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盥洗礼仪漫谈

盥洗,是每个人日常起居最先要做的功课。其实,早在西周时期,我们的祖先便已形成了这一习惯。《礼记?内则》云:“鸡初鸣,咸盥漱。”这说明古人已有早起盥洗、漱口的卫生习惯。那时,筷子还没有被广泛使用,就餐时,人们往往共用一个盛饭器,以手抓饭,所以饭前也需要洗手。除此之外,盥洗还是古代仪礼之一,用水使身体洁净,以示对神对人的恭敬。那么,古人是怎样盥洗的呢?又有哪些细节值得后人借鉴呢?

古汉语“盥洗”一词,所指的范围较广,主要是指洗脸和净手,与我们今天使用的词义相近。不过,古人把盥洗用具归在礼器一类,故具有相应的仪礼性质。这一点,又与我们现在的生活习惯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盥”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我们便可大致知道古人是怎样洗手的。那时洗手的器皿主要有两件,且是配套使用的:一件是F,用来往手上浇水;一件是盘,用来承接洗手时洒下来的水。先秦时期,F和盘多以青铜制作,十分精美,这在先秦乃至秦汉的墓葬中常有发现。F最早出现于西周中期,流行于西周晚期和春秋时期,其形制有点类似于现在的瓢,底部常铸有三足或四足。青铜器中的盘最早出现于商代早期,到战国时才逐渐消失。

段玉裁的《说文》中引用了《左传》中的“奉F沃盥”:“沃者,自上浇之;盥者,手受之而下流于盘。”说明F是古代盥洗时浇水的用具,如同今人用瓢或勺浇水洗手时下面也用盆接水一样。那时的盘,使用方式与今天的洗脸盆不同,人们并非在盘中直接洗手,而是用活水洗手。古代没有自来水,人们便用F之类的器皿从上向下浇水,洗后的水便留在盘子内。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麻烦,何不直接把水倒在盆里,让大家共用一盆洗手。其实,古人不这么做是有科学道理的。洗手本是为了清洁卫生,以避免病从口入,如果大家都在一只盆里洗手,那么每个人手上的细菌都被洗到水里去了,难免造成“交叉感染”,岂不是失去了洗手的意义?现在还有不少家庭仍有共用一盆水洗手洗脸的不良习惯,看似节约用水,却增加了病从口入的概率,这一点真应该向古人学习。

古人的盥洗之所以比现在要繁缛,很大程度上,与其具有相应的仪礼性质有关。《周礼?春官?郁人》曰:“凡F事沃盥。”孙诒让正义:“沃盥者,谓行礼时必澡手,使人奉F盛水以浇沃之,而下以盘承其弃水也。”“奉F沃盥”,是手持F和盘侍候的意思,即给盥洗者浇水、接水。古时凡遇祭祀或宴饮,都要先行沃盥之礼,要由专人负责奉F奉盘。《周礼?夏官》载,小臣受王之命,“大祭祀,朝觐,沃王盥”。诸侯在行祭祀仪式或朝觐时,得有“小臣”专门奉F洗手。

一般人家接待宾客,则由主人为客人奉F和盘。《礼记?内则》曰:“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所谓“少者奉盘,长者奉水”,即在主人家,要由父亲为客人执F注水,其子则在旁奉盘接水。客人洗完了手,主人还要用双手递上一条擦手巾。其实,“奉F沃盥”并不限于祭祀或宴请,就是在平日,作为一种礼节,家中小辈对长辈也是如此,如子女每天早晨送水给父母盥洗,就是分内之事。今天,这一古老遗风还有留存,如一些地方家中宴请宾客时,主人也为客人餐后送水递巾。

古代讲究师道尊严,为人弟子需尽弟子之礼。《管子?弟子职》曰:“少者(弟子)之事,夜寐早作。摄衣共盥,先生乃作,沃盥彻盥。”这就是要求做弟子的晚睡早起,趁先生还未醒时,就提着衣衫,轻手轻脚地用F把洗脸水送到房内。“共盥”就是“供盥”,等到先生起来,弟子奉F给先生盥洗,洗完后,还要把盥洗用具一一收拾好。

周代婚礼是华夏婚礼的原型,其中就包括了盥礼。新婚之时须行沃盥之礼,让新人入席前净手洁面,有强调婚姻洁净的意味。《仪礼?士昏礼》中是这样记载的:“嫡入室,媵御沃盥交。”意思就是女方陪嫁带来的仆人,要在新郎、新娘结婚进入洞房时,为他们奉F沃盥。所谓“沃盥交”,即为新人行新婚沃盥之礼。

古人非常注重沃盥之礼,一旦失礼,有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中就记载了一个与此相关的故事:“晋公子过秦,秦伯纳女五人,怀赢与焉。奉F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当年,秦穆公把五个女子送给流亡的重耳作姬妾,秦穆公的女儿怀赢也在其中。怀赢原先嫁给晋怀公(重耳之侄),此次又改嫁重耳。有一天,怀赢捧着盛水的器具让重耳洗手,重耳洗完以湿手挥她。这可能是贵族公子的随意之举,但怀赢却认为是鄙视自己,因而加以指责。重耳此时正有求于秦国帮他回晋国夺取政权,岂敢得罪怀赢?于是,只得脱去衣服并把自己关起来表示谢罪。沃盥本是一种礼仪,重耳随意以湿手挥人是非礼。怀赢指出后,重耳能及时改过,体现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机敏和度量。

据《仪礼》等文献记载,古人在饮食方面也有讲究清洁的礼俗。每逢举行饮酒礼,主人向宾客敬酒前要先行“沃盥”,即洗手并洗爵(酒器),这是敬酒礼仪中的一个重要程序,需当面进行。《仪礼?乡射礼》曰:“主人坐取爵,兴,适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郑玄注:“盥手又洗爵,致洁敬也。”洗手洗爵,作为古代仪礼形式之一,是用水使手及酒器洁净,以示恭敬。

另外,先秦虽有了筷子,但还只是在特定的场合才使用,如《礼记?曲礼上》所言,“羹之有菜者用k”。孔颖达疏:“以其菜交横,非k不可。”k,即后来的木筷子。羹中有菜,用筷子取食;如果无菜,筷子就派不上用场。因为当时人吃饭主要还是用手抓,不用筷子和勺子等辅助工具,所以《礼记?曲礼上》又曰:“共饭不泽手。”郑玄注:“泽谓瞪也。”孔颖达疏:“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不得临食始瞪手乃食,恐为人秽也。”“泽手”,即“瞪手”,意两手相揉搓也。宴会上有此小动作的人,不仅不雅观,而且有手脏之嫌,如与客人坐在一起,当然是一种失礼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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