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属重点企业效绩评价培训班上的讲话
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体系是评价国有企业效益好坏和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全新、系统、科学的考评体系。建立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解决出资人缺位问题。出资人到位,首先就要关心和维护出资人的权益。但是出资人的权益体现在哪些方面,用什么样的指标来衡量出资人的权益,这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否则,即使实现了出资人到位,也不能很好地来维护出资者的权益。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我省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实现“五个到位”。具体来说,第一个到位是出资人到位,第二个到位是多元的投资主体到位,第三个到位是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到位,第四个到位是“三项制度”改革到位,最后一个到位就是科学的效绩评价体系到位。这不仅是根据*实际提出的,而且也符合中央精神。“五个到位”是相辅相成的,是一个有机系统,缺一不可。前四个到位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但最终成效要通过企业的效绩评价体系来评价和检验。1999年6月,财政部、国家经贸委等4部委联合颁布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以及《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此后财政部又先后发布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解释》等相关制度,这标志着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开始形成。近两年,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在宣传及应用新的效绩评价指标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研究制定了效绩评价工作方案,并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天,又举办省直重点企业培训班,共同研究效绩评价问题,这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和实现我省的跨越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便于大家对培训内容能够很好地掌握,根据我对企业效绩评价体系的认识和理解,下面着重讲以下两个问题 。 一、需要明确的几个概念 第一,关于财产。财产分两大类,一类叫财物,另一类叫财产权利。财物又分为有形物和无形物,有形物按现在的划分又叫动产和不动产。财产权利分为现实的财产权利和预期的财产权利 。现实的财产权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债权,一类是产权。预期的财产权利主要是财产继承权。所以,对于财产我们要有一个新的认识。比如,我向别人借了100元钱,我就取得了该笔钱的支配权,借我钱的人具体财产就没有了,而转化成为一种财产权利,即他拥有100元钱的债权 。同样,你到股票市场去买股票,这个时候你的财物就变成了一种财产权利,转换成了股权。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财产权利。 第二,关于企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企业资产按照会计准则划分为六类,即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属于财物的范畴,长期投资里面的债权、股权属于一种财产权利,而不是具体的财物。企业是一个法人组织,因此企业资产又称为法人财产。企业成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拥有法人财产,经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才可以履行法人的权利,才有对外举债的权利。法人财产是履行民事责任的财产基础,包括从银行举债获得的财产或者从其他债权人那里获得的财产,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财产。作为独立法人,不管企业是通过负债,还是从出资人那里取得的财产,都是法人财产。企业要偿还债务,是以企业的全部法人财产承担债务责任的。不能说这个设备是属于企业的,其他设备是不属于企业的,只是用来经营的。因此,我们现在经营的企业资产就是全部法人财产,企业要以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必须清楚。 第三,关于企业资产的权属关系。企业的总资产等于所有者权益加负债,是资产负债表中的六类资产统计后的总和。企业资产的权属关系是一种按价值关系划分的关系,是当企业宣布终止的时候,法人的财产归属关系。从价值上来讲,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是债权人,二是出资人。财产清算的顺序首先要保证债权人,剩余的部分才是出资人的。因此,出资人的权益是净资产部分,这同我们过去对企业资产权属关系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在实行《两则》之前的财务会计制度中,企业的全部资产都是属于国有资产。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是国家把国有资产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家仍然是具体财物的所有者。国家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企业是代理人,国家是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要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现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发生变化后,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核算制度和资产负债关系,国家在国有企业里的财产权益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净资产部分,而不是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这和传统的国有企业全部资产属于国家资产的概念大不一样。企业借债得自己还,不是国家替企业还。现在国家对企业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是以它投入到企业的资本为限。所以,企业中的资产不管是出资者投入的还是从债权人那里取得的,作为全部资产都有法人财产权。由于法人是可以解体、可以终止的,终止了最终财产就归债权人,归出资人,因此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控制支配权,不是最终所有权。 第四,关于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出资者的一种权益,它不是一个具体的财物,而是覆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以价值量表示的属于国家的财产权益。企业资产虽不一定全是国有资产,但企业资产的损失也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失。国有企业过去有一种认识,就是留给企业的利润,是属于企业自有的,政府拿走的是属于国家的。现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了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企业的权利是依法独立支配法人财产的权利。当企业法人终止时,财产的归属是按照债权人、出资人来划分的,没有企业的财产。如果是国家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剩下的全部是国家的;如果是合资企业,剩下的所有者权益是按照投资的比例分得的。所以,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不是过去的传统概念,它是以价值计量的一种财产权利。但是,企业的资产如果发生损失,会影响到国有资产的权益。一方面,资产减去负债等于所有者权益,如果资产损失了,所有者权益也就减少了。另一方面,企业负债如果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仍然要损失所有者权益。债权人虽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拥有偿债优先权,企业终止了,财产的清算首先要还债权人,然后才是出资人。总之,总资产损失会影响到所有者权益,负债不当也会影响所有者的权益,也就是出资人的权益。
第五,关于出资人的权益。所有者权益就是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讲,这个出资人就是财产所有者,二者是重合的,但也不尽然。有的时候财产的所有者委托另外的人去投资,那么实际发生投资行为的叫出资者,谁直接投资,谁就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比如说基金的使用,往往是通过投资公司来实行的,投资公司进行投资的行为,在被投资的企业里,投资公司就是出资人,但是财产不是属于投资公司所有,投资公司只是经营这个财产,基金的购买者才是所有者。所以,我们常说出资人的权益,出资人要到位,而不是讲所有者要到位,这是指具体行使投资行为说的。既然出资人的权益是企业净资产部分,企业就有维护出资者权益的责任,使出资人的权益能够实现保值增值 。保值就是安全,增值就是获益。过去认为上交利润多是件好事,但现在要看它是怎么来的。如果仅依靠扩大规模、增加投入,而企业投入又依靠大量的负债来实现,那么,投入以后如果效益不好,虽然利润表面上增多,但是偿债能力下降,最后出资人权益受到损失。所以,单独地看利润指标是有片面性的。目前的企业效绩评价指标是多指标体系,避免了过去指标的片面性,是比较科学的。现在我们提出要真正做到扭亏,就要做到“四不欠”,即对国家不欠税金,对社会不欠保险金,对职工不欠工资,对企业不欠折旧,其目的就是避免单纯追求利润指标,造成虚假盈利。 出资人的权益是用价值来体现的。具体来讲,出资人主要有以下七项权利:一是投资的选择权;二是投资的获益权;三是产权转让权;四是产权转让的获益权;五是企业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六是经营管理者的选择权;七是当企业法人资格终止时,有获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与此同时,出资人也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是承担财产损失的责任,是以投入的资本额为限,所以这个责任就叫有限责任。二是不能抽回资本金的责任。要改变出资人地位,只能通过出资人权益转让的办法,否则,叫抽逃资本。三是如实注资的责任。注资必须与实际相符,否则就是虚假注资,要承担责任。现在大家要注意,虚假注资和抽逃资本不仅仅是民事处罚的问题,已经被列为刑事犯罪的内容。对于这一点,企业的领导人,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负责出资的同志,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不能随便注资后又撤回来。上交利润和撤资是两个概念,一定要把撤资和获取利润区别开来 。 要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评价上就必须关注一些重点的指标。目前实行的国有资本效绩评价体系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财务效益状况;二是资产营运状况;三是偿债能力状况;四是发展能力状况。评价体系包括了8组基本指标,16组修正指标,以及8个方面的评议指标。对于出资者,有5项基本指标需要高度关注 。第一项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即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净资产收益率充分体现了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突出反映了投资与报酬的关系,是评价企业资本经营效益的核心指标。第二项指标是总资产报酬率,即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总资产报酬率表示企业包括净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是评价企业资产运营效益的重要指标。第三项指标是资产负债率,即企业一定时期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该指标是评价企业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通过它的变化,可以知道投资是否安全。第四项指标是已获利息倍数,即企业一定时期内息税前利润与利息支出的比值。已获利息倍数反映了企业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第五项指标是资本积累率,即企业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同年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资本积累率表示企业当年资本的积累能力,是评价企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在企业效绩评价8个基本指标中,这5项指标与出资者的投资安全和获益性联系最密切,需要出资者加以重视 。 二、关于我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 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作为一项有效的监督制度,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并成为市场经济国家投资者、债权人监督企业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进入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开始重视和研究企业效绩评价问题。财政部从1995年起在研究借鉴的基础上,经过试点和试行,初步形成一套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体系和方法。实践证明,这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因此,要高度重视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建立新型政企关系的重要举措。随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的加快,国有企业已经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已经由过去层层审批、层层干预的直接管理,逐步转向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的间接管理。机构改革后,政府承担着国有资本所有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的双重职能,既要关心资本的安全和收益,又要发挥有效的宏观调控作用,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必须建立起一种新型的政企关系。当前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由原来传统的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变成一种社会管理的关系、出资人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即政府是社会管理者、投资者,企业是被管理者、被投资企业 。对此,中央xx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或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来行使所有者职能。”我省根据这个精神进行了积极探索,组建了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这一特定组织形式。营运决策会议的成员就是政府的出资人代表,他们相当于股东,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能。这种关系要稳固地建立,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所以我们要从推进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个高度,来充分认识新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建立的重要意义。 其次,开展企业效绩评价有利于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去年,我省共对65户国有重点企业进行了效绩评价。其中,评价达到优级标准(85-100分)的企业5户,达到良好标准(70-85分)的企业18户,达到中级标准(50-70分)的企业24户,低级标准(40-50分)的企业5户,差级标准(40分以下)的企业13户。在省直13户企业中,差级标准的企业就有5户,低级标准的有3户,中级标准的有3户,达到良好水平的企业只有2户。通过效绩评价可以看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任何一方面的不足,都将影响评价的最终结果。企业要想获得良好的评价,必须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坚持全面发展。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要继续深化,企业管理工作还需不断加强。 第三,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是促进企业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重要途径 。对于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过去往往缺乏一个具体的、科学的评价手段。现在建立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既是一个评价企业的指标体系,又是评价企业经营者的指标体系。企业经营者的成绩最终要体现在工作成果上,通过效绩评价可以判断企业经营管理者是不是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发展,可以更加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另外,随着指标评价体系的逐步公开,也有利于群众对企业的监督。 我省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是从1998年开始试行,并被财政部列为首批全国16个企业效绩评价试点省份之一。经过几年的实践,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最近省财政厅提出了对xx年全省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安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重点将由过去的试行、探索,转到逐步地全面推开。今年要在全省国有企业中普遍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务求取得明显进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批准设立的9个国有资本营运机构、省企业工委直管干部的企业和省政府重点监管的企业更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抓好组织落实。 一是要积极促进监管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多年来,我们一直采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这种管理方式扩大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权限,细化了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对企业管的过死,而该管的却没有管住,企业管理的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企关系的逐步理顺,政府管理企业的方式也要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和进行宏观调控。这就要求政府部门特别是财政、经贸、企业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围绕企业监管履行各自职责,既要掌握企业的基础资料,又要了解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状况。因此,各监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共同抓好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充分利用企业效绩评价结果,做好企业监管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创新。企业发展的步伐必须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原有的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效绩评价制度是借鉴国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监督管理的成功经验,企业经营者要在这方面开拓创新,转变观念,积极改进企业管理方式。要转变工作重点,按照新的效绩评价体系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用全新的评价办法来总结过去的工作。要结合开展效绩评价,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考核管理制度,搞好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等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在管理制度上有所创新。 三是要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重要作用。开展企业效绩评价,目的是要充分利用评价结果为搞好企业经营业绩和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收益分配、企业管理提供服务。要积极利用企业效绩评价结果,搞好对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克服在考核上指标单一和主观随意性,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要通过企业效绩评价,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监管,提高企业国有资本的营运水平,实现保值增值,进一步促进企业深化内部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质量。积极鼓励企业搞好自我诊断,引导企业向优秀水平看齐。 今天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交换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些看法,许多问题还需要共同探讨,共同研究。全省二季度工作已经展开,希望同志们继续努力,着力解决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在推进和实现全省跨越式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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