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精选20篇)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八、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2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 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 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有效实施。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3

  一、 卫生(50分)

  1、 被褥:被子靠近内侧床头,按照枕头--小褥子--被子从下向上顺序摆放,被子上面不蒙布,被口部分冲门,褥子叠放整洁无皱。

  扣分:不叠被褥每人次扣2分,不整洁每人次扣1分,不按规定摆放每人次扣1分。

  2、 地面:地面包括床下干净无杂物,不留死角,无口香糖等脏迹。

  扣分:未清扫扣3分,不干净或有杂物、死角、脏迹等扣1分。

  3、 卫生间:地面及墙壁干净无杂物,拖布、扫帚、垃圾桶等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桶套袋,便池干净清洁。

  扣分:地面、墙壁及便池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死角扣1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垃圾已满未及时运走扣1分,未套袋扣1分。

  4、 洗漱台:干净整洁,台上、台下无杂物,暖瓶靠内侧摆整齐。

  扣分: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扣1分,暖瓶乱摆乱放扣1分。

  5、 窗帘窗台:窗帘干净整洁,不拴疙瘩,人走拉开至窗户两侧,自然下垂(由于材料不同,新楼除外);窗台干净。

  扣分:窗帘不干净扣1分,未拉开扣1分,窗台不干净、乱摆乱放扣1分。

  6、 墙壁:洁白干净无张贴。

  扣分:订钉子、挖洞扣3分,乱粘乱贴、乱写乱画扣2分。

  7、 摆放:床下按照脸盆(两两上下相扣,内放洗漱用品)--鞋顺序放至床下中间,房间内无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现象;储物柜按规定摆放。 扣分: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扣1分,不整齐扣1分,房间内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等扣1分。

  8、 玻璃、门:干净,门牌标志及时更换,内容正确,张贴位置恰当。

  扣分:玻璃(要求的)不干净扣1分,门不干净扣1分,无门牌标志,张贴位置不恰当,或内容不符扣1分。

  二、 纪律(50分)

  1、 不按时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不按时熄灯扣2分,不按时就寝每人次扣1分,非规定时间,私自进入宿舍扣1分。

  2、 就寝后说话第一次扣1分,再次扣2分,大声喧哗扣2分,打闹扣3分,打架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每人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3、 私自外出每人次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私换床位每人次扣3分,串宿舍每人次扣2分。

  4、 私藏不安全器械扣10分,私藏烟具、牌具、酒类物品扣3分,吸烟、赌博、饮酒每人次扣5分。

  5、 乱扔垃圾扣5分,带垃圾零食到宿舍,每人次扣2分,就寝后吃东西扣3分。

  6、 带手机到宿舍扣3分,玩手机扣5分。

  7、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视情况,扣5--20分,按照物品3倍价格赔付,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8、 恐吓其他同学扣3分,索要偷拿他人财物扣5分。

  9、 不服从或顶撞宿管教师,扣2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宿管处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4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 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 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 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 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 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5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6

  1、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凭“临时住宿单”到办公室办理手续领取倒班宿舍的钥匙,如办公室人员已下班请到房务中心领取钥匙,到指定的床位休息。

  2、未经同意,员工不得私自入住倒班宿舍,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理。

  3、经同意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不得携带其他人入住倒班宿舍,不可将倒班宿舍的钥匙借予他人使用。

  4、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应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内打牌、吸烟或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导致第二天工作没精神。

  5、私人物品一律不许存放在倒班宿舍内。

  6、保持室内整洁;离房时,清理个人物品,整理床上用品并折叠整齐,关好门窗和电灯,将钥匙交还至办公室。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7

  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学习,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进住。如遇特殊情况,外单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综合办公室查验登记,否则一律不准住宿。

  二、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三、住宿舍必须服从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四、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应安排住宿人员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综合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室内卫生,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考核。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要养成随手关门、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如发现在所管辖区域内,不在室内1小时以上,电器(包括灯、电脑、空调等)电源未切断,处以

  50元罚款。室内制冷空调开启应在温度32摄氏度以上(含32摄氏度),制热空调开启应在5摄氏度以下(含5摄氏度)。同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如有发现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六、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住宿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8

  为加强保安员宿舍管理,创造一个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小区遵守执行。

  一、内务要求

  1、各小区保安员宿舍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员每天上午、晚上两次负责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扫时间可视工作要求调整。

  3、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杂物,不在房间里乱涂画、乱张贴。

  4、起床后被子按要求整齐叠放(JJ花园保安员按部队内务要求叠放),床铺保持干净平整,不乱放杂物,鞋子、包箱摆放整齐。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6、私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带进宿舍。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唱歌,就寝后须关闭各通讯装置,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不准带外人进入房间住宿,不准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准在室内明火烧煮食物或使用电热壶、电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

  11、不当班人员收看电视时间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灯就寝,值日员负责关灯。

  13、自觉爱护宿舍配备的电视机、电风扇、床铺、桌椅等公物,如损坏要按价赔偿。

  14、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

  15、晾晒衣物应在指定的地方,并保持晒衣区整洁卫生。

  二、管理规定

  1、入住宿舍保安员由小区管理处主任安排住宿房间及铺位,不得擅自调换。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离职生效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员必须自觉遵守[20xx]03号文件《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并按规定请休假。

  3、内务检查。各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员外出、归队、内务、就寝、公物等每天不定时检查2~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保安员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二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处以20~100元罚款。

  正常情况下使用公物需报损或需改善宿舍设施,经小区管理处主任核准后报公司解决。

  4、内务评比。每月由办公室会同保安大队对小区保安员宿舍组织检评,对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没有检查记录的给予保安队长罚款50~100元,内宿人员违规同第3条处理。对内务工作评比中管理优秀的宿舍给予保安队长对等或以上的奖励。

  三、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9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文明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保持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间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0

  为使全体职工生活在一个优美、整齐、清洁的环境中,结合南京公司的相关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设施:凡住在活动板房内的所有职工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钉钉子、乱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损坏活动板房的,按活动板房原价赔偿。

  二、宿舍卫生区:每个宿舍选出一名宿舍长,排出卫生值日表。每天必须认真整理、清扫二次以上,确保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和室内通风,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内。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规范化,衣被叠放整齐,床底下鞋子应摆放整齐,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乱扔垃圾以及在二楼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等烧水、烧饭;严禁用太阳灯等烘烤衣物、鞋子等;严禁睡在床上吸烟,以防发生火灾;宿舍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熄.

  五、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常洗澡、勤换衣服和工作服、鞋袜、勤晒被褥;严禁随地乱倒剩饭菜、随地大小便,所有洗过的衣服全部凉晒到专用晒衣铁丝上。

  六、严禁在楼上楼下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严禁发生盗窃行为,如发现立即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

  楠京都一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项目部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1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2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3

  为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进一步搞好宿舍卫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公司住宿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1、寝室选一名寝室长,寝室成员排出值日表打扫室内外卫生,根据卫生轮值表(已寝室为单位)监督本宿舍成员自觉打扫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每天进行检查,如没有打扫请说明原因,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一次,第二次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三次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搬离寝室。

  2、 按分配的房间指定的床位入住,不得任意变动,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搬回原位。

  3、室内物品要求摆放整齐,宿舍成员需要每天打扫。值日排班表由寝室长统一报到办公室进行存档。卫生间值日生,需将垃圾在满三分之二时进行更换垃圾袋,宿舍垃圾要及时处理,住宿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禁止在宿舍内引火,一旦发现,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

  4、个人物品及钱财要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可放置小柜中,贵重物品本人妥善保管,严防被盗。如有被盗,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便调查。经查实内部员工盗窃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5、职工宿舍只限于本公司职工住宿,严禁外来人员留宿。

  6、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播放多媒体设备时请注意音量不要过大。

  7、宿舍区内严禁追逐打闹,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晚上23: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发现此事,可以向办公室反映。

  8、保持宿舍墙面整洁,严禁乱钉乱画及张贴。

  9、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元以上。

  10、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

  11、严禁在公共区域、走廊、宿舍门口等处刷牙、洗脸、洗衣服、倒水等,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12、打架及酗酒闹事者立即开除。

  13、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违者立即搬出寝室。

  14、不准私拿公司任何物品自用或据为已有,违者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大会上给予点名批评。

  15、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源线或使用高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律没收。

  16、宿舍内严禁放置一切危险品(如炸药、雷管、酒精待易燃易爆品),违者没收物品,不予执行着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法办。

  17、在宿舍内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具,参赌人员立即开除,围观者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上。

  18、有离职人员需在当天搬离宿舍(无法搬离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到办公室进行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宿舍停留二到三天者,必须经原部门领导签字,报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留宿。

  19、每月最后一天为卫生大扫除日,非当班的人员均须参加(由寝室长自行安排),根据日常卫生情况记录,综合评选一名最佳寝室人员和一名最差寝室人员,奖惩由寝室人员自行商议决定。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4

  [篇四: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必须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保持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保持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qiāng支弹药、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责任,情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附则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将与违规者相同的处罚。

  宿舍存在的问题员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长。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职工宿舍楼管理,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休息场所,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统一管理与住宿职工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宿舍楼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宿舍楼的日常管理,根据各单位职工的实际工作、生活需要,按规定合理、统筹调整安排职工住宿。

  第五条 职工宿舍楼设保洁员,负责本楼的公共秩序和卫生清洁。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工作,管理好所属公用物品,如有无故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人员变动时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续,如出现交接不清,帐物不符,应由本人负责赔偿。

  第六条 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宿舍不准擅自留宿他人,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元;出现殴打、谩骂、侮辱服务人员者,交由保卫部处理。

  第七条 宿舍内严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扰乱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为,违

  者交保卫部依法处理。

  第八条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用品及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各类废旧、带有腐蚀、有毒气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宿舍。

  第九条 住宿人员要严格执行水、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超出规定的大功率灯泡以及长明灯;严禁使用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或液化气做饭;不准偷电或出现长流水现象。对不按规定使用水、电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按损失水电的数量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对职工所使用的职工宿舍,不居住超过半年或年居住累计不足一个月而又不退房的,经后勤保障部逐月核实情况后,由保卫部、职工所在单位和后勤保障部一起将职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后(物品由职工所在单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后勤保障部责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费20元/天,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宿舍楼统一调整按单位划分楼层房间,实行双层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入住的宿舍转租转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则每查出一人次/日给予20元罚款;职工调动、

  调离、退休、退职或离岗休养必须到后勤保障部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及退房手续,否则按每月60元收费,以上变动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否则费用由单位负责。

  第三章 职工宿舍分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 在本矿工作上三班倒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常白班作业的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由本单位申请分配宿舍。

  第十五条 申请住宿的职工,根据有利于生产和工作的原则,优先安排井下一线职工或确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职工。

  第四章 职工宿舍收费标准(暂定)

  第十六条 职工住宿每房间安排三人,住宿收费10元/月〃人。

  第五章 矿区内家属院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双职工需安排宿舍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持结婚证明由本人申请分配平房并按标准交纳房租费。在矿区家属院居住的职工每月交房租60元,电费据实缴费。

  第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现住家属院或住招待所的干部职工一律到职工宿舍楼居住。

  第十九条 每月二十六日前后勤保障部将上月住宿收费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扣除住宿费及水电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6

  1、公司范围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一切公物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员工必须由后门进入,早上九点前及晚上六点后,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后门,若有事外出者,需随手将一楼后门关上。

  2、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3、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宿舍内不得存放任何危险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

  4、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不准在墙上或门上乱刻乱画,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食堂处不得将辣椒、葱蒜、肥肉、骨头等随意丢在地上,应放于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疗药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带离本店。

  6、不准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开饭二小时内为用餐时间,此后,不能去厨房热饭或要求他人热饭。

  7、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水果房及吧台。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不准私自接用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寝后关灯。

  10、上班时间内不得接见朋友或将其带入公司内,必要时,需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

  11、宿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内电灯坏了或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进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体同仁共同遵守各项守则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协助公司做好综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违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处罚。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7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8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摩登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员工宿舍之主管部门是行政部总务科。

  第四条公司设宿舍管理员1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按总务科通知安排员工入住或退宿;

  2、编造住宿人员名册,记录《员工管理日记》,并于每月向总务科提出报告;

  3、宿舍资产管理及登记;

  4、住房的水、电等公共设施之维护与管理,登记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电数,代住宿员工换煤气;

  5、维护宿舍区之生活纪律,调解和处理宿舍区内之纠纷;

  6、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7、做好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工作;

  8、宿舍福利设施之管理及维护;

  9、督导住宿人员彻底遵守应履行之义务;

  10、上级要求办理之事项。

  第五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下称舍委会)。

  一、舍委会之组成:

  1、各房间住宿成员推举舍长1名;

  2、各楼层舍长推举楼长1名。

  二、舍委在任职期间如不适任可进行改选。

  第六条舍委工作职责:

  一、定期轮流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按第三章之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请各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导其改善。

  三、就住宿员工立场及福利对公司提出意见。

  第七条舍长工作职责:

  1、安排和督导本宿舍内务和卫生轮值;

  2、督导本宿舍人员日常作息,维护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关心本宿舍人员之生活,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

  4、参与宿舍卫生评比;

  5、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之各项管理事务。

  第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

  第八条住宿人员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识别证》及携带《住宿证》。

  第九条搬入、搬出单身宿舍,必须凭住宿证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请。

  第十条宿舍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宿舍区。

  第十一条非执行公务不得进入宿舍区及异性宿舍。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的义务

  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

  1、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

  2、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

  3、宿舍内或宿舍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患时;

  4、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洁;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节约水电;

  5、提高警觉,慎防火灾;

  6、维持风纪。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及处罚:

  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第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

  2、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

  4、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二、在宿舍内有以下行为者,第一次给予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非指定处所随地大小便者;

  2、未经许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者;

  3、在房内使用炉具者;

  4、除收音机、床头扇、充电器等小型家电外,架接电源或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500w以上)者;

  5、在墙上乱写乱画或刻字画者;

  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管理监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证件;

  7、未经允许,擅自将宿舍公共场所之用具带回宿舍者。

  三、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携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学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内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闹者;

  3、不按操作说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设施而致其损坏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四、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分:

  1、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2、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者;

  3、偷窃或故意破坏他人或公司财物者,除给予开除并移交法办;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内务卫生标准及评比惩处

  一、为加强内务卫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项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项目标准门窗及门口卫生门窗擦拭干净,门口整洁卫生,垃圾桶清洁。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头、衣物等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撩起,以保持整洁和美观。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纸箱等)摆放整齐。

  天花、墙面墙上、墙角及天花板洁净无蛛网。

  地面地面干净、无水渍。

  桌、椅、盆、桶桌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桶摆放整齐。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悬挂整齐、美观、衣柜摆放整齐。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规定统一摆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摆放。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

  二、以上十项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员及宿舍舍长二名(男女各一名)组成之评委(宿舍长评委采取轮流制)每周评一次,采用不预告、不定时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如下: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体评分时可依据此标准,以0.5分作为酌情加减。

  三、各宿舍得分以评委分之平均值为准(舍长不对其所在房间评分)。评委每月根据当月4次评比结果进行统计,对不合格的将报请行政部对相关宿舍全体人员进行相应之处罚:

  获差及特差者——记一级过失一次;连续二个月获差或特差——记二级过失一次;连续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资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员工,应凭《识别卡》至总务科领取《住(退)宿申请表》。(附表)

  2、《住(退)宿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填写,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3、住宿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总务科发出《住宿证》。

  4、申请人持已审批的《住(退)宿申请表》及《住宿证》至宿舍,由管理员收存《住(退)宿申请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记。

  5、入住员工宿舍需交纳一定住宿费用(一个月的住宿费),由总务科通知人事部门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应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日退宿:

  ⑴因个人原因要求外宿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⑵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时;⑶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宿舍规律及秩序时;⑷其他正当理由命令退宿时。

  2、住宿人员退宿时,应对房间内自己使用部份进行清洁,并至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缴回《住宿证》,经管理员点检携带物品及归还使用公物后方可离开宿舍。

  3、住宿人员如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其所在部门之主管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总务科。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行政部。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19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责任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后必须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早上6∶30

  关门时间:晚上11∶00(星期五、六为12∶00)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责任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文明、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单位宿舍管理规定 篇20

  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规定如下:

  一、宿舍长职责

  1、每个部门设宿舍管理组长两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宿舍全面管理;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长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及时向总办、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质检培训部、宿舍管理员及时汇报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做好职工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2、严格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损重点工作;

  4、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宿舍的整体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员的登记,安全教育工作;

  6、定时定点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逻工作;

  7、严格控制好外来人员的出入,发现身份不明人员要密切监视,严禁非酒店员工及无关人士进入宿舍;

  8、维护员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员工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维护宿舍区干净卫生。

  三、职工宿舍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归宿者,需向宿舍长请假;

  2、夜间会客时间不能超过22:00,组长、宿舍长要对超时的访客进行劝离。凡私自留宿来访者(包括父母等亲属探望也不能留宿),凡发现留宿者扣当事人200元,宿舍长50元,宿管员20元;

  3、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期间,如有公物损坏、款物丢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宿舍的卫生环境。(详见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五、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离职时,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总办、质检部、后勤部及部门经理等人员在场;

  2、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退出宿舍,最迟次日离开宿舍。没按规定离开的人员,多住1天扣罚本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宿管员50元;

  3、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安装、维修、定期检查,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5、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

  6、由于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7、不允许在职工宿舍楼下私自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由保卫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监督检查

  后勤保障部、保卫部、质检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室、宿管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巡查、卫生检查、纪律及安全检查,视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附: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三日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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