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孝道文化论文(精选5篇)
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孝文化构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不公正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五四运动中受到较为彻底的批判。梁漱溟、陈寅恪、冯友兰对孝文化批判保持了较为冷静的态度;当代新儒家和海外学者杜维明对孝文化给予更为积极的肯定,他们的肯定意见启发人们对孝文化批判进行新的思考。孝文化是一个以孝为教的文化丛,发挥着社会道德教育的功能。对孝文化的绝对化否定带来道德教育的家庭缺位,也带来公忠伦理的畸重和人伦、情感伦理的畸轻。
随着社会老龄人口的增多和社会赡养问题的突出,中华传统伦理资源中的孝规范被学界重新评价和认识。在已有的探讨中,学者更多关心的是孝规范的功用问题,孝文化的讨论很少跃升到义理层面。在对孝文化义理方面的探讨中,梁漱溟、冯友兰、陈寅洛以及当代新儒家、海外学者杜维明等人的探讨,给我们以启发,促使我们对孝文化批判以及孝文化本身进行新的再思考。
一、孝文化规定的子代绝对义务
中国传统孝文化,开始于西周,是在西周宗法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周王朝的建立约在公元前11世纪,那时的西周,已有完备的宗法制度。但完备理论形态的孝文化的形成,应从孔子算起,所以,我们把孝文化实际发生作用的时间定为两千多年。孝,《尔雅·释训》:“善父母为孝。”《说文·老部》:“孝,善事父母者。”所谓“善父母”、“善事父母”,显然是对亲子关系的单向度义务规定,强调的是子代对父代的义务。儒家典籍《孝经》规定的“孝”的义务有爱、敬、顺、养(养老)、扬(扬父母之名)、丧、祭,这些都是单向的义务关系。《孝经》终篇未言父代对子代的义务,只在《谏诊章篇十五》中讲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当父行不义时,依然只规定子的义务,(“不可以不争于父”也可从权利方面来理解。但从上下文的语气和《孝经》通篇思想来看,这里的“不可以不争”语气重心在“不可以不”上,也依然强调的是子必须去“争”的义务—甚至有特定限定的“争”,也是从子代义务的角度立论的)。《孝经》中对子代单向义务和父代单向权利的规定,明确地建构了一个亲子关系中,父主子从、父尊子卑、父令子顺的模式。依据这个关系,在中国传统孝文化的规定中,亲子关系就出现了一个利益单向流动的永恒趋势—子代利益向父代的不停流动,子代承担了全部的义务,父代享有全部的权利。父代与子代之间,出现了极大的利益失衡,代际之间失去公正。
经过五四运动对孝文化的批判,以及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连续性批判,传统孝文化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成为只具有负面价值的东西。近年来,虽然有人开始呼吁重视孝文化中内涵的尊老敬老内容,但还没有出现有说服力的文章,并且,这有限的呼吁,也被为数众多的否定性意见所淹没。
二、对孝文化有保留的辩解
五四以来对孝文化的全面性否定,是被包含在对纲常名教批判的洪流中的。但在知识界群情激愤的情绪化高于理性化的批判中,也确有冷静的思考者。他们对孝文化的批判,采取了有保留的立场。
被称为“最后一个儒家”或新儒家第一人的梁漱溟,在1921年发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他说:“孔子的伦理,实寓有所谓挚矩之道在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使两方面调和而相济,并不是专压迫一方面的—若偏敬一方就与他从形而上学来的根本道德不合,却是结果必不能如孔子之意,全成了一方面的压迫。”“西洋人是先有我的观念,才要求本性权利,才得到个性伸展的。但从此各个人间的彼此界限要划得很清,开口就是权利义务、法律关系,谁同谁都是要算帐,甚至于父子夫妇之间也都如此,这样生活实在不合理,实在太苦。中国人态度恰好与此相反:西洋人是用理智的,中国人是要有直觉的—情感的;西洋人是有我的,中国人是不要我的。在母亲之于儿子,则其情若有儿子而无自己;在儿子之于母亲,则其情若有母亲而无自己;兄之与弟,弟之与兄,朋友之相与,都是为人可以不计自己的,屈己以从人的。他不分什么人我界限,不讲什么权利义务,所谓孝、佛、礼、让之训,处处尚情而无我。;[1)(P478-479)梁漱溟这段话,是在把世界文化分为西方文化、中国文化、印度文化三种文化状态,并指出三条发展意向后,所作的对比。在这段话里,可以明显看出,他对孝文化的分析没有持绝对主义的态度。虽然他在说这段话时同时说,“宋以后所谓礼教名教者又变本加厉,此亦不能为之曲讳。}}[l)(P479)但是,他对孝文化的分析,毕竟是客观公允,实事求是的。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中,父母子女间的人伦关系,不可能是压迫奴役的单向义务关系。如果社会上每个家庭中的亲情关系都是“吃人”的关系,这个社会连一天也存在不下去,怎么还会有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史?怎么还会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王元化在反思五四运动时,曾说梁漱溟书中的这段话“给我很大启发”,因为把纲常名教绝对化为“吃人”礼教,“今天也还有不少人是这样想”,王元化说他自己“过去也曾经有类似看法”。C2)(P68)0
提倡“培养独立之精神,弘扬自由之思想”的国学大师陈寅格,在他写的观堂挽词中,把包括孝文化的纲纪形而上学化,并以此来论证其合理性。他说:“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理念)者。..Cs)(P3>
所谓理念,即是排除特定条件之后的精神实质或思想实质,如果具体对照孝文化,按照陈寅格的意思,孝文化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都不是理念,在孝文化中蕴含着的理念,就是作为民族精神实质的“和谐意识”。如果从“和谐意识”这一视角来观照孝文化,我们也会从绝对批判文化的立场上稍稍后退。
冯友兰也对纲常名教的批判发表了保留意见。他在1939年出版的《新理学》中说:”在中国数十年前所行之社会制度中,就男人说,作忠臣是一最大底道德行为;就女人说,作节妇是一最大底道德行为。但在民国初年,许多人以为作忠臣为一姓作奴隶,作节妇是为一人牺牲,皆是不道德底,至少亦是非道德底。用这种看法,遂以为以前之忠臣节妇之忠节,亦是不道德底或非道德底。这一班人对于忠节之看法,是否不错,我们现不论,不过他们用一种社会之理所规定之规律为标准,以批评另一社会的分子之行为;这种看法,是不对底。一种社会分子之行为,只可以其社会之理所规定之规律为标准而批评之。;[4)(P171)
冯友兰在这段话中没有提到孝文化,但他对忠、节的分析也适用于孝。这里特别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冯友兰说到道德观念随社会变化而变化时言忠节而不及孝,是因为他看到了孝与忠节之不同吗?不得而知。我们将在下文谈到孝与忠节之区别。冯友兰在《新理学》中说到的这一观点,SU年代后被他发展为对传统文化的抽象继承法。
梁漱溟在说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时,用挚矩之道来纠绝对化之偏,但他同时既说了孝佛礼让之长,也议了孝梯礼让之短,所以,梁漱溟的辩解是有保留的辩解。陈寅格和冯友兰的形上法或抽象论,都是对整个纲常名教伦理而发,没有直接论及孝道。而在他们之后,学者们把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
三、对孝文化的积极评价
对孝文化更加积极的评价,首先来自当代新儒家。1958年初,当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宗山、徐复观、张君动、唐君毅四人,联合署名发表了长达四万字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这是代表当代新儒家根本精神方面的一个纲领性文献。文章分十二个部分,其中的第七部分标题为“中国历史文化所以长久之理由”。在这一部分的论述中,当代新儒家的领导人物把中国历史文化之所以能长久保持的原因归之于孝文化。文中说:“至于克就中国民族生命之保存而言,则中国人之重视多子多福,亦不能仅自生物本能之欲保存种族,以为解说。因中国人之重事,乃兼有宗教道德与政治之意义的。人顺其自然的生命本能,是只知男女夫妇之爱,与对所生之子女之爱的。此自然的生物本能之欲延续其生命的要求,乃一往向前流,向下流动。人只有依其能超越此向前流向下流之自然生命的趋向,而后能对其生命之所自来之父母祖宗,有其孝思。由此孝思,而虑父母祖宗之无人祭祀。此正为一超现实的求上慰父母之心,祖宗之灵之要求。由此而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乃重生子孙,以求现实生命之继续,而其望子孙之万代不绝,亦复为二超越的理想。这不可只以生物之种族保存的本能,来作说明。这正当以贯通于中国人之思想之中,原以人之心当上通千古、下通万世,乃能显发此心之无限量,来加以说明的。}}[5](P24一25)
此段文字之发明,在于提出:1.人的自然生命本能,产生夫妇之爱和对所生之子女之爱;2.这种爱只有一个方向,是指向下代之爱;3.下代必须超越自己的自然生命本能规定的指向自己下代的爱,而反过来孝敬父母;4.这种反过来的孝思包括祭祀逝世的父母和先祖;5.使父母长久得以祭祀的孝思使自己再结婚生育,完成下一循环。他们把由父母向下流动的爱,子女向上的孝、子女再生子女、子女的子女再向上的孝,这样的往复循环,看作是中国人“上通千古、下通万世之心量”,认为“这是中国人重视历史文化保存之自觉的思想中核心理由之所在,亦是中国之历史文化,所能实际存至数千年而有一贯之传统保存下来之核心理由所在。?[5](P26)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代新儒家把中国这个“文化历史长久”,“历数千年而不断”,“而又一向能自觉其长久之唯一的现存国家”,把它的历史文化长存的核心理由归结为孝,他们对孝文化作出的这样的积极评价,是五四以来最为大胆的评价。
当代新儒家对孝文化的积极评价是站在文化传统立场上的。当代海外华裔学者杜维明则在更深的层次上,用人的自我实现这样的现代性话语诊释孝文化。他在1985年发表的”自我与他人:儒家思想中的父子关系”的论文中指出,在孝文化研究中对父子关系的片面解释“只能触及父子对应体的表面现象,因为这样的分析无法探明父子对应体深层的意义结构,更不用说那种这一结构的精神价值了。}}[6](P119)
他说:“儒家以父子关系是具有绝对约束力的关系作为分析的出发点·····一个人不可能选择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普通的常识,在这里却是一个具有核心价值意义的见解。}}[6](P120)杜维明以舜善待屡次谋害他的父亲为例,说明这样的道理:“关于舜的传说给我们以双重启示:父子关系是无法摆脱的;并且它为自我实现提供了取之不竭的符号资源。这双重启示同时还隐含着儒家的一个典型悖论:父子关系意味着一种强迫、限制和支配。然而,它通过这种强迫、限制和支配的力量,同时又为父亲和儿子的自我修养提供了一种必要手段。}}[6](P122-123)“父子关系为自我修养提供了背景和媒介。我们培养对父亲的敬重感,并非是因为父亲处于支配地位,也不是因为我们不致违抗他们,而是为了我们的自我实现,而它也会在无形中使父亲们觉得,这也是他们本身的自我实现的过程。}}[6](P130)0杜维明教授在这里反复强调,孝文化涉及的是一个父子对应体,不是单方面的。孝文化规范不是一种单纯的义务性要求,相反,孝文化中的父子关系是一种互动,在孝文化规定的父慈子孝互动过程中,父子双方以他们之间的互动作为背景、媒介和手段,进行了道德上的自我修养,从而完成了自我实现。孝文化中的父慈子孝的互动过程,正是父子双方的自我实现过程。这样,杜维明就比当代新儒家更进了一步,把对孝文化的积极评价从宏观层面推进到微观层面。
那么,我们因此可以认为,当代新儒家和杜维明对孝文化的解释没有意义吗?不,相反,《孝经》对孝的解释,是在先秦时代。五四时期,先进的知识分子们对孝文化的批判,以及梁漱溟、陈寅格、冯友兰的有保留的辩解,到新儒家和杜维明的积极评价,既反映了父子关系不断变化的现实,也说明了人们对父子关系,对规范父子关系的孝文化的认识在逐步深入。对比和借鉴他们对孝文化的评价,我们有可能获得对历史上存在的孝文化的新理解。 四、孝文化丛和以孝为教
我们之所以重视孝这个概念,是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不是个孤立的概念。中国传统道德,是以孝为理论基石建构的,中国传统的道德教育体系,是以孝为中心建构的,中国的道德社会化机制,是以孝为中心设置的。在这样的文化安排中,围绕着这个孝,形成了一个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的孝文化丛。所以,在传统文化中,孝概念的意义已远远超出孝本身,远远超出父子关系。
在孝文化丛中,有“报恩”的道德规范。因为孝敬老人的规范是对老人养育之恩的感激和回报。报恩意识首先萌生于孝敬关系中,它引发了孝,是孝行为的合理性证明。“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对受助的感激,对生活的感激,也必将在孝行为过程中被体悟,被涵养。在孝文化丛中,有敬的道德规范。因为孝父母,不只是养。《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敬的道德规范在孝行为中被实践、养成。
在孝文化丛中,有友、梯的道德规范。同胞兄弟都是父母所生,父母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孩子,所以孝敬父母必能着待同胞兄弟,以使父母欣慰。在孝行为中必能养成友、梯。在孝文化丛中,有忠、信、节、义等一般社会道德规范。因为孝敬父母,必以自己遵守社会道德的良行使父母感到放心,所以,在孝行为中必能养成良好的遵守社会道德的行为习惯。在孝文化丛中,有智、仁、勇这样的道德规范。因为光宗耀祖,立身扬名是孝的内容。只有做到智、仁、勇,才能报效国家,为父母和家庭争得荣耀。
在孝文化丛中,有慈、爱、恕的道德规范。因为作为一个孝子,必能细心体谅父母对自己的慈,对自己的爱,对自己的宽恕,所以遵守孝道的人,一定会从父母那里学到这些东西。在孝文化丛中,包涵着温、良、恭、俭、让的道德规范,因为在家族关系、宗亲关系、邻里关系、小社会关系中,一个在行为中表现出温良恭俭让的人,会得到认可,从而为父母争得教子有方的美名等等。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概念,绝不是一个单义概念。这是一个大的内涵丰富的、边界模糊的大文化丛。这个文化丛,几乎囊括了完善个人品德的所有概念。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必定是从文化丛角度着眼,来设计以孝为教的道德教育制度的。我们撇开孝文化丛这个现实存在,撇开以孝文化丛为轴心的传统道德教育机制,来认识和批判孝意识,在理论上肯定失于单薄,陷于片面。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再来反思五四运动以来对孝的批判,就会看到,这种不加分析的批判,实际上摧毁了传统文化中一些优良道德因素的生态环境,也摧毁了传统文化长期培育的两风美俗的生态环境。
传统文化中孝文化丛的存在,使以孝为教有了可能。传统文化的以孝为教,是中国人在道德教育上又一伟大发明。现代社会学讲人的社会化,中国人以孝为教,就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道德社会化机制,在这种社会化机制中,家庭承担了对后代进行道德教育和监督的义务。由于在家庭道德教育中有亲情关系的介人,所以道德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紧张关系被有效释解,道德教育过程有可能变为一种温和的过程。又由于家庭人际交往的全面性,对子代的道德辅导也就具有了全面性。又由于家庭生活的特殊性,所以父代的道德辅导有可能变为全天候的,连续的不间断的。只要和现时通行的学校德育和社会部门、工作单位的道德教育相比,我们就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道德教育具有多么大的优势。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以家庭为主体的,家长负责执行的道德社会化,是更有人情味的,更有成效的道德社会化。如果说我们现在通行的道德教育是灌输式的话,那么,我国传统的以孝为教的以家庭为执行主体的道德社会化就是最符合道德教育规律的习染式的。
五、道德教育的家庭缺位
中国传统孝文化和中国古代以孝为教的道德教育制度,是实际上的社会道德家庭负责制。道德教育在家庭中完成,道德监督由家庭成员执行,道德责任由家庭成员共担。这样一来,家庭就成了一个道德单位。这种以家庭为主角的道德教育、道德监督、道德负责制度,在完成社会道德使命,进行社会道德控制时有极高的效率。并且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道德建设投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社会道德建设成本。这种以家庭为主角的社会道德教育体制,在实践中被证明是非常成功的。
五四运动中,社会文化批判和社会政治批判的锋芒直指家长制,也就必然直接面对家长制的文化支持系统—孝文化。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彻底宣告了家长制时代的结束,中国传统孝文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家长制的殉葬品。在打破旧的意识形态的同时,由于建立新的意识形态的需要,社会管理者把道德教育的任务从家庭接管过来,由社会各级管理机构承担了过去由家长承担而且家长也有能力承担的这项任务。现在,一来由于家长权威不再,他们不能担当道德教育任务,二来由于家长也要重新学习新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他们也不再有执行道德社会化的能力,所以以孝为教的家庭道德教育责任制被彻底颠覆,家庭也就不再成为道德社会化的主角。家庭为主的道德社会化这一中国独有的道德教育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被瓦解了。在道德教育环节中出现了家庭缺位的现象。
家庭从道德社会化的主角降到从属地位,家庭对其成员的道德监督弱化了.,出现了道德监督的社会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成员道德参与的积极性降低,甚至会出现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道德责任消极现象。在社会道德水平降低时,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道德消极现象非常明显。例如,现实生活中有父母教育子女给老师送礼,教育子女在学校和社会上不要多管闲事,家庭成员间相互讨论怎样走后「1,怎么样去行贿等。当上述情况出现时,家庭这个单位此时就扮演了一个消极道德上的反社会角色。
六、公忠伦理的畸孟和人伦、情感伦理的畸轻
中国传统道德是忠孝同构,忠孝互倚互补的伦理文化系统。这个伦理文化系统的最大特点是以孝为教、移孝为忠。如果撤开这个文化体系的内容,只看其外在形式,我们可以说,这个忠孝同构互补的伦理架构是十分合理的。它的道德教育是由近而远(由孝而忠),由亲而疏,由私而公。五四运动批忠批孝,其结果是孝灭而忠存。也就是说,五四运动及其后来的革命达到了彻底解构孝文化的目的。可是,由于随后中国面临救亡图存的历史任务,所以传统道德中的公忠一面几乎未加批判就被移用于国家民族利益。公忠伦理的畸重和人伦、情感伦理的畸轻格局就这样历史地形成,并在以后不间断的革命过程中被固定下来。
在传统文化的忠孝架构中,孝被用来配平忠。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传统文化的忠孝架构是遵循以孝为教、移孝为忠的路线,以孝作为逻辑起点,由孝到忠,所以,在传统伦理架构中,孝伦理的基础更为扎实,孝伦理的内涵也更为丰富一些。所以,虽然忠调节的利益大于孝调节的利益,但传统文化不以孝为小,反以孝为大。在忠孝架构中,孝的质和量、孝的伦理价值、孝被重视的程度,足以与忠相匹敌,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孝大于忠。
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成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孝道的内容、形式、功能也必然随之改变。以新的时代精神为主导,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儒家孝道必将焕发生机,为今所用。
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进程中,先秦儒家孝道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规范,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和首要精神,并逐步成为中国传统孝道的核心和主体。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最终使它发展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先秦儒家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孝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它,中国就没有伦理道德可言”。先秦儒家孝道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传统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绵延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的推崇备至。无论从社会伦理思想观念上还是从哲学文化遗产上看,它是中国人最高的道德准绳和行为规范,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的社会习惯、心理素质和民族精神。说儒家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这不是近代现代的发明,在中国已经说了几千年了。就现存的典籍考查,最早是《左传》,其说:“孝、敬、衷、信,为吉德。”吉者,美也。孝是美德。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是赞成还是反对,它已经是中华文明史以重笔渲染的大章,是不可磨灭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们正在强烈地呼吁着孝道的回归,这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是时代的要求。
(一)先秦儒家之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
罗国杰教授认为:“孝”是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的、重要的内容,是道德行为的生长点,在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方面,有着特殊的意义。可见,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核心内容,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鲜明特点。西方文化、印度文化、埃及文化虽然不能说没有养、敬、爱父母的伦理观念,但世界还没有哪个民族文化像中国文化这样把孝道提到如此重要的地位上,也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如此的重视孝道。正如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中说:“《孝经》所讲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儒家之“孝”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家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文化虽然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但其中心则是儒学,而仁学又为儒学之主要精神,但仁学之精神,却是完全由孝道出发的”,所以孝道也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的创始者——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就是以“孝悌”为其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论语·学而》)。而反映先秦儒家孝文化的经典着作《孝经》在强调父慈子孝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君臣关系,即“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在家为孝子,才有可能事君以忠。于是在儒家孝道学说是支配与影响下,在历代封建王朝的提倡与鼓励下,逐步形成了以孝老、养老为主的民间社会风气。
在传统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孝观念渗透到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从政治上的宗法管理制度和选官制度、法律中对孝行的维护制度、经济政策中的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及其教育内容、社会生活中的礼仪风俗习惯、社会舆论等等各个方面,孝在各个领域中都具有应用机制,具有可操作的内容,整个社会的运行基调就在维护家庭的体制。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放大,所有的关系都是在围绕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范式而展开而创造。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儒家不仅在其论着中处处皆谈及孝道之义理,而且它还成为儒家伦理的基础和核心。从儒家孝道的主要思想内容来看,它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准则,既是对亲子、君臣等伦常关系的规范,也体现了人生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它是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是涵盖面极广、功能性极强的道德实践,儒家之孝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居于超乎寻常的核心和基础地位。孝道不仅影响着中国古人的思想,同时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们德行的标准,成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孝道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由最初的家庭伦理规范向社会伦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因此,人们一生也许都处于孝道意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成为“孝子贤孙”是古代中国人努力以求实现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认识目标。因为遵守孝道的结果不但会带来家庭、家族的和睦与稳定,而且能使人际关系趋于和谐,这就为人生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成为孝子贤孙后,将带来很高的社会荣誉,这是人仕与建功立业的基石之一。所以,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家庭生活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与最主要的部分,践履家庭伦理道德,尤其践行孝道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传统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
对中国文化不无偏见的黑格尔说过这样一句颇为中肯的话:“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征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通过规范个人的行为来调节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道德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目的。在血缘宗法社会里,最根本的就是处理以亲子关系为基点的血缘宗法关系,无论是人内在心性的修养,还对人社会行为的规范,都是以血缘的维系为价值方位。这样,作为宗族共同体最高道德准则的孝也由此被突出,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儒家不断对它进行补充、加工、深化,不同程度、各有侧重地予以宣扬和提倡,从而使其成为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传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了文化之基的作用。
(一)先秦儒家孝道既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又是为政的根本
孔子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同时也是为政的根本。孝敬父母,追念先祖,并把这种风气推而广之,社会的道德风尚就会变好,人们就会具有仁德,树立忠心,天下、国家也会治理好。也就是说,孝道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孝道作为社会道德规范,在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对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发展生产力,培养人们对国家、社会、家庭的责任感,也有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孔子日:“孝慈则忠”(《论语·为政》);“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家庭的稳定最终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士子行孝可以导致忠顺于国君,所以孝的最终指向的是“忠”。而国君做到了孝的表率,也就能使民服、民顺,实现自己的统治。孝的范围的扩大化,孝的功能的扩大化,使孝能为君王服务,成为其治理天下,管理臣民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使孝由“善事父母”走向“以孝治天下”成为可能,使孝在以往的氏族宗族个体家庭之外又添上一抹政治色彩,也成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尊崇的理由。中国封建社会家国同构的特殊模式在这儿得到了一种体现。
在儒家看来,推行孝道,使宗法制的家庭稳固了,在宗法制家庭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法制政权也就有了稳固的基础。所以,孝道不仅是人的行为的根本法则,不仅是维系家庭的感情纽带,而且是治理天下的核心问题。
在中国古代,孝道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受到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儒家一向认为忠臣出于孝子之门,长幼顺而上下治。如果人人都做到了对父母的孝和对兄长的悌,就是一个恪守宗法制的好人。这样,喜欢犯上作乱的人就少了,不喜欢触犯上级而好作乱的人简直不会有了。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家表现老老实实,外出也不会越轨胡闹。小处做好,大处自然就没有问题。曾子也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是说谨慎地对待父母死的问题,对他们以礼埋葬,以礼祭祀;认真追念远代的祖先,对他们按照一定的礼节来祭祀,经常怀念他们的功德。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了,经常缅怀祖先的功业,认识现在的统治者和自己都是祖先的继承人,应该老老实实服从他们的统治,人人归于厚道,人人心向大宗,尊敬大宗,服从大宗统治,天下就太平了。因此,儒家认为“孝悌”和“仁”一脉相通,而且它还是“仁”的根本。仁是协调矛盾之道,稳定统治之道,孝道在当时社会生活中也一样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二)先秦儒家之孝本身就是一种协调亲子、宗族关系的协调性的人际道德孝道在儒家伦理道德中,被看作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孝既是一种自然亲情,又被当作主要的文化指令与人子义务加以教化,这样就从内外两个方面都确保了首先是可以协调父子关系中的冲突,把这种伦理精神扩大到家族的其他成员身上,必能而且是在实际上发挥起和睦家庭的做用。孝道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与作用。人们用孝道来调节家庭关系,使敬老、尊老、养老的伦理观念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孟子反复论证和强调“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地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粱惠王上》)孟子认为,“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人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儒家孝道的这些规定,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华民族所具有的一种很重要的德行,也是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内容。从古到今,中华民族对鳏寡孤独的老人都有特别的关心,在生活中给予特别的照顾。这种美德世代相传,广泛作用于社会生活,积极影响着我们民族特有感情融洽的家庭伦理关系以及扶老携幼、相互关心爱护的社会道德风貌。这种美德受到世界各民族的肯定与赞扬,是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的珍贵的道德遗产。
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传统孝道具有较强的道德教育功能,不仅有丰富的教育内容,而且有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素材,以孝道教育作为切入点,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应从加强孝道认识、更新孝道观念、培养孝道情感、践行孝道行为、坚定孝道意志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大学生道德修养的水平和境界。
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已然成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意识,提升其道德修养的水平和层次,并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的道德行为,成为困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课题。以孝道教育为切入点,对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的推动作用积极而且现实。
一、传统孝道有着丰富的道德教育内涵
所谓孝道就是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赡养、关爱、送终等等。传统的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个对父母孝顺的人,即是有道德的人。孝道教育即是爱的教育。我国古代的教育是建立在孝道教育的基础之上,传统的孝道渗透着极强的教育色彩。《说文解字》中讲到,“教,上所施,下之效也”,“育,养子使做善也”,二者联系起来就是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使人做善事,这说明我国古代的教育是建立在儒家孝道的基础上的。
“古人把孝道即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传统孝道宽泛、多层次、全面的内涵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伦理道德观念和基本的规范,引领着孝道教育的方向。在我国,孝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孝”字在甲骨文中便有记载,《诗经》中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的咏叹,表明孝道是为人之根本。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在社会上尊老敬老;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可以看出,西周时期的孝道便突破了父子、长幼之道的狭义内涵,而扩充到尊敬他人,效忠国家,将孝道教育提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身体力行的法则。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已经注意到了孝道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要把学生培养成道德高尚、人格完美的人,最重要的方式是进行孝道教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将与其弟子曾参关于孝道教育的对白编辑成《孝经》,成为孝道教育的“教材”,使孝道教育有章可循。不仅如此,孔子还对如何加强孝道教育有很高的建树。《论语》记载子游问孝的事情,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孝心,应该和颜悦色、真诚坦荡,尽孝道不仅是物质上的赡养,更是一种精神沟通和心灵抚慰,做到这一点最重要也最困难。孟子也说:“孝之至,莫大于尊亲”。而子女对父母尽孝道的最高境界在于子女要“立身”并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安身行道,扬名于世,孝之终也”。
崇尚孝道是中华民族育己育人、劝世规人的主旋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中,不仅留下了珍贵的、科学的孝道教育的思想和理念,同时,也留下了许多优美的故事和传说。著名的《二十四孝》便是其中的代表,这些故事和传说至今仍被人们作为价值文化传承,并且已经成为新时期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重要素材。
二、孝道教育是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切入点
传统孝道历经风雨,生命力依然旺盛,历经坎坷,目标依然执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依然为高校德育更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1高校道德教育成效较低的原因
以孝道教育作为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切入点,是对大学生道德修养现状客观分析得出的结论。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受到了国家、社会、学校的普遍关注,也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然而成效甚微,主要有三个原因:
(1)西方文化冲击的外部原因大学生的道德情感受到西方文化思潮的冲击,传统孝道与西方思潮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使传统孝道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偏离了正确的轨道,随着我国对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的重新调整和国人在此过程中的理性思考,传统文化正焕发出新的活力,此乃高校道德教育重构孝道教育的最佳时机,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2)高校道德教育运行的内部原因有的高校在开展道德教育工作时盲目追求“高标准”,有的高校期望走捷径,“一口吃个胖子”,忽视道德教育的循序渐进,造成高校道德教育严重脱离实际,使学生产生了厌烦心理和抵触情绪。爱祖国、爱人民是高校道德教育的目标,但是,大学生如果连自己的父母、亲人都不爱,何谈爱他人呢!如果我们能从孝道开始,从培养大学生爱父母做起,逐步推进到爱他人、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使大学生爱的视野逐渐扩大,爱的眼光不断高远,爱的层次不断升华,不仅学生乐于接受,也符合循序渐进的教育思想。笔者曾在大学生的道德修养课教学中开展“讲感动故事”活动,约有超过60%的学生选择讲述的是亲情故事,尤其是母爱的故事不仅被学生反复讲述,而且能引起所有学生的共鸣。
(3)大学生的自身原因现在的大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父母对他们过分溺爱,出现了父母与子女的角色错位,造成孝道观念的弱化。一些大学生在校不切实际的“高消费”,一些大学生很少与父母联系,偶尔联系也是以催要各项费用为目的,此情况进一步恶化,带来大学生整体道德修养水平的滑坡,成为影响公众对大学生社会评价降低的最重要原因,重构孝道教育新模式,已成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2以孝道教育为切入点。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1)培养目标的一致性高校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对大学生进行各个领域内的道德教育,加强大学生的品格修养,培养大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成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孔子孝道文化的宗旨是培养学生,中心思想是把学生培养成品德高尚、人格完美、思想进步的人,而且提倡忠于国家,推崇敬业报国,追求“小孝及家,大孝惠国”。我国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提出“以孝治天下”。
(2)价值取向的相通性孝道文化讲究“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生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是其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贡献的大小。孔子教育学生的目的在于培养其高尚道德和完美人格,强调道德修养发轫于孝道,体现在孝道,孝为德之门,德为孝之显。
(3)教育内容的相融性对大学生进行传统美德教育是大学生强化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利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内容教育人们,能够更加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孝道文化无疑是传统美德的核心和精华。孝道提倡敬父母,大学生道德修养要求学生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孝道推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学生道德修养提倡助人为乐,推己及人,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孝道要求“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大学生道德修养秉承爱国为道德的最高境界,强调爱国为文明人的第一美德;孝道主张“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大学生道德修养强调循序渐进,知行统一,行胜于言。
三、以孝道教育强化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途径
如使大学生的道德修养贯彻孝道内容,应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和大学生的实际思想状况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做好如下几介方面的工作:
1强化孝道意识
大学生应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孝道养成对于培养其高尚道德品质的基础性作用,认识孝道行为对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和提升大学生的文明素质的支柱作用,使他们产生对孝道教育的积极的心理体验,唤回其朴素的天性之爱,并进一步探讨孝道的精深内涵和精神实质,逐渐愿意接受孝道教育,并以孝道作为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手段和,目标。没有好的态度,一切皆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更新孝道观念
传统孝道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产生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必然被打上一定时代和特定阶级的烙印,存在着不合乎我们当今时代要求的消极内容,如,其愚民性,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其不平等性,“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及专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也有浓重的封建性和保守性的内容,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母在,不远行”等。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以孝道为切入点,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其积极的思想和理念,摒弃其消极、落后、愚昧的做法,并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赋予传统孝道丰富的内容和特定的外延,进一步内化为大学生永恒的精神追求,为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3培养孝道情感
孝道作为大学生加强道德修养的起点和基础,大学生不仅要“知之”,而且还要“好之”、“乐之”,要培养大学生对孝道的强烈的情感,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顺境,无论逆境均应对孝道“不离不弃”,达到“自律”、“无律”的孝道最高境界。笔者曾在孝道教育的宣讲课上做“你最舍不得的人”的教学活动,学生在脑子里想像自己最舍不得的人,然后将这些人在自己的意识里抹去,通过这样相对“严酷”的体验,培养他们的孝道情感。
4践行孝道行为
高等院校推行孝道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大学生在了解孝道理论、孝道作用的基础上,能够实践自己的孝道行为,如果光有孝心而没有孝行,便不能说遵守了孝道,孝道贵在实践。大学生没有参加工作,没有自己稳定的经济来源,遵守孝道应主要从敬父母做起,要知恩图报,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惦记之恩、期望之恩,以爱惜身体、珍爱生命报答父母恩情,并在此基础上提升孝道层次,把尽孝同大学生的学业及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自己的学业中尽孝,在为他人、为社会的服务中尽孝,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中尽孝,同时认真看书学习,苦练基本功,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为将来能尽更大的孝道积累力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5坚定孝道意志
所谓孝道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孝道义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地克服困难、排除障碍而进行行为选择的力量和坚持精神。许多人不愿意尽孝道,因为尽孝既无功更无利,只有无穷的义务、付出和奉献,在此过程中会遭遇很多的挫折和困难,会面临诸多挑战和诱惑。偶尔尽孝,不是真正的尽孝;认为此时尽孝会占便宜,便尽孝,否则便不尽孝,也不是真正的尽孝;看别人不尽孝,自己便也不尽孝,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尽孝。高校应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帮助大学生做到在整个社会的孝道水平上升的时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整个社会的孝道水平下降的时候起中流砥柱作用,做真正有孝道的人,做道德品格高尚的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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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孝 孝的文化 地位
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均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斗志,强大了国人的信心,增加了国人的自豪感。同样,在文化领域,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展现我国文化软实力也已成为我国在文化建设中的努力方向。“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是一种始基性的核心文化观念,更是一种实践道德。中国人对于家庭的重视,是世界上其它国家所没有的,这为孝文化在中国的实践和发展提供了天然的土壤。“二十四孝”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所以,当传统文化重新热起来的时候,无论人的文化层次高低,知识水平如何,他对于孝的感知都具有共通性。近年来,在社会上兴起的“践行孝道”便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有些地方中小学要求学生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演艺界评选“孝星”;公务员选拔是否应该以孝顺作为参照标准等,这些无不印证着“孝”在中国的地位。
一、“孝”和“文化”
谢幼伟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社会,中国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是孝文化发展的进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中,孝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更具有多种文化结合的特征。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谈到中国“孝敬”问题时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的确,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到家、墨家等各家学派之间均对“孝”提出过自己的理解和分析。千百年来,孝文化一直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其在当代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依旧不容小觑。
二、“孝”和“社会”
家庭作为孝文化体现最为明显的地方,对孝文化的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然而,每一个家庭中的人,都需要成为社会的人,在社会中进行活动。所以,孝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研究孝文化必须关注的问题。中国社会中,提倡孝文化,主张“以孝治政”的也并不罕见,这并完全因为社会上整体的孝可以为每一个作为个体的家庭带去幸福和快了,更重要的是因为,“孝”符合了社会的总体利益,有利于社会治理及发展。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在社会中提倡“孝”的观念也会存在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孝并没有被强调其重要性,因为西方社会的重心往往偏重于教会、法庭等家庭以外的因素。而在我国社会,由于家庭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将家庭的“孝”与社会相联系,可以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
三、“孝”和“个人”
孝与个人的关系,简单概括为一句话――孝是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仲尼曾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所阐述的孝,就是一个人德行的根本所在。道德修养,作为个人品德品行形成和提高的内在因素,对于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智力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学历能力;德育能力,则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发展能力。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仁”,是德行的最高境界,只有成为“仁者”,才能从心里去关爱他人、把奉献之情从心底流出。而成为“仁者”的基础条件就是“孝”,一个人,只有对自己的父母双亲孝顺,才能对他人心存善意,充满关爱。如果不能对父母尽孝,对他人的奉献也就无从谈起了。对个人来讲,古有“父母在,不远行”,今有“常回家看看”,这些无不透露出“孝”对于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孝”和“当代价值”
孝在当代社会的价值,是不可忽视的。“中国社会是彻始彻终,为孝这一概念所支配的社会。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要重视“孝”的作用。作为民族的文化传统,“孝”应当成为当代社会每一个人心中最普通、最受用、最具教育意义的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充分发挥道德意识的当代作用,使“孝”深入人心,为市场经济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五、结语
从古至今,孝的文化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如何发挥孝的作用,成为各理论界关心的问题。孝,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之一,其思想根源必然是不可替代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孝道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髓,构建社会主义孝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之成为和谐社会的精神纽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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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孝道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职生;孝文化;调查研究
一、前言
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奇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孝文化,孝老爱亲自古以来都是中华民族最传统的伦理道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问题突现,个人和社会道德的缺失,传统孝教育缺失,当前,不少学生缺乏起码的仁爱之心,对家庭和社会给予的爱认为是理所当然。对他人是弱势群体的漠不关心,不懂得什么是“感恩”和“孝道”。本研究对中职生孝文化文化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产生现状的原因,目的是继承祖国灿烂文化,弘扬民族伦理道德规范,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中职生孝文化的现状
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从学生对孝文化的认知、自己的行孝行为,对孝文化的认同以及如何发扬孝道等几个方面对江西省某中职学校500名中职生进行问卷调查。其中男生183人,女生317人。
调查结果发现,中职生的孝道不尽人意。有说过67.29%的学生不知道“二十四孝”的故事,只有23.05%曾主动送过父母生日礼物,有将近30%的学生不知道父亲节和母亲节,34.57%的同学知道父亲和母亲的身高、体重、穿多少码的鞋,50.93%的学生较为了解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当与父母发生冲突时,13.38%对父母让步37.55%的同学冷静下来,与父母沟通;43.12%的同学觉得对待父母做得不够,13.01%的同学觉得愧对父母;只有50.93%的学生认为非常有必要开展与“孝”有关的活动;只有7.06%的同学经常会主动了解和学习中国孝道文化,
在发扬孝道的最佳方法上;40.16%认为,继续按照传统来做,历史流传下来的必是精华,39.03%认为废除传统中一些不能与时俱进的观点,新孝道,9.29%认为完全抛弃传统孝道,重新建立一种孝道的模式,11.52%认为学习西方,将外国的孝道文化引入,中西合璧。
由此可见,中职生的孝道、孝文化不容乐观。职校生存在感恩意识淡薄现象,有少数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只知受惠,不知感恩;只知索取,不知奉献;只知接受,不知责任。对孝文化的认识不到位,对孝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观点不一。
三、中职生孝文化现状产生的问题
目前,在职业学校德育教育中,存在对道德教育特别是孝文化教育重视不够的现象。在职业院校中,以就业为导向,存在“重智轻德”的现象。学校担负着学生德育尤其是孝文化教育的功能,而眼下的德育功能却被理论、技能或其他的功利性强的教育所代替,尤其是应试教育。在职业教育中,道德教育也是极其薄弱的环节,孝文化教育则更是被人遗忘。
2.社会孝文化教育氛围不浓厚
“新文化”运动后,传统孝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其文化的普遍意义被忽略,建国后,对孝文化仍然有片面看法,认为孝是父母控制子女剥削的方式,到了“”,传统孝文化遭到毁灭性的批判和否定,影响了国民形成孝意识,导致整个社会孝文化淡漠,使得有深厚文化传统的孝德渐渐疏远民众。改革开放后,传统孝文化才逐渐重视起来并加以研究和利用,但从总体上看,孝文化的传承和所期望实现的时代转化并不是特别令人满意,加上“韩流”等外来文化的冲击,孝文化教育的氛围仍有很多不足。
3.中职生孝文化自我教育意识缺乏
现在的中职生都是“90后”,大多为独生子女,他们思想新潮,乐观、积极,但由于出生环境和教育的原因有一部分学生出现了不孝敬父母,不满足父母对子女的期待、不尊敬父母等行为。不理解父母的苦心,遇到挫折就要死要活的,为了一个苹果手机和父母大大出手,这种事件屡见不鲜,父母痛绝,社会哗然。这些现象的发生,与学生自我孝文化教育意识的缺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学校应该成为孝文化教育的“主战场”
要改变中职学生孝文化不容乐观的现状,必须要从中职生的实际出发,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多方面努力,采取多种途径,对中职生进行孝文化教育。本文将从学校角度谈谈如何搞好孝文化教育。
1.学校制定具体、可行的行为规范。
学校在制定德育目标时,要有针对性,避免空洞、说教、讲大道理,要贴近学生实际、目标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抓起。德育目标的定位准确和是否落到实处,这是孝文化教育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2.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孝文化建设水平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孝文化教育的素材,比如《弟子规》、《三字经》、《四书》和《五经》等著作。而这些“经典”往往在中小学常被忽视。因此,可以在中职语文教学中增加相关的内容;将孝文化教育作为德育的重点,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也可通过选修课、公选课等形式,重新唤起学生崇尚孝道的良好风尚。把孝文化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彰显孝文化教育的重要性。
3.创新教育方法,增强孝文化意识
中职生孝文化教育,应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观出发,着眼于“孝”这个根本,立足于“励志成才”,从身边的小事、最亲的人着手;培养学生道德观念,激发学生内在情感,树立人生理想,形成道德自觉,全面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使他们“明目标、有动力、念恩情、勤学习”,最终成才。可以通过算经济账、写家书等方式唤起学生对孝文化的重新认识。我省中职生大多数来自农村,在校期间读书各项费用,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让学生通过“算账”来体会父母挣钱的不易和艰辛。通过“家书”来表达对父母的想念之情,感恩之意,把平时说不出口的话写在信中,敢于对父母说爱。
4.通过网络媒介,建设文化阵地
现在的中职生,他们时尚、潮流,接受新鲜事物较快,热衷于网络。玩微信、微博、泡论坛等已成为时尚;通过QQ、贴吧、天涯论坛等媒介与他人交流。学校可通过建立微信平台、贴吧和论坛等方式传播社会主流思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微信、论坛上,学生中感恩父母、感恩社会的典型事例;在校园网上建立感恩专栏,颂扬身边的感人事例。
5.加强实践活动,渗透感恩情怀
通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懂得感恩父母,感谢社会。通过团委和各个社团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服务社会,例如,儿童节到儿童福利院服务,重阳节到敬老院看望老人等。通过这样的实践体验,增强学生的感恩情怀,从而更加努力学习。(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
本文系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90后”中职学生传统孝文化教育的新路径――以赣州卫校学生为例,课题编号:JXZJJG-13-044,系列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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