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辞职制度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村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激励村干部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度、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诫勉制度

村干部诫勉制度是指村干部因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对其进行诫勉,并责令进行整改的行为。

(一)诫勉适用范围

村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应予以诫勉:

1、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和任期目标承诺的;

2、法律政策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在履行职责时违背政策、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解决的正当要求久拖不决,使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4、宗教、派性思想严重,闹不团结,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

5、违反村务决策程序,不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群众反响较大的;

6、缺乏思想道德修养,态度粗暴,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社会影响较坏的;

7、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破坏社会稳定的;

8、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不履行职责的;

9、年度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

(二)诫勉程序

1、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员调查不称职村干部的情况;

2、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诫勉决定;

3、乡镇(街道)党(工)委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谈话,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和所在村党组织;

4、诫勉对象接到《诫勉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写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

(三)诫勉期限

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诫勉期满,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受诫勉村干部在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和民主评议,对确已改正的,给予解除诫勉;仍不改正的,是党员的按有关程序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可劝其辞职;对经诫勉无明显变化又拒绝辞职的,通过法定程序提请进入罢免程序。受到诫勉的村干部,年内不能评为任何先进,取消各种奖励。

二、引咎辞职制度

村干部引咎辞职是指村干部因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不宜继续担任村干部职务,而主动请求辞去所担任职务的行为。村干部有诫勉制度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引咎辞职。引咎辞职程序如下:

1、提出辞职申请。村干部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或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

2、调查核实。接到村干部递交的辞职申请后,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其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与本人进行谈话,并征求所在村级班子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调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

3、讨论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是否同意辞职的初步意见,然后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性质,分别召开相应的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社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并通知村干部本人。

三、责令辞职制度

村干部责令辞职是指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责令辞职程序如下:

1、调查取证。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及其他途径掌握的情况,对涉及村干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征求所在村级班子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与本人进行谈话,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2、讨论决定。对问题确实存在的村干部,根据调查结果和情节轻重,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提出批评教育、诫勉或责令辞职等处理意见。

3、责令辞职。对问题严重、村干部应引咎辞职的,应先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劝其主动辞职;劝而不辞的,应责令辞职,以书面形式通知村干部本人。被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天内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

4、强制执行。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给予免职处理;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委会班子成员和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提请进入罢免程序,并取消当年度所有报酬待遇。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实行村干部诫勉和辞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细化的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并认真抓好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实施村干部诫勉和辞职制度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破除各种错误的思想认识,正确看待诫勉和辞职制度,为实行这一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加强教育,关爱基层。各乡镇(街道)要把实施村干部诫勉和辞职制度与关爱基层干部结合起来,坚持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与村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争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诫勉和辞职制度的教育作用,增强村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加强探索,总结经验。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施村干部诫勉和辞职制度的有效办法,并认真总结提高,为完善这一制度提供经验。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和创造的一些经验,请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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