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一、“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可以为解决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和塑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创造一种基本的制度环境,并通过完善的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有效调整,推动与保障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当前国内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的思想变得更加独立、多变,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冲突及违法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要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减少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就必须强化“法治”保障。以2023年宝坻区开展的“金秋会战”行动为例,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案件,保持了高压严打态势,有效扼制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管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法治宝坻”创建活动,有力维护了治安的平稳,促进了和谐宝坻建设。

(二)“法治”是维护经济发展秩序的重要保障当前,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些矛盾问题,关键要靠发展,而发展需要稳定、诚信的社会秩序,这些必须要靠“法治”来保障。比如,宝坻区正在推进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和农村居住社区这“三区”建设,需要征地拆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发挥“法治”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一方面,约束各级干部和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另一方面,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法治”是维护广大公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改革攻坚的重要时期,各方面利益正在发生重大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在全社会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体系,让全体公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比如,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天津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逐年上调;宝坻区实施民心工程年增长达30%以上的投入,都是很好的体现和例证。

二、如何强化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

在新的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对各方面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要从不同层面入手,抓规范、抓提高、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

(一)加强立法保障,完善立法机制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于有一整套社会成员认同并遵从的法律规则、程序和制度。立法价值的大小、质量的高低、运行状况的好坏,都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是实现科学规范立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应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努力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多渠道反映民意、反映诉求。比如,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立法事项,应建立和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这样既保证立法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又加深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从而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本文来自于《环渤海经济瞭望》杂志。《环渤海经济瞭望》杂志简介详见)

(二)加强执法保障,推进依法执政行政机关能否依法管理社会,依法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直接关系到社会运作是否顺畅、社会分配是否合理、社会交往是否融洽,进而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在法治建设中,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全面提高执政理念、施政目标、制度规则、组织运作、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使施政行为和一切社会活动严格规范在“法治”框架内。比如,宝坻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在重大项目引进、重大事项决策时,坚持法律先行、法律把关。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时,坚持依法论证、法律监督,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了问题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加强司法保障,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不断提高软硬件建设,提高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更有效规范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比如,宝坻区通过不断强化镇街司法所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措施,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司法干警法律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在服务广大群众、维护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宝坻区人民法院与司法局联合设立了“诉前联合调解中心”,尽可能使社会矛盾与纠纷能够以一种更为和谐的方式得到解决。宝坻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一室三长”工作模式,将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关口前移,在镇街设立司法检察室,派驻司法检察员担任“法制村长”、“法制校长”和“法制厂长”,为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及时解决了大量的法律问题,受到了社会普遍关注和一致认可。(四)加强守法保障,弘扬法治精神只有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严格遵守,构建和谐社会才能早日成为现实。因此,应当在全社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自觉尊崇法律、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维护法制权威,促进和谐稳定。要善于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媒体,加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特别是运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有说服力的、有感染力的生动教育,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要注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灌输和培育,弘扬法治精神,构筑法治的思想基础,努力形成人人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单位: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