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制宣传日讲座(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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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讲座篇一

大家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日子吗?对了,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所谓法制,就是用来约束我们一言一行的规定。而我们应该做一个文明的学生,让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时刻都要以法律为我们心中的准绳,时刻紧省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及自己的思想,一旦有脱轨的现象就一定要及时规范过来,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的道路。否则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们的交通来说吧:如果,没有条条款款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那么车辆不必停车等待绿灯,这时就极容易发生车祸,酿成惨不忍睹的悲剧。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有条理,使社会更和谐,也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就可以减少惨不忍睹的悲剧产生。

在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事件。在一个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

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

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网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刚进入初中的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

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能坐到这里,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有关法律的常识,希望我的谈话能给同学们一些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谈:

一、吸食的危害

同学们都知道,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钱,只好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

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子和孩子,成了一个恶魔。为了买,他亲手将8岁的男孩卖给人贩子。16岁的女儿生怕卖身,只好从家逃走,流落他乡。可没过几年,她也染上毒瘾,最后因在列车上贩运,被查获判处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搞得家破人亡。

令人震惊和值得警惕的是,毒贩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伸向青少年。有资料讲:珠海市1994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同年惠州市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珠海市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广州市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卖淫罪犯。

为了制止的泛滥,严惩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法规和措施。所以,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二、网瘾的危害

不规范经营的网吧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读不见书,不能自拨、甚至跳楼自杀的事例就发生过,这里我就不列举了,据资料报道,天津某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对学生进行脑像图检测中发现,长期玩网络游戏,会影响左前脑的发育。

该中心的杨大夫介绍,经过对200名学生进行的测试,发现其中40%的学生出现了左前脑发育不良的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几乎出现左前脑发育不良的孩子,都有长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的经历。谈起经常玩网络游戏为何会影响左前脑发育,该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的大夫介绍说,网络游戏的内容符合人的右脑的感知特征,却有悖于左前脑的逻辑思维习惯的,会抑制左前脑的发育。

从人脑分区的不同功能来看,人脑的右前脑是控制人的创造力,而左前脑则是负责基础知识的储备,对基础知识储备的驾驭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学生看似很聪明,实际的学习成绩却在下降的原因了。也就是说,即使孩子的创造力再强,没有基础知识的储备和驾驭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成绩也无法提高。

互联网的出现拓展了人们的交往空间,也改变了某些人的交友方式。好多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交流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由于对网友盲目的信任,而不幸遭致了不可换回的伤害。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所以,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1.不是千万不要随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等真实信息。

2.是最好不要轻易许诺跟网友会面。

3.如非要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5.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三、加强交通安全和防火意识

全国因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

中央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 在这里我着重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一. 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二、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一) 中学生的消防知识

发生火灾的原因:

1. 用火不慎发生火灾。

蜡烛照明、蚊烟香、用电器、液化气灶

2. 用电不慎发生火灾。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铜线当保险丝、电热毯、电炉故障

3. 用油不慎发生火灾。

油加热温度过高、容器滴漏

4. 燃放烟花爆竹。

5. 吸烟乱扔烟头。

6. 玩火。

(二)火灾的预防:

1. 家庭防火:

① 安全使用炉火。

② 安全使用液化器。

③ 安全用电。

④ 少年儿童不要玩火。

⑤ 燃放烟火爆竹要注意场所。

2. 学校防火:

① 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入校。

② 不要乱烧废物。

③ 实验用的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

④ 经常检查电器。

⑤ 设置消防器材,不破坏消防器材。

⑥ 宿舍的安全防火。

3. 公共场所防火

学生要做到:

① 不携带烟花爆竹到公共场所。

② 不准玩与火有关的游戏。

③ 不准学生在山林野炊。

(二) 灭火基本知识

1. 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与其他物品接触。

2. 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3. 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4. 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地点街道名称。

四、如何做一名争纪守法的学生。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养成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

一是时刻注意培养自己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纪律贵在自觉,自觉是遵守纪律的关键。

二是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

三是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国时,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纪律修养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2、要做到学法、懂法。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 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 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 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党、全社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对于青少年来说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这需要青年学生能够在自己的社会生活中处理好三对关系。

首先是民主与法律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是民主的体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律;法律是民主的保障,我国宪法法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民主意识是基础,只有树立了当作家主的主人翁意识,我们才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从他律走向自律。法律意识是保障,只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才能切实地维护和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

其次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和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最后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宪法和法律是一种社会意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是多种多样的,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既是公民爱国的表现,也是公民爱法、护法、守法的表现。

如果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看待法律我们还能发现:法是法则,律是规律,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对自然法则和社会规律敬畏与遵从,这应该是我们崇尚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本源。

让人欣慰的是:省锡中就是一片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法律意识的沃土:“省锡中模拟城市”的建设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参与民主实践、体现法理精神的现实途径;省锡中的班级文化中时时闪耀着民主、爱国的光辉,省锡中的老师们就是一群倡导民主、尊重孩子、依法从教的好老师……

我们相信,省锡中的优秀学子们一定能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伟大中国梦。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五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实施 六五 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 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六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七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遵纪守法听起来似乎离我们很远。但仔细想一想,找一找,其实他就在我们身边。课堂上你是否能坚持专心致志听讲,而不做小动作?是否能不把玩具枪、火机等物品带进教室?是否能做到:垃圾不落地,校园更美丽。

现在升国旗仪式,在请各位同学低头看一下自己的胸前有没有飘扬着的红领巾。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小事不小。何况我们学校有很多学生,任何事,乘上很多所得的结果就绝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约束,我们某些同学往往会做一些有违反纪律的事,还窃喜没有被人发现。殊不知,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害无利的,有很多犯大错的人,就是因为当初对自己的一次放纵而彻底冲破了自我约束的底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支部队的战士不守纪,则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就会身死国灭,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纪律意识,不去遵纪守法,则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学,我们不能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作为口诀背诵,而是要将其像烙印一般附在思想的尖端,让“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了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人”在这大字上抹下苍劲有力的一笔。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八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农村青少年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问题。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特别是我们农村小学生,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小错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小错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小错有深刻的认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农村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教室里,我们给同学一点帮助;在道路两旁、在校园里,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家务。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假如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轻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我想假如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九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xx班的,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今天是20xx年11月xx日,下周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__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1、法律重要性。

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

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比如,走在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靠右走。在红绿灯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停,绿灯行。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的网吧等。

2、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作为中学生应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

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中学生,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3、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2)谨慎交友。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同学们,作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同时,我们也应该主动学法,懂法,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与法牵手,走向美好明天!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十

各位同学,你们好!

今天来到贵校是为了宣扬《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让我们的同学们更早更透彻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健康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享有权利。

大家都知道近两年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遇害的案件。学生的安全问题成了关注的焦点。而在座的各位,都还在成长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你们的力量还不够成熟,还不能完全的保护自己,尤其是女同学。女生常常给人一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的感觉,这对来说女生坏人更容易控制。所以,在座的女同学们,你们必须谨记第一条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

那么未成人应该怎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呢?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同学们应当尽量不与校外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往来。他们往往喜欢逞能耍威风,这些不良习性会影响到同学们的健康发展,因此,在选择朋友时,一定要看清楚他是不是值得你去深交。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要克服在你们这个年龄阶段,还不能很好地明辨是非,会盲目的仿照一些暴力不健康的电视情节,这时会出现逞强好胜,打架斗殴以及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这里呢,给大家讲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叶某和李某于20xx年8月,两人首先预谋抢劫开塔吊机的李某也就是他们的师傅,随后邀约另一名同村老乡李某,叶某提出抢劫的方式,三人准备了作案用的风油精。在8月6日18时,三人以邀约吃饭为由,将其师傅李某从工地骗出,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叶某将事先准备好的风油精抹在李某眼睛上使其无法睁眼,然后其他两人将其钱包抢走,三人逃离现场,将钱挥霍。

20xx年1月警察将三人全部抓获。三人以抢劫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叶某、李某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一同村老乡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本案中未成年人叶某、李某由于父母忙于生计,缺乏家庭帮教的条件,加之自身过早进入社会,欠缺法律意识,故而走上犯罪道路。在这么好的年纪里,遭受牢狱之灾,同学们可以从别人的遭遇里总结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让自己避免悲剧。

所以,当同学们遇到这些问题时,应当以保护自身安全为主,关键时刻大声呼救或者报警。不要害怕报复而默默承受,你的懦弱态度只会增强别人的嚣张气焰,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或者家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在座的各位都是含苞待放的祖国花朵,防人之心不可无,应随时提高警惕,避免灾难的发生。

下面我再着重讲讲毒品问题。

不知道我们的同学们对于毒品有怎样的认识呢?现在社会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毒品种类:1,鸦片 又叫阿片,俗称大烟。2,吗啡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3,海洛因 俗称白粉。4,大麻分为有毒大麻和无毒大麻等。它们对人体的损伤非常大,全国因吸毒而死亡的达10余万人,我县因吸毒而死亡的已有60多人。吸毒不仅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而且对家庭也是无情的伤害。

它可让百万富翁变得一贫如冼;它能把一个福祉美满的家庭变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大家可能会觉得毒品离我们很远,我们怎么可能会接触到呢?下面我们来分析青少年是如何走上吸毒的?毒贩子有他们惯用的几招招式,对付社会经验不足又对社会新鲜事充满好奇心的未成年人。

毒招之一:谎称“毒品吸一两次不会上瘾。”但是实验证明,这是诱骗你上钩的谎话。众多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一日吸毒,永恒想毒,终身戒毒。 毒招之二:免费尝试。几乎所有吸毒者首次吸食毒品,都是接管了毒贩或其它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或者把含有毒品的香烟送你吸食,在你上瘾后,毒贩们再高价发售毒品给上瘾的青少年。 毒招之三:哄骗你的好奇心。毒贩们瞄准一些青少年好奇心强,好胜心强的特点,宣扬“吸毒是有钱人的标志”,让青少年误认为以吸毒为骄傲。 毒招之四:哄骗女小伙子爱美之心,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实际情况是,吸毒不仅损害面容和身体,还摧残人们的意志。毒品是个危险的东西,没有人在危言耸听,现实生活中很多青少年因为吸毒走上犯罪的道路是活生生的例子,同学们,你们正值青春,在最美好的年纪里,应当充满志气,奋发上进,为自己的未来好好拼搏一番。

毛主席说过: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早晚会是你们的。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祖国的脊梁,为了保障你们的健康成长,国家做了很大的努力,我们也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的期望,将来建设好祖国家园。

谢谢!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十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进行法制知识的交流,我感到很高兴,从20__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至今,这一天已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今年的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x”。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参与法制宣传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争做一名知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本次的法制宣传活动以签名宣誓、公益宣传标语设计、板报、法制电影宣传等多种形式展开,从各方面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为法制宣传营造一个的良好气氛。组织这次法制宣传活动,不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也弘扬了法治精神,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综合素质,为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

法制宣传活动要求我们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还记得作家柳青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有必要学会面对矛盾,并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我们不能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我们在课堂上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或许不是太全面,所以我们可以自己拓展学习的途径,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日讲座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身边》。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 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 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 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一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小。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 哎,小弟弟,请客吧! 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 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给四中贾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人们都说法律无情,难道法律真的无情吗?有人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某位女老师,在感情方面曾经与一位有妇之夫发生纠葛。某日再碰面时,俩人在街道上发生争执,男方剥掉女方的衣服,当众对其污辱。事发后,女老师多方讨告,却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曾受理。女老师备受精神压力。最后,女老师想到了刑事诉讼,刑事法庭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取证,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证据。后法官多次对男方进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后男方当事人同意赔偿一万元。女老师才得以保护。从此看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人性关怀,法外有情亦是法律应有之义。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

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 星级文明宿舍 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后至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 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 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八荣八耻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再一次感谢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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