信息工作列入整体工作部署,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信息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遵循政治原则、实事求是原则、辩证原则和效率原则;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信息工作的重点;坚持加强科学管理、改进处理手段、健全网络的基础建设;坚持建立信息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纪委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明确一名信息员;市纪委派驻各纪工委、纪检组和市属各纪委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有专人具体抓。各级领导要让信息工作人员列席一些重要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和参考资料等;要在财力、精力上舍得投入,为开展信息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加强上报信息工作

(一)坚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

要坚决克服信息报送上存在的几多几少现象,如:一般性的工作动态多,重要、典型信息少;正面情况多,负面信息少;单项信息多,综合调研类信息少;反映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多,反*映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信息少等。各单位要把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办公室要增强上报信息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发挥主渠道作用,保证信息上报数量,提高信息质量。

(二)上报信息的主要内容。

1.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中心工作,为领导机关决策服务的反馈性信息;

2.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新做法、新成效、新情况的信息;

3.倾向性、苗头性、政策性问题的信息;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息;

5.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信息;

6.大要案特别是典型案件的信息;

7.治本抓源头方面的信息;

8.社情民意类信息;

9.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10.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信息;

11.涉及敏感政治问题的信息。

(三)建立完善评比表彰和激励竞争机制。

市纪委继续坚持每年对年度信息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评选的条件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制度完善;完成信息上报采用指标,即:县(市)区纪委每年上报信息不少于120条,其中,被中纪委信息刊物采用数不少于1条,被省纪委信息刊物采用数不少于2条,被市纪委信息刊物采用数不少于24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厅室和市纪委派驻各纪工委、纪检组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24条,被中纪委和省纪委信息刊物采用总数不少于1条,市纪委采用不少于8条。市纪委办公厅每季度公布信息采用情况,对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所报信息被中纪委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被省纪委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下一步市纪委办公厅将对信息工作试行量化目标管理,对上报信息数和中纪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采用数等实行百分考核打分,打分情况将定期公布,并作为今后评比表彰的依据。

三、加强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

(一)要改进信息工作处理手段。时效性是信息的生命,缩短信息的处理周期,必须实现手段现代化,这是做好信息工作重要的物质基础,各单位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专门为信息工作配备电脑和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二)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县(市)区、市级各机关要通过**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网建立与市纪委办公厅点对点的信息自动化网络;县(市)区纪委和市级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信息网络,既加强横向联系,又加强纵向指导,形成上下连结、左右贯通、反映灵敏、快速高效的立体化信息工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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