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缴纳须知
征收机构:
1.**、**区的房屋赠与,在**市财政局财政征管分局契税征收点办理申报纳税。
2.海珠区的二手房赠与(海珠区房管部门受理的),在海珠区契税征收点办理申报纳税;**区的二手房赠与(**区房管部门受理的),在**区契税征收点办理申报纳税;黄埔区的二手房赠与(黄埔区房管部门受理的),在黄埔区契税征收点办理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省契税实施办法》
提交资料:
序号资料名称备注
1房屋估价答复书房管部门出具。
2赠与公证书赠与内容涉及析产、继承的提供析产、继承公证书。
3房地产权证书☆包括:房地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书、产权情况表(查册表)。
☆公证书与产权证书地址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安部门的门牌地址证明。
4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评估书房屋土地使用权属划拨,改为转让或出让的提供。
5**市房屋调换总站免税回条由**市房屋调换总站提供。
6身份证明☆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曾改名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或改名证明)。
☆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人的身份证明。
7已经审批的**省契税减免税申请表房屋在权属转移过程中一方曾发生更名、改制、合并等需先行办理减免契税手续的提供。
8法律文书属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提供。
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9合并、分割报告书房地产涉及合并、分割的提供。
10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
1.以上资料需出示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规格为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房屋在权属转移过程中一方曾发生单位更名、政府行政性划拨资产、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组、合并、股权转让等改制或其他符合减免契税情况的,需携带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核准登记证明、股东会决议、转制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房地产权证书等资料先行办理减免契税手续,取得《**省契税减免税申请表》;不符合减免契税规定的,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
3、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原为划拨,改为转让或出让的,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契税。
申报纳税程序:
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资料→工作人员受理申报、审核资料→打印《**省契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交纳税人签名确认→打印缴款书给纳税人。
缴款手续:
纳税人在10个工作日内凭缴款书到指定银行缴款,交付现金或刷卡的,银行收讫后盖章确认退还缴款书第一、二联;交付支票的,4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到银行取回缴款书第一、二联。
领取完税证手续:
工作人员收回缴款书第一联存档,打印契税完税证,其中第二、四联完税证及纳税申报表第二联交纳税人,纳税人确认签收。
办理时限:
1.纳税人在受理申报时领取缴款书。
2.纳税人在交回缴款书第一联时领取完税证。
二○○*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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