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治理“为官不为”的几点思考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权力监管越来越严,制度笼子越织越密,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普遍欢迎。但是“为官不为”“庸官懒政”现象却在一些地方存在。一些干部认为作风建设抓得紧了,担当越多风险越多;一些干部感到“为官不易”,不敢担当,躲事怕事。
一、“为官不为”的表现
治理“庸官懒政”刻不容缓,必须雷厉风行地向“为官不为”者开刀。“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为“庸、懒、散、浮、拖”:一是碌碌无为“庸”,表现在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二是敷衍了事“懒”,表现在工作推动“慢”、推诿耍滑“耗”、拈轻怕重“挑”;三是消极怠工“散”,表现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精神状态欠佳、纪律涣散。四是作风飘然“浮”,表现在不踏实为事,浮躁于功名利禄,计较个人得失。五是工作拖沓“拖”,工作不在状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等。
二、原因分析
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作风不端正,宗旨意识淡薄,进取意识减退,不想“为”;二是一些党员干部长期习惯于做“太平官”,干事松松垮垮、对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常态感到很不适应,纷纷感叹“为官不易”;三是干部选任、考核、激励、淘汰等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少数干部存在“升官发财”思想,随着制度笼子的扎紧,职务得不到不正当晋升、隐形收入被削减等,导致心理失衡,感觉“当官没劲”,从而不愿“为”。
三、对策建议
“为官不为”影响极坏、危害大,已成为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思想、制度、考核等各环节综合施策,促进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下面,就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浅谈四点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为官有为”。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彻底清除部分党员干部内心深处当官发财、当官享受、当官弄权的错误思想,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为官不为”是对党的宗旨的背叛,是对党员高尚理想情操的玷污,而“为官有为”是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教育,让宗旨意识深入党员干部骨髓,让群众路线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遵循,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加强能力培训,提升干部“为官能为”。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岗位培训力度,加强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的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学习培训,加强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法、社会治理新常态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的政策不清不敢为、规矩多了不会为、方法落后不善为等问题,让他们清楚明白哪些可为、怎么为,哪些不可为,为了会负什么责。
(三)完善考核体系,激励干部“为官奋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让有为者有位、吃亏者吃香、实干者实惠,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优化考核指标设计,根据干部岗位职责,分类设计评价指标,明确好、中、差具体标准,对每名干部的考核具体化、个性化;改变“不提拔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的传统做法,实现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有机统一,上级主评、同级互评、下级参评、群众评价有机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机制,对想干事、会干事、能成事的干部应予委以重任,对身居官位不作为、不干事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发展、造福百姓的强烈意识,精心谋事、潜心干事、用心成事。
(四)加强督查问责,督促干部“为官作为”。探索制定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明确“为官不为”问责的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实施程序,做到有据可依。加强督促检查,抓住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具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结。根据“为官不为”干部的情节轻重,分别实行谈话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相应处理办法。对“庸官懒政”零容忍,该处分的处分,该调岗的调岗,该降职的降职,该免职的免职。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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