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总结
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总结
2023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深耕主责主业、精准服务大局、夯实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来荣调研,对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筑牢政治思想根基,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能力。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开展各类专题学习46次。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检察长深入观胜镇、水利局等单位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4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积极促进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国家治理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市检察院相关规定,凡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院党组和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照市委“十破十立”“五个结合”和市检察院“六个着力”要求,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重庆发挥“三个作用”“10条意见”,细化我院促进荣昌高新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积极为荣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坚持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季度分析,坚持每半年向上级院党组和区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恪守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83件404人,批准逮捕251件34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8件647人,起诉428件567人。其中,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9件45人,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169件238人,“黄、赌、毒”犯罪案件89件126人。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以国家民生项目为名的诈骗犯罪,如陈某等8人虚构“国务院为民扶贫23+1元”等项目实施诈骗,被骗对象30余万人、涉及金额600余万元,我院受理后迅速作出逮捕决定,为进一步侦查提供有力支撑。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法对吴某某等收售病死猪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
(二)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准确把握监督与办案的辩证关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4人,书面纠正违法37件次,排除非法证据8件,提出抗诉1件。追诉的蒋某某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促进人权保障为主线,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圆满完成2023年特赦专项检察工作,特赦罪犯9名。办理看守所执法监督案件15件、收监执行审查案件9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3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4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2件、违法扣押款物监督案件10件,监督交付执行刑罚15人,纠正裁判文书刑期计算错误1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6件。对标对表最高检针对送达程序违法问题的“二号检察建议”,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抗诉3件。支持农民工提起劳动报酬民事诉讼45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3件,均获采纳。
(三)聚焦社会公共利益,担起维护公益责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落实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针对辖区内洗车场、屠宰场等场所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以及濑溪河流域“肥水养鱼”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9份,促进整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12个镇街和城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国道、省道以及乡村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助力全区“创卫”工作。捍卫英烈权益尊严。向相关单位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使铜鼓山英烈园、区烈士陵园、张培爵铜像等英烈保护设施及时恢复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整改。对销售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秦某和销售假药的敖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针对中小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已督促整改完毕。推动环境污染整治跨区域协作。牵头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安富街道等单位,积极与四川省隆昌市相关单位协作,促使该市某石材厂新建6000m3废水处理池,停止了向我区境内渔箭河排放废水的行为。
三、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逐案排查制度,深挖幕后“保护伞”,依法“打财断血”。推行案件办理周报告制度,提高办案质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3份。2023年,依法批捕涉恶犯罪4人,起诉10人。检察长靠前指挥,每案参与研究,主办了刘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有效推动了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二)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认真落实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15+18”条意见,深化与区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深入企业宣传法律47场次,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办案中向相关企业发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检察建议6份。坚持凡涉民营企业案件必须向检察长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扎实推进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办理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15件,对企业法人代表王某某涉嫌行贿案等两案依法监督撤案。“陈某某职务侵占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三)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选派26名干警对口帮扶清流镇、观胜镇贫困户36户,坚持每月深入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积极宣传扶贫政策,扎实开展产业调研,引导贫困户发展生产,支持帮扶资金10余万元。选派干警担任古昌镇大青杠村脱贫攻坚第一书记。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扶贫实效,教育引导督促赡养人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违法行为支持起诉4件。
(四)助推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贯彻落实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与濑溪河流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着力排查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先后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9份,有力助推全区生态环境改善。
(五)积极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3件3人。对许某等4人在境外利用计算机、木马软件和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对我国境内政府、机关网站非法入侵和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依法提起公诉。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25件48人,不起诉9件31人。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7件次,办理不服刑事判决申诉案件3件,办理控告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件,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余元。严格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两个100%”,保持了涉检案件到市进京“零”上访。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办案中针对社会治理短板、盲区,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委出台《校园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协作意见》,检察长兼任荣昌中学和安富中学法治副校长,“莎姐”检察官先后赴区职教中心、棠香小学等学校开展“反性侵、反欺凌、反欺诈”等法治讲座15场。建成启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工作站。对我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突发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夯实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一)坚持政治强检,锤炼对党忠诚的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院领导带头开展理论研讨、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和学习心得、带头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机制,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读书班专题学习、“微党课”竞赛、征文评比等活动,组织干警到“红色家园”、喻茂坚纪念馆等接受革命传统和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挖掘身边模范典型、先进事迹,弘扬“守护公正、追求极致”的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我院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潘朗和优秀检察官张长久分别被选派在全区和全市检察机关作先进事迹报告。我院机关党委被区委表彰为先进党组织,基层支部组织生活在我区“最有活力的组织生活”竞赛中被评为优秀案例。
(二)坚持人才兴检,培养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突出业务实训,认真落实最高检网络培训计划,完成专题培训10期,选送干警脱产培训120人次。深化全员岗位练兵,积极创建“业务建设特色院”,适时开展类案研讨、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13名干警入选首批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2名干警入选首批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团队,1名干警入选外事人才库。
(三)坚持从严治检,锻造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积极开展本院脱贫攻坚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专项督察,持续深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按照市委巡视荣昌区委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严管厚爱,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保持了干警“零违纪”。
2023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新理念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四轮”全面驱动,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四化”全面发展,为荣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以更大的力度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强化引导侦查取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健全民事执行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四是以更严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四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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