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摘 要:本文针对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而规范未能及时补充完善的内容做了相应的分析,同时提出了拟定解决方案。此外,本文还针对目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各自为政的现状,提出了住建部应利用本次“计算规范”的修订契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布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建议。
关键词: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 问题 探讨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应该说,“计算规范”自2005年7月1日颁布实施后,对于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其内容与以前版本相比,其内容更为科学、合理。
但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结构、建筑造型的多样化,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提出了新的要求,“计算规范”的内容已不能满足或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征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有关意见的通知”,着手准备对现行“计算规范”进行修订。本文着重从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修订意见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现行“计算规范”中未做具体规定的内容
(一)底层层高大于2.2m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
目前的房屋建筑中,尤其是房地产项目,为了提升小区环境,将底层作为景观架空层不在少数,但由于现行“计算规范”中并没有相应的条款,如何准确的计算其建筑面积成了一道难题。 建议修订条款为:多层建筑物底层架空层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且其地坪标高高于室外地坪标高时,应按其结构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错层挑高阳台(露台)的建筑面积计算
错层挑高阳台,指的是在住宅中隔层设置的阳台,部分设计图纸也称之为露台。正是由于设计图纸中标注混乱,例如有的标注为阳台,而有的标注为露台,导致计算建筑面积时往往会产生争议。 建议修订条款为: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但形成阳台的上盖距离该阳台内底面高度大于或等于两个楼层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计算
所谓入户花园式户型是在入户门与客厅门之间设计了一个类似玄关概念的花园,起到入户门与客厅的连接过渡作用。入户花园一般是有顶盖,但由于敞开面且进深较深,且“计算规范”上没有做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对于如何确定其建筑面积往往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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