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150条内容(建设工程法规1500字)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1
目前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但是由于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主体的法治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工程建设法律**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为维护建筑市场公*竞争,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建筑法规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其他经济**、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对建筑许可、发包与承包、监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
1. 建筑市场准入**不健全
国家对建筑企业实行的是等级主体准入**,要求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注册资本注册相应资质等级的公司。但大多数公司在申报资质时,往往是以虚假文件或拼合的注册资本注册的,没有办公场地和固定的从业人员,没有施工机械和设备,这就难以从根源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不能与国际全面接轨,尤其是工程咨询业管理粗放,水*低下,相关配套**和措施远不能满足市场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3. **部门**不力
*管理存在执法不严、管理缺位等问题,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
4. 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以及法学界的关注。
二、建筑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建筑法律法规主要是从以下几点来保证建筑质量的:
1、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建筑法》颁布后,明确了建筑行为的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使工程质量的责任划分有了明确的界限,各个主体都要按照法定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来承担自己的责任,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互相推诿,保证了建筑质量责任分配的公*客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各行为主体的质量责任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都有了明确的行为约束。这些约束对保证建筑工程寿命、安全、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行质量认证体系**
《建筑法》规定,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认证体系通过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实施**,对事先充分考虑到的各种风险,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稳定与提高建筑的质量。
3、设立建筑工程保修与损害赔偿**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通过这一**,能够使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同时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
三、建筑法律法规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作用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关系重大。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建筑工程质量差的问题比较突出,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房倒屋塌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针对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建筑法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作为立法重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确立工程质量的基本**,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各方面应当履行的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的、有较强针对性的规定。
1、建筑法规为建筑质量的监管部门,提供了法律途径,有助于建筑质量的管理,提高建筑质量。
在我国,*对工程建设活动一直都实行的**监管。正是有了*的监管,才丰富了质量**的内容,强化了质量**的**,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2、建筑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出要求规定,规范有关建筑工程等各方面活动。
建筑法律法规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果不符合保证建筑物安全的要求,将会留下严重的质量隐患,危及使用安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使用安全的要求,是从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动必须始终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
3、加强公民法律意识,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
建筑法规是作为国家的**性法律存在的,建筑法律的作用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发挥的更加完美,人们逐渐认知到法律的重要性,就会在建筑质量出现问题时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造商们会因为法律的**性,以及为了自身发展的长远目的等原因会加强对工程质量的专注。
结语:无疑,在现代社会里,建筑法规对保证建筑质量起到了很强的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为了尽快与国际律法接轨 促进我国建筑业适应**外建筑质量的要求,我们应加强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并完善建筑法规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建设法规对提高建筑质量的作用。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2
[摘 要]
文章阐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必要性,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对策。
[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质量管理;问题;对策
建筑业是我国基础产业之一,它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空前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成为业内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热点问题。如何规范建筑企业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值得研究课题。
一、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必要性
1.工程质量关系到整个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建筑工程质量形成是伴随着整个建筑程序而产生,从可行性研究到建设方案决策阶段都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可以出现在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每一个环节。如宁波大桥坍塌事故,就是由于设计质量不合格造成;九江城区长江大堤决口,则是因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筑材料而造成。可见,建筑工程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2.工程质量是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保障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已成为企业共识。无数事例表明,一个施工企业乃至项目所完成工程质量好坏,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日后发展。不注重施工质量管理,不着力打造企业品牌,就不可能赢得市场,企业最终被市场所淘汰。
3.工程质量是国家经济建设效益基础
工程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建设速度,工程质量差本身就是最大浪费。低劣质量一方面需要大幅度增加返修、加固、补强等人工、机械、材料、能源消耗,另一方面还将给用户增加使用过程中维修、改造费用,同时,低劣质量必然缩短工程使用寿命,使用户遭受经济损失。因此,质量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建设速度,把质量管理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是刻不容缓当务之急。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1.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建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农民工已经名符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素质却让人担忧。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未经过任何培训。因此,由于缺乏质量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较多,甚至有些农民工受包工头利益驱动,偷工减料,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结果酿成较大工程质量事故。
建筑工程管理人才缺乏。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重要行业管理人才严重匾乏;人才结构失调,布局不合理,优秀管理人才流**头不减;管理人才**、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存在严重缺陷:现行管理人才结构将受到极大冲击,其主要表现在层次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才能结构、素质结构不合理。
施工设备与技术水*落后。长期以来,建筑业习惯于粗放式经营,偏重于铺摊子,上新项目,搞低水*重复建设,科技开发和投入较少,论文忽视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缺乏鼓励科技创新**和措施,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资金投入不足;对于建筑法律、规范、专业技术标准缺乏准确理解,设计、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给建筑物未来质量埋下隐患。
2.建设与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中存在问题:一是对施工单位资质**不严,致使资质不够施工单位流入建筑市场;二是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接受贿赂,造成施工过程中不敢管、不能管,出现一系列质量问题,最终导致“**工程”;三是对施工过程中材料、工序和技术等**不力,特别是对隐蔽工程没有跟踪检查到位;四是盲目赶工期,造成有工序没有足够养护时间,造成质量隐患;五是业主单位管理混乱,设计要求朝令夕改,使施工单位疲于返工;六是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使不合格工程蒙混过关;七是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建项目,拖欠工程进度款从而影响工程质量。
建设监理体制存在问题:一是监理收费过低,影响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二是**不健全,制约监理单位****,影响建设监理效果发挥;三是建设监理人才储备不足,特别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高层次人才匾乏;四是监理单位自身管理模式落后,规章**不健全,不能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监理一线队伍往往专业不对口,没有相应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等。
3.*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质量**性质与现行**方式不相适应。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包办式监管方式惯性思维仍在延续,**人员习惯于过去那种质量检查员角色,习惯于签字认可,习惯于对实体质量评头论足,习惯于发号施令。因此现行质量**方式仍停留在对实体质量直接**为主、参与大量隐蔽工程检查层面上,*质量**执法性质没有体现出来。
**人员综合素质与其*质量**性质不相适应。质量**机构是工程质量监管执法机构,*质量**性质是**行政。**行政要求是通过对建设活动或其活动结果随机检查、纠正和查处各方主体违反质量法律法规行为,通过规范各主体质量行为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目。而现有**人员虽然技术素质较高,由于长期以来职业和认识上习惯,往往把自己定位于技术管理角色,掌握和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水*不高、**行政意识不强,综合素质离**行政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对策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体系
建立严格建筑许可**。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许可**,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落到实处,这是工程建设保障和前提条件。
实行严格建筑工程招投标制。招投标制实行既体现市场经济所要求公*竞争原则,也为企业进行公*竞争、**经营管理、推动技术进步提供外部动力,同时也可以减少建筑领域**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运行机制作用,从而促进我国建设业振兴和发展。
完善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可以改变那种建设项目成立庞大工程指挥部或工程部做法,避免只有一次教训,没有二次经验低水*建设弊端,避免项目指挥长既是行政主管**,又是建设管理“一肩挑”现象。有利于对工程进行**和管理,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础性建设
质量教育培训。对不同培训对象,有不同侧重。对于管理者而言,应侧重于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及管理方法与技术业务等方面教育;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则侧重于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方面教育;对于从事生产活动员工,则应加强技术基础教育、技能培训以及关于质量管理知识、方法应用方面教育。
质量责任制。将质量职责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做到人人都有确定任务和明确责任,使事事都有人负责,形成一个严密质量管理工作责任网络。实行预防为主、防检结合措施,一旦发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出现问题,即可查清责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与对策与以解决,并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提高。
标准化。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基础工作,它使**复杂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简单化,以保证**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活动能够高效、准确、持续正常地运行。通过标准化工作,有利于使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活动合理化,改进质量,提高效率。
3.完善*对工程质量**职能
保证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作用应该完善立法,公*执法,建立和完善一个有效、公*、能够互相**和制约建筑市场环境,为建筑工程质量提高提供一个良好外部条件。根据**经验,可以通过设计审核**、资质评定和审核**以及建立完善工程咨询**来保证建筑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工程质量**检测具体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和部门(地区)颁发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二是**工程承包单位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检验与项目各有关单位上报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报告;三是**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承建工程资格;四是**对工程质量技术标准正确执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处理;五是督促本地区建设企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六是审定和考核建设企业质量检验测试人员资格和按规定应配备检测**;七是抽验或查验本地区建设项目器材,供应出厂合格证明或化验单是否符合规定。
4.规范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市场行为
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一是规范业主发包行为。对规定限额内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应由第二方公正单位主持招投标工作,****专家组进行评标,质量管理论文严禁业主私自发包、暗箱操作、私下交易以及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业主建设资金监管。当前,许多建设单位利用施工企业急于承揽工程项目迫切心理,往往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垫资。这种情况是造成目前许多质量和安全问论文题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严格**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资金到位率,资金不到位一律不准开工,**施工过程垫资现象,杜绝拖欠工程款。
规范设计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一是规范企业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市场**,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禁止设计和施工企业以不正当**承揽工程,对于违法行为予以严惩。二是健全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企业内部各类人员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质量**程序,每一工序都应有相应质量**标准和方法;严格设计审核和施工工序交接检验手续,在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操作。对于施工企业,在施工中还应该做好施工准备、施工**设计、技术交底、试验检验、现场自检、工序交接检查等行之有效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
(二)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合同体系和管理**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和**机制。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安全和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和总保证作用。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不注重合同履约,必然影响企业形象,逐渐被市场所抛弃。
三、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法律水*、经济管理水*和业务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和合同管理**。
(三)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一要完善合同范本。在工程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签署的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二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建筑企业还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相应的**和**机制,保证合同管理**的有效贯彻。
(四)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在签署合同过程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各项条款,积极**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这不仅有
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企业不断适应工程建设的最新规范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阅读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1)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5篇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1
建设法规和建设专业技术同样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建设法规这门课让我懂得了建设法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从建设法规的概念谈起,建设法师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和基本原则。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其次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谈起,建设活动通常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在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一下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1、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核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设工程对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就是确保建设工程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需要在全国规范内适用的**的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是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要求。建设活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对保证技术进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活动应当**行事。法律是*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地方**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从事建设活动**和管理的单位、建设单位等,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从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保障。
5、合法利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和法律保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进行的建设活动,这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最后介绍一下我们这半学期以来学过的关于建设方面的法律**。
城市及村镇规划法律**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包括第七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1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城市规划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门规章及各地的地方性建设法规等。城市规划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两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作为从事将来及即将要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以建设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为了更适合于实务与应用,根据大家的实际需要,我们主要围绕这部《合同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合同对象: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以便我们更加有效地防范风险。对于难以把握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律师,以免既成事实,难以挽回。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2
通过本学期对《建设法规教程》的学习,了解到土木是个很广泛的学科,不仅有建设工程类、管理类,工程经济类,还有各种工程法规等,增强了我对土木的认识,有助于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法律的综合型人才,《建设法规教程》是用来规范各种土木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制系统,作为铁道工程的一份子,越发让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建设法规涵盖了工程项建设全过程所有法律环节和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程序法规,城乡规划法规,土地管理法规,建筑法法律**,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法律**,环境保护法律**等。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建设法规课程有跨学科性,学科知识抽象性的特点。建设法规课程作为工科类专业开设的一门“文科”课程,与建筑类学生以往所学知识中经常出现公式、数字、图片等较为直观的灵活应用型课程内容不同.建设法规课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等相对枯燥、抽象的教学内容。
**来。迫于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高校教学过于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型能力而忽视学生备方面综合素质培养已成不争的事实,反映在建筑类专业学生培养上,各高校普遍注重对学生学术,专业设计技能训练建设法规课程有助于提高学生今后从事建筑类行业的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法律素质,然而各高校普遍存在建设法规课时较少且开课学期较后等问题,体现出对该课程的不重视。
但是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大量规范和管理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等建筑类专业也都陆续将建设法规门课程纳入学生在校期间的修读课程。
建设工程法规1500字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来解决。毫无疑问,《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第八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公布了《*******建筑法》。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建筑法典,第一次把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用了民法通则中的连带民事责任概念,对建筑市场中相互推卸责任的混乱状态起到遏制作用。以工程拖欠现象为例,《建筑法规》就能较好的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其次,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再者,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我觉得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们不仅仅要用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因此我建议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等信息记录在案,打造“诚信建筑”,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来完成市场主体行为的互相约束和自我约束,这将**缓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严重不公*交易、拖欠工程款、恶意压价等行为。最后,通过立法来确保工程保险和担保的事实。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不光是我们为了考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是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一个合格的建筑师不光是要设计好的图纸,更要合理建筑规范,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真正的为公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以建筑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我在上课时听到老师讲解一条条建筑法,对我们国家在建筑方面法律**的健全感到高兴,可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在按照法律规范执行那些法规吗?又真正有哪些人了解懂得这些法规呢?我们遇到麻烦时真的用这些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了吗?如果不是写这篇作业,也许我都不会了解这些规定,也不会知道如何利用法律要回工程拖欠款,可是原本不了解这些法规的人又何止我一个呢?如何让建筑法规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它,运用它,更好的发挥它的规范作用,恐怕是我们法制机构要完善的方面了。
建设法规中提到实行建设监理**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目前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按自己的要求办,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是为业主服务与说话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的第三方看待,质量**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由于以上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出现互相推委扯皮的现象。因此建设项目各方及质量**机构必须认识到在我国过去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由于责、权、利不明确,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的.现象不断出现,造成了许多钓鱼工程、高投入低效益工程和只有开工、没有竣工的长尾巴工程,浪费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使建设项目丧失了许多发挥效益的好时机,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十多年的监理实践,证明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是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浪费的有效措施。
在建设法规中我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土木工程建设人,我们不仅要学习建设法规,更要好好的学习,多学习,我觉得作为大学的一门课程,建设法规课程的安排还有很多不足。
第一;内容多、学时少。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很多,而且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内容也特别得多,课程内容庞杂。法条枯燥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建设监理、房地产管理等内容。如《合同法》共428条。建设法规作为一门课程,有的专业是必修课程,有的专业是选修课程,不同的学校所安排的学时也有所不同。不过一般在32学时左右,其学时是有限的,在课堂上不可能将每一部法律法规的条款全部给学生讲解。因此很多知识点也只能做到蜻蜓点水,造成学生理解法规也很肤浅。而且教师授课如果只是单纯地讲解法条,课堂气氛沉闷,学生会觉得枯燥无味,上课也不认真甚至旷课率也会上升。作为授课老师的感触来讲,自己辛勤备课却无学生欣赏,严重地挫伤了教学积极性。因此如何吸引学生***认真听讲也成为授课教师头痛的问题。
第二;作为我们大学生,法律基础差,教学难度大。建筑专业类学生学习建设法规课程,是一种跨专业和学科的学习。无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直接进入建设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对工科类学生而言势必是一个挑战。加之内容抽象,学生很容易感觉枯燥无味,产生懒惰和厌学心理。
第三;传统考核方式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学传统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期末的闭卷考试为主。如果建设法规课程采用该种方式就会产生一些弊端,比如学生就会死记硬背法条,或者*时上课经常旷课而到临近期末就打突击等。这样学生表面上考及格了,实际上他们对所学的知识只是过眼云烟很快就忘记了。所以在如何考核学生成绩上也需要授课教师动脑筋思考该问题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为了培养国家综合性全能人才。我提出建议:
改进案例教学,重视学生参与,教与学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如果只是教师在讲台上对学生满堂灌,忽视了学生的回应,那么教学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授课教师必须花心思思考如何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当然实施案例教学对建设法规课程是必要的。针对教材案例缺乏的实际情况,任课教师需要花时间博览全书,尽量寻找相关参考书籍来充实案例教学。当然也可以利用网络寻找一些相关的案例资料、图片和视频来丰富案例教学内容。案例教学不在乎学生所答结果的对错,而更在乎学生的积极思考和参与,反而哪类有争议的案例更能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反思。
实施全过程案例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采用案例教学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建设法规体系包含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一般教材的编排顺序与此过程并不一致,案例教学过程中对案例的介绍相对**,缺乏必要的连贯性,并不能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学生很难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系统性的把握。基于此,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对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创新采用了“全过程案例教学法”,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即指选取一个具有一般性的工程项目,将该项目从前期阶段直至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件编成一系列案例,课堂上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介绍相关法规,随时插入该项目作为案例,使整个课程的案例教学具有一致性与连贯性。
将建设法规定位为必修。课前面已经我已经说过建设法规的重要性,那么提高对建设法规课程的认识需要做到;第一;将建设法规设为必修课。第二;课程安排要提前,不能放在最后。第三;延长课程学时
考核方式多元化。为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创新的潜能,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也要对考核方法进行**。既要考虑教学的基本要求,又要考虑学有余力的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应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模式。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检验,也是对学生学习主动性的一种促动。但通过一次考试,往往不能够完全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只有考查学生的各个学习环节,才能给他们一个综合的、真实的成绩。因此,考试的形式要尽量多样化。对于要求识记性的内容,仍然可以采用常规的考试形式;而对于实践性较强的内容,可采用课程设计、答辩、写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试。对有创新思维的学生在分数上可以给予适当的提高,从而鼓励学生多进行创新思维;对主动提出实际问题的学生也可以给予成绩上的鼓励,并应把这些成绩按一定方式计入学生的总成绩。学生结业的总成绩应该是本门课程各种形式考核的综合结果。
对学生要严格管理。因为学生认为建设法规课程是偏文科的,所以部分学生不重视,旷课率比较高,60多人的班级只有寥寥几人来上课。这样低的出勤率是保证不了正常的教学质量的。因此要采取严格措施督促学生来上课,比如要点名,过低的出勤率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期末成绩中出勤率也须占到较大的比重等。这样才能有效督促学生不旷课。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3
建设法规和建设专业技术同样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建设法规这门课让我懂得了建设法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从建设法规的概念谈起,建设法师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和基本原则。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其次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谈起,建设活动通常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在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一下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1、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核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设工程对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就是确保建设工程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需要在全国规范内适用的**的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是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要求。建设活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对保证技术进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活动应当**行事。法律是*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地方**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从事建设活动**和管理的单位、建设单位等,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从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保障。
5、合法利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和法律保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进行的建设活动,这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最后介绍一下我们这半学期以来学过的关于建设方面的法律**。
城市及村镇规划法律**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包括第七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1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城市规划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门规章及各地的地方性建设法规等。城市规划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两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作为从事将来及即将要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以建设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为了更适合于实务与应用,根据大家的实际需要,我们主要围绕这部《合同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合同对象: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以下文件:
(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人身份证明;
(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
(1)**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
(2)**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瑕疵。
1、标的是否合法。
2、标的是否存在**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二、企业自身的思考。
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三、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以便我们更加有效地防范风险。对于难以把握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律师,以免既成事实,难以挽回。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4
通过本学期对《建设法规教程》的学习,了解到土木是个很广泛的学科,不仅有建设工程类、管理类,工程经济类,还有各种工程法规等,增强了我对土木的认识,有助于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法律的综合型人才,《建设法规教程》是用来规范各种土木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制系统,作为铁道工程的一份子,越发让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建设法规涵盖了工程项建设全过程所有法律环节和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程序法规,城乡规划法规,土地管理法规,建筑法法律**,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法律**,环境保护法律**等。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建设法规课程有跨学科性,学科知识抽象性的特点。建设法规课程作为工科类专业开设的一门“文科”课程,与建筑类学生以往所学知识中经常出现公式、数字、图片等较为直观的灵活应用型课程内容不同.建设法规课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等相对枯燥、抽象的教学内容。
**来。迫于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高校教学过于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型能力而忽视学生备方面综合素质培养已成不争的事实,反映在建筑类专业学生培养上,各高校普遍注重对学生学术,专业设计技能训练建设法规课程有助于提高学生今后从事建筑类行业的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法律素质,然而各高校普遍存在建设法规课时较少且开课学期较后等问题,体现出对该课程的不重视。
但是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大量规范和管理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等建筑类专业也都陆续将建设法规门课程纳入学生在校期间的修读课程。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来解决。毫无疑问,《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第八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公布了《*******建筑法》。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建筑法典,第一次把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用了民法通则中的连带民事责任概念,对建筑市场中相互推卸责任的混乱状态起到遏制作用。以工程拖欠现象为例,《建筑法规》就能较好的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其次,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再者,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我觉得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们不仅仅要用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因此我建议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等信息记录在案,打造“诚信建筑”,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来完成市场主体行为的互相约束和自我约束,这将**缓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严重不公*交易、拖欠工程款、恶意压价等行为。最后,通过立法来确保工程保险和担保的事实。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不光是我们为了考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是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一个合格的建筑师不光是要设计好的图纸,更要合理建筑规范,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真正的为公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以建筑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我在上课时听到老师讲解一条条建筑法,对我们国家在建筑方面法律**的健全感到高兴,可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在按照法律规范执行那些法规吗?又真正有哪些人了解懂得这些法规呢?我们遇到麻烦时真的用这些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了吗?如果不是写这篇作业,也许我都不会了解这些规定,也不会知道如何利用法律要回工程拖欠款,可是原本不了解这些法规的人又何止我一个呢?如何让建筑法规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它,运用它,更好的发挥它的规范作用,恐怕是我们法制机构要完善的方面了。
建设法规中提到实行建设监理**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目前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按自己的要求办,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是为业主服务与说话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的第三方看待,质量**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由于以上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出现互相推委扯皮的现象。因此建设项目各方及质量**机构必须认识到在我国过去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由于责、权、利不明确,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的现象不断出现,造成了许多钓鱼工程、高投入低效益工程和只有开工、没有竣工的长尾巴工程,浪费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使建设项目丧失了许多发挥效益的好时机,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十多年的监理实践,证明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是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浪费的有效措施。
在建设法规中我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土木工程建设人,我们不仅要学习建设法规,更要好好的学习,多学习,我觉得作为大学的一门课程,建设法规课程的安排还有很多不足。
第一;内容多、学时少。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很多,而且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内容也特别得多,课程内容庞杂。法条枯燥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建设监理、房地产管理等内容。如《合同法》共428条。建设法规作为一门课程,有的专业是必修课程,有的专业是选修课程,不同的学校所安排的学时也有所不同。不过一般在32学时左右,其学时是有限的,在课堂上不可能将每一部法律法规的条款全部给学生讲解。因此很多知识点也只能做到蜻蜓点水,造成学生理解法规也很肤浅。而且教师授课如果只是单纯地讲解法条,课堂气氛沉闷,学生会觉得枯燥无味,上课也不认真甚至旷课率也会上升。作为授课老师的感触来讲,自己辛勤备课却无学生欣赏,严重地挫伤了教学积极性。。因此如何吸引学生***认真听讲也成为授课教师头痛的问题。
第二;作为我们大学生,法律基础差,教学难度大。建筑专业类学生学习建设法规课程,是一种跨专业和学科的学习。无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直接进入建设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对工科类学生而言势必是一个挑战。加之内容抽象,学生很容易感觉枯燥无味,产生懒惰和厌学心理。
第三;传统考核方式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学传统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期末的闭卷考试为主。如果建设法规课程采用该种方式就会产生一些弊端,比如学生就会死记硬背法条,或者*时上课经常旷课而到临近期末就打突击等。这样学生表面上考及格了,实际上他们对所学的知识只是过眼云烟很快就忘记了。所以在如何考核学生成绩上也需要授课教师动脑筋思考该问题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为了培养国家综合性全能人才。我提出建议:
改进案例教学,重视学生参与,教与学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如果只是教师在讲台上对学生满堂灌,忽视了学生的回应,那么教学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授课教师必须花心思思考如何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当然实施案例教学对建设法规课程是必要的。针对教材案例缺乏的实际情况,任课教师需要花时间博览全书,尽量寻找相关参考书籍来充实案例教学。当然也可以利用网络寻找一些相关的案例资料、图片和视频来丰富案例教学内容。案例教学不在乎学生所答结果的对错,而更在乎学生的积极思考和参与,反而哪类有争议的案例更能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反思。
实施全过程案例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采用案例教学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建设法规体系包含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一般教材的编排顺序与此过程并不一致,案例教学过程中对案例的介绍相对**,缺乏必要的连贯性,并不能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学生很难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系统性的把握。基于此,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对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创新采用了“全过程案例教学法”,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即指选取一个具有一般性的工程项目,将该项目从前期阶段直至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件编成一系列案例,课堂上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介绍相关法规,随时插入该项目作为案例,使整个课程的案例教学具有一致性与连贯性。
将建设法规定位为必修。课前面已经我已经说过建设法规的重要性,那么提高对建设法规课程的认识需要做到;第一;将建设法规设为必修课。第二;课程安排要提前,不能放在最后。第三;延长课程学时
考核方式多元化。为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创新的潜能,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也要对考核方法进行**。既要考虑教学的基本要求,又要考虑学有余力的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应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模式。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检验,也是对学生学习主动性的一种促动。但通过一次考试,往往不能够完全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只有考查学生的各个学习环节,才能给他们一个综合的、真实的成绩。因此,考试的形式要尽量多样化。对于要求识记性的内容,仍然可以采用常规的考试形式;而对于实践性较强的内容,可采用课程设计、答辩、写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试。对有创新思维的学生在分数上可以给予适当的提高,从而鼓励学生多进行创新思维;对主动提出实际问题的学生也可以给予成绩上的鼓励,并应把这些成绩按一定方式计入学生的总成绩。学生结业的总成绩应该是本门课程各种形式考核的综合结果。
对学生要严格管理。因为学生认为建设法规课程是偏文科的,所以部分学生不重视,旷课率比较高,60多人的班级只有寥寥几人来上课。这样低的出勤率是保证不了正常的教学质量的。因此要采取严格措施督促学生来上课,比如要点名,过低的出勤率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期末成绩中出勤率也须占到较大的比重等。这样才能有效督促学生不旷课。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5
建设法规和建设专业技术同样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建设法规这门课让我懂得了建设法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从建设法规的概念谈起,建设法师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和基本原则。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其次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谈起,建设活动通常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在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一下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1、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核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设工程对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就是确保建设工程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需要在全国规范内适用的**的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是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要求。建设活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对保证技术进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活动应当**行事。法律是*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地方**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从事建设活动**和管理的单位、建设单位等,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从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保障。
5、合法利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和法律保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进行的建设活动,这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最后介绍一下我们这半学期以来学过的关于建设方面的法律**。
城市及村镇规划法律**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包括第七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1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城市规划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门规章及各地的地方性建设法规等。城市规划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两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作为从事将来及即将要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以建设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为了更适合于实务与应用,根据大家的实际需要,我们主要围绕这部《合同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合同对象: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以便我们更加有效地防范风险。对于难以把握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律师,以免既成事实,难以挽回。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2)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5篇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1
虽然这次只是短暂的函授学习,但却是一次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机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里,我们应激流勇进,不进则退。在工作中摸索,在摸索中工作,不断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为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为社会奉献一点光和热。以下是本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的几点心得和体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质量建设项目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其历史源远流长,自从人类开始进行有**的活动,就一直在执行着各种规模的项目。在古代,人们就进行了许多项目管理方面的实践活动如我国的长城、埃及金字塔、古罗马的供水渠等这样不朽的伟大工程都是历史上古人运作大型项目的范例。
项目管理是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项目及其资源进行计划、**、协调、**,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标的管理方法体系。
发展到现在项目管理已经变成了一种系统做事的方法。工程领域的大量实践活动也极大地推动了项目管理的发展,随着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技的发展,项目管理不断得以完善,同时项目管理的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充。但在此同时项目管理给传统管理模式带来了变革和挑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认可,并得以持续的发展和应用。实施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并更好地把各种专业服务融为一体已经成为现代发展的需要。
建设项目管理涉及到十二个知识领域,包括:范围管理、目标管理、**规划、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资源管理、信息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其中,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为项目管理的三要素。纵观这十二知识领域的管理,可认为项目启动时三要素维持的是一个等边三角形,随着项目的推进这个三角形的夹角肯定会变形,因为每一个要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其他两个元素,导致夹角的变化。而做为项目经理的职责就是掌控这个三角形维持着一个合理的角度。在一个项目中,客户往往关心的是质量;而老板掌控着资源,也就是决定着成本;只有时间才是项目经理唯一可以完全掌控的要素。所以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就是质量、时间和成本之间的关系,项目管理的目标是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寻找进度和成本的最优解决方案。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企业能否为社会提供质量高、工期短、造价低的建筑产品。质量、进度、成本是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的理想状态是质量、进度和成本达到最优化,即最短的工期、最低的成本和最高的质量。正确把握和合理处理进度、质量和成本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对这三者进行有效的**,对于项目管理有重大的意义就进度、成本和质量三者的关系而言工程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的关系。
对立关系:如果要加快工程进度,则需要加班加点或适当增加施工机械和人力,这将直接导致成本的增加;此外,加快进度往往会打乱原有的计划,使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之间产生脱节现象,增加**和协调的难度,会对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或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如果要降低投资,就需要考虑降低功能和质量要求,采用较差或普通的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同时,只能按费用最低的原则安排进度计划,整个工程需要的建设时间就较长。
**关系:如果提高功能和质量要求,虽然需要增加一次性投资,但可能降低工程投入使用后的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从全寿命费用分析的角度则是节约投资的;另外,从质量管理的角度,如果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实现工程预定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则不仅可减少实施过程中的返工费用,而且可以**减少投入使用后的维修费用。另一方面,严格**质量还能起到保证进度的作用。如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返工处理,虽然需要耗费时间和加大成本,但是比不及时返工而酿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对整个工程进度的影响要小。
这就需要管理者对三大要素有比较强的**力。下面就针对三大要素**来进行分析。
一、质量管理
一个国家的产品总体质量状况可以反映其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它既是顾客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的生命,既反映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且在当代质量第一的重要性已经在建筑领域得到了广泛的重视。项目实施的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客户对所交付的项目产品的满意度。因此,对于项目的质量管理需要从项目的质量**、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三方面来协调。
质量**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质量**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其侧重点是按照既定目标、准则、程序,是产品和过程的实施保持受控状态,防止不合格的发生,持续稳定的生产合格品。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其侧重点是运用系统的原理和方法,把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质量管理有机体系,通过对质量**系统的验证,确保其有效性。同时,使顾客了解在各阶段的主要质量**活动和内部质量保证活动,为质量提供证据,以取得顾客和相关方的信任。
建设工程法规150条内容
质量管理是根据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采取的一系列检测、**并在质量方面指挥和****的协调活动。总的来说,影响项目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五大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质量管理一般采用以下措施:
1.积极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在交底、会审前**有关人员熟悉、吃透施工图纸,有疑问、不妥的地方必须在会议上指出,并得到解决。
2.对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作好作业技术交底,让参与施工者明白要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怎样才是优秀的、合格的,并严格、严肃工艺操作纪律。
3.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抽检、专检及隐蔽工程的检查、评定等**、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在标准允许范围内,严把质量关,采取防范措施,消除质量通病,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对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如关键的操作、施工顺序、常见的质量通病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进行重点检查**,严禁将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流转到下道工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认真做好竣工质量检查工作,按工程档案规范规定**,完善施工质量文件;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则要进行修复,必要时进行返工,绝对不可以疏忽。
二、进度管理
现代项目管理中的进度是一个综合的指标,它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资源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能全面反映项目各活动(工作)的进展状况。而进度管理的目的就是按期完工,其总目标和工期管理是一致的,但在进度管理的过程中,它不仅追求时间上相一致,而且追求劳动效率的一致性。进度与工期这两个概念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工期作为进度的一个指标,进度管理首先表现为工期管理,有效的工期管理才能达到有效的进度管理。但是不能只用工期来表达进度,那是不全面的,有可能产生误导。若进度延误了,最终工期目标也不可能实现;在项目实施中,对计划的有关活动进行调整,当然工期也会发生变化。
项目管理中进度管理属于时间管理范畴,同时工程项目进度是一个综合的概念,除工期以外,还包括工作量,资源的消耗量等因素,所以对进度状况的分析必须是综合的多角度的。工程进度拖延产生的原因常常也是多方面的,对工程进度拖延也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工程项目建设的**是全过程的**,进度管理不仅仅包括施工阶段,还要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等,它涵盖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一般情况下,我们进行进度管理的目的,是要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时间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项目经理进行进度管理的程序是:制定进度计划、进行计划交底,落实责任、实施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并调整、编制进度报告。而其中进度**两个最实际的过程一个是进度计划,一个是跟踪调整。
制定进度计划。施工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标准”是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是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单位(分项)工程或各个施工工序在施工中的衔接与配合、安排劳动力和各种施工物资材料的供应时间,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计划的要求。进度计划在实际工程管理中两个比较关键的数据非常有用,一个是从原来的仅仅是御寒,到现在的追求舒适美观,建筑的产物式样越来越多,造型越来越别致美观,功能也越来越齐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建筑技术的进步也越来越快,为了适应这个形式我们必须具有更多的知识,更多的适应社会发展的前沿知识。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2
在实际工程中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多变,各施工工程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不尽相同,无**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方案时应结合企业的经验教训、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以及既定的安全目标,抓住六种伤害的防患(防高空坠落、放物体打击、防坍塌、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中毒事故),制定相应的措施。工程项目中施工安全**遵循一定的程序:
1、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目标。按照目标管理方法,以在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分解,从而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目标,实现全员安全**。
2、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对其不安全因素用技术**加以消除和**,并形成文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指导性文件。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沟通和交流信息,通过安全**使作业的安全状况处于受控状态。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包括按去哪检查。纠正不符合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修改安全技术措施。
5、持续改进,直至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开放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条件可能有所变化,以致造成对安全风险评价结果失真,使得安全技术措施与变化的条件不相适应,此时应考虑是否对安全风险重新评价和是否有必要更改安全技术措施的计划。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在工作中对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做到以下:
1、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全封闭保护或部分封闭防护);*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以及自己的施工排水、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2、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必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
3、30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混凝土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安全*网、立网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段落,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龙门、井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
4、施工过程中的四门(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围栏杆并安装立网。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应铺满脚手板,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防物体下落措施。
5、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台)周围,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
6、当外用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根据施工总*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量需要量,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如果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用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设计。
7、施工工程、暂设工程、井架门架等金属构筑物,凡高于周围原有避雷设备,均应有防雷设施;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8、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放电、防坍塌措施;冬季防火、防大风等。
以上是我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关于安全管理的认识,涉及的主要是一些硬性的管理和做法。对于在实际工作中我觉得更重要和常规的做法是在于对人的管理。作为一名施工员,我们必须懂得约束和管理现场,能够对具体从事活动的农民工进行很好的管理。施工是一门大学问,对于这个课程我坦诚学到的只是皮毛,还有很多东西没了解到、学习到,而且有很多东西在课堂上也是无法掌握。在今后我们只有不断摸索,不断积累才能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我一直很遗憾这门课还有《工程监理概况》只有短短半个学期的学识,这是一种短见。我觉得这是两门需要长期学习的课程,因为只有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知识熏陶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习惯性思维和意识。只有自己的行为规范了安全才更有保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希望做事能够按照合同规则,做到具体施工能够按照规范执行。对于一个刚步入社会工作的人来说,首要的是要认真遵守职业规范,逐步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逐步提高职业素养,再逐步提高职业水*。我想随着这些的提升,这会对施工安全又有一个更高层次的提高和把握。最后我也用在课上老师跟我们说的那句话结束:希望我们这辈子都在**工作,**生活!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3
关于制图,尽管不是第一次了,但还是有很多新的体会,实习课程主要是绘制八张关于一栋局部六层教学楼的建筑*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部分结构的详图。虽然有制图要求和图样在手,刚开始时我仍然是一筹莫展,不知从何下手。而且这次的例图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单是比例和图幅的考虑都极费脑筋,画一幅图就需要同时翻阅另外几张图,对照起来,才能确定具体的尺寸及构造。好在老师全程提供了许多帮助,让业余制图的我们省了不少精力。整个过程最大的感受就是——痛苦并快乐着:一连三天,天天满课,从早上7:00起来到晚上9:00近12小时的绘图生活。有时画得兴起,干脆把夜宵当午饭和晚饭一起吃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奇怪:我居然也有这么认真学习的时候。绘图中,图板、图纸以及制图工具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每次绘图都要背着图板、图纸以及制图工具,而且因为图纸太大有时还要站着画,而且我左手按尺子特别用力,三天下来,结果就是腰酸背痛,左手无力。虽然有这么多的痛苦,但绘图中的乐趣仍历历在目。大家一起讨论、计算,有时还会争辩和犹豫,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画法,在与同学的探讨过程中,不仅能发现自己绘画中的不足,也能学习别人优秀的绘画技巧。举个例子:我每次画*面图的时候,都是像用CAD画图一样,先画定位轴线,再双线画墙。但由于外墙上一般有窗,内墙上还有门,就必须留出窗和门的宽度。每次我都是一笔把墙画到底,然后再来找窗户和门的位置,这样就必须擦拭已经画出的墙线,但手绘不同于CAD制图,擦干净后也会有一些痕迹,影响图画的外观。在与同学讨论的时候,发现他们画完轴线之后,先标出门窗洞口的位置,再画墙,这样就能很好的避免反复擦拭的麻烦。额,写了半天,一看字数,才680,要何时才能凑起20xx字噢。
还是说点我画图的过程,在听到老师说第一张图要先画格子,再写字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次画图不是简单的描图了,估计要求都有点严格。于是,我就开始构思怎么布局,才能恰到好处的在有限的空间里,画出密密麻麻的方格。当时头脑里马上出现的CAD三个字母,先用CAD选好字体,找到最长的一行,再用合适的格子将字体分隔。手绘的时候,不就可以先按CAD上的尺寸画好格子,再写字了么。说做就做,在经过反复几次试验后,我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尺寸:格子宽为730。马上解决了画第一幅图无从下手的困境。当然,这得益于上学期教我CAD的刘松岸老师。有刘老师悉心,仔细的教导,才有我上学期CAD95分的好成绩,才有现在帮我解决手绘问题的助力。
在用CAD绘图的过程中,我还发现了书上样图的一些错误。刚开始画的时候,按照尺寸画着画着,居然和书上的图就不一样了,反复验证,仍然和样图不符。于是,只有停止绘画,在询问老师后才知道样图出错了。这也说明了我的基础不够扎实,对于书上的错误还不能肯定的指出,不敢肯定自己现在的认识是否正确。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我一定要把基础的东西学牢靠,并且做到举一反三,熟练运用。
在与同学的交流与讨论中,我还发现有的同学在画图时,没有按照相对正常的画法来绘图。拿到一幅图,最先画的不是定位轴线,而是先描细节部位的点,再把这些点连起来,完成这幅作品。这样看起来是省去了很多步骤,但是要知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定位轴线之所以叫定位轴线,是因为它可以确定建筑物主要结构或构件的位置及其标志尺寸,有了大体上的距离和尺寸,才能准确的画出其他细部结构和尺寸。这种先画细部,再画主体的画法,不符合科学绘图的要求,应予以改正。
这些大概就是我在这次建筑制图实训中的一些体会和觉悟吧。在这痛并快乐着的几天中的点点滴滴,不就是学以致用、检验真理的快乐所在吗?这也是我人生中是第一次对细节如此重视了吧:精确到毫米的严谨,线粗细长短的执著,以及对劳动成果的呵护珍视。我相信,这次短短的实训,会是我今后生活中宝贵的财富。
虽然没有20xx字,但这是我这几天最真实的体会,也是这学期过得最充实的几天。最后,同老师一样,结束语:Thanks!谢谢老师,也谢谢与我一起学习,一起探讨的同学们。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4
其实,《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工程监理概论》这两门课程都是很实在的课程。与其他一些很纯粹的理论知识课程和技术经济课程不同,它是比较联系实际,由实践反馈到理论技术中去的课程。建筑业安全工作是一种特殊的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管理、文明施工、事故处理和安全教育培训,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们国家建筑工程中存在大量的农民工,他们大多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更带来的许多安全风险,这要求我们更要认真严肃对待安全工作。且如今,大量的高、新、精技术和产品应用到建筑工程中去,这也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扎实的学习,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工作。
这两门课我都很喜欢,不仅因为老师的原因,也因为这类课程往往考核的轻松些,同时因为课上讲的都是些很灵活实际的内容(虽说是该严肃对待的话题),以及图片加视频的授课模式,这都很容易让人接受和喜欢。而且撇开这些不说,这也是一门非常需要学习并掌握的板块。
好,转入话题,学习这门课程,给我最强烈的心得体会是,让我对工程建设的安全问题、安全状况和安全施工技术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了解,能够初步形成一个安全知识体系框架,为今后深入学习和实践打下了一个基础,同时这门课程也带给了我一种对安全的全新认识,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施工安全无小事,它需要我们施工管理人员时刻牢记安全,时刻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也带给我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牢记在工程建筑中无论是哪一个环节板块,投资、建设或是经营方都要为安全留个空间,这是神圣不可缺少的。
下面我就将来在工作中如何做好自身安全保护说下我的看法和做法。
对在施工现场,关于安全,我觉得第一点应该是要有安全意识和对待安全的严肃态度。凡事无绝对,俗话说,百密必有一疏。尽管现场安全工作可能做得不错,但是面对复杂错乱的施工现场,也还是存在**小小的问题。有些问题可大可小,有时即使是一些小问题,但在一些情况下还是能产生致命的伤害,导致重大事故后果。因此,我们必须保持安全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安全。我们要把安全意识刻在心里,时时不忘提醒自己,生命诚可贵!同样,对安全我们必须要用严肃态度对待。安全是大事,生命是最宝贵的。在生命面前任何事情都是小事。对安全我们必须端正加强自己的态度,决不能拿安全开玩笑,当小事。这要求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警惕性,敏锐性,能够细心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我觉得高度的安全意识来自我们对现场的了解和把握。所以对任何工程我们想要做好安全工作就必须对所在的工程要熟悉,事先做好准备工作。我们要对工程活动的安排,步骤,具体事项要了解掌握,养成一个好习惯,使我们对现场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能让我们事清楚那些环节容易产生问题,哪些环节需要重点**。
第二点,我觉得是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尤其是有关安全的知识学习,自觉地参加接受各种安全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安全知识水*。很多人在公司要求的或资格证书复核中必须参加的各种知识培训总不在乎,甚至拒绝参加。我觉得这是一种浪费,一种很不好的行为,错过了一个学习,给自己充电知识的机会!我以后会尽可能的把握每次培训学习,做到每次尽可能的学到些新知识或了解到新见解,不断充实自己。我们只有有足够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才能对安全把握到位。只有自己经验丰富,才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活到老学到老,永远保持一颗学习的心。第三点是要认真做好本分工作,严格把控好自己的工作质量。工作是大家的,我们不仅要求别人做好,自己更是要以身作则,起一个带头作用。对我来说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只有自己也做好了,安全才有一个底。在工程中我们管理人员起到一个风险**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在为了工程顺利竣工的同时也为我们自身的安全做下保证。做好安全工作,是工程顺利完成的前提。
第三点是要加强沟通,经常及时地相互交流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致力于共同消灭问题。在团队中我们要齐心协力,一致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一起努力。只要大家相互**,相互改进,相互提高,安全就一定有所保证。
接着,谈谈在以后工作中如何管理施工现场,如何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就是要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把伤亡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和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开展安全工作的立足点。建筑施工就是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必须**的思想。所以我们必须要把安全放到一个思想新高度上。
先说下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3、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5、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定整改验收人。
在建筑施工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布置生产要与安全同步进行。在编制施工计划、研究生产、实施科研、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相应地有安全措施计划并同安全技术措施同步实施工作。广大安全工作者形象地称之为安全生产五同时,就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这个五同时原则,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尤为重要。
二、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在建筑施工工作中,在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前,应结合其特点,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流,并严禁事先未受安全技术交底的员工,在施工中使用上叙四新,以免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且应在解决了安全技术,确实能够保障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生产。这是铁的纪律、来不得半点虚假。
四、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在发展的基础上,**工艺,减少不安全因素。如高处作业为地面作业,变危险为安全,变有害为无害,变手工操作为机械生产,变笨重为轻松,变肮脏为清洁。各个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都应积极为建筑工人改善和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甚至幸福的劳动条件。
五、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即要设置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检查冬季雨季施工安全生产设施落实情况;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六、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加强安全管理。要在规定的环境、时间、劳力和成本等条件下,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系统中事故的研究,及时调整工艺设备、操作、管理、生产周期和费用投资等因素,使系统中发生的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达到最佳安全生产状态。只有这样做了,才能够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的。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5
本人是XXXXXXXXXXXX项目的一名资料员,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地做这么大工程的资料,由于是个新手,因此我从一开始就感觉比较难着手,在各位**和师傅们的**与鼓励下我勇敢地挑起了这个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的担子,在这过程中我不断地学习和探索,不断地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规范,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到不少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我相信这是我人生一个很好的起点。我为自己总结出了一套做资料的技术规程:凡涉及到工程的所有资料都应以图纸为依据,首先应熟悉图纸,将工程中所要用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列出清单(材料进场,根据清单核对质保书),如发现质保资料有问题应及时通知材料供应商,所有进场材料上都应有标志、标示,其标志、标示应与质保书和设计要求相符。
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资料员,心态和心里素质一定要好,首先必须和监理处好关系(本着监理就是上帝的宗旨),凡有搞不明白的地方就去请教他们,尽量按监理的要求去做,确保资料签认的通过率,除此以外必须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在每道工序报验前必须先将涉及到本工序的材料报上,及时做好隐蔽工序报验工作,进场材料应及时做台帐,并让监理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材料台帐应与监理台帐必须相吻合),所有收(发)文应做记录并让对方签字,所有资料经报验通过后及时将原件按资料组卷目录摆放,并做好汇总,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应及时登记,及时做好桩位轴线偏差记录,每一分项都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如土方、钢筋、模板、砌筑、门窗、装饰、保温、屋面、地坪等,钢结构组装、焊接、涂装、安装、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施工等),并对应做好书面技术交底,并让被交底人签字,所有非本人办理的资料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如口头汇报无效,应出具书面申请,并要求责任到人)。主体结构施工应及时做好沉降观测记录(每层一次),钢结构工程根据设计要求也应做沉降观测记录。检验批报验应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试块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应及时进行回弹试验(出具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报告),商品混凝土应有混凝土质量证明书(搅拌站提供),同一分部、强度等级的试块应按实际组数进行数理或非数理统计评定。所有设计变更应进行汇总,并做好图纸变更台帐(所有设计变更应在竣工图上反应)。
一、土建部分
1、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提供),施工**设计(包括报审表、审批表),开工报告(开工报审),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审),质量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收集报审),特殊工种上岗证(收集报审),测量放线(报审),
2、基础施工阶段:钢筋进场取样、送样(图纸上规定的各种规格钢筋),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方案、技术交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检验批报验),垫层(隐蔽、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放线记录、放线技术复核),基础(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钢筋隐蔽、钢筋、模板检验批、放线记录、技术复核,混凝土隐蔽、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标养、同条件和拆模试块),基础砖墙(方案、技术交底,提前做砂浆配合比,隐蔽、检验批,砂浆试块),模板拆除(拆模试块报告报审,隐蔽、检验批),土方回填(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土方密实度试验)。
3、主体施工阶段:一层结构(方案、技术交底基础中已包含,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取样、送样,钢筋隐蔽、钢筋、模板检验批、模板技术复核)。二—四层(同上)。
4、装饰装修阶段:地砖、吊顶材料、门窗、涂料等装饰应提前进行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报监理**通过后方可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5、屋面施工阶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应提前复试,待复试报告出来报监理**通过后方可进入屋面施工阶段(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6、质保资料的收集:材料进场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齐全的质保资料,钢筋进场资料(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水泥(生产许可证,水泥合格证,3天、28天出厂检验报告,备案证,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砖(生产许可证、砖合格证,备案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黄沙(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石子(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门窗(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四性试验报告,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防水材料(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焊材(质量证明书),玻璃(玻璃质量证明书),饰面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进场后设计、规范要求须进行复试的材料应及时进行复试检测,其资料要与进场的材料相符并应与设计要求相符。
7、应做复试的材料:钢筋(拉伸、弯曲试验,**数量:60t/批),水泥(3天、28天复试,**数量:200t/批),砖(复试,**数量:15万/批),黄沙(复试,600t/批),石子(复试,**数量:600t/批),门窗(复试),防水材料(复试),饰面材料(复试)
8、回填土应做密实度试验,室内环境应做检测并出具报告。
9、混凝土试块:混凝土试块应每浇筑100m3留置一组(不足100m3为一组),连续浇筑超过300m3的可适当减少,每一浇筑部位应相应留置标养、同条件和拆模试块,标养是指将试块放置在标准温度和湿度的条件下养护(室内温度恒定在120℃±3℃)28天送试,同条件是指将试块放置在现场自然养护,当累计室外温度达到600℃?天,拆模试块是指在自然养护的条件下养护7天。
10、砂浆试块:每天、每一楼层、每个部位应分别留置一组,标养条件下28天送试。
11、检验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一般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在首道工序报验前应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可按轴线等进行划分)。
二、节能保温部分
1、根据20xx年新版节能保温规范《GB50411—20xx》要求,建筑工程节能保温资料应**组卷,保温材料(如保温砂浆、抗裂砂浆、网格布,挤塑板等材料除提供质保书、出厂检验报告外还应按批量进行复试,待复试报告出来报监理**通过后再进行节能保温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2、保温砂浆按规范要求应留置同条件试块(检测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详见建筑节能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3、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三、钢结构部分
1、钢结构工程开工应具备的资料:施工**设计(包括报审表、审批表),开工报告(开工报审),质量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收集报审),特殊工种上岗证(收集报审)。
2、钢结构制作阶段:对照图纸,重要构件的主材应进行复试,一、二级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全数),还应做超声波无损探伤检测(抽查10%),待无损探伤速报出来报监理后方可进行构件的制作工作的报验(组装、焊接、涂装),所有材料必须在工序报验前报监理**通过,否则监理可能会拒签涉及到的所有工序报验。
3、钢结构安装:出具一、二级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正式报告),做好基础轴线的校核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并报监理(请监理验收),所有加工好进场的构件必须应有构件出厂合格证并经加工现场监理验收签字。不同规格的大六角高强度螺栓应按批量做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3000t/批),当设计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如角钢、H型钢等),设计有要求复试的钢材都应进行原材料检测,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火涂料应进行复试。
4、钢结构材料:焊材(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都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大六角高强度螺栓(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焊接球(焊缝应做超声波无损探伤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GB50205—20xx》规范的二级标准),防火涂料(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3)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建筑法规课程心得体会 (菁选3篇)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建筑法规课程心得体会1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建筑法规课程心得体会2
这学期我选修了建设法规的课程,虽然她作为一门选修课,但作为我的兴趣,我所关注的课程,我还是要认真的对待她。就我哦个人来讲,这门课程的上课方式还是比较保守的。老师按照建设法规的内容逐条逐句的向我们解读《建设法》的基本内容,并且给我们列举了个案来让我们更加明了的理解该条款讲的究竟是什么意思。虽然正式上课只有几周的时间,并学不到那么深的地步,可我还是有所收获。
通过这几个周的对这门课程的学习,我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虽然我并不是学建筑专业的,可是作为一名学测绘方面的学生,我认为还是应该了解建设法规,为了以后自己的发展前途着想,我为自己确立了目标。首先,我明确的知道了建筑法规的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像所有的事物一样,她也有她自己的特征,譬如行政性、经济性、**性、和技术性。我们不仅仅要了解这些特征,我们还要懂得基本的建筑规范,无论建筑法规有多么的难掌握,目前这个****市场经济还是法制经济,****社会还是法制社会,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懂法**而行。而在我们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力来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一定要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学了本学期的课程,我们每个人都要知道的,最基础的我认为有以下四点:①以行政管理**作为调整方法;②消耗资源,创造财富;③依据***经济**,反映基本建设**;④保证建筑物质量,技术性规范和标准。
从上面的四点建设法规的概念和特征可以很容易的知道,建设法规重要到管理和约束着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中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并且,建设法规对于建筑师而言不仅仅有着约束的作用,它同时还对于建筑师来说有指导的作用。也可以说成是在建筑师的构思到建筑的实体出现,建设法规的意识思想灵魂始终贯穿于建筑师的创作之中。它形成了一个“度”来贯穿着整个的建筑领域,它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保证建设活动顺利进行、建筑产品安全可靠,必须严格依照建设法规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符合安全标准。
多年以来,我国建筑业就是伤亡率非常高的行业,建筑工地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建设法规通过一系列规定对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提出了**性要求,并同时赋予了有关*部门**和检查的**。在我看来,建筑师设计的时候并不能单纯的凭借自己的想法进行设计,他们设计的时候不能超过建设法规要求的约束的限度,而这个限度并不是没有说法的,他们都是建筑领域经过长期的实践而总结出来的非常实用的可靠的技术规范。它是各地*规定在该地区的建筑所必须遵守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内容有:
①确定建筑基地四周的交界线,称“建筑红线”。
②建筑的高度、形体和处理与城市市容或周围环境相协调的规定。
③防火、防震和三废处理的要求。
④基地上主要道路最小宽度的限定,包括消防道路。
⑤最高建筑密度和最少绿化设施的系数定额。
⑥红线上建筑立面及基础处理的规定: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修改要求,以及在红
线外建筑施工和堆料允许范围规定。
同时,建设法规具有指引的作用,指引着建筑师设计出坚固、实用、完美的建筑作品。想要成为一个建筑***,只有这方面的灵感和天分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用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填充自己的思想。建设法规里面里面讲述了很多值得注意和注重的地方,记得老师授课过程中说过“脱离建筑法规的规定进行设计,严重的后果可能导致犯法行为。”也就是这句话让我深刻的懂得,建筑法规是多么的神圣,它能让众多的建筑***们更好的在建筑设计这个领域里面创作出更伟大的作品。如果只是单纯的掌握绘画技巧,但是不懂得如何选择材料和节省材料,如何确定建筑的深度及跨度,就会影响我们设计出来的建筑的适用度。建设法规确实给了我们的设计指明了方向,作为建筑学院的学生,我们必须加强学习建社法规理论知识,培养自己的审美和空间想象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虽然这个学期的选修课时很短暂,但是我的学习之路并没有结束,我要多读有关建筑的书籍、杂志、报刊。更加深入的去了解建设规范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了解它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的支撑。然后以不变应万变,把握、观察,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积累更多的经验。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建筑法规课程心得体会3
建设法规和建设专业技术同样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建设法规这门课让我懂得了建设法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从建设法规的概念谈起,建设法师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和基本原则。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其次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谈起,建设活动通常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在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一下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1、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核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设工程对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就是确保建设工程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需要在全国规范内适用的**的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是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要求。建设活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对保证技术进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活动应当**行事。法律是*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地方**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从事建设活动**和管理的单位、建设单位等,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从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保障。
5、合法利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和法律保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进行的建设活动,这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最后介绍一下我们这半学期以来学过的关于建设方面的法律**。
城市及村镇规划法律**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包括第七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1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城市规划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门规章及各地的地方性建设法规等。城市规划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两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作为从事将来及即将要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以建设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为了更适合于实务与应用,根据大家的实际需要,我们主要围绕这部《合同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合同对象: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怎么写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以便我们更加有效地防范风险。对于难以把握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律师,以免既成事实,难以挽回。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4)
——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管理论文3篇
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管理论文1
1、桩基应用策略分析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桩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在整个建筑中起到荷载传递,支撑上部主体结构的作用。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其承载能力大、沉陷幅度小的特点,否则将会造成一系列的质量安全隐患,例如地面下陷、不均匀沉降等。
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桩基的施工质量,从而为建筑工程的后续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对桩基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建筑上部结构竖向荷载的转移,从而将荷载分散到周边土层中去,当遭遇到地震等灾害时,能够借助桩基竖向承载力进行传导,使建筑对外力的抵御能力得到提升,更有利于对塌陷、倾斜、沉降等情况的**,从而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在建筑工程土建施工中,进行桩基础应用方案的优化选择非常关键,优选方案可以进一步实现对地基变形及地基承载力的**,满足建筑工程的应用需要。当然,这也需要做好现场环境的勘察工作,从而保证优化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人工挖孔桩具有施工方便、速度较快、占用场地小、不需要大型机械设备等特点,主要借助人力来完成施工,其制作工艺相对比较简单,一般情况下不受施工场地的制约,不会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通过对人工挖孔桩技术的改进应用,可以在较复杂的地质条件下发挥其健康性、环保性特点,并且施工成本相对低廉,从而能够实现该桩基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广泛应用。预制桩具有配筋率较低、节省钢材,空心桩相对环保,单方混凝土的承载力较大,施工简单,技术难度低等特点,是广泛应用的桩型之一。预制桩涉及多种施工技术方法,比如锤击法、静力压桩法、振动法等。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预制桩技术也存在诸多的问题,为了保证桩基工程的质量,施工场地必须*整,其场地坡度应在10%以内,并具有与选用的桩机相适应的地耐力,以确保在打桩施工时地面不致沉陷过大或桩机倾斜超限,影响预应力管桩的成桩质量。沉桩过程中应经常观测桩身的垂直度,出现桩身倾斜、灌入度反常、位移、桩身桩顶破损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沉桩。除了要做好这些环节外,还应进行连续作业方案的优化,从而避免施工脱节,保证桩与桩之间互不影响。相对于预制桩,灌注桩也具备类似的制作方法,比如冲击法、泥浆护壁法、沉管法等,当然,这些方法的使用需要现代化机械设备进行配合。冲击法适合在偏软的土地进行施工,通过对泥浆护壁方法的应用,可以满足在淤泥较多的土质施工,但还需对土质进行分析,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做好倒塌事故的预防工作。
在沉管法应用中,其需要借助较大的力度将土壤挤压**,然后放入钢筋笼并浇筑混凝土,随之拔出套管,利用拔管时的振动将混凝土捣实,便形成所需要的灌注桩。对于干作业施工方法包括人工挖孔、机械钻孔等,这两者都非常具有实用性。通过泥浆护壁方法及干作业方法成孔的灌注桩,更有利于挤土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地降低了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2、桩基检测技术方案的应用
在桩基工程施工中,成孔质量的好坏对桩的承载力影响很大,是关系到桩基整体质量的重要环节。成孔质量的检测工作包括了很多方面,如孔的位置、直径、深度及垂直度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例如桩的成孔直径问题,如果成孔直径过大,就会使桩的上半部分承受过大的压力,从而导致其存在断裂的风险。如果成孔直径过小,就容易导致桩的承载能力不足等问题,从而埋下一系列的安全隐患。质检人员必须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检测,从而保证成孔质量的可靠性,提升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通过对静载试验法的应用,可以方便有效地完成桩基应变能力及其静载能力的检测。这种检测方法具有诸多优势,其一般不会对桩基造成损坏,而且能够保证非常好的检测精度。低应变动测法采用敲击桩顶,通过粘接在桩顶的传感器接收来自桩身的应力波信号,对实测速度信号、频率信号等数据分析,获得桩的完整性。该方法检测简便,且检测速度较快。
为了满足上述工作的需要,保证振动信号的有效记录,做好信号的分析,应采用精密的动测分析系统对桩基自身承载力及质量进行分析,并且做好相关的检测环节,保证在桩顶良好位置安装传感器,进行速度及其加速度等信号的有效感应,保证锤击点的合理性及信息的接收,再进行相关数字信息的转换,最终完成对桩基质量的判断工作。所谓的高应变动测法就是使用重锤进行桩顶的撞击,完成短暂而又相对大的冲击力的施加,从而造成桩身的变形,同时对桩身的变形情况及其弧度情况进行记录。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就能够获取桩基周边土地实际的承载能力,最终计算出桩基单桩的*均承载力。声波透射法与其他完整性检测方法相比,能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且基本上无其他限制条件,但由于存在漫射、透射、反射,对检测结果会造成影响。它需要向桩基发射超声波,针对其传回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桩基混凝土的质量。如果发现桩基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则需要进行具体类型及其准确位置的分析,并且做好针对性的调整,从而保证桩基质量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
3、桩基技术方案的优化选择
桩基技术方案的选择是一项综合的指标选取工作,除了要考虑工程性质、地质情况、施工条件、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外,还应考虑施工工艺、施工周期、经济指标等因素,只有这样进行比较择优采用才能满足经济合理、技术可靠、设计及使用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提出多种可行性方案,通过定性或定量的分析比较几个关键因素确定最终方案。在建筑工程中,桩基工程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将会给工程整体质量带来直接且重要的影响。所以,应重视并做好桩基施工工作,因地制宜地采用桩基技术,同时严格落实桩基质量检测工作。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强度以及承载力,为上部建筑结构的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
4、结束语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高层乃至超高层建筑,它们对于基础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通过对桩基技术的优化应用,能够满足建筑荷载的传递需要,对于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管理论文2
摘要:在当前的建筑行业之中,混凝土是重要的施工材料。混凝土结构已经成为建筑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混凝土的质量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然而,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混凝土施工容易出现裂缝问题,从而对建筑结构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关键词:建筑工程;混凝土;裂缝防治
1、混凝土常见裂缝的类型及其原因分析
在建筑工程中,混凝土裂缝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裂缝主要为:沉降裂缝:导致沉降裂缝出现的原因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基础下沉、模板施工不到位以及积水等问题造成的,如果出现裂缝不及时进行处理的化,就会使得钢筋出现锈蚀问题,从而造成安全问题;温差裂缝:温差裂缝出现的主要时间段为混凝土的凝固期间。裂缝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混凝土的收缩不均匀、养护不到位等。造成这种裂缝的的危害程度,需要结合裂缝的大小以及深度来做出分析,如果裂缝过小的话,则不需要对其进行处理;冻胀引起的裂缝:出现这种裂缝的主要表现为在钢筋方向,会有不同的裂缝出现,而且一般裂缝会到达主筋,应当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从而降低裂缝造成的危害。通过对上述混凝土裂缝的分析,可以发现在混凝土中出现的裂缝有许多种类,而且造成裂缝的原因也有所不同。所以,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合理的**技术,从而降低裂缝对建筑物造成的伤害,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混凝土裂缝相应的防治技术
2.1塑性收缩裂缝的防治
在对塑性收缩裂缝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应当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将裂缝问题加以**。一般情况下,对这种裂缝的处治方法有5种,主要为:
(1)在进行混凝土材料的选择过程中,应当选择干缩量比较小的硅酸盐水泥;
(2)依据施工要求,对水灰比进行严格的**,并添加适量的减水剂,从而将混凝土的可塑性与沉降性**增强;
(3)要想使得混凝土的沉降保持均匀,就需要在混凝土生产的过程中,将底层与模板放置在水中;
(4)应当对混凝土表面的湿度加以重视,可以使用塑料、麻垫以及湿润的草席等;
(5)对于混凝土结构来说,在浇筑完成之后,还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养护,从而有效的将裂缝加以**。
2.2温度裂缝的防治
造成温度裂缝出现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对温度裂缝进行防治的时候,难度是比较大的。因此,在进行温度裂缝处治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在进行材料的选择过程中,应当尽量的选择热值比较低的建筑材料;其次,在材料中,应当对水泥的比例加以**,如果水泥的使用量过大的话,就很有可能导致混凝土的热敏性增加,所以要根据实际进行水泥比例的**;其次,应当将水灰比降低,尽量将其**在0.6以下;第四,混凝土在施工之前,需要对周围的环境加以了解,如果环境对施工不利,则应当避免强行施工;最后,需要对施工养护加以重视,可以采用贴膜、覆盖等方式对混凝土加以养护,以免**天气对施工产生不利影响。
2.3干缩裂缝的防治
对于干缩裂缝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选择收缩值比较小的水泥来作为施工的原材料,比如低热水泥、粉煤灰等;对水灰比进行合理的**,以免出现由于水灰比或者是水量过大而造成的干缩量增加,并且可以有效的添加减水剂;对混凝土的用水量进行合理的**,依据实际的配合比进行用水量的配合,以免水量过大;混凝土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应当对环境的湿度、温度等进行合理的**,如有必要,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2.4沉降裂缝的防治
进行沉降裂缝的**,主要措施有:首先,对软土地基进行考察,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地基的刚硬性**提高;其次,选择强度比较大的混凝土模板,从而保证施工过程中,每一个方向上的受力都比较均匀;最后,对模板进行拆除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时间来加以**。
3、防止混凝土裂缝的有效**措施
3.1完善结构设计
在混凝土结构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对施工过程中裂缝出现的允许范围进行严格的**,从而将建筑工程每一个位置上的荷载程度都能够与需求相符合,并且将建筑整体的刚度**增强。如果要将长度过长的问题加以避免,就需要在设计的过程中注重沉降缝的设置。而且,还需要对建筑结构的设计原则加以重视,降低对周围建筑产生的不利影响。所以,就需要***在实际设计的过程中,应当对施工周边的环境进行综合分析,这样的话才能够将混凝土的质量**提高。
3.2选择合适的材料
在进行材料的选择过程中,可以可以选择低热的水泥,比如大坝水泥、矿渣水泥等等,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可以有效避免混凝土温升问题。降低裂缝形成的概率。因此,在保证混凝土与设计相符合的前提下,应当尽量的采用低水热化的水泥。然后,对混凝土的配合比加以改善,从而将混凝土的强度加以保证。此外,还可以利用混合材料,对水泥进行节约,减少对水的需求,将混凝土的抗裂能力降低。
3.3加强养护
在混凝土的施工后期,其主要的目的是就是能够充分的保证混凝土的强度,降低环境对混凝土产生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将混凝土的温度慢慢的降低,然后使其达到与外界温度相适合的程度。一般比较常用的方法是对混凝土浇水。然而,一些混凝土出现开裂问题,是由于内外的温度不一致造成的,所以这种方法所达到的效果也不是很好。因此,在进行混凝土的拆模的时候,在模板拆除完之后,应当尽快对其进行回填与覆盖,将其与外界环境进行隔离,以免对混凝土产生不利影响。总之,对混凝土裂缝进行有效的处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因此,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的裂缝问题,采取对应的措施,从而保证混凝土结构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姜德林.浅谈建筑工程施工中混凝土裂缝的成因与解决措施[J].智能城市,2016(7):27.
[2]龙松勇.试论建筑工程混凝土裂缝原因及防治[J].四川水泥,2016(7):293.
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管理论文3
摘要:经过近十年的建筑工程业的发展,人们对节能这个话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要求建筑单位将节能技术应用到建筑工程中。文章通过介绍目前建筑能源的消耗情况,然后提出了建筑节能技术的应用,从施工材料到施工技术等方面实现对建筑的节能,让节能技术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应用。
关键词:节能技术;建筑工程;环保材料
1、建筑能源消耗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和建筑部门管理人员为了节省建筑工程的造价成本,省去了节能减排的设计,忽视对环境的保护,这是众多企业所存在的共性问题。设计人员自身创新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虽添加了部分技能技术的应用,但是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建筑能耗仍然在各项工业中占据比较大的比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制约。建筑能源消耗在冬季和夏季能耗明显增加,北方到了冬季,供暖的能耗随之增加;南方到了夏季,空调的能耗更加多,电量也随之显著攀升,住宅用电的比重也在各项消耗中占据16%。如今我国的.绿色节能建筑虽然在数量上有所增加,但是其使用质量仍不尽如人意。分布推广的范围也相对狭窄,能够满足节能设计要求的建筑也屈指可数。我国正处于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的初步阶段,设计人员也缺乏对此项设计理论的研究,在设计费用上也比较高,材料使用的成本居高不下;房地产开发商也因为成本、选址的问题,投资额居高不下,多种复杂因素制约了其发展,比例相对比较低,能耗也相对较高,节能效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这就是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技术所面对的一些现状,诸多问题需要一一解决。
2、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仍有所欠缺,进展比较缓慢。其推广应用所面临的阻力也相当大,因此能源的使用恶化程度有所加深。我国面临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为了应对这一环境能源问题,必须加强建筑工程行业的结构调整力度,降低工业能源的消耗量。国家要对下达的绿色建筑节能推广应用的相关**进行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企业对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建筑设计人员要积极进行节能技术的设计,提升建筑设计质量,提高对节能技术研究的效率,将其广泛应用,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3、建筑节能技术分析和运用
建筑节能技术的实现需要多方的努力,从建筑围护结构到室内装修、节水设计、灯光照明灯多个方面进行努力。下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应用,来扩大绿色节能建筑的推广和应用范围,实现其价值。
3.1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能力
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效果在冬夏两季体现明显。通过外墙和屋顶两个方面达到隔热和隔冷的能力,如果保温隔热能力差,采暖空调系统要保持室内和室外的温度差别值,就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如何保持这一稳定的温差节省能量,就需要通过增大外墙和屋顶的热阻,需要研究开发既能承重又能保温的墙体材料。此技术路线是结构性材料和高效保温材料的有机结合,但是还要明确将两者的功能区分开,实现复合墙体的节能技术。在一些高档的CBD大楼设计上,窗户的设计很重要。因为窗户特别多,可以增加室内的光线强度,白天可以不用打开室内灯光,节省了电力费用。太阳的辐射热量不容小视,如果能够降低玻璃的传热系数,提高遮阳效果,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空调的负荷,窗框和墙框要使用新型的PVC型材达到隔热的目的,这样可以减轻电费的支出。合理的围护结构可以使墙体抵御风、太阳、雨水的侵蚀,不至于出现房顶漏水的现象,造成墙体开裂,对于建筑物的寿命延长有重要的作用,后期的维修频率也能得到降低。
3.2提升采暖空调系统节能技术的应用
在冬季民用建筑和商用CBD、工业建筑都要采用集中供暖,淘汰以往传统的供暖系统。民用建筑可以通过市政热水管道集中供暖,要做好对民用建筑的节能设计,减少热量在室内的损耗,管线保温要做好,可以减轻市政供暖的热量损失。商用CBD在对办公室进行供暖时,夜间如果无人上班,可以实现定点自动关闭大楼内的采暖空调系统,节约能耗。
3.3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
建筑给排水节能设计对建筑节能的整体性起到决定作用。因此要减少水的浪费,提高其循环利用率是设计人员开始关注的问题。将生活污水和屋顶雨水管道分离**,通过收集屋顶雨水管道的雨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的水汇集至一块,达到中水回用的目的。此部分水可以用来冲厕所,洗车店,公共厕所的冲洗水。另外卫生间的马桶设计要更加节水,减少水的使用量,**污水的产生量。
3.4选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选择也相当重要,对于**材料的成本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研究人员要注重对这两种材料的研究,开发出具有再生功能的材料,达到废物重新回收利用的目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得到最大程度的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一方面降低了成本;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对环境无污染,污染的程度相对低点,这对于环境治理也贡献了力量,能够进一步靠近节能减排的目标。
3.5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目前,太阳能技术应用在建筑节能主要是利用太阳能加热水,方便人们洗浴用,减少了电加热的使用量。利用太阳能发电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普及应用,主要体现在供暖。风能的利用体现在室内的空气流通性,通过对房屋布局的合理设计,可以使室内人员保持愉悦,生存环境更加体现了宜居化。在风力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加强对风能发电利用,通过合理布局,增加风能的利用率。另外一种可再生能源是地热源,冬季供暖采用地热水进行整个小区的供暖,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城市供暖的压力,减少天然气、煤炭的使用量,达到节约不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目的。
4、结束语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节能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节能技术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和装修材料的回收再利用,它是一门很有前景的技术。这种理念值得应用在各建筑领域中,对于大自然是一种益处,保护了我们生产的环境,提高了人们生活的质量,使生存环境更加生态宜居。
参考文献:
[1]龙惟定.试论建筑节能的新观念[J].*住宅设施.2005(02).
[2]杨环.建筑节能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D].西南交通大学.2010.
[3]许欢.现代建筑节能设计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6,(24):64.
[4]毛裕国.建筑节能现状及对策探析[J].工程技术研究,2016,(7):235.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5)
——基于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技术探讨建筑工程论文 (菁选3篇)
基于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技术探讨建筑工程论文1
场地浅部地下水属孔隙潜水,水位埋藏较浅,勘察期间测得稳定地下水位埋深在0.60~1.90m,一般年变化幅度在1.00~1.50m。底部基岩所含的基岩裂隙水水量贫乏,且埋深较大,对本工程无影响。
3 基坑施工
基于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技术探讨建筑工程论文2
(1)进行场地修整及**,查明地基浅层障碍物的种类、分布及深度,场地内外管网分布情况,四周围墙的结构类型及基础形式等,并对浅层障碍物进行清理以保证围护墙(工程桩)成墙(桩)的质量,对场地内外管网及建筑物等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迁移。
(2)施工工程桩、地下连续墙、加固桩、立柱桩和自流深井。
(3)降水至一定标高后,挖土至压顶梁标高,施工第一道支撑和压顶梁。
(4)待已施工完的压顶梁和第一道支撑达到 80% 设计强度后,挖土至第二道支撑底标高,施工第二道支撑和围檩。
(5)待已施工完的围檩和第二道支撑达到 80% 设计强度后,挖土至第三道支撑底标高,施工第三道支撑和围檩。
(6)待已施工完的围檩和第三道支撑达到80% 设计强度后,挖土至坑底。
(7)坑底标高以上30cm及地梁、承台等局部深处采用人工修土。
(8)施工主楼核心筒深坑。
(9)施工地下室基础底板,基础底板板混凝土达100% 强度后拆除第三道支撑。
(10)施工地下三层、地下二层楼板,待混凝土达到100%强度后,拆除第二道支撑。
(11)施工地下一层,待混凝土达 100%强度后拆除第一道支撑。
基于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技术探讨建筑工程论文3
由于地下室范围与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相距较近且开挖深度较大,土方主出入口仅有可能设于南侧,第三层土方不具备自然放坡开挖条件,须增设临时支护系统。调整后内支撑仍采用三道钢筋混凝土支撑,但第一道内支撑改用栈桥形式。其中挖土栈桥现浇混凝土板厚 300mm,荷载**为 55kN/m2,堆载栈桥采用现浇混凝土板,荷载**为 30kN/m2,其余厚200mm。施工过程中,挖土栈桥上每跨内最多只允许有1辆施工机械,且此时在其全部邻跨布置施工机械不得超过1辆。严禁2台满载设备停靠于同一跨度内,也不可上 50t 以上的**起重机或其他机械。第二、三道内支撑局部采用厚200mm混凝土板,与支撑梁现浇为一整体,电梯井位置设置压顶梁。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6)
——建筑工程毕业论文致谢 (菁选2篇)
建筑工程毕业论文致谢1
衷心感谢我的老师吴雪副教授,在做毕业论文斯间对我的学习、生活给予关怀指导,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独特的见解让我深受启发,每一次龄听老师的教诲都给我带来新的动力。从中我深刻的体会到,完成每件事情要有清晰的思路,并要善于发现归纳总结,要抓住机会和别人进行交流与探讨,在分享与接受批判的过程中提高与成长。
同样由衷的感谢校外导师尚志红高级工程师对我工作上的悉心指导,在我从事科研工作中为我指明方向,答疑解惑。老师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敏锐的思维,渊博的学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我今后的工作树立了目标和典范。同时感谢杜文婧同学、赵亮同事在毕业论文过程中给予我的巨大**和帮助,感谢与我一起学习、工作的各位同学、同事在研究生学习阶段中给予我很多的帮助与勉励。还有,要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对我的工作学业上的`鼓励和关爱。
最后,向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评审本论文的专家、教授致以诚挚的谢意!
建筑工程毕业论文致谢2
感谢大学四年来的培养,感谢我的导师对本论文从选题、构思、资料收集到最后定稿的各个环节给予细心的指引和教导,使我对 有了深刻的认识,并最终得以完成毕业论文,对此,我发自内心的表示我最衷心的感谢。我的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学术思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积极进取的科研精神以及诲人不倦的师者风范是我毕生的学习楷模。同时也要感谢其他老师给予的帮助,老师们的高深精湛的造诣与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在四年的大学生涯里,得到了众多老师的关心**和帮助,在此,谨向老师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感谢我的同学在论文写作过程当中的给予我很大的鼓励和帮助,在与他们的交流中拓展了我的视野和思路,使我能更好的完成这次毕业论文。
感谢父母对我二十多年来辛勤的养育,并让我获取了一定的知识并最终走向社会,为社会贡献自己!
最后,我要向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对本文进行审阅、评议和参加本人论文答辩的各位老师再次表示感谢!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3篇(扩展7)
——建筑工程类论文的开题报告
建筑工程类论文的开题报告1
设计(论文)题目:玉都华庭施工**设计
选题依据:
1.**外有关的研究动态
施工工**设计作为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是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
60年代我们的施工**措施采用的苏联的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增长,我们建筑业的发展,我们的施工项目管理也不断的更科学,70到80年代施工**设计在我国全面的推广,经过我们不断的实践、探索、研究,使之我们现在的施工**更科学更协调,经济上更合理
建筑施工**设计必须扩大深度和范围,对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做出评估,实现设计和施工技术的一体化。施工企业要建立施工**设计总结与工法**,扩大技术积累,加快技术转化,使新的技术成果在施工**设计中得到应用。
现阶段**外施工**学科的发展特点是广泛利用数学方法、网络技术和计算技术等定量性方法,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行工期、成本、质量的**,以达到工期短、质量好和成本低的目标。
目前已是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在工程项目中已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应大力发展与运用信息技术,重视高新技术的移植和利用,拓宽智力资源的传播渠道,全面改进传统的编制方法,使信息在生产力诸要素中起到核心的作用,逐步实现施工信息自动化、施工作业机器化、施工技术模块化和系统化,以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使企业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好的生存环境。
2.理论及实际意义
在此工程设计中,施工**设计的意义体现在:它是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它是该工程开工前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它体现了施工企业管理水*,施工技术水*,机械设备装备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可能的创新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体部署
2.1 施工**机构
2.2 施工部署
2.3 施工工艺流程
3 施工准备及施工总*面布置
3.1 施工准备
3.2 施工总*面布置
4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4.1 施工测量
4.2 土方工程
4.3 结构工程
4.4 砌筑工程
4.5 装饰工程
4.6脚手架工程
5 质量保证措施
6 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7 季节性施工措施
完成研究内容的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
首先熟悉工程概况以及周围的各种环境,然后根据场地的大小和出入路线合理布置场地的临时设施和仓库的位置,由着方便、安全的原则合理布置*面。根据施工队伍以及人员配置和施工方案编制合适的施工进度,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进行动态**,保持工程有序、稳定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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