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晨会”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晨会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员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的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晨会”要求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时按点参加安全生产“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参会作业人员要着装整齐、队形整齐有序,精神饱满。

3、参会作业人员不得迟到、更不可无故缺席。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班组长或带班负责人请假,获批准后方可。

5、“晨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可接打电话、交头接耳,不可做影响会议的事情。

6、“晨会”根据工作特点,以班组为单元,由班组长或带班负责人主持召开。

7、“晨会”可在会议室、值班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安全的车间等场所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

二、安全生产“晨会”内容

1、组织会前点名。由班组长或带班负责人具体组织人员,应对当班作业人员进行点名,确保无错漏。

2、检查与会人员状态。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身体、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3、安排安全工作部署任务。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

4、组织教育培训。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5、强调注意事项。结合当班工作任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岗位注意事项、应知应会知识、工作任务、工艺参数、防护装备配戴、应急装备使用等重点内容,结合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6、整理资料。安全生产“晨会”主要内容、员工签到等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

三、将“晨会”纳入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四、公司由制造室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倒查内容。

五、考核

1、所有应参会作业人员,无故不参加晨会者,每次考核50元/人;

2、晨会时手机每响一次,每发现一人次考核30元;

3、晨会时不服从主持人安排,私下小声说话或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做与晨会无关的事项者,每发现一次考核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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