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区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宿城区水务局结合当前水务工作实际,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多次召开有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党员干部参加的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座谈会。大力宣传党和民族的宗教政策,揭露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反动势力的本质,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一系列的恐怖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心里,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二)狠抓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以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水利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委,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三是多次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十九大精神,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落实书记党课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二是抓好道德建设。设立道德讲堂,通过学唱红歌、宣讲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建党97周年、缅怀革命先烈系列活动。三是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与热情。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科室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局党委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水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四是努力完善好党建工作的新理念。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是关键。一是科学部署党建工作。年初,按照区委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围绕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周密谋划了全年的党建工作。从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三会一课”等方面入手,制定了组织、宣传、党风廉政等工作计划,致力于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各支部的党建目标任务;在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局党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要求。对各项工作,做到了有布置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通报。
二、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较为顺利,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进一步加强。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片面强调水务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没有将水务事业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起来发展,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水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一手软”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
(二)干部队伍意识形态知识水平较低。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员流动慢,高素质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干部培训不能经常化、制度化,与当前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干部队伍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在基层单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和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理论功底有限,专业水准较低,短期内难以胜任工作。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基层干部缺乏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知识结构更新不够快,思想观念相对滞后,难以达到新时期基层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三)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一些下属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出现错位和缺位的现象,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传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加上一直以来,由于基层工作事务繁重,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导致从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深感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和认可,工作无热情,其结果就是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难以顺利展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半年,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为我区水利事业高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支部要定期向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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