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网站设计(精选5篇)
广告网站设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都市门户网站 广告经营 策略 广告经营
中图分类号:G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3)11(a)-0214-02
都市门户网站的建设,是结合当地群众的实际生活情况产生的一种娱乐消遣方式,都市门户网站上往往会聚集各种内容,比如:生活、资讯、新闻等,这些内容都与人们的生活有紧密的联系,因此,网站的浏览者也比较多,网站浏览者往往是各种商品的重要消费力量,加强都市门户网站的广告经营,对于提升网站的知名度、加强网站的点击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都市门户网站也成为广告运营商投放广告的一个重要载体,加强都市门户网站的广告经营建设,对于广告营销效率的提升,以及都市门户网站的知名度的提升,都有重要促进作用。
1 都市门户网站的广告经营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如何在网站中加入广告,成为很多广告运营商考虑的重要问题,在网站中加入广告,也是网站提高点击率、提高排名的重要举措,随着网站的不断优化,在网站发展中融入广告的难度越来越大,当前很多广告运营商的广告策划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能满足门户网站发展的成本需求,因此,在门户网站的发展过程中积极投入更多的广告,一方面对门户网站的发展有积累资本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各个产品的商家以及广告运营商而言,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广告运营平台,对双方的发展都有好处。可以说,在门户网站中加入商品广告成为门户网站和商家共赢的一种运营方式,这种新型的广告形式将商品以及品牌服务成功地与门户网站的内涵以及定位进行有效的结合,使得观众在浏览各个都市门户网站的过程中对各种商品有一定的了解。同时,由于都市门户网站是人们生活过程中比较常用的一个网站类型,因此,可以实现隐性营销的目的。近年来,在门户网站的设计以及布局时加入广告已经成为门户网站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门户网站中加入广告,有的广告占用较大的篇幅,因此,更加醒目,有的广告则属于隐性植入广告。该文对门户网站中的广告营销进行相应的研究和分析,旨在促进门户网站与广告营销的双重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和广告行业的发展都变得十分迅速,都市门户网站是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重要产物,在互联网背景下也产生了更多的新兴营销平台,比如:微博营销、微信营销、APP营销等,互联网广告相对于微博、微信等方式而言,其规模会更大一些,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微型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微博、微信、APP应用等方面进行关注,人们在这些平台上获得的信息也更多,因此,在互联网广告的运营过程中,也应更要加强对这些微型平台的应用。从两个行业的发展中可以看出,广告行业和互联网的发展都决定了在都市门户网站中应该要植入广告。将互联网和广告行业结合发展,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互联网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传统的广告投入一般是通过制作展板、电视投放,其成本十分高,而且有的时候回报相对很低,投入与回报之间的矛盾,使得广告营销只好对传统的营销方式进行改变。电视媒介的盈利模式很单一,在传统的广告营销过程中,电视是一种主要的媒介,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加强网站中的广告投放,也成为广告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对门户网站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门户网站往往都具有综合性价高的特点,内容比较丰富,因此,也会有更多的网民会留意到门户网站,门户网站的消费力也相对于专业性的网站更高。从门户网站的发展角度来看,在门户网站中加入广告,最多的是植入广告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网站的投资成本,甚至有可以将门户网站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成本回收回来。互联网的发展,使得门户网站的盈利模式也发生了改变,门户网站的广告营销就是一个重要的盈利增长点。
2 都市门户网站广告经营的策略探讨
2.1 广告应该要融入门户网站中
在广告的运营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要加强广告的研究,将广告的内容以及定位与都市门户网站的定位进行有机结合,最终促进广告的内涵不断提升。一个门户网站吸引人的地方还是在于网站的内容,广告营销也应该要与都市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融合,将广告的内容融入到网站内容中,让网民在浏览广告的过程中可以接受到广告的重要信息。如果一个产品或者一个品牌在网站的建设中不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则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也是不够的,在都市门户网站的建设过程中加入广告,一般需要比较突出。由于网站广告内容一般都比较复杂,因此,广告的设计应该要独特新颖,对每个版块要进行相应的设计,每个版块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只有将具体的广告内容与互联网内容进行有机结合,才能加强广告创意的表达,让消费者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不仅能够看到广告,而且不会感到广告的突兀,让观众能够从对网站中的广告的理解中挖掘出产品的价值。对于门户网站中的广告的融入,可以从设计、内容等方面着手,使得广告与电影能够实现浑然天成的组合,防止出现过于突兀的广告意图。
2.2 门户网站中的广告运营也应该要结合消费者的心理
门户网站中的广告,其受众是各种各样的消费者,要让消费者能够接受广告的观念、内容等,在广告制作以及运营的过程中,应该对消费者的心理进行合理的考虑,体现媒介和消费者意志。广告的发展趋势是从植入式广告向融入式广告发展,融入式的广告更多的考虑到受众的心理,顺应他们的心理特征和各种习惯,因此,在广告的传播过程中具有更好的传播效果,广告营销的成功率更高。广告营销的目的是为了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从而能够引起相应的消费行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具有不同的定位,也有不同的消费群体,门户网站的消费者类型比较丰富,各种性质的人群都有,因此他们的消费能力以及购买能力也是不相同的,如果不能对受众的心理进行科学的研究,选取最适中的方式进行广告营销,则很有可能会导致受众门户网站消费者对广告的接受率较低。因此,在进行广告设计和运营的过程中,应该要提前做相应的调研,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对长期浏览都市门户网站的人群的年龄、爱好、习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从而加强不同内容的广告设计和推广,可以极大地提高门户网站中的广告的运营效率。比如当前人们的生活节奏十分快,在进行广告营销的过程中,切忌不能占用消费者太多的时间,因此借助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宣传和广告运营,往往可以取得更大的效应。比如当前微博推广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鞋子、箱包等物品的推广,而且是放在微博比较靠前的位置,当人们浏览微博时,往往就可以获得更多的产品信息,而且微博的浏览也是一种快速浏览模式,可以使得人们获得更加丰富的浏览效果。
2.3 在门户网站中进行广告设计和运营应该要保证广告的特色
由于广告品牌本身应该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在一个门户网站中,要让消费者能够第一眼就对产品和服务产生深刻的印象,一个重要的过程就是要对所推广的广告内容进行精心设计,使得产品的特色可以被体现出来。门户网站中的广告不能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广告只是网站的一个附属,网站的主要内容还是网站的建设,但同时在门户网站的广告建设过程中应该要找准诉求点,将广告摆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中。在门户网站中融入广告,其广告实体或许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只有将产品以及品牌的特色体现出来,才能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因此在广告标语、图形设计、符号设计、概念设计等方面,都应该要传递出品牌的特色。为了体现出来特色,在广告的设计过程中,需要展现出特色,比如:当前很多推广新百伦运动鞋的广告推广,就打出了该品牌的年轻、运动和活力的特色,成为很多年轻人比较喜欢的一个品牌,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3 结语
门户网站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体系,广告是门户网站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需要加强广告的投放,并且要加强门户网站与广告的有机结合,使得广告可以融入到网站中,而不是简单的放置广告。
参考文献
[1] 张世良.都市门户网站的广告经营[D].华中科技大学,2006.
广告网站设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网页设计;发展趋势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页已成为各界人士获取信息、开展社交的重要媒介,网页能够将各种不同形式的信息用最为便捷的速度实现网站和客户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精致的网页设计不但可以让阅读网页的客户在极短的时间内接受网页上所登载的信息,并且精美的页面设计能让访问者心情愉悦,从而提升客户对网站的信任度,最终实现网站所设定的目标;反之,倘若客户对网站的初步印象不是很好,甚至放弃访问网页,这就意味着网站的彻底失败。所以,网页设计的好坏直接关乎网站的访问量。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访问者对网页设计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所以网页设计也越发引起各行各业的关注,高质量的网页设计已成为各大网站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信息化时代的今天,网页设计将朝着何种趋势发展,现笔者着手探究这一问题。
一、网页布局应遵循简洁清晰的原则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页设计在布局上应遵循简洁清晰的原则。在切实保障网页各项功能的目标下,应最大限度让网页设计的布局遵循简洁明了的原则。简洁清晰的网页布局能明显体现出对访问者的尊重与关心。网页设计师必须把自己视为网页的阅读者,从访问者的视角出发,最大限度按照绝大部分客户浏览网页的习惯和程序来进行设计。相当一部分的客户在访问网页时,绝对不会认真阅读,更不会绞尽脑汁地去进行思考,甚至一些访问者仅是走马观花式地看一下。客户的这一特点就要求广大网页设计者在布局网页时应遵循简洁清晰的原则。布局繁杂的网页会让阅读者产生视觉疲劳,进而产生厌烦心理。尽管一些商务网站需要登载大量的信息,可是在网页设计的布局上还是应该简洁清晰。要达成这一目的就必须对网站上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并将每个类别的名称以简易的方式呈现给阅读者,让他们通过简易的信息分类获得所需要的信息。不要给访问者在浏览网页时提供太多的选择,操作的方式越简单越好。最佳的网页设计布局就是让客户能用最短的时间在网页上找寻到所需要的信息,不需要运用任何工具就能够十分便捷地完成网页访问的工作。
二、网页的导航设置应简明醒目
对于任何一个网站而言,导航功能是尤为重要的,网站导航设置得是否科学合理将会直接影响访问者访问网页的速度。简明醒目的导航设置能让网页阅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所需要的各类信息,更为重要的是能够让访问者不管在何种状态下都能清晰地知道自己访问网页所处的位置,而不会迷失方向。首先,网页中导航栏目在设置上和颜色的配置上必须醒目,便于发现。根据人们通常情况下浏览网页的习惯,应在网页的左边或者上方设置导航栏目。对于比较长的网页而言,完全可以设置一个随着网页不断浮动的导航栏目。其次,网页导航栏目中的文字陈述一定要简洁,对某一内容的概括务必凝练、准确。导航栏目倘若表述不够清晰,则会让人费解,最终很难实现导航的既定功能。所以必须最大限度避免使用具有歧义的词汇,倘若所运用的文字对所要陈述的内容归纳得不是很全面,完全可以设计一些简要的提示性信息对相关文字进行更为详细的阐释,让阅读者的鼠标放到导航栏目时,与之相应的解释也就会随之出现。最后,当用户进入目标网页时,不要让其点击次数超过三次,因为过于频繁的点击会让访问者认为该网页的访问十分繁琐。当用户进入一个网页的界面时,必须让他们清晰地知道怎样返回上一个界面,并且要在网页设计中让其明白采取何种方式去搜寻所需要的东西。
三、网页广告的设置应科学合理
倘若一个网站中的广告设置得太多或者广告的设置不够合理,就会对访问者的心情造成相当大的影响。如何让用户在访问网页时既能产生舒适的体验,又能从中获取丰厚的广告利润呢?这就需要从二者之间寻找到一个相互支撑的平衡点。首先,要尽可能遴选在设计上十分精致的广告,设计粗线条的广告不但会让用户反感,而且还会让网页的点击率很低,随之造成收益也相当低。其次,网页中的广告必须与网站设计的主体思想相吻合,这样的广告更符合网站访问者的身份特点,广告效果会相对较好。再次,网页广告设计的尺寸与位置必须恰当,不但要与网页中其它相关的元素相互搭配,而且不能遮盖住访问者访问的内容,否则就会引起访问者的厌恶情绪。最后,网页设计中主页的广告绝对不能过多,虽然网站主页中的广告会拥有更多的浏览机会,可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访问主页的用户通常都在非常急切地搜索需要的信息,倘若设置的广告太多就会引起他们的反感。在某个具体内容的页面可以适当放置较多的广告,可是也不能对用户的正常阅读造成影响。总而言之,网页中的广告设置和访问者的满意度并非是完全冲突的。倘若网页中广告设计得合理雅致,充分体现出价值性和欣赏性,不仅不会影响网站的正常浏览,并且还会从某种程度上增加网站的点击率,访问者的体验将会更好。
四、结束语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网页设计的理念也应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人本主义原则,从感情层面不断满足网页访问者的需求,并且不断发展。目前我国网页设计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能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改善,将会设计出高质量的网页,从而有效增加网站的点击率。
作者简介:王南英(1980-),女(汉族),湖南宁乡。学士,助教,主要从事艺术设计教学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郑望平.网页设计中的色彩运用与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23
广告网站设计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网络广告市场 GDP 网络广告主网站数量
一、引言
自1994年10月美国《Hot Wired》杂志网络版首次出现了AT&T公司等14家客户的旗帜广告至今,世界网络广告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网络广告因其传播范围广、交互能力强、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等特性逐渐被接受并蓬勃发展。根据2005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和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的数据,2005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31.3亿元,比2004年增长77.1%,是2001年的7.6倍,网民数、上网计算机数、网站数分别达到了10300万人、4560万台、677500个。而更诱人之处在于另外两个数字,即还有12亿中国人没有上网、目前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占整体中国广告市场的比例不到1.4%,远低于国际平均5%左右的水平。因此,中国的网络广告市场大有可为。
本文将从影响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的因素角度,通过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实证分析中国网络广告市场与GDP、广告主数量和网站数量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相关结论。
二、理论假设与模型
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之前,我们需要作出一些基本假设以合理地建立初步的模型。根据一般的事实,本文提出以下两个假设:
1.网络广告市场是广告市场依托于网络的发展而发展出的一个细分市场,网络广告最主要的媒介资源就是网站。因此,网络广告受网络经济的影响很明显。以网络经济泡沫为例,网络经济泡沫破碎后,大批中小网站抵受不住互联网的严冬而纷纷倒闭,以网站作为载体的网络广告也随之跌入了低谷。
2.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受实体经济的影响。首先,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与投放网络广告的广告主的数量相关。其次,由于投放网络广告的广告主基本都是经济实体,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与实体经济的状况相关。根据iAd Tracker的监测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网络广告主数量为3418家,比2004年的3205家增加213家,增长6.6%。各个行业的网络广告主在2005年网络广告投入的总费用超过29亿元,其中房地产、IT产品、网络服务、交通以及通讯服务类产品的网络广告投放量居行业前五位。2005年投放金额在100万元的以上的广告主数量为474家,比2004年的301家增加173家,增长57.5%。
据此,本文假定影响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因素主要包括网站数量、网民数量、广告主数量以及国民生产总值GDP等。又,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是从98年才开始发展的,现实的数据十分有限,因此模型设定要简单,引入的变量要尽可能精炼。根据收集到的时间序列数据,本文设定的半对数计量模型为:
Y=β0+β1X1+β2X2+β3X3+ζ……(1)
其中,Y表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X1代表投放网络广告的广告主数量,X2代表全国网站数量,X3代表国民生产总值,X4代表全国网民总数,ζ代表随机扰动项。
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网站数量、网民数量、广告主数量以及国民生产总值GDP等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的数据来自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的《2004年中国广告行业研究报告》和《2005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份额报告》;中国网民数量和网站数量来自CNNIC历年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国民生产总值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5》;广告主数量源自iAdTracker的监测数据。
三、实证分析与结论
利用EVIEWS软件对模型(1)进行OLS估计,并采用逐步回归法,剔除不显著变量X4,即网民数量,这说明当前网民的主体不是社会的主要消费群体,对网络广告的价值不高。模型的最终拟合结果是:
显然,每个参数的t值都比较显著,修正的可决系数和F值也都比较大,这说明最终模型的拟合结果比较好。另外,基于样本容量较小的缘故,本文使用拉格朗日乘数检验(LM检验)方法检验模型(2)的序列自相关性。一阶滞后残差项的辅助回归为:
LM检验结果表明模型不存在一阶序列相关性。因此,我们可以利用最终的计量回归模型(2)进行解释和预测。
根据回归方程(2)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对于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影响最为显著,国民生产总值每增加1%,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平均就要增加1.66亿。这说明国民经济发展是网络广告市场的基础,只有整个实体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有网络广告市场的勃兴。
其次对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影响比较大的因素是投放网络广告的广告主的数量。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只有网络广告主向网络广告投资,网络广告市场才会有产出和收入;必然地,随着网络广告主的数量增加,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得到不断扩大。
此外,网络广告大多是依赖网站作为载体的,众多的网站是网络广告的硬件基础和技术支持。因此,网站数量的增加对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的影响是正向的――网站数量越多,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越大。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网站的数量又受网络经济状态的影响:如果网络经济低迷,则网站的数量肯定锐减,反之则反是。换句话说,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要受到网络经济的间接影响。
综合以上结论,我们的实证结果表明,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一方面要受实体经济的影响,即国民经济的增长、投放网络广告的企业数量、网站数量对于网络广告市场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网络广告市场的规模还要受到网络经济周期的间接影响。
参考文献:
[1]1998~2006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广告网站设计范文第4篇
毋庸置疑,网络已成为如今广告主进行媒体投放的主导渠道之一。但许多营销人员仍在为如何让在线广告,尤其是横幅广告产生吸引消费者理想的效果而苦恼不已。最新的研究表明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在线广告缺乏创意,无法打动消费者。
美国研究公司Dynamic Logic的研究显示,在线广告成功与否,有50%至75%取决于广告的创意质量。此外,英国市场调研公司YouGov对2000多名网络用户的调研也显示,超过74%的受访者认为在线横幅广告枯燥乏味。
事实上,YouGov公司的调研恰恰说明了设计精良、富有视觉冲击力的图像对于创作有效的广告的重要性。调研表明,53%的英国网络用户认为带有有趣的图片或者插图的横幅广告更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同时,52%的人表示他们会点击看上去有意思的横幅广告。
抓人眼球的在线广告设计
结论显而易见,在过去几十年中,营销人员把精力集中在平面广告设计、制作上,现在,是时候对在线广告的设计元素给予同样的关注了。
令人高兴的是,营销人员中的最具创新精神的一批已经开始意识到抓人眼球的设计和图像是在线广告吸引力公众注意和脱颖而出的关键所在。现在,营销人员已经逐步认识到,网站、博客和几乎没有限制的网络内容的爆发式发展,正在催生一种全新的网络行为习惯,而虚拟化的在线营销方式恰恰满足了这一习惯的要求。
以获得威比奖的联合利华2009系列推广网站:Miroslaw Balka, How It Is at the Tate Gallery为例,设计精美的网站为访问者提供了高度可视化的在线探索体验。网站虚拟了展览的参观体验,传递了由Balka雕塑内部的黑暗所带来的不安,并与泰特美术馆漩涡厅里灵动的阳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吉百利公司之前推出了一项名为“your country needs goo”的活动来推广其糖心巧克力蛋,获得了广泛成功。网站以创新的精彩有趣的视频为主,并配上了具有独创图像的创意横幅广告。为糖心巧克力蛋特别设计的卡通形象在横幅广告中反复出现,成功地吸引了大量糖心巧克力蛋粉丝的注意,吉百利甚至在网站上开玩笑地表现出粉丝们大批地回商店去购买的样子。
其实,创意资源从未像今天这样唾手可得,只要设计师在网上用心地查找,便可获得他们想要的资料。Corbis最近推出了一项便捷、灵活、价格适中的网络与移动图片解决方案,涵盖了其图片库中的几乎所有资源,无疑是在线设计应用的绝佳选择。
广告网站设计范文第5篇
原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利方公司)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互联公司)诉称:(一)、四通利方公司是一家从事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硬件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的中外合资企业。1998年11月20日,四通利方公司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注册了“sina”的域名,并随后推出新浪网北京网站。1999年10月28日,新浪互联公司成立,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1999年底至 2000年3月,四通利方进行了业务重组,将其经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转给新浪互联公司经营,四通利方公司将其拥有的域名“sina”授权许可新浪互联公司使用,并向新浪互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由新浪互联公司负责新浪网北京站具体信息服务的运营业务。新浪网北京网站“广告服务”栏目于 1999年了有关网络广告服务的文字作品,该作品包括“网上小常识”、“为什么要在网络媒体上做广告”及“如何达到好的广告效果”三部分,并在该栏目页面上注明该页面的版权所有人为“四通利方”。2000年,四通利方公司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今夜网”网站(域名: tonight)“广告服务”栏目中抄袭了原告“广告服务”栏目中的绝大部分内容。
(二)、原告于1999年4月12日在新浪网北京网站上推出“设为首页”的功能栏目,该功能的使用方法说明文档和该栏目的源程序是由原告的工作人员独立开发制作。原告在今夜网网站上发现了同样的“设为首页”功能栏目,经技术检查,发现该功能栏目的源程序和使用方法说明文档抄袭了原告的相应内容。
两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停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商誉损失30万元;4、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百网公司辩称:(一)、原告现有证据表明其享有广告服务栏目三篇文章著作权的时间是2000年5月18日,即原告公证其页面状态的时间。在此时间之前,上述三段文字已为众多网站所使用。(二)、对于“设为首页”功能栏目的源程序,首先,HTML是一种不享有著作权的网页标记语言,本身是一组包含标记指令的纯文本,是开放的、公用的语法规则。任何人不得享有对HTML的著作权。不同的网页所生成的HTML源代码肯定是不同的。其次,“设为首页”使用方法说明文档是一段通用的操作步骤描述文字,其表达方式是有限的。该段文字早已在有关教科书和众多网站上出现,早已进入共有领域,原告没有证据表明其享有该段文字的著作权,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审理情况
经法院审理查明,新浪网北京网站设有“广告服务”栏目,旨在帮助公众了解网络的一般常识以及网络广告的特点。该栏目内载有“网上小常识”、“为什么要在网络媒体上做广告”及“如何达到好的广告效果”等网络广告服务的文字作品。该栏目页面上注明该页面的版权所有人为“四通利方”。
新浪网北京网站上还推出了“设为首页”的功能栏目。在该功能栏目的源程序中,含有若干注释语句,其中一个注释语句是:href=home.sina/intro/set.shtml#faq1“,该语句原本的功能是向新浪网北京网站”设为首页“功能栏目中的一个段落进行内部跳转的指令,后该栏目的源程序进行修改时,将该语句定义为不产生任何动作的注释语句,但没有删除。
百网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7日,主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和计算机及软件的技术开发、服务等。百网公司开办的“今夜网”网站(域名:tonight)于1999年12月开始运营,其“广告服务”栏目中也载有 “网上小常识”、“为什么要在网络媒体上做广告”及“如何达到好的广告效果”等关于网络广告服务的文字内容,与新浪网北京站的“广告服务”栏目中的上述内容基本相同。同时,“今夜网”网站也设有“设为首页”的功能栏目,该功能栏目的源程序和使用方法说明文档与新浪网北京网站上“设为首页”的功能栏目的源程序及使用说明文档基本相似。其中,也含有与新浪网北京网站上述特指的注释语句。
另查,除百网公司外,还有多家网站的“广告服务”栏目内均载有与新浪网北京网站上述三篇小文章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同时,也还有多家网站设立的“设为首页”功能栏目的源程序及说明文档与新浪网北京网站“设为首页”功能栏目的上述内容相同或相似,甚至也包含上述特指的注释语句。
三、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主张其是本案争议的三篇文章的著作权人,但百网公司提交证据证明其他网站上也发表有该三篇文章,在此情况下,要主张享有该三篇文章的著作权,就要充分地证明原告网站上发表该三篇文章的时间早于其他网站所发表的时间。由于双方均使用从网上收集的电子证据,虽采用了公证的形式,但双方均从技术的角度对对方证据的证明力提出了异议。因此,仅使用电子证据无法证明上网当天以前发生的事情。两原告公证上网的当天,新浪网和今夜网上均登载有相同内容的三篇文章,故在目前除今夜网外的其他网站上也登载有该三篇文章的情况下,两原告主张其享有该三篇文章的著作权,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是否享有新浪网上“设为首页”功能栏目的页面文字内容和采用超文本标记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著作权,法院认为,网站上设置“设为首页”功能的方法和步骤目前已经为一般专业网站所普遍采用,但著作权法对同一题材的独创作品是予以保护的,各网站在对该功能的方法和步骤这同一题材进行独立的描述时,会有所不同,体现出不同的个性。依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采用HTML语言编写的,描述“设为首页”功能栏目网页设计的源程序是受到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将新浪网和今夜网的“设为首页”源程序进行比较,部分相同,部分不相同,所生成的页面设计也有异同,依据现有证据,包括今夜网在内的其他网站的“设为首页”源程序中出现带有新浪网域名的注释语句,是极其不正常的。因此,今夜网上“设为首页” 页面文字说明与新浪网上的相同,且其没有正当的理由,在其相应的源程序中出现了带有新浪网域名的注释语句,应认定其存在剽窃行为,侵害了两原告的著作权。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一)、百网公司向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书面致歉;(二)、百网公司赔偿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三)、驳回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评述
本案涉及到网络环境下原告如何证明其为网上作品著作权人及电子证据如何确认的问题。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涉案网上作品的著作权是否归属原告,即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是否为新浪网广告服务栏目上发表的3篇广告文章的著作权人。
本案四通利方和新浪互联公司主张其是涉案广告文章的著作权人,但百网公司采用公证上网形式证明其他网站上也发表有该3篇广告文章,在此情况下,要主张享有该3篇文章的著作权,就面临着要充分地证明其网站上发表该3篇文章的时间早于其他网站所发表的时间。因此,如何确定网上作品的完成及发表时间,就成为确定本案争议的3篇文章著作权的关键问题。
从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看,双方均使用真实性无法确定的电脑储存资料的复制件,使得由于证据本身的可变更性,很难查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为证明网上作品的完成时间,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用公证形式调取其网站服务器储存信息,用以证明1999年3月3日该3篇文章就已经在其网站上发表。但百网公司用公证上网的形式证明其他网站早于1999年3月3日就发表了该3篇文章。由于双方均使用从网上收集的电子资料,虽采用了公证的形式,但双方均从技术的角度对对方证据的证明力提出了异议。百网公司认为,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对自己服务器的内容可以先行更改,然后进行公证,该公证书中出现时间的混乱,足以说明;同时,百网公司还认为,在自己服务器里所设定的文件名称无法与该文件的内容形成对应的关系,文件名称不变,但文件的内容确很容易被改变,故该公证书不能证明新浪网上广告服务3篇文章的完成时间是1999年3月3日。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认为,百网公司在自己的计算机设备上进行公证,不能体现客观公证性,其完全可以从技术上制造模拟上网的假象,使公证所书所载明的内容带有虚假性,该公证书也不具有证明效力。针对本案的上述情况,考虑到原被告提交的证明材料来源于计算机网络,该类电子证据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尤其是网络上作品的完成时间难以确定,因为从技术上讲,计算机上所显示的时间是可以被随时修改的,最后的修改时间不能确定为作品的完成时间。故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虽采用公证上网并制作复制件的形式,但双方当事人均对对方的电子证据不予确认。且仅使用电子证据无法证明上网当天以前发生的事情,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公证上网的当天,新浪网和今夜网上均登载有相同内容的广告服务3篇小文章,新浪网所提交的证据不能支持其网上广告文章的发表时间在前的主张,故在目前除今夜网外的其他网站上也登载有该3篇小文章的情况下,四通利方公司和新浪互联公司主张其享有该3篇小文章的著作权,证据不足,法院不能支持。
从本案的判定,可以看出,网络环境下,作品权利人在证明自己作者身份时极易陷入困境。在以往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著作权人尚未使用将作品数据化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方式,因此,著作权人往往能够采取提交作品手稿、合法出版物等方式证明其权利人的身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应用,人们纷纷“换笔”,直接利用数据化的方法在计算机上创作作品,并通过互联网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迅速传播。但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的作品的原始形式是储存在磁性介质中的电子数据,无法被人识别,要求作者提供所创作作品的原件是不可能的,且网络世界常被喻为“虚拟世界”,从技术上讲,网络上所载明的一切事物随时都可以进行不留痕迹的更改,包括对我们非常重要的时间很容易被变动。因此,当对权利人的身份和权利归属产生质疑时,权利人很难证明其创作的过程及作品最初完成和发表时间。对此,笔者认为,通过计算机创作并在网上作品的作者,能够证明自己权利人身份和作品时间的有效方法是制作该作品的复制件(磁盘或输出文件)及时到著作权管理部门进行形式上的登记或进行公证封存,也可以将作品复制件连同创作构思、创作过程的记录交由著作权管理部门托管,已备主张权利时采用。同时,可以考虑在网上作品时,标注与自己有密切关联的标识或按照自己的编排方式标明文章序号。笔者建议,由于作者在网络作品上署笔名、假名往往造成作者本人与该笔名之间缺乏关联性,致使权利人主张权利缺乏基础,故从有效保护作者著作权的角度,网上作品的作者应尽量署真名或署经常使用能够明显辨别的笔名,否则,署笔名、假名的作品著作权人将承担更大的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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