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15篇)

医院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管理制度1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医院管理制度2

  一、医院所有文件、信函、简报及其它资料等,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实行归档规范管理。

  二、医院收文程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关文件(含外出开会)时必须先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呈送医院领导阅批,不得遗漏、延误和丢失。文件传阅完毕后,统一由办公室保存,相关科室保存复印件。

  三、医院发文程序是:各承办科室根据院领导批示意见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报批程序报分管领导、院长签发。拟文科室必须按照领导签发稿认真校对后交办公室把关,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凡未经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发的文件,办公室不予编号;文件印制必须规范、清晰、整洁,盖章后,要连同签发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档保存。

  四、拟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质量,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科室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印制涉密文件、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废页、)素材网小编●(废件应由相关负责科室及时销毁。

  五、办公室要对所有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在年底时分类登记、整理装订、入档保存。外出开会或从上级机关带回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入档保存。未经办领导允许,各股室不得擅自复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资料。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须说明查阅的范围及用途,经院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本单位人员查阅文件档案时,要通过办公室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种秘密文件、档案、统计资料、编制信息、会议记录等,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保守秘密。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登记,通过一定方式彻底销毁。

  八、对违反保密纪律,丢失文件档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管理制度3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卫生保洁工作,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周末卫生大扫除。

  2、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医疗垃圾必须装入黄色垃圾袋,交专人收集。禁止一次性工作帽、手套、棉签、纱布等医疗垃圾乱丢乱扔。

  3、各科室室内要保持整洁干净,无蜘蛛网、无蟑螂、无烟头、无“牛皮鲜”,地面无垃圾,墙面无灰尘,无卫生死角,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各科室清洁用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各科室室内禁止吸烟,全体工作人员要成为“戒烟劝导员”,把“无烟医院”落到实处。

  6、各科室要负责保持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相关职能科室。

  7、各科室要做好室外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无杂草、无垃圾。

  8、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做好车辆整治工作,不乱停乱放,要定点停放、秩序井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无阻。

医院管理制度4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院医保工作制度》正文开始》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院管理制度5

  (一)终端划分

  按照职能科室统归到院办、下属班组统归到各职能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归到社区卫生科、药剂科、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门诊部,以及各病区各为一个终端的划分原则,分别实施领用、发放和统计。

  (二)方法程序

  按照终端的划分,规定专人,设置专人密码,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物资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将物资下送到所领科室进行签字交接。

  (三)常规物品下送时间

  1、卫生材料: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前一天下午输入)。

  2、消耗品:每周二下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周一输入)。

  3、办公用品:每月25号下送(领用单位在24日前输入)。

  4、急用物资:如仓库无法安排人员下送时,使用单位派人领取。

  (四)其他规定

  1、水、电、木、五金等修理物资,经修理人员现场勘察确定用料后,使用科室输入,修理人员从仓库领出,待修理结束,使用科室确认签字,修理人员将领料单交仓库。

  2、工作服报领或新领手续

  (1)报领或新领工作服时,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病区、门诊向护士长,其余科室向科长、主任申请,并填写《工作服报领(新领)审批表》。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服装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本人持《审批表》按原规定时间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

  (3)仓库保管员接到领用单位输入的领用信息和《审批表》后,若无疑义,办理相关手续;若有疑义,报请后勤管理科进行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办理。

  (4)本人直接从仓库领取签字。

  (5)工作服报领时间:每月的10号、20号、30号。

  3、如领用单位从终端输入的物资名称、数量超出库存而无法输入时,要及时同仓库电话联系,待购进入库后再输入领取。

  4、新领、报领的物资,实行先审批或鉴定签字后,再行办理领出手续。

医院管理制度6

  1、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换药室或进行无菌操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各诊室环境整洁、空气新鲜,开始工作前开窗通风、换气。

  3、地面每日湿式清扫、拖洗2次,遇污染及时进行消毒;各诊室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抹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每日定期消毒。

  4、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60分钟,紫外线灯管每周定期用75%酒精擦试一次,有记录。照射强度低于70uw/cm或累计时间大于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

  5、所有的物品(无菌物品、外用药品、消毒药品等)分类放置固定区域,有明显标志,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超过有效期(7天)应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位置。

  6、各种操作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如换药:先换无菌伤口,再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不得进入换药室。

  7、各种器械尽可能采用高压蒸气灭菌,使用浸泡消毒法时,应选择合适灭菌剂,(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使用方法、浓度、时间及注意事项);器械应打开关节浸泡,严格掌握灭菌时间,有标志。

  8、各种无菌器械使用后遵循浸泡消毒---清洗---高压灭菌原则;一般感染与特殊感染或传染性病人使用的.物品与器械分开浸泡消毒;严格掌握使用浓度及浸泡时间;(感染性与非感染敷料分别放置污物桶加盖)。

  9、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注明时间,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灭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10、碘酊、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灭菌更换容器1次;开启的棉球、纱布储槽,使用时间最长不超24小时(尽可能用小包装)。

  11、无菌镊子及容器配套一罐一件,消毒液浸泡液面为容器的1/2—2/3,消毒液(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容器每周灭菌更换1次。

  12、治疗和检查的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静脉采血、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

  13、针头、头皮针、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分类放置,集中环保处理。

  14、弯盘、止血带用后浸泡消毒,清洗备用,做到一人一针一带一用一消毒。

  15、不能用塘瓷和铝盒作为灭菌物品的储存用。

  16、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

  17、生活垃圾与医用垃圾严格分开,医用垃圾分类放置。

  18、医务人员不能穿工作服走出院外及进入食堂。

  19、各科室做好环境卫生学的监检工作,每月定期做好灭菌物品(无菌包)、使用中的消毒液、使用中的灭菌液、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空气、紫外线灯强度等七项监测,特殊科室加强特殊项目的监测。

  20、螺纹管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喉镜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氧气湿化瓶每日消毒,湿化液使用消毒蒸馏水,每天更换或干燥保存。

  21、平车、诊断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体温计等使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22、衣服、床单、被套、枕套做到随脏随换,恢复期病人每周更换1-2次,每一病人出院应终末处理,枕心、棉絮、床垫定期消毒。

  23、冲洗桶每天高压消毒一次,冲洗接头一人一用一消毒。人流吸引瓶每天用后终末浸泡消毒。

  25、洗衣房布类应严格分开清洗如供应室布类、婴儿包布、工作服、病人床单被服、衣服等应严格分开,不能混洗。

  26、若致病菌感染用过的地方、物品,除按终末消毒外,须进行细菌学监测,无致病菌后方可再使用。

  27、拖把:病房、走廊,卫生间、开水间、餐厅、办公室均需分开使用,不得混用。

医院管理制度7

  (一)门诊的费用结算

  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广发社保(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的费用结算

  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资料及时市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市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社会保险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医院管理制度8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穿工作服不得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2、正确使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4、抽出的药液放置不得超过2小时,开启的无菌溶液须在2小时内使用,各种溶媒不得超过24小时,并注明开启时间。

  5、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器械保存液每周更换1次,容器每周灭菌1次。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棉签、棉球、纱布)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普通手术室,每日消毒液擦拭物表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1次。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季度一次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把、抹布等)标识明显,分别清洗,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7、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浸泡消毒。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脸盆、痰盂(除一次性外)终末消毒处理备用。

  8、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特殊传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有定期清洁消毒制度。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换下的带有脓血、体液的被服、床单放入污物袋中,到指定地点进行清洗,不明原因传染病、朊毒体、气性坏疽等特殊病原体感染的衣被要先消毒后清洗。

  9、化验报告单应实行近端或远端打印方式。

  10、疑似传染病人应单间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按传染病管理要求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9

  1、由后勤科主任负责管理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药品采购计划和购药渠道及日常药品使用管理事务。

  2、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选择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优劣、品种供应能力的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实际临床需要,负责制订专科的《药品目录》,后勤科及时审议新药采购及停用药品的申请或意见。

  4、各科室医生根据临床需要申请购药,只能申请药品品种、通用名称、数量和临床要求,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及进货渠道。货源和进货渠道由后勤科根据药品采购原则提出审议意见。采购人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采购新剂型、新品种药品,应由医师提出,后勤科批准,先小剂量和短期临床试用后,再拟订采购计划。

  6、药房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房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全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人员报告,由采购人员及时做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7、严禁采购以下药品:

  (1)、假冒伪劣药品;

  (2)、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单位推销的药品;

  (3)、采取商品贿赂行为推销的药品;

  (4)、其它违法销售的药品。

  8、订货洽谈必须由指定人员或后勤科负责,与药品采购无关的任何人均不得参与洽谈订货业务。

  9、药品让利款应采取票面打扣形式,不得索要和收受现金或实物,严禁在账外收受回扣。

  10、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在药品申请和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1、购药计划由药品采购人员与医药公司联系,其他任何人员无权采购。如采购人员休假,或患者急需用药,由指定人员临时购买。

  12、任何未经正常购药程序而购入的药品,不得输入计算机药库,所购入的药品,由购药人员自己解决,本院不支付药款。

  13、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并对科室医生进行相应处罚。

  1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10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医院管理制度11

  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医院管理制度12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医院管理制度13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医院必须采购市统一招标品种,任何个人、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购进非中标品种。

  三、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器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质量,并按规定逐项登记验收。

  四、储存应阴凉、干燥、通风,发出应做到先进先出,避免失效变质。

  五、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科予以解决。

医院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我院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院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3、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4、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5、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医院内部其他科室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

  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7、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1、医院各类经济合同由法人代表及院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主要包括如下经济合同:

  (1)医院的各类经营性经济合同;

  (2)对外招商、招标、合作经营等重大对外经济合同;

  (3)医院自建或承建的各类安装、建筑、装饰、修缮工程合同;

  (4)医院各类固定资产购置合同;

  2、经济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合同申报

  各类经济合同的经办人员,应事先填写“合同会审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审批程序报医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

  (2)合同会审

  ①由医院院务会议对送审的经济合同的价格条款进行审核,经调查研究后出具审核意见;

  ②由医院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

  ③由合同涉及的相关业务科室出具审核意见。

  (3)合同审批

  经院务会议会审后的合同文本,报各领导按权限审批。

  三、经济合同的履行

  1、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3、相关科室应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对医院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着重以下几方面:

  (1)合同履行情况;

  (2)合同未能履约的原因、责任;

  (3)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标准及资料登记情况;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5)其他情况。

  四、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3、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5、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五、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由签约科室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

  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4、医院各科室在处理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

  5、合同纠纷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六、经济合同的管理

  1、本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由院长总负责,由办公室管理。

  2、医院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医院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医院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对须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院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日常管理;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医院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本医院合同纠纷及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3、医院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医院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医院管理制度15

  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在专门仓库中,由专人保管。化学危险品仓库内做到物品隔离、隔开或分离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化学危险品仓库定时开启排气扇,保持通风、隔热、防潮。严禁烟火,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3、本制度所称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具体分类和品种应根据国家确定并公布的品种及时调整。(见附表)

  4、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库统一采购。药库应向有资质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建立台帐,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5、各科室若须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先提出申请,注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经科主任签字、保卫科备案并批准后方可交由药库采购。

  6、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7、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单张处方不得超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的最大剂量。

  8、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各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晚上向总值班报告)报告,保卫科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同查处。

  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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