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我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特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这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以解决村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促进我县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目标要求:1、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2、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3、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强化我县农村基层监督机制落到实处。4、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治理工作与促进我县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相结合。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我县“难点村”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县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务求实效,为我县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二)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根据产生“难点村”的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系统研究制约影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种因素,充分发挥全县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达到标本兼治的较好效果。
(三)坚持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我县“难点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着眼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
(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不断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 。在巩固村务公开栏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村民群众享有正当的民主权利。
(三)帮助发展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解决“难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的问题。村务公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这一中心任务。引导村级组织和村民根据市场要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增强“难点村”自身发展能力。
(四)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消除可能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我县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 。坚决纠正和制止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择举中的“贿选”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村民内部矛盾 。坚决依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我县农村社会治这发综合治理,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0年6月)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排查,摸清本地区“难点村”的具体情况,包括“难点村”数量、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并对“难点村”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特色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二)宣传教育、统一思想(2010年7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把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将我县全体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治理工作的要求上,把村民群众动员、凝聚到治理工作的实践上 。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本地治理工作的具体任务,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促进治理工作扎实稳妥进行。
(四)评估总结
组织纪检、组织部、农委等有关部门对全县“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保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
各乡镇要分别建立“难点村”治理协调(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发挥好协调指导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问责、加强督查。
采取派工作督导组,召开专题督办会议,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动态管理 。
建立和完善“难点村”治理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对经过治理并已尼销号的“难点村”要实行跟踪检查,对反弹的“难点村”要重新治理,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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