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部分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的修编方案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予以颁布,2000年颁布的《关于重新划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0〕80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一、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

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范围包括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大浪街道办事处、民治街道办事处、观澜街道办事处(除君子布社区外)和光明街道办事处白花洞社区,以及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保护区面积198.1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二级保护区内观澜河干流(始于上游民治河段)和主要支流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陆域范围指观澜河干流(始于上游民治河段)河道两岸岸线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总面积47.84平方公里;除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准保护区,面积150.31平方公里。

二、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水源保护区

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水源保护区范围指东深二期工程供水渠、东深三期工程供水渠明渠段和深圳水库流域内的集雨区,包括南湾街道办事处、横岗街道办事处和罗湖区属于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的范围,以及平湖街道办事处和观澜街道办事处的君子布社区范围,保护区面积99.18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深圳水库正常蓄水位(27.60米)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7.259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指甘坑水流域(甘坑水库下游甘坑水的集雨范围,包括新木和良安田社区)和雁田水库二期、三期出水口至深圳水库流域范围,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面积63.286平方公里。准保护区指观澜街道办事处的君子布社区、平湖街道办事处中除甘坑水流域与白泥坑社区以外的区域,面积28.64平方公里。

三、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

铁岗水库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水库水位27.69米,石岩水库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36.00米。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指铁岗水库和石岩水库的集雨区范围,主要包括宝安区的石岩街道办事处和西乡街道办事处的部分地区,保护区面积108.02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两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铁岗水库27.69米水位、石岩水库36.00米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36.116平方公里;铁岗水库27.69米水位、石岩水库36.00米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35.174平方公里;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准保护区,面积36.73平方公里。

四、西丽水库水源保护区

西丽水库位于南山区,水库水位是31.70米,保护区面积28.12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31.70米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9.08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9.04平方公里。

五、长岭皮水库水源保护区

长岭皮水库位于南山区,正常蓄水位53.59米,保护区面积7.98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151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5.829平方公里。

六、梅林水库水源保护区

梅林水库位于福田区,正常蓄水位58.60米,保护区面积4.3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七、茜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茜坑水库位于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70.00米,保护区面积3.87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八、松子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松子坑水库位于龙岗区坑梓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66.00米,保护区面积3.0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范围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九、赤坳水库水源保护区

赤坳水库位于龙岗区坪山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82.00米,保护区面积15.87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3.65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9.53平方公里;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划为准保护区,面积2.69平方公里。

十、清林径水库—黄龙湖水库水源保护区

清林径水库—黄龙湖水库水源保护区包括清林径水库和黄龙湖水库的集雨区范围。清林径水库和黄龙湖水库位于龙岗区,两库相连通供水,清林径水库正常蓄水位60.70米,黄龙湖水库正常蓄水位58.00米,保护区面积25.60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两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两库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1.28平方公里;两库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14.32平方公里。

十一、径心水库水源保护区

径心水库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98.20米,保护区面积9.9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93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8.02平方公里。

十二、三洲田水库水源保护区

三洲田水库位于盐田区,正常蓄水位372.00米,保护区面积11.67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83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8.84平方公里。

十三、铜锣径水库水源保护区

铜锣径水库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65.00米,保护区面积4.48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011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2.469平方公里。

十四、甘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甘坑水库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79.30米,保护区面积6.58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全部为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面积0.5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全部为陆域范围,指除水库库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面积6.05平方公里。

十五、枫木浪水库水源保护区

枫木浪水库位于龙岗区南澳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46.33米,保护区面积6.8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十六、龙口水库水源保护区

龙口水库位于龙岗区,正常蓄水位72.00米,保护区面积1.96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十七、打马坜水库水源保护区

打马坜水库位于龙岗区大鹏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20.72米,保护区面积4.1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14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2.00平方公里。

十八、红花岭水库水源保护区

红花岭水库位于龙岗区坪山街道办事处,包括红花岭上库、下库和上洞坳水库,三个水库相连通供水,上库正常蓄水位182.50米,下库正常蓄水位158.60米,上洞坳水库水位121.20米,保护区面积9.0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三个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三个水库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55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6.50平方公里。

十九、大山陂水库—矿山水库水源保护区

大山陂水库—矿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包括大山陂水库和矿山水库的集雨区范围。大山陂水库和矿山水库位于龙岗区,两库相连通供水,大山陂水库正常蓄水位103.30米,矿山水库正常蓄水位109.90米,保护区面积6.4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两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两库正常蓄水位分别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29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4.15平方公里。

二十、黄竹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黄竹坑水库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55.30米,保护区面积3.1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49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1.65平方公里。

二十一、岗头水库水源保护区

岗头水库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70.40米,保护区面积1.2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全部为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面积0.2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全部为陆域范围,指除水库库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面积1.01平方公里。

二十二、炳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炳坑水库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64.30米,保护区面积1.8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二十三、罗屋田水库水源保护区

罗屋田水库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34.70米,保护区面积8.39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34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7.05平方公里。

二十四、白石塘水库水源保护区

白石塘水库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33.40米,保护区面积1.43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全划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除水域范围以外的集雨区。

二十五、罗田水库水源保护区

罗田水库位于我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与东莞市交界处,正常蓄水位31.75米,保护区面积9.16平方公里(指我市境内的流域范围)。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指我市境内的水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指我市境内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面积3.28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指我市境内的流域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5.88平方公里。

二十六、长流陂水库水源保护区

长流陂水库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22.90米,保护区面积8.14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1.71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6.43平方公里。

二十七、鹅颈水库水源保护区

鹅颈水库位于光明街道办事处,正常蓄水位55.00米,保护区面积5.45平方公里。

本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42平方公里;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3.03平方公里。

附件:1.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说明

2.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一览表

3.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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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

保护区划分说明

一、本次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简称水源保护区)划分是对2000年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修订,对原有的部分水源保护区划分作了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的水源保护区包括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水源保护区、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长岭皮水库水源保护区、径心水库水源保护区和铜锣径水库水源保护区等6个水源保护区。

二、本次划分的范围,涉及全市重要生活饮用水源地32个,划分水源保护区27个,总面积594.195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117.727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258.098平方公里,准保护区面积218.37平方公里。

三、本次划分的水源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并对水域范围确定了水质保护目标。本次划分将26个饮用水源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了水域范围,全部属于一级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中也划定的水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三个级别,各级别的划分原则上以正常蓄水位或岸线为基线向陆域纵深200米、2000米等为界线,实际界线的取点位置因地形地貌、建设状况差异有所变动,具体界线以水源保护区界线坐标点数据为准。

四、本次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对界线读取了坐标点,并制作“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图”作为参照图,坐标点数据和划分图均存放在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五、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由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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