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2001年6月,自治区党委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了“收缩战线,突出重点,到村入户,整村推进,三年解决44万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十年使329万低收入贫困人口整体步入小康生活水平”的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方针和部署。随着三年解决特困户人口温饱问题目标的基本实现,我州扶贫开发将开始新的进程,今后扶贫开发工作将主要围绕两大任务展开:一是巩固温饱成果,提高低收入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以及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水平。二是进一步改善贫困乡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乡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的落后状况,为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创造条件。也就是说,如何解决“巩固”、“提高”的问题,是今后我州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此为前提,2004年7月20日至30日,在计委艾委员的带领下,由州扶贫办、和静县、尉犁县、轮台县、若羌县参加的扶贫开发工作调研组一行10人,前往北疆学习调研。调研组克服天气炎热、路途遥远等不利因素,合理计划安排,历时11天,对北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阿勒泰四地州进行了调研。其中,重点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移民搬迁工程、托里县扶贫项目管理、裕民县扶贫资金管理、吉木乃县喷灌项目、福海县扶贫开发档案建设和管理、布尔津县牧区扶贫项目等进行了实地调研。这次调研得到了自治区扶贫办的大力支持,本委宋主任、沈书记也都亲自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调研组通过座谈讨论、实地参观、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当地扶贫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取得了很大收获,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伊犁州、博州两地扶贫开发工作概况
伊犁州是新疆唯一的地区级副省级单位,州直下辖八
县二市,由国家、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扶贫开发单位共207个,其中重点贫困县两个,重点乡19个,重点村186个(含州确定的重点村10个)。到2003年底州直尚有贫困人口27806户143549人,占州直农牧业人口的8.7%。伊犁州确定的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经过六年的努力奋斗,到2010年末,按现行贫困线标准,在自治区率先全面解决低收入农牧民的温饱问题。基本步骤是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分批整体解决。前四年为解决温饱攻坚阶段性,后两年为巩固阶段。2004年的任务是,力争30%的低收入人口人均增收200元,农村低收入人口降低到10万人左右。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与哈萨
克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达385公里。自治州下辖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两县一市和阿拉山口口岸行政管理区。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及其11个团场 。全州有35个民族,总人口42.8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3%。有区级重点贫困村6个,州级重点贫困村16个。现有贫困人口545户2426人,占贫困村总人口的26.72% 。博州扶贫开发工作以县(市)为主,采取点面结合,社会各方协同帮扶的办法,确保三年内使82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 。
(二)北疆四地州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北疆四地州一个共同点,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十分重视,扶贫开发工作都有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地、县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地、县、乡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能完成当年扶贫开发任务、未能按目标责任制使贫困户摆脱贫困、解决温饱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评选先进。同时加强完善组织领导,以实现扶贫开发的高位推动。按照“区负总责,地州统揽,县抓落实,乡镇衔接,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总要求,充实完善各级扶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形成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计委多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定期检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不使扶贫资金挪用、流失、滞留、截留,保证了把“救济钱”真真用在救济贫困百姓上。
2、积极拓宽扶贫开发渠道,千方百计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如何帮助和引导贫困户开展生产,发挥自我动力,增产增收,摆脱贫困,是扶贫工作的难点所在。伊犁州以实施“庭院经济开发建设工程”为突破口,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增加人均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使贫困户在摆脱贫困的进程中迈出了第一步。一是对贫困户所住危房进行改造,整修院落,使其有围墙,有院门,修建牲畜棚圈和禽舍。二是每家养1头牛、10只羊、100只鸡(或50只鹅、50只鸭),有定单协议的养10头驴。三是每家房前屋后种5分地马铃薯、5分地蔬菜(胡萝卜、皮芽孜、卡马古、大蒜等),每家种6棵苹果树,每家挖菜窖1口、家庭水窖1口;每家的口粮田,60%种小麦,40%种玉米,小麦作口粮,玉米和桔杆喂养禽畜。四是帮助贫困户学手艺,制作花毡、地毯、花帽、刺绣等 。五是帮助、引导贫困户建立合理的家庭成员结构,使每户都有一名会经营的明白人,一名外出打工的创收人,一名上学有成的读书人,家庭成员都是家庭养殖、种植的勤快人 。从而使贫困户在初级起步阶段,就能够实现在家门口劳动,开展家庭种植业、家庭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积累生产实践经验,成为最现实、最直接的增收方式。
3、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县、乡、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扶贫开发工作始终围绕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温饱问题为中心,以重点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为重点,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管理的力度,是北疆四地州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自2001年至2003年,塔城地区已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17925万元,为重点贫困县、乡建立建设了一批以牲畜养殖、水利基础设施、饲草料基地和牧民定居为主的骨干工程和示范工程,加快了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又借助国定贫困县的政策优势,积极争取各类扶贫资金,从而使扶贫开发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博州扶贫工作紧紧围绕“收缩战线、突出重点“的要求,把有限的财力物力向扶贫重点地区集中,他们把全州确定的60个村作为州直单位重点联系和帮扶的对象,签定三年责任状,不脱贫不脱钩。对其中16个最为贫穷的村,由州财政口径注入16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帮助贫困户打井、牲畜改良、暖圈建设等,解决了贫困户最为紧迫的生活问题。
4、正确引导,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帮助贫困农牧民增加收入。
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就近就地开展二、三产业,并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并组织农民搞劳务输出,是北疆四地州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做法。塔城地区采取让贫困户在本地区境内给种养大户打长工和农忙季节打零工、短工的办法,增加贫困户收入。博州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火车换装、棉花和枸杞生产等相关服务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有利条件,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产业抓。伊犁州2004年组织10000名贫困户劳动力走出乡村务工,其中2000名纳入县、市劳务输出计划,走出伊犁到外地务工。通过劳务创收不仅缓解了贫困户家庭的生活状况,而且直接增加了现金收入,同时也带来了贫困户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成为贫困农牧民摆脱贫困的一条有效途径。
5、加大培训力度,依靠科技提高扶贫开发的效益。
伊犁州实施“贫困户子女劳动技能职业培训教育工程”,每年培训120人,由州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职业中专负责实施,工程实施6年,为贫困户家庭子女劳动就业,务工创业打下了基础。同时结合“科技之冬”活动和“科技扶贫培训”,灵活多样地开展“一事一训”、“一技一训”、“一养一训”、“一种一训”、“现场培训”、“观摩培训”等培训活动,提高了培训的实效性和群众的参与性。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坚持实施科技扶贫兴农战略,确立科技扶贫的主攻方向,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本相结合,加强对贫困农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提高贫困户的素质,为贫困乡村和贫困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6、认真落实各项扶贫优惠政策,减轻贫困户负担。
塔城地区对人均口粮不足300公斤的的贫困户,实行“五减免、一优先”,即:减免乡村统筹、提留、粮食定购任务、水费、教育基金,优先给贫困户安排种植计划,购买母畜赊货给贫困户,增加牲畜饲养量。对移民搬迁和牧民定居从事种植业的免征农业税5年,移民搬迁贫困户口粮低于300公斤以下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救济。在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面实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将学杂费和课本费合并收取,初中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60元,小学学生每学年最高不得超过160元,浮动范围不超过20%。通过实施扶贫优惠政策,2001-2003年共减免贫困户农牧业三税451万元,减免课本费、学杂费190万元,减免义务工93039天,减免集体提留124万元,免征异地搬迁定居贫困户农牧业税181。4万元,同时减免其他各种费用150万元。博州对特殊困难户,县(市)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划出部分资金,用于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对贫困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免征5年农牧业税,对移民搬迁和牧民定居从事种植业的,免征5年农业税。对移民搬迁贫困户口粮低于300公斤以下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补助。通过制定和落实扶贫优惠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广大贫困户的生活负担,为解决温饱,实现脱贫致富打下了基础。
7、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建立运作激励机制。
伊犁州在扶贫工作中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在政策、步骤、批此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不搞“大锅饭”。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对于无劳动能力、因残疾、因疾病致贫的,要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体系中去。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经教育不改的,采取缓扶或不扶的措施。以此激发、激活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通过勤奋劳动,自我脱贫,走向富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从而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使贫困户把压力变为动力,把动力变为活力,带来了贫困户从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劳动能力、生产方式到收入水平的一系列变化。
二、主要收获和启示
1、方法灵活,形式多样,不断为扶贫工作注入活力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针对特殊的环境和致贫根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方向,以增加农牧民生产资料占有量、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两增一加强”为目标,引导各类扶贫资源向基础设施、生产资料方向汇集,向以户为单位的贫困农牧民手中汇集,
托里县、吉木乃县作为国定贫困重点县,积极争取大单位、大企业开展扶贫帮困,收到积极成效。托里县由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电视台、自治区额河建管局三家单位帮扶,其中新疆石油管理局已向托里县帮扶各类物资达340万元。吉木乃县先后争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等四家单位进行帮扶,帮扶资金及物资达204.6万元,建成喷灌农田1万亩,石油希望小学1所,蜂蜜加工厂1座。由于大单位、大企业的带动,社会各阶层扶贫帮困积极性得到提高,全县有46个县直单位130多大户参与到扶贫帮困队伍中来。
伊犁州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在把握政策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实施贫困户异地搬迁工程。他们对于环境恶劣、居住偏远、脱贫无望的贫困户坚决实施搬迁。采取“一户一策”、“几户一策”、插花安置、置换安置、建立移民新村安置等多种方式。察布查尔县则利用土地肥沃、水源充足的优势,成片集中开垦4万亩土地,成立扶贫农场,对异地搬迁户统一集中安置,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户异地搬迁和生产生活问题。
2、用好政策,用足用活政策
通过调研,可以感觉到,北疆四地州在扶贫工作中形成了一整套方法,他们在正确把握扶贫政策的前提下,大胆采用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以促进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伊犁州从每年的扶贫贷款额度中切块10%-15%,作为全贴息小额信贷,专门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通过“公司+贫困户”、“基地+贫困户”、“大户+贫困户”、“协会+贫困户”、“能人+贫困户”等方式实现放贷、承贷和还贷,使贫困户在务工生产中学到技术,得到收入,获得生产资料方面(如牛犊、羊羔等)的实物回报,实现自我滚动、自我表现发展。阿勒泰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运用上与其他资金通过“捆绑使用”,使资金和项目发挥出最大效益。
吉木乃县为帮助贫困户发展养殖种植业,推行了一套“五户帮扶小额信贷模式”。具体做法为:成立县扶贫总社、乡(镇)分社和村扶贫中心的三级小额信贷资金发放专门机构。同时把全县农牧民以五户为一个单位,按照“一户党员户或干部户、一户富裕户、两户中间户、一户贫困户”的形式组成了605个“五户帮扶组”。每一个“五户帮扶组”对信贷资金的返还实行五户联保,共同担负连带责任,对信贷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形成一种“党员带,富户促,亲帮亲,户帮户,利益相连,风险共担”的帮扶促进机制。从而使小额信贷成为全县五年来各项扶贫措施中成效最好、收效最快的办法。
3、多措并举,敢于创新
伊犁州通过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工程建设贫困户受益制度,提高贫困户收入。在实施财政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项目时,都要最大限度地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县级扶贫办、计委在扶贫资金工程项目的发包、检查、验收时,必须把使用不低于50%的贫困户劳动力作为工程合同的一项指标 。
察布查尔县积极鼓励贫困户外出打工挣钱,并帮助贫困户学到一技之长。为此他们积极实施五个100工程,具体为:以乡为单位,在贫困户中选出500人,根据实际情况,培训100名泥瓦工、100名缝纫工、100名修理工、100名理发师、100名烹饪师,连续培训3年。在培训中,无偿提供学习工具和设备,学成后工具归个人。
阿勒泰地区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提出并实施了科教式、搬迁式、集中式、股份合作制、五户帮扶、小额信贷等多种扶贫举措,不断丰富和完善符合县域实际的扶贫措施,三年来,通过多种措施,全县累计有183户1160名特困户解决了温饱问题,人均收入从原来的600元以下增加到1100元以上。
三、对我州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州扶贫开发的变化
随着我州三年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基本实现,我州扶贫开发已开始新的进程,由此也带来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变化。
一是工作对象由特困人口到低收入贫困人口的变化。随着我州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特困人口已全部进入低收入贫困人口的范围内,扶贫对象也随之进入以低收入贫困人口为重点的阶段,但由于我州解决温饱的水平低,这部分低收入人口经不起自然灾害,经不起身患疾病、经不起市场波动,很容易出现饱而复饥、暖而复寒,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对象。
二是贫困人口的贫困标准发生了变化 。按照新阶段国家确定的贫困标准882元,到2003年底,我州农村牧区有低收入贫困人口约33757人,集中在且末、和静、若羌县高寒偏远牧区及尉犁、轮台县荒漠干旱的重点区域,呈集中连片的区域性分布。
三是扶贫目标由解决温饱问题到为实现小康创造条件的变化。解决温饱问题任务单一,而实现小康目标多样综合,集中反映在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幅度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贫困人口,今后增收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前几年已完全不同,增加收入的难度越来越大。
四是扶贫内容由单纯的经济发展到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的变化。目前,我州贫困乡村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低收入贫困人口思想观念落后,劳动技能和经营发展能力较弱。统筹发展就是扶贫开发要克服单纯以经济收入或经济增长衡量发展水平的观点,既要以经济发展为重点,着眼提高低收入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又要兼顾贫困乡村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到经济与社会、经济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也要以人为本,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为自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更加和谐的条件。
五是扶贫方式由以户为单元到整村推进的变化。提高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要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方式,以村为扶贫单元,通过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促进解决一家一户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我州2005年将有18个重点村进行整村推进验收。
六是扶贫投资由规模投入到效益投入的变化。在扶贫资金总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下,我州扶贫开发要立足现有资金规模,在提高效益上下功夫。要克服片面追求脱贫数量、收入指标的倾向,将收入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地统一起来,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高扶贫开发的效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扶贫的实际成效,得到实际的利益。
(二)必须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我州扶贫开发工作
统筹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事关我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扶贫开发作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是解决贫富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生态环境恶化以及诸多社会矛盾等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不在城市,而是在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关键在农牧民特别是贫困农牧民。从我州发展的现状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仍然在且末、和静、若羌县高寒偏远牧区及尉犁、轮台县荒漠干旱的重点区域,该区域的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扶贫开发既要解决好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中现实紧迫的问题,又不能盲目开发,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科学的扶贫观,立足当前,把握全局,着眼长远,深化对扶贫开发的认识,自觉地把科学的扶贫观实践于扶贫开发中去,在扶贫规划上加以体现,在工作部署上加以贯彻,在扶贫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扶贫开发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农牧民收入水平,既是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结合我州实际,当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实施整村推进战略,坚持扶贫到村入户,巩固提高温饱成果。从2004年起,对全州3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整村推进情况开始进行分批验收,条件成熟一批验收一批。
二是集中力量,加强难点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扶贫工作。要把且末、和静、若羌县高寒偏远牧区及尉犁、轮台县荒漠干旱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工作重点,集中财力物力,采取综合性措施,给予大力扶持。对于分布在不具备生存条件,投入多又见效慢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移民搬迁扶贫,做到搬得来,留得住,能发展,过得好。
三是积极拓宽增收渠道,促进贫困人口持续快速增加收入。一要贯彻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搞活”的指导思想,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二要抓住自治州实施结构调整的有利机遇,发挥扶贫开发的政策优势,围绕农民增收,加快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实现贫困地区优势资源的转换。三要在扶贫贷款投向和方式上,不管哪种所有制的龙头企业或大户,只要能带动贫困户,与贫困户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系机制,给贫困户带来实惠,扶贫贴息贷款都给予支持。四要充分利用我州基础设施建设、石油开发、季节性棉花用工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有利条件,把劳务输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贫困户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组织农牧民外出务工,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关于“劳务报酬”管理的规定,就近组织农民工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拓宽贫困农牧民增收渠道。
四是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增强脱贫致富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实用技术和家庭手工业技能培训,推行培训合格享受扶贫项目制度,保证贫困户户均有l名熟练掌握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劳动力。
五是改进资金项目管理,加强监督力度。一要加强三项扶贫资金的捆绑力度。按照各有侧重,优化配置,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三项扶贫资金,发挥整体效益。二依据扶贫开发规划建立扶贫项目库,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杜绝项目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资金效益和项目的科学性。三要推广“参与式”扶贫模式,组织贫困群众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激发贫困人口脱贫意识和潜能。四要严格实行报帐制,全面推行公示制。五要做好监督工作,聘请自治州对口帮扶单位的干部作为自治州扶贫办的督察特派员,在做好帮扶工作的同时,负责监督所帮扶重点村的资金落实、项目实施情况。六要实行扶贫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项目法人制。
六是整合社会扶贫资源,确保社会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坚持“联系到县,定点到乡,帮扶到村,受益到户”的原则,一要加强社会扶贫力量的整合配置,使各种社会扶贫力量能够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与特点,形成共同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合力。二要加强99个州直、驻州帮扶单位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形成合力,整体推动”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在政策领导、制定规划、资金管理、社会扶贫、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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