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通用9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男,苗族,______XX年____月____日出生,贵州省xx县人,现居住贵州省xx县xxx乡xx村潘xx组。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______XX年____月____日出生,贵州省金沙县人,家庭住址贵州省金沙县西洛乡阳灯村黄家坡组。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XXX黔金刑初字第xxx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86772.1元(被申请人已预支医疗费xxxx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______XX年____月____日晚,被申请人xxx因为过路问题纠纷,电话邀约xxx、xxx等十多人到xxx家,在xxx的带领下冲xxx家二楼,对申请人xxx、xxx、xxx、xxx、xxx用棍棒殴打,殴打约10分钟后逃离现场。经过遵义医学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法医鉴定:申请人xxx所受损伤致脑挫裂伤、脑内出肿、硬膜下血肿开颅后及硬脑膜破裂修补术后评定为重伤。后经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XXX黔金刑初字第xxx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86772.1元(被申请人已预支医疗费xxxxx元)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申请人:xxx
日期: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x,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xxx,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11日XXX南民一终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内法民初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民一终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刘金龙向周晓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晓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金龙,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周晓申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金龙索要借款25万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晓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晓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金龙占50%,投资30万元。刘金龙,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晓申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金龙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晓申在明知刘金龙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金龙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晓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金龙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南民一终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
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申请人: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张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陈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路xx小区x号x室。
一、执行依据:
生效判决(xxxx)x民终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事项和执行标的:
1、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申请人履行(xxxx)x民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的确定的义务(判决书正文内容均应当详细列明)。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3、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状况。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XX与被申请人陈XXxx一案,业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XX(写明判决书正文内容)。
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民终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已于xx年xx月xx日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1、被执行人在xx市xx区拥有房产一处,
2、在xx银行有存款xx元。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曾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X族,XX省XX市XX县XX村XX号。
被申请人:王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省XX市XX县XX村XX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XX省XX市XX县XX村XX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第XXXXXXX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王XX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XX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XX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王XX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XXXX年XX月X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王XX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王XX的房屋。
申请人:曾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5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执行依据: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XXX民XX初字第XXX号。执行事项: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XXX元。
申请人:XX
20XX年8月20日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6
xxxx:
申请人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干部,住xxxxxxxx161号。
委托代理人xxx,男(女),x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xx干部,住xxxx家属院。
被申请人x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x路。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一、申请执行依据
xx人民法院(xx)x民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xx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申请人xx借款本金xxx元及利息。利息依据本金自xxx年x月x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判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申请人:(手书签名)
xx年xxx月xxx日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二七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XX年8月3日作出(20XXX)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民初字 第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 街 号房屋 间腾空交申请人拆除。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经 区房地产管理局批准的拆迁人,在 居住区范围内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拆工作。.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达成拆迁协议书后又反悔,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请 区人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 民初字 第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 街 号房屋 间交申请人拆除,迁至申请人为其安置的 大街 号进行经营。.判决作出后,被申请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其义务,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
日期: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9
申请人:,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融安县xx乡x村村x村屯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x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民族大道x大厦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XXX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判决生效之日x年x月x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起暂算至x年x月x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南市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x年x月xx日经南宁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x年x月xx日作出()南市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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