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精选5篇)
土地流转范文第1篇
(一)遵循三大原则,尊重农民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1、“稳制活田,三权分离”的原则:即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使用权的三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只有明确土地承包权对农民的法律意义,才能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
2、“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依法签定合同;按国家规定交纳税金、承包费用和相关费用以及履行应尽的义务。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不论采用哪种流转形式,都应该尊重农民的选择和意愿。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坚持有偿流转,实行必要的、双方协商而定的合理经济补偿。
3、“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不论是从我国农业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还是从有利于发展地区经济而言,或是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村土地流转都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因此,应充分认识其“牵一而发十”的高度关联性,充分发挥好其蕴涵的潜力。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是农村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必须根据客观条件“量体裁衣”,不能盲目进行、拔苗助长,否则势必事与愿违,带来不良后果。
(二)进一步探索和加强土地流转制度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机制创新。
1、完善法律条文,促进土地流转。法律应明却规定所有权归属及对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提供法律保障;对于使用权流转的补偿标准及利益分配、土地流转的管理、土地纠纷的处理等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加以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对本地农村土地流转加以规范,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从而达到集约利用、规模经营的目的,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的进行。
2、大力培养农村土地市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机制。首先,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转让价格。第二、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动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必然趋势,而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是农地市场化的关键。第三,建立调节机制,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可加强土地转让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实现有序管理。
3、有效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的特点,尤其是我国农村的土地市场还很落后。因此,一是政府要对土地流转有宏观上的调控。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逐渐形成城乡地政一体化的管理。二是要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4、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第一,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而且,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经营环境不稳定,兼业农民非农产业收入不稳定性使他们难以彻底离开土地。因而,土地使用权流转将难以实行。因此,应切实加快乡镇城市化进程,依靠科技进步,积极主动地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得以合理转移。第二,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采取灵活多样的各种可行性方式,更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5、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同时,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生老病死的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风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
土地流转范文第2篇
1搭建流转平台
魏城镇魏于村村民魏成海,2005年承包了本村2.7公顷耕地,收益颇丰。2009年在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帮助下,他又在大磨乡连枣林村和院堡乡岳庄村各承包6.7公顷(约100亩)土地,年纯收入达20余万元。“要不是在大屏幕上看到信息,这13.3公顷(200亩)地没准找不到呢。”魏成海高兴地说。
魏成海说的大屏幕指的是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大厅的大型显示屏。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该县分别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用于收集、全县土地承包和流转的基本情况,为规模流转提供合同签订、纠纷仲裁等服务。22个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及时流转信息等。县土地流转办公室和22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实现了微机联网。村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站则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栏,反映农户的意向。
在建设三级有形市场的基础上,该县制作了土地流转流程图,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
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土地顺利流转。截至2023年底,该县已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3.8万份,土地流转面积达6400公顷,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0.3%。
2实行分类指导
在流转过程中,该县针对农村不同情况,灵活采用互换、转包、出租、转让等流转形式,实施分类指导。
在魏县一些乡镇,有一些沙滩地、荒地、边远次地,一家一户耕种效益较低,对此,县里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出租给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示范园区。
沙口集乡岗上村有20公顷窑坑地,处于半撂荒状态。车往镇前仓口村杨海峰了解到此信息后有意承包。于是,县乡服务中心帮助他召开了流转户大会,取得了多数群众的支持,很快与第一批流转户签订了流转合同。杨海峰与河南兴农公司合作,种植了20公顷繁种棉,当年净获利30万元。
在种养大户的带动下,该县已建立各类农业示范园区106个。
对新农村建设节约出来的土地,该县进行统一复耕,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实行招标发包,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该县野湖拐乡蔡小庄村建成新农村后,旧村全部复耕,新增土地40余公顷,承包给大户搞蔬菜大棚,每年增加集体收入60余万元,促进了集体财富积累。
3出台优惠政策
土地流转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近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农业、国土、经管等部门任成员,各部门各负其责,对土地流转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围绕发展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城镇经济,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解决发展与用地的矛盾。
二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作为县城驻地镇,随着二、三产业不断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外创业,迫切要求把原承包的土地转让到愿意经营的农户、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以实现比自己耕种更为可观的经济收入。党委、政府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推进农村城镇化、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有效的途径。为此,我镇把土地流转工作始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三是完善措施,积极推进。首先,政策上予以支持。近几年来,我镇每年都要在年初的镇委一号文件中强调鼓励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同时,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村、社区完善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书管理,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工作;其次,舆论上大力倡导。我镇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经常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集中宣传,在镇办公楼重要位置,设立了电子屏幕,不间断播放土地流转信息;第三,经济上给予扶持。制订“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土地流转,镇里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土地向种植、养殖、加工大户或致富能手集中。开展土地整理,改善生产条件,投资1000多万元先后完成了庞居湖、大井湖的治理,以便于土地流转大户开展生产;第四,服务上紧紧跟上。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帮助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经管、林业等业务主管部门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开展服务。
二、积极引导,合理布局,多种形式推动土地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建立土地流转机构,明确权益,自愿有偿,控制土地流向,引导土地多种形式流向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经营能手大户、规模高效项目。
一是对等互换形式。第二轮土地延包后,土地承包划分面积较小,这样对部分农户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带来了诸多的不利因素,在农户家庭间自发出现了自愿协商、对等互换承包地的现象,通过调整土地,使其相对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和生产管理。
二是农民自愿互换形式。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一般都是举家外出,他们对承包地的处理主要是通过转包给亲朋好友或田边就近的人家经营。目前全镇这种土地流转6000户,达1.3万余亩。此类以自发为主的土地流转形式双方往往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与履行必备的手续,有较大比例的流转面积,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者契约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以“口头协议”方式进行民间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混乱,履行应尽义务、发生纠纷时容易出现相互推诿。
三是出租形式。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村经济合作社,再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给经营大户,开发产业经济。全镇这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面积已达6300亩。
四是转包形式。今年我镇有近2200亩农田委托村经济合作社转包或出租形式给一些外地客商开发大棚西瓜及常年种植蔬菜,有的以土地入股,形成农户之间或者农户与企业、与外来人员建立股份合作社进行农业生产。
在流转方向上,我们积极引导,按照集约化、效益化模式,确定了土地流转流向,经营权流向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现代农业,走集约化种植的路子。依据我们的传统优势,我们选择了集中发展经济作物路子,先后形成了旺沟、白马鲜桃基地,讲理流域的生姜基地,张庄的土豆基地,东阳店子的蔬菜大棚基地。
二是发展规模养殖。现代化的养殖企业必须突破家庭作坊式,建设现代化的养殖企业必须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如晗哺村的合同鸭养殖场,大东阳的万头养猪场,都是在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后才创办起来。
三是流向专业合作社。全镇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1万多亩,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43%。张庄土豆种植合作社由128户种植大户组成,合作社员以自己责任田为依托,采取土地入股、租赁、互换等方式连成一片,面积达3万余亩,年产量达7000万公斤,年产值近6000万元,比种植农作物增加收益4倍多。又如白马村在稳定农村家庭经营制度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引导160多户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了鲜桃专业合作社,面积达3000多亩,其中,租用本村耕地面积2000多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80%。
四是流向专业大户。向全镇专业大户流转面积为18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如我镇农民*#租用荒山1200多亩种植油桃、樱桃,发展生态农业山庄,效益非常可观。
三、规范运作,常抓不懈,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土地经营权流转符合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坚持了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优化了农业投资环境。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有利于吸引企业投资高效农业,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机制加速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目前,我镇已初步形成了“平原蔬菜、山区水果”的农业产业格局,畜牧业、粮菜、林特水果互为补充的农业产业优势。
三是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土地经营权通过流转,盘活了集体土地资产,搞活了农户土地经营,走出了一条以地生财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子。
土地流转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经营;土地流转;流转形式;存在问题与原因;对策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以户为单位的土地经营方式如何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衔接,如何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成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近两年,曹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对所辖31处乡镇中的41个行政村进行调查发现:曹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体健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当前土地流转的形式
(1)无偿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又种得好的农户,接包方承担相关费用。此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为无偿转包,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往往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集体与原承包经营关系不变。调查显示曹县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占流转户的53%,转包面积达4.8万hm2,占流转总面积的30%以上。
(2)低偿转让。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定转让期限,自议转让条件,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给愿意种地的农户,耕种户除承担土地的税费外,付给原承包户一定的转让费。这种流转形式是相同社区成员间的土地有偿或低偿流转,限期较短,转让费随行就市,改变或不改变原承租关系。在曹县庄寨镇某村,调查到的300户,203hm2耕地,涉及土地转让的有105户,73.47hm2耕地,其转让费为每公顷1500~3000kg小麦。
(3)地块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集体出面协调,农户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农户经营的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4)租赁经营。集体或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村集体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村集体统一发包,流转期限较长,必须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县城及镇(办)驻地附近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庄常采用此种方式。
(5)土地入股。集体或农户以土地的使用权入股,兴办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连片开发发展规模经营项目,所得利润按股分红。原土地的承包合同不变,负担费用由原承包户承担。这种情况在县城和镇(办)驻地附近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庄最为常见。
(6)反租倒包。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群众意愿和产业化发展要求,将已发包给农户的土地进行租赁,经过投资开发,改善生产条件后再承包给农民。这种流转形式原承包经营关系发生转移与重组,需办理反租与发包协议,多用于土地整理开发区和蔬菜种植基地。
2.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1)流转步伐不快。从典型调查的初步统计分析,土地流转面积不足700hm2(10000亩),仅占总耕地3.2%,涉及1120农户,占总户数的9.0%,土地流转行为只是在局部或少数农户之间进行。分析其原因大体有3个:一是人地矛盾还不十分突出。全县土地延包30年的工作主要是在1998-1999年开展的,此后应该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但多数村还是实行:3~5年村(组)统一调整一次承包地,按现状人口分布地的“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政策。即使实行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村,由于劳力、人口的增减变化还不明显,加之一些村在延包时对土地作了小调整,农民承包的土地基本平衡,暂时难以进入市场流通。二是劳动力转移不充分,“家家包地、户户种地”的格局制约了土地流转。二、三产业不发达的镇村,农村劳动力以种地为主,即使在一些镇企业发达的乡村,务工劳力也能利用空闲时间耕种为数不多的耕地,使土地流转受到制约。三是农民土地公有意识较强,限制了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总认为自己作为村组织的成员就应享受土地的占用权。因此,对于新增劳力和人口,宁愿向集体争地要地,也不愿向农户转包,参与流转的兴趣不浓。
(2)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转让,多数情况是私下协商交易,一方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另一方耕种,双方确定转包转让期限、应承担的义务或补偿标准,很少履行转包或转让手续。农民认为这种做法灵活、方便、简捷,担心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缺乏管理与规范,土地流转出现流向不合理的现象。如有的村庄村集体的机动地,原承包期限还没到期,为解决现在村集体的经济问题,便将该土地发包出去,现村集体可收入并支配到该承包地租金,这样以来,该承包地的承包价格就明显低于其实际价格了。
三是权属不清晰。土地经营权的每一次流转,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界定,这种界定必须以明确权属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乡镇干部擅自出租和转让本不属于乡镇的土地使用权,侵犯了村级集体组织的利益。
(3)流转机制不健全。到目前,农村土地延包基本完成。但县乡至今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办法。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及有关部门对流转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够,规范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性。
3.完善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1)搞好宣传,引导流转。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因此,要提倡和鼓励土地流转,一定要搞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向农民讲清土地流转的优越性,让农民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积极引导农民进行探索性示范试点,让农民看到流转的好处后因势利导地推广。
(2)公平互利,自愿流转。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自发行为,必须坚持流转双方自愿协商,互惠互利,自行选择其流转形式、流转期限和补偿标准等。对于集体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生产项目,集体只能在充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搞好协调与协商,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对于集体需要转让或出租的土地,也应发扬民主,公开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流转。
土地流转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流转
1 明确产权主体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我国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三体”形式及上下级隶属关系,导致各腐朽思想都有所有权和支配权,产权主体不明确。集体土地使用权个体分散性不能充分调动个体的积极性。要确立乡镇在宏观层面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控地位,村社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形成乡镇村社权属明晰,主体明确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结构体系。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范围,赋予农户对土地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等部分权利,保证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市场化,体现出市场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
2 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机制,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有序进行
2.1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法律体系,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保障。按照规范政策,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自上而下逐步建立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形成由现行的《宪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法律为支撑,农村土地流转办法等专项法规为配套的农村土地法律体系。重点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主体,流转程序,流转监管等方面加以规范,从法律上逐步实现集体土地国家土地在所有权地位上的平等性。在相关立法中清晰界定农户所具有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抵押权、股权和转让权等多种权利;同时,立法保障农户的土地使用权不受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使用的土地不得随意收回,为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具有长期性提供保障。
2.2 完善相关土地管理制度,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良好的保障。
一是改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规范土地征收征用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现行的土地征收征用制度,要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科学界定土地征收征用后的土地使用性质,在土地征收征用中坚决杜绝少征多用,征而不用等行为的发生,保证土地征收征用地规模适度,从根本上杜绝侵犯农民财产权的非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行为。
二是贯彻落实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重点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逐步建立健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在保证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对市场条件成熟的区域,贯彻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保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是确保农村建设用地依法审批,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审批主要在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等方面。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生产管理用房占地审批问题。无论是转包、转让、租赁、入股和互换等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所必须的生产管理用房的审批,可以通过利用现有农村宅基地、废弃地复垦转换来解决,也可以通过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的方式来解决。但必须建立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的前提下,按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规范确定的权限逐级审核报批,既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又要依法审批。
3 逐步培育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使得农村土地资源资产双重性得以实现
搞好农村土地流转,要大力培养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充分实现农村土地的资源性。在不改变土地耕作条件和用途的情况下,发展多种经营,探寻多种模式,加在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谋划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整体局面,实现农村土地的资源性。其次,实施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使用机制,确保土地保值增值。在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需流转的合法农村土地实行招、拍、挂,促使农村土地使用的规模化、集约化,体现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性。其三,要根据市场运行机制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完善与农村土地流转密切相关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扩大土地流转市场范畴。
4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运行机制,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4.1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两个层面,要区别对待,分类实施,有机结合,共同发展。首先,对农用地流转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在市场操作层面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一面,还要体现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其次,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要在保护耕地,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宅基地,废弃地复垦等方式新增耕地来补充新占用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同时对农村土地流转范围内的闲置、空闲地加以利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实施,统一建设),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基础设施用地的要求,节约利用。
4.2 对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流转,既要保障农用地的农业用途不改变来解决吃饭问题,又要保障乡镇企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问题,关键还要保障“三农”问题的解决,保障土地可持续发展,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实现规模化经营模式,建立健全产业带动机制,无论哪种模式的土地流转,根本都要实现农村信纸规模化经营,产生规模效益,带动周边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既要保持农用地的用途,可探求“城市观光农业”发展模式,也要根据实际需要适度进行城市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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