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意见书(精选5篇)
选址意见书范文第1篇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书。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选址意见书范文第2篇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认乙方的加盟商资格,并使乙方完成必要的登记、注册手续,与甲方签定正式的《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特达成意向如下:
1、甲方承认乙方的加盟候选资格,即在乙方完全履行了本文件所列相关条款,并签定《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作协议书》后,正式成为甲方的加盟商。
2、甲方承认自签定本意向书支付保证金________元起,至甲乙双方签定正式的加盟合同前,为乙方保留加盟资格_______天。
3、乙方应于期限内按照甲方选店标准(详见“________选店标准”)向甲方提供至少两个备选营业店址的资料,包括:位置示意图、房屋建筑平面图、照片等,供甲方对被选营业店店址进行评估;若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备选营业店店址资料,供甲方评估;甲方应在工作日内回复并确认。专卖店预计________月开业。
4、由于乙方在本意向书签署后________日内,不能提供出满足甲方营业需要的店址(店中店)、资金及经营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退还保证金。若是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退出,不退保证金。
5、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其店址(店中店)的确认后,应立即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完成后尽可能在和甲方签署正式的加盟合同时,出具其经营资格证明和其他甲方要求的证明文件。
6、________月份之前,进驻________家商场:________,面积不得低于________平方米。
7、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选址意见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选址导则;选址分析。
中图分类号:F287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选址的,应当由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2],并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导则》[3](以下简称《导则》)。
在新疆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援疆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短,且大多数建设项目是关乎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选址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新疆经济的可持续及稳定发展。因此,要求选址论证报告的编制在速度与质量上须做到并重,本文将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以“新疆华电伊犁火电厂一期(2×660MW)工程”为例对报告编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一些技术要求进行分析,以帮助选址论证报告的编制者更加清晰的认识报告编制本质,从而使选址报告的编制更加的科学、规范、合理。
二、技术思路
1、建设项目的分类
根据新近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23),将建设用地基本分为类: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4]。
在选址论证过程中,不同建设项目对应于不同类别的用地,所对应的建设条件和要求也不相同;而且对各大类用地分类中进一步细分,各小类也会存在不同的主要分析点,例如工业用地中的水泥厂与火电厂,由于二者工艺流程、所需原料、产生的污染物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所以在分析论述中各自的重点也不同。
2、技术思路
在开展项目选址工作前,需要先对整个工作流程有个清晰的认识,确认工作框架,再按照框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明确核发选址意见书程序、收集资料、确立报告框架、编写报告、分析重点要素、绘制分析图。
其中,重点说明资料收集、报告框架确立和重点分析内容,这几点决定了选址论证的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
1)有针对性的收集资料
需要对项目性质进行定位,明确项目包含的重要工艺流程,确定对项目选址有较大影响的要素,有目的的进行资料收集。
2)确立报告框架
由于没有适用全国范围的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导则,因此,各地在编制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时须符合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的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导则,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建设项目须符合《导则》,报告内容需涵盖导则中确立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框架要基本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与原则、项目选址方案(包括方案比选、用地需求比较)、项目与城乡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相关影响分析(包括工程适应性分析、基础设施条件分析、交通条件分析、特殊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社会影响分析、历史文化影响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结论与建议和相关附图。
3)明确分析重点
在报告编制的基本框架下,建立系统分析的思维,整体上从项目建设条件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方案比选、建设效应分析等方面论证;理清论述内容的主次脉络尤为重要,各项目选址论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建设项目的依据(相关批文)、与城乡规划符合性关系[5]、选址方案内外部条件研究(配套设施分析等,见表1)和对城镇发展的影响度分析(特别是很多工业项目建设地点周边会存在村落、城镇,应尽量避开,可考虑周边村镇适当增建一些服务设施,既可服务于当地村民,也可承担企业的后勤服务职能,避免大拆大建对周边村落原始空间形态、生活习俗的影响和对社会资源的浪费,符合各方利益,也符合《马丘比丘》关于功能符合的概念,“规划、建筑和设计,在今天不应把城市当做一些列的组成部分拼合在一起考虑,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使周边居民分享城镇化过程带来的土地级差变化的收益,从而兼顾了企业发展和当地居民的利益。[6])
表1项目设施配套分析内容
4)确立图纸内容
在根据《导则》内容,基本包含选址位置图、用地蓝线图、拟选用地综合分析图、城市(镇、乡)总体规划图等,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总体规划中的空间管制规划图,其对项目拟选位置的区域管控有着明确要求,直接决定了项目选址的可行性。
三、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技术分析――以新疆华电伊犁火电厂一期(2×660MW)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为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初步拟选两处厂址,均位于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行政区中部,北距察布查尔县城约16km,南侧紧邻伊南煤田,储煤量大,北侧约2.5km是引自伊犁河的南岸大渠,南岸大渠以北有大稻渠东西向流过,两厂址西侧是南北向的团结公里,东侧是南北向的伊昭公路,对外交通便利,整体地势为南高北低。
图1 电厂区位示意
2、资料收集
在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前,首先要明确此项目的性质属于火电厂,且电厂依托伊南煤田运营,项目用地构成包括电厂厂区、灰渣场、输煤皮带用地、厂外道路和厂外管线等用地,同时,火电厂在运营中需较大水量进行机组冷却,在踏勘时应对以上内容进行重点了解,同时对上文中提到的常规资料进行收集。
3、框架编排及资料分析
建议报告的框架编排与资料分析同步进行,在分析过程中会发现有别于其他类型项目的特殊分析点。
本项目框架初步定为项目概况、编制依据与原则、项目选址方案、项目与城乡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相关影响分析、结论与建议,共六大章节。
4、报告编写
在报告编写中应充分依据现场踏勘及调研中收集到的资料,明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的核心目的是为了给予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可行的建议,避免后续建设运营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事故,因此,在报告编写中应对项目条件分析、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方案的比选等几点进行重点论述,选址比选的前提条件需要符合城乡规划,选址适宜建设须有项目条件及选址合理性的支撑,多个选址的最优就需要选址比选进行决定。
5、重点内容分析
1)项目条件分析
首先对项目两处拟选厂址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周边情况、项目用地需求、与灰渣场、输煤带及取水口的布局联系等内容进行简单说明。
2)城乡规划符合性
主要分析项目所在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中的职能定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总体规划中对于项目空间管制规划符合性、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经过分析本项目的性质符合以上规划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
对项目的合理性进行进一步分析,主要从项目建设详细的工程适宜性情况(工程地质、水文气象[7]、地质灾害、地震设防烈度、岩土类型、地基承载力、地下水埋深、地下水腐蚀性、防排洪、矿产压覆、文物压覆)、详细的设施配套情况、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分析等内容进行着重说明。
本项目厂址一用地地形平坦,厂址东西两侧各有一条冲沟南北向流过,需在厂址南侧修建防洪沟对可能发生的洪水进行截流,厂址距离地震断裂带的距离大于20公里,无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厂址区域内无矿产、文物压覆,厂址北侧已有沥青道路与外部公路相连,对外交通便利,取水方面首先考虑中水及矿井疏干水,但现阶段由于厂址离城区有一定距离,且城区无正规的污水处理厂,南侧伊南煤田目前正进行试开采,其疏干水目前尚无法满足电厂生产要求,地表水方面可选择大稻渠及南岸大渠,但南岸大渠主要为农业灌溉服务,水量有限,不宜作为工业水源,所以前期以厂区北侧的大稻渠为取水来源地,后期考虑中水及矿井疏干水作为生产用水;电厂经过相关的处理措施,能够符合环保要求,对周边城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能够带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经济、社会发展。
拟选厂址二位于厂址一西侧5km左右,在工程地质条件、文物、矿产压覆情况及地质稳定性等建设条件方面均与厂址一类似,仅在输水管线长度、输煤皮带长度、运灰道路长度等方面不同。
4)选址比选
选址多方案比选主要从地理位置、地形、地质、地下矿藏压覆、地震、地质稳定性、防排洪、交通运输、管线排布长度、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对比,择优选择,这里的比选应采取表格的方式进行表现。
本项目两个厂址在技术和经济上均是可行的,其中:拟选厂址一紧邻伊犁二号矿井,电厂后期燃煤距离近,厂外带式输送机长度短、初投资及运行经济性好,厂外补给水管线相对较短;拟选厂址二相对伊犁二号矿井较远,厂外带式输送机长度较长、初投资较高、运行经济性相对较低,厂外补给水管线相对较长。综合各厂址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推荐采用较优的拟选厂址一。
5)结论及建议
项目经过采取两个拟选址比较的方法,择优选择拟选厂址一,从各方面的详尽分析得出,拟选厂址一是经济、合理、可行的,在项目建设时应严格按照各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尽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议将本项目纳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便规划工作的实施。
四、新疆与内地省区项目选址的差异性
由于各地环境、政策等方面确实存在差异,因此,各地的选址论证报告编制中考虑的内容也有一定的差异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内地省区编制项目选址报告的差异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策环境方面,四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及援疆工作的展开,使得目前新疆基础设施项目集中建设,项目量多,多数项目对于新疆各地州来说都是以前少有的大型工程,当地为了抓住机遇、提升经济水平,均进行项目“三同时”建设,这从一定程度上要求项目的建设、选址报告的编制速度及质量须快且好。
2、产业发展方向上,新疆的工业化目前仍处在初期阶段,大多工业项目以能源资源型产业为主。因此,众多大型建设项目基本以基础性建设及重工业项目为主,相对内地来说项目类型比较单一。
3、由于地域原因,新疆的气候与内地有着较大的差别,新疆大多数地区有着甚至长达半年的冬季,气候条件较内地恶劣,选址需要对这方面要素的关注也较多,例如降雪、冰雹等气候条件对于项目的影响较大,在选址时要充分考虑不利气候及地质作用影响。
4、文化构成上,由于新疆的民族构成较为复杂,几十个民族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各民族都有一定的生活习俗和禁忌,选址的合理性一定程度上关乎了地方的稳定,这就要求建设项目在选址时要考虑历史文化方面的因素。
五、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文主要针对目前在新疆各地大力发展大型项目建设的背景下,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对自然环境、社会效益、民众生活环境都能够有所保障,真正的做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能够更加合理、科学的对厂址进行选择,而提出了一套能够快速掌握构架报告内容的方法。
在科学、规范的编制方法下,综合、灵活的运用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仅能够编制出合理的选址论证报告,更重要的是能够为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稳定提供前提条件,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2、建议
1)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前须对报告编制乃至审批流程有系统的概念。
2)熟悉各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部门性文件,才能在编制过程中做到灵活运用。
3)因建设项目种类繁多,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上文中提到的类别,需对基于八类项目进行细分的各建设项目的性质有明确的认识,积累不同类型项目需考虑的不同侧重点,以帮助报告的编制更加合理、科学。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导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23)
[5]袁旭东,周潮,刘科伟,胡顺侠.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论证[J].城市问题.2007
[6]胡功臣,徐敏.工业项目的选址和土地利用[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3
选址意见书范文第4篇
五个环节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完成上述程序法定时限总共为180天,原承诺办理时限为110个工作日。在建设单位报送的资料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现承诺办理时限为53个工作日。
(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法定审批时限2个月,原承诺时限20天,现原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法定审批时限2个月,原承诺时限20天,现原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原承诺时限30天,现原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审查建筑方案。
原承诺时限20天,现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选址意见书范文第5篇
1.规划选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由于各省市、自治区的项目选址办理流程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办理前应充分熟悉相关的管理办法。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先到省级规划部门咨询申报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再由下到上逐级办理批复意见,办理过程中及时与省级主管部门联系人沟通,避免工作出现反复。
2.用地预审
油气管道项目涉及永久性用地的主要为站场和阀室。管道工程属于线性工程,沿线站场、阀室数量多,不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因此,在项目前期选址因尽量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实际办理中由于项目庞大,工作任务重,用地预审工作大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业主应加强设计单位和预审材料编制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核对确定项目选址位置的地类、用地面积等信息,防止省级用地初审完成后发生重大调整。
3.环境敏感点
目前我国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长输管道工程是连续线性工程,某一点不能通过即影响全线核准进度,且通过环境敏感点需要进行论证、专家评估、逐级报批,办理周期长、难度大,作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敏感点的批复在确定线路走向上至关重要。因此在可研阶段应充分做好沿线环境敏感点的调查,合理避让环境敏感点,对于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提前摸清级别、管理部门、审批要求和流程等信息,为下一步报批工作做好准备。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23]2492号)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需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协调难度大,地方政府出具批复意见积极性不高,因此在没有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市出具批复意见的情况下,可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力争以省为单位开展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评估工作。以省为单位开展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大致可按照问卷调查、沿线主管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座谈、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专家评审、省级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审批几个步骤进行。
二、几点建议
1.加深可行性研究深度
管道企业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过程中,往往发现可研深度不能满足核准工作需要:如办理用地预审时,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供项目站场、阀室的征地坐标确定项目位置,而可研阶段并没有对拟选址位置开展测量、勘察等工作,不能提供详细资料。为适应管道建设新形势的要求,可研报告中间成果应满足核准附件办理和专项评价相关要求,并且专项评价应与可研工作同步开展。企业应加强组织协调可研单位和专项评价单位紧密结合,避免管道路由和方案频繁变更,导致核准附件重复办理。
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进度
在实际工作中各许可批复的获取常常互为条件、相互牵制,影响工作进度,实际办理过程中应充分调研各许可批复办理所需的材料,因地制宜,做好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如某省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土地预审均需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批复和压覆矿备案登记表作为附件,而地灾报告和压覆矿工作需要根据线路走向开展,部分省、自治区要求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以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复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为报批附件,因此地灾评估、压覆矿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中间成果应先于以上工作完成。
3.项目选址应具有一定前瞻性
由于油气长输管道具有设计使用年限长、压力高等特点,管道应尽量远离人口稠密区。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运行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集中凸显出来,不少管道管道所在地区由起初的一级、二级地区发展为四级地区甚至高后果区,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威胁日趋严峻,管道一旦发生事故,将带来严重后果,11.22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的惨痛教训给管道企业和政府敲响了警钟。因此,在管道规划设计阶段应着眼长远考虑,与地方规划部门充分沟通,尽量避开城市中长期规划区,从源头消除潜在的高等级地区带来的安全隐患。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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