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市政设施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设施管理部门及设施管理单位按照市政局重点工作要求,对2023年市政设施管理重点工作做了全面规划及安排。现将截至目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设施移交及接管

为解决机场高速路的失管问题,多次与建设单位市交通局联系沟通,组织相关人员核查了实物和资料,将资料存在问题告知建设单位并督促其整改,正在梳理实物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待资料整改合格后将尽快办理交接手续。

组织相关部门核查了九原区建设局的九华(彩虹)桥档案资料,正在梳理资料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开展实物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帮助其整改,加快办理移交手续进程。

为了减少市政设施管理盲区,保证市民的安全出行,摸排调查了区属市政设施管理运行状况,下一步将针对部分存在管理问题和运行隐患的设施,实行对口服务指导,积极协助各区做好市政设施的移交接管工作,包括昆区住建局的红岩道、东河住建局的康复路、民生大街、阿尔善大街等53条道路及路灯。

为促进市政行业健康均衡发展,有效提升市政设施管理绩效。下一步将依据《包头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对市政设施移交工作提供全程指导,使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在实践中进一步明晰权利和义务,及时主动按程序办理设施移交。

二、强化市政设施日常管理

加强市政设施巡视管理,定期随机对部分路段的设施进行了抽查,确保巡视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在冬去春来之际,为及时发现强降雪带来设施运行隐患,对所辖市政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积极与城管执法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加强监督管理,有力制止违章事件发生。截止目前,对内发放设施修复通知单116件,对系统外市政设施送达修复通知单31件,发放违章通知书21件。

在重大节日及雨季来临前,将对所辖市政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查,遇到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进行现场巡查。

三、开展设施普查,完善设施基础台账

(一)包头市城区市政工程设施量汇编工作。目前已完成各区建设局2023年新增及改造道路、排水、路灯等设施数据的收集、整理、现场核实汇总工作,4月到 5月利用一个月时间将整理后的材料分类报送至相关部门及科室进行最后核实,查漏补缺及完善汇总结果,并对其提出的建议进行整理、修正,预计2023年5月20日左右完成《2023年包头市市政工程设施量汇编》的排版、编印工作,6月初出版《2023年包头市市政工程设施量汇编》并送达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建设局。8月-10月期间,向各建设部门逐步收集2023年已完成的市政设施新增及改造方面的资料,10月到12月,与各旗、县、区建设部门核实2023年新增和改造的市政设施,并进行整理与统计。

(二)完善《包头市城区污水示意图》、《包头市城区雨水示意图》。4月底前完成新增、改造排水管线数据为基础,对上一年度雨水、污水管线示意图进行补充和修改。

(三)设施完好率普查及2023年设施《年鉴》修订工作。6月初到8月底,对市三区我局管辖的道路、便道进行完好率普查。9月初,根据普查数据,进行后期的资料汇总、整理与核对,并完成《年鉴》的修订出版工作。

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有效开展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工作。严格执行提前申报挖掘穿越城市道路计划制度,收集整理了2023年包头市及昆区、青山、东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在提出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技术审查意见时将统筹安排掘路项目,多措并举避免“马路拉链”现象。积极与市城管执法局沟通,进一步细化了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审批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完善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拆除迁移路灯杆等5项公共服务事项核准工作流程,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业务办理相关事项。加大破路恢复工程“现场勘查、事中监督”的力度,开展掘路工程施工的事前管理工作,对施工工期长,或开挖规模大,或对城市交通、市容市貌产生较大影响的大型掘路工程,在项目办理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提高了掘路施工的质量和效益,最大限度的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和功能的正常发挥。截止目前,共受理掘路、占道、照明设施改造、管线穿越桥梁等申请18件,勘查现场49处,提出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技术审查意见3件,临时占道审批2件,应急抢修通知单26件,组织包供新城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接入工程穿越阿尔丁北大街协调会1次。

(二)规范费用收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内部互审、申请人审核、第三方抽查审核的费用核算机制,全面落实市财政局非税收费“应收尽收”的管理要求;以《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收取城市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的损坏、迁移、拆除赔(补)偿费用,全额上缴财政统筹安排。

下一步,将积极与市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各区沟通,以统一的标准、流程和要求与各区协同推进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将全市破路恢复费用统一收缴至市财政,实现“统破、统收、统复”。

五、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一)制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管理规定》。根据《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23)等法规、规章,为做好破路恢复工作的协同配合,构建与当前审批方式相适应的破路恢复监管新机制,在梳理部门职责、细化作业标准的基础上,完成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管理规定》起草工作。4月底前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到6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形成讨论稿,经我局讨论通过后上报住建局,按照住建局及我局的工作安排推进后续工作。

(二)《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制定了《条例》修订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修订工作的目标、组织领导机构、实施原则、工作内容、部门职责、进度安排。计划分四个阶段推进该项工作。

第一阶段(梳理、收集、调研阶段)。 4月份我局相关科室收集整理城市道路、桥涵、道路空间、排水、照明设施管理基础资料,梳理现行《条例》中存在问题及需要新增的内容。5月份与市司法、财政、执法、水务、交管、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共同讨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同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赴国内发达城市学习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经验,形成调研论证报告(初稿)。

第二阶段(研究讨论阶段)。6月份各单位调研论证报告(初稿)经我局、市住建局上会研讨后,初步形成《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调研论证报告》。

第三阶段(修订草案起草阶段)。7-9月份依据《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调研论证报告》起草《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及说明,聘请专业律师对《条例调研论证报告》的合法性进行修改。

第四阶段(修订草案起草、征求意见阶段)。10-12月份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讨修改《条例调研论证报告》,形成比较成熟的《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说明》,广泛征集社会及相关单位意见,再次上会修改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六、创建“市政设施电子速查手册”

目前,市政设施电子查手册的公众号平台功能建设已完成,已可以运行。正在进行市政设施的数据收集、调取、整理和补充录入工作。数据采集,设施影像摄录及补充录入工作预计延续到10月底。7月初到8月底,对速查手册平台进行调试、纠错,对搜索引擎的功能进行优化研究。9月初到11月底,对系统内的道路、桥梁进行集中现场踏勘,对道路附属设施进行影像收集,测量并制作道路横断面图。12月份,结合积累的运行技术问题及运行要求,开发微信小程序。

设施管理科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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