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领导干部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推进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会议,召开这样的专题会议,专门部署这项廉政工作,其目的就是为了引起重视,采取措施,卓有成效地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全方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端正思想,增强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推进“五不直接分管”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规范党政官员决策行为,严格决策行为而采取的一项预防腐败举措施,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其次,在全县推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做法,是为了防止“一言堂”的工作作风。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执法工作。凡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实行社会公示和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听证。进一步推行并规范政务公开、狱务公开、所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以加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自觉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
再次,推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是出于客观现实的需要。过去,由于各个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这五项工作,容易出现个人意志代替组织意志,出现个人利益掩盖国家利益,出现个人行为不受约束的苗头,一定程度地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因此,改变管理模式以后,可以有效的遏制和减少上述现象,使各个单位一把手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
通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后,权力得到分解,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为有效;建立了以权制权机制,使权力制约和监督有了保障;权力运行程序更加严密,使权力运作更加透明、高效;减轻了一把手的压力,使一把手有更多的精力谋大事、抓发展;权责明确,加强了民主,促进了团结,推动了工作;减少了风险,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保护得到了有效的加强。这样以来,,加强了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领导干部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二、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扎扎实实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
根据今天会议上出台的《县关于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前阶段试点单位的“五不直接分管工作”,范围要立即扩大到全县所有部门及乡镇,坚决实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强化管理,重在落实。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各个部门及乡镇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和“会签制”。依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般在2000至5000元以下的财务支出,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分管领导的财务支出由办公室审核后提交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票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项财务收支情况一季度在班子成员和单位职工中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各个部门及乡镇人事工作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提拔任用、人员调入(含借调)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则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了主要负责人说了算现象。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重要岗位人事变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人员调入,拟调的人选,由所需人员机构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商量后提出,然后对拟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班子成员在集体听取考核汇报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各个部门及乡镇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规定一般1000至5000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单位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单位分管领导请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执行审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各部门及乡镇经班子集体研究后,由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或以招标方式自行采购。
四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项目。各个部门及乡镇各确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实施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统一由区政府招标办公室实施招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乡镇办自行招标项目,也在区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对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单位则经过各乡镇办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招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果及时在各类媒体向单位职工及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各个部门及乡镇行政审批工作由单位分管领导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经班子集体研究后审批。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办理程序、审批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均制订严密、规范的操作规程,严格行政审批操作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几种倾向。一是注意克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变成“干脆不管不问”的倾向,防治创新的腐败隐患;一是注意克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变成“推卸责任”的倾向,不直接管不等于出现问题没有责任;一是注意克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变成“但求无过”的倾向,不直接管不等于工作上完全避开敏感工作,不允许存在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意识。对分管的副职要从负责把关、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指导和提醒他们认真管理,坚持原则,使他们各自分管的五块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三、强化监督,阳光作业,整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要加强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此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监督预防、惩治腐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努力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我县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模式。
2、加大廉政制度执行力度。以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为切入点,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加大对主要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言出必践,切实维护廉政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3、加强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对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鼓励群众积极反映与举报。并以此工作为契机,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效能投诉网络系统,健全效能监察和投诉工作机制。
6、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与整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一是将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与各单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一是将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特别是要建立廉政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把制度落到实处。
同志们,我们要在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委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坚持以廉政文化为载体,以主题教育为内容,以健全机制为手段,以规范执法为目的,通过推进“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强化广大干部的廉洁意识,提高全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各个部门执法形象。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发展的实践中,以强大的动力推动我县各项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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