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1

  第一条本社名称: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本社住所: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2

  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曰向成员**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

  (二)监事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

  (七)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本社签订协议、合同等。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全体成员**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监事会设监事1人。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第***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条本社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曰起十曰内通知本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认真核实并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四条本社清算完毕后,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阅读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1)

——农业合作社章程3篇

农业合作社章程1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王生明等6人发起,于20xx年5月11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成员出资总额:伍拾陆万元(¥560000元)

  本社法定**人:王生明业务范围: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

  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

  本社住所: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0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地位*等,**管理,实行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从事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

  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

  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

  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延安市安塞县县

  (市、旗、区)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实施国家

  **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 成 员

  第八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苹果种植及销售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

  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 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

  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 本社成员的**: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

  (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报告和会计账薄;

  (六)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

  (七)建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八)**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与本社作业量或业务交易量(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Z、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3票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附加表决权总票数应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履行职责;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本社的设施,保护本社成员的共有财产;

  包含总结汇报、外语学习、人文社科、IT计算机、文档下载、教学研究、*团工作、行业论文以及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等内容。

农业合作社章程2

  x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社

  章程

  (2xxxx年xx月xxx日设立大会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xxxxxxxxxxxxxx发起,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xx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法定**人:xxx

  本社住所:xx市xx镇xx村,邮政编码:xxxxxx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地位*等,**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收购和销售成员种植的xxxx**采购、供应成员种植xxxx所需的种苗及肥料,为成员提供xxxx种植技术咨询服务。

农业合作社章程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化程度,增加成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马守松、王祥贲、陈好军、杨玉镜、杨玉峰、孟国战、李广运、李传喜等人共同发起,经杞县工商局批准设立,召开成立大会,成立本社。本社定名为杞县金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互助性经济**。其宗旨是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的经济收入。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

  第三条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成员享受*等**。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成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

  第四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生产经营,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社自20xx年7月成立,办公地址是杞县建设路与银河路交叉口东北和高阳路口西南200米路右侧(原三亚美食城)。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申请作为本社个人成员;从事相关事业的**可以申请作为本社团体成员。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成员。从事相关事业的非农民身份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七条成员员享有下列**:

  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

  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

  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

  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

  有权建议召开成员大会;

  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

  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

  有退社**权。

  第八条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

  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有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

  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

  不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对立的活动;

  按规定交纳社费或股金。

  第九条成员退社须在年终决算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可退社。退社时,其入股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分给其应得红利。退社不退社费,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

  第十条成员**,其继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获得成员资格,继承股金。继承人不愿意入社的,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申请退社。

  第十一条成员股金可以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本社人员。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决议予以取消其成员资格。

  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义务的;

  给本社正当权益带来严重危害的;

  从事与本社利益相违背活动的;

  连续两年不交纳社费的;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故意**,被**惩处的。

  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取消成员资格,须结清所有债务,退还其所占股份,不分给应得红利。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本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由成员直接选举产生,**人数不应少于成员人数的五分之一。**任期三年,可连选**。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职权如下:

  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有关本社的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问题;

  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批准本社生产经营项目,业务发展规划及规章**;

  决定本社各业务部门的设立或撤销,以及重要合同的签订等问题;

  讨论决定成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每个成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2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的建议;

  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出。

  第十六条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两名成员投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召开成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成员**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第十八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常务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7名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名。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人。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如下:

  **召开成员大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制定本社发展规则、规章**、生产经营计划等,提交成员大会通过,并**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

  讨论决定成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除名、继承等事项;

  对外**本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对成员进行培训,**成员参加各种协作活动;

  聘用或解雇本社工作人员;

  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

  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定期向成员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负责经营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由理事会

  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开会须邀请监事、经理、成员**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条本社设总经理1名,由理事长任命对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实施理事会决议;

  **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定经营管理**;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条本社设执行监事1名,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全体成员**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列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成员与执行监事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的近亲属及本社职工不得担任执行监事。

  第四章服务职能

  第二十六条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

  对成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经济、技术协作;

  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

  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收购和推销成员生产的产品;

  向成员提供有关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信息;

  提高本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开拓新的品牌;

  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第二十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与其他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经济实体进行股份合作。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二十八条接受与本社专业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销等业务。

  第二十九条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与企业、科研单位及其他经济**的合作。

  第三十条办理本社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财务

  第三十一条本社自有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成员社费;

  成员股金;

  本社每年度从结余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

  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

  接受的捐赠款;

  *和****的扶持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第三十二条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本社日常办公费;

  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科研、咨询、培训、推广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其他符合财会**规定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本社社费定为每名成员每年10元、理事每年20元。社费不足时,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补交一定数额的社费。

  第三十四条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为48万元,每股金额为1000元,每名社员最多只能认购20股。社员可以以资金、技术、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本社成员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登记,由本社出据股权证明,作为分红的依据。

  第***条本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调、挪用本社的资产。

  第三十六条本社按公历年度实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月初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向成员公布一次,并及时解答成员提出的问题。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成员大会提供上年度经监事会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同时,提出下年度的财务支出预算,交成员大会讨论,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后,年终结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公益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教育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培训;

  风险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生产、营销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股份合作社的股金分红;

  成员股息一般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利润返还,按社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交易量和利用本社设施量多少等向社员返还利润。上列各项的具体项目和提取比例以及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九条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权,享有收益权。

  第四十条本社如有亏损,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不足部分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补足,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四十一条本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六章变更终止

  第四十二条本社名称、地址、法定**人、业务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批准建立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社遇下列情况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解散。

  成员少于10人,并无法开展正常活动;

  与其他专业合作经济**合并;

  严重经营亏损不能继续经营;

  本专业生产消亡;

  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四条在批准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一个月内向成员宣布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五条本社决定解散时,应由成员大会选出5人的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批准。本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雇佣人员工资;应缴税款;外部债务;按成员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金和欠成员的债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发展合作与联合。本社经成员大会讨论同意后,可以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成立联合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协会与各成员社是协作关系,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修订,或制定其他管理**,经成员大会讨论修改,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有效。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由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报主管部门备案。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杞县金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20xx年2月20日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2)

——农业种植合作社购销合同3篇

农业种植合作社购销合同1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绿色(有机)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农产品种植分布图(中间不能更换土地种植,三年之内培育成有机土壤)、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制订市场营销策略等工作的开展。

  1.2甲方保证根据乙方的要求种植、收割、运输、储存农产品(存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必须保证生产基地及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所种植的产品无恶性病虫害,在种植过程中不得使用农药。

  第二条订货、数量及价格

  2.1春季:有机________亩,收购价格根据市场价上调_____%。

  2.2夏季:有机________亩,收购价格根据市场价上调_____%。

  2.3秋季:有机________亩,收购价格根据市场价上调_____%。

  2.4具体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遇到市场价格变动或成本变动的情况需要调整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三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乙方所购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乙方要求的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封样协商确定。

  3.2甲方保证品质,不得以次充好,如霉烂、变质、畸形等,应在采收及运输过程中保证农产品质量。完全满足乙方对有产品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3.4验收办法及运费负担:甲方将合格农产品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对农产品按要求进行过秤验收收购。运费由甲方自行负担。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四条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在每批次需要采购货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乙方应于前一日把每日订货清单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给乙方**供货以必要的时间。

  5.2货到后,及时接收货物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5.3如认为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

  5.4按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货款。

  5.5减少或者增加定货应及时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按要求调配货物。

  第六条甲方**义务

  6.1按乙方要求的质量、数量、时间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6.2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双方相互间的约定关于农产品的要求。

  6.3如货源满足不了乙方订货的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够另行订货,不影响乙方正常的经营。

  *甲方应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延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交货部分总价款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数量,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农产品市场价格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重大疫情影响合同的执行时,甲方应在事后即时提出协商修改或**合同。

  7.6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双方相互之间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调换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7.7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双方相互之间约定的,必须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的赔偿。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前期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等发生的费用)。

  7.8乙方在收货前,抽检甲方的产品,如发现有农药残留和化学肥料等有害物质(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向签约地人民**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12月30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业种植合作社购销合同2

  收购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明确法律责任,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原则,特签订购销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生产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地区)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向_________提供优质种子及种植生产的技术咨询和收购。

  二、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根据乙方需要代购专用农药、生产设备,并协调生产,提供适宜的技术**。

  三、乙方承诺________(地区)的种植面积为_______亩,该地区要求无霜期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________公斤的产品。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收购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甲方指定的农艺师指导培训。

  第二条商品的收购:

  一、在收购期间公司的'最低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大豆价格的10%,以质论价,优质优价。

  二、回收标准:

  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GB1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等内要求;大豆干燥、无霉变。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病斑、无异色、无半粒、无虫蛀。

  三、乙方产出的产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将负责全部收购。

  第三条产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种植期间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生产者自行承担。

  二、如乙方在种植期间由于(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在灾情发生后向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双方对灾情进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货指标。在灾情发生后七日内不报者按合同原有数量履行。

  三、产品收购时间:产品收购时间由甲方确定,在收购时由甲方专业回收人员进行收购。

  四、收购和结算方法:乙方交货时必须持有购销合同书,由甲方检质检斤后现金兑付。

  五、自产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12月1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

  第四条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依据本合同收购产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及合理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甲方按市场行情出台收购价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综合费(包括信息费、咨询费、合同违约金等)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以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业种植合作社购销合同3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合同法》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______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提**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收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3)

——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

专业合作社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化程度,增加成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马守松、王祥贲、陈好军、杨玉镜、杨玉峰、孟国战、李广运、李传喜等人共同发起,经杞县工商局批准设立,召开成立大会,成立本社。本社定名为杞县金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互助性经济**。其宗旨是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的经济收入。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

  第三条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成员享受*等**。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成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

  第四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生产经营,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社自20xx年7月成立,办公地址是杞县建设路与银河路交叉口东北和高阳路口西南200米路右侧(原三亚美食城)。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申请作为本社个人成员;从事相关事业的**可以申请作为本社团体成员。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成员。从事相关事业的非农民身份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七条成员员享有下列**:

  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

  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

  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

  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

  有权建议召开成员大会;

  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

  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

  有退社**权。

  第八条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

  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有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

  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

  不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对立的活动;

  按规定交纳社费或股金。

  第九条成员退社须在年终决算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可退社。退社时,其入股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分给其应得红利。退社不退社费,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

  第十条成员**,其继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获得成员资格,继承股金。继承人不愿意入社的,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申请退社。

  第十一条成员股金可以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本社人员。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决议予以取消其成员资格。

  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义务的;

  给本社正当权益带来严重危害的;

  从事与本社利益相违背活动的;

  连续两年不交纳社费的;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故意**,被**惩处的。

  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取消成员资格,须结清所有债务,退还其所占股份,不分给应得红利。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本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由成员直接选举产生,**人数不应少于成员人数的五分之一。**任期三年,可连选**。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职权如下:

  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有关本社的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问题;

  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批准本社生产经营项目,业务发展规划及规章**;

  决定本社各业务部门的设立或撤销,以及重要合同的签订等问题;

  讨论决定成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每个成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2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的建议;

  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出。

  第十六条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两名成员投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召开成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成员**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第十八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常务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7名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名。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人。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如下:

  **召开成员大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制定本社发展规则、规章**、生产经营计划等,提交成员大会通过,并**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

  讨论决定成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除名、继承等事项;

  对外**本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对成员进行培训,**成员参加各种协作活动;

  聘用或解雇本社工作人员;

  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

  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定期向成员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负责经营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由理事会

  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开会须邀请监事、经理、成员**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条本社设总经理1名,由理事长任命对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实施理事会决议;

  **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定经营管理**;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条本社设执行监事1名,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全体成员**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列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成员与执行监事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的近亲属及本社职工不得担任执行监事。

  第四章服务职能

  第二十六条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

  对成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经济、技术协作;

  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

  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收购和推销成员生产的产品;

  向成员提供有关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信息;

  提高本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开拓新的品牌;

  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第二十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与其他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经济实体进行股份合作。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二十八条接受与本社专业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销等业务。

  第二十九条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与企业、科研单位及其他经济**的合作。

  第三十条办理本社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财务

  第三十一条本社自有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成员社费;

  成员股金;

  本社每年度从结余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

  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

  接受的捐赠款;

  *和****的扶持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第三十二条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本社日常办公费;

  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科研、咨询、培训、推广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其他符合财会**规定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本社社费定为每名成员每年10元、理事每年20元。社费不足时,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补交一定数额的社费。

  第三十四条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为48万元,每股金额为1000元,每名社员最多只能认购20股。社员可以以资金、技术、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本社成员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登记,由本社出据股权证明,作为分红的依据。

  第***条本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调、挪用本社的资产。

  第三十六条本社按公历年度实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月初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向成员公布一次,并及时解答成员提出的问题。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成员大会提供上年度经监事会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同时,提出下年度的财务支出预算,交成员大会讨论,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后,年终结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公益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教育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培训;

  风险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生产、营销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股份合作社的股金分红;

  成员股息一般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利润返还,按社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交易量和利用本社设施量多少等向社员返还利润。上列各项的具体项目和提取比例以及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九条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权,享有收益权。

  第四十条本社如有亏损,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不足部分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补足,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四十一条本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六章变更终止

  第四十二条本社名称、地址、法定**人、业务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批准建立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社遇下列情况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解散。

  成员少于10人,并无法开展正常活动;

  与其他专业合作经济**合并;

  严重经营亏损不能继续经营;

  本专业生产消亡;

  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四条在批准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一个月内向成员宣布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五条本社决定解散时,应由成员大会选出5人的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批准。本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雇佣人员工资;应缴税款;外部债务;按成员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金和欠成员的债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发展合作与联合。本社经成员大会讨论同意后,可以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成立联合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协会与各成员社是协作关系,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修订,或制定其他管理**,经成员大会讨论修改,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有效。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由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报主管部门备案。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杞县金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20xx年2月20日

专业合作社章程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及义务,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名称:“xx县xx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 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四条 成员出资总额:肆万壹仟肆佰元***(每亩按 20元出资会费)。

  第五条 设立人(成员)数:12人;其中自然人:12人。

  第六条 本社是由主要从事烟叶生产的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

  第七条 本社的宗旨: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全面实行烟叶标准化生产,实现社会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维护社员利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八条 本社遵循的原则:

  (一)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100%从事烟叶生产烟农;

  (二)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 入社自愿,退社**;

  (四) 成员地位*等,实行**管理;

  (五) 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出资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 本社**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本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服务活动:

  烤烟及其它农产品种植、销售。

  具体内容,按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章 成员

  第十一条 凡是烟叶生产的农民,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二条 本社社员为100%从事烟叶生产的烟农。

  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

  (一) 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本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管理;

  (二) 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 优先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并按成本价享有本社提供的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

  (四) 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五) 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六) 对本社工作进行**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第十五条 本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 按照本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 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促进本社发展;

  (四) 按《*******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管理标准从事烟叶生产经营;

  (五) 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六) 按照本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七) 为本社提供有关经营、服务等信息。

  第十六条 本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十七条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合同,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成员资格终止的,本社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依照本章程规定向其返还。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本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第十九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 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 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 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 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机构

  第二十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 本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必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本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必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 执行监事提议。

  第***条 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修改本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理事、经理;

  (三)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 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六) 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八) 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条 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3日向社员**会议内容。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是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理事7名。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人。理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

  第二十六条 第一届理事会候选人,由设立人提名并交社员大会选举,第二届以后的理事会候选人由原理事会提名,或由本社成员总数10%以上成员联名提名。提名的候选人,过半数以上成员选举、**的,可担任理事。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职权:

  (一) **编制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及财务报告;

  (二) **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三) 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大会通过,并**实施;

  (四) 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大会审议批准;

  (五) 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六) 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七) 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八) 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 选任本社的经理,报请成员大会决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拟定本社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十一) 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通知各理事时应书面载明会议内容和所议事项,理事应亲自出席,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并有理事会成员签名。理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九条 本社的理事长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按理事会的决定,可以聘任其他人员。经理按照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负责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本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经理、财务会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 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 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 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 理事长、理事和经理、财务会计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二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成员大会和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三) 在经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出现,紧急处置权,必须符合合作社利益,事后及时向成员大会、理事会报告;

  (四) 接受成员大会、理事会的临时授权、处理事务。

  第三十三条 本社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任期3年,对社员大会负责。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 主持本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提出本会活动计划和报告草案;

  (三) 起草工作**和会议文件;

  (四) 协调本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第***条 监事长职权:

  (一) **理事会**经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

  (二) **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 **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 向社员大会提出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 受理社员及农民来访,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 建议召开社员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六条 执行与本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本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社财务会计**,并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十八条 本社的资金来源:

  (一) 社员出资额;

  (二) 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 提留公积金或公益金;

  (四) 银行贷款;

  (五) *及****的扶持资金;

  (六) 捐赠;

  (七)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一) 该成员的出资额;

  (二) 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条 公积金按30%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出资额的比例量化为各成员份额;公益金按5%提取,用于社员集体福利事业;风险基金按5%提取,用于烟叶生产自然灾害及安全保障损失;

  第四十一条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缴纳税款后的当年盈余为本社的可分配盈余。

  第四十二条 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

  (一) 按社员的出资份额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 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三) 其他。

  第四十三条 本社如发生亏损,以公积金、风险基金、社员出资额依次弥补。

  第四十四条 本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

  第四十五条 本社在每一个财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表)》、《盈余、亏损分配表》。

  第四十六条 由监事长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报告。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四十七条 本社依照法律、法规申报纳税义务,享受税收优惠,缴纳税款。

  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八条 本社的合并、分立应由理事长提出方案,经成员大会特别决议。

  第四十九条 本社合并采取吸收合并或设立合并的方式,由合并各方签订协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本社承继。

  第五十条 本社分立,其财产做相应分割,并应当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合本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 本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 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五) 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

  第五十二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算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清算组的**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清偿。

  第五十四条 本社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不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第五十五条 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分本社财产。

  第五十六条 本社优先清偿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 自清算之日起前两年所欠本社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 所欠税款和其他各项债务;

  (三) 共益债务;

  (四) 成员交易额的优先支付;

  (五) 成员按出资额分配剩余财产。

  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作可分配的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事项及发布方式

  第五十七条 本社可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形修改章程,修改章程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由理事长、理事会提出修改章程提案;

  (二) 有成员10%以上提议;

  (三) 章程修改提案经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

  (四) 拟定成员大会章程修订决议,拟定本社章程修订报告。

  第五十八条 本社的通知应为书面通知,至少通知80%以上成员;其他情形可在报纸、电视上**通知。如果全部成员已接到书面通知,可**报纸、电视**通知义务。通知书应载明通知内容。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社章程经成员大会或成员*讨论通过后即发生效力。

  第六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为本社理事会或共同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

  设立人(成员)签名(盖章):

专业合作社章程3

  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以及《固始县农村集体产权****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黎集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___桃花____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固始县____黎集____(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___桃花____村(社区),邮政编码_____。

  第三条本社是以行政村(社区)区域为范围,是一个自愿联合、集体所有、合作经营、**管理、服务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实行**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集体经济**。**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均属于全体成员共同所有。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人)的股权仅作为成员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职能。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下,在法律法规和**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人身**、民*利和合法财产**,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人民*的指导和**,制定以及修改通过的章程应当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人民*备案。

  第二章资产折股

  第六条折股量化资产为原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债权、债务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七条村民小组的集体资产,可以自主经营或委托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管,所得收益仍归村民小组成员所有。

  第八条经清产核资并调整账户后,确认实际用于折股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总股本)为_____元。

  第三章股份量化

  第九条本社依据《桃花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界定办法》的规定,经确认符合成员资格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第十条成员身份界定基准日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基准日前**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成员资格。股权实行“增人不增股权、减人不减股权”的静态管理。

  第十一条本社按全额享受对象1份股权折算为1____股(非全额享受对象1份股权折算为____股)计算,本次量化股份总计为____6923____股,每股13元。其中:成员股为____4721股,每股13元;集体股____2202股,xx元。

  第十二条未被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人员,经成员*通过,可酌情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第四章股权管理

  第十三条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人)后,由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成员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

  第十四条股权可以退出和转让,股权满三年后可以在本集体经济**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本集体经济**成员之外的人员转让。股权的退出和转让程序,必须符合《固始县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股权量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五条股权可以继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可以**继承。本集体经济**成员之外的人员通过继承取得股份的,不享有表决权,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社每个农户家庭通过量化或者转让、继承等方式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本集体经济**总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50%,股权不得退股提现。

  第十六条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第五章成员的**与义务

  第十七条凡持有本社股权证书,承认本社章程和履行成员义务的,为本社成员。

  第十八条成员享有以下**:

  1、凡年满18周岁,持有本社股权证书的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按股分配的**,但对本社财产没有直接处置权。

  3、有向本社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法和**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收支的**。

  4、享有对本社理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

  5、享受本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

  第十九条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做到**行事。

  2、必须遵守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和各项**,执行成员*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3、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4、按其所持有股份份额为限,**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机构及议事规则

  本社**机构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理事会、监事会组成。理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不得互相兼任,财务人员及其近亲属、理事会成员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条本社设成员*、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机构,本章程规定行使成员大会全部职权。成员*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员**组成:

  (一)本社设成员**_____名。

  (二)具体名额按成员户数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中推选产生。

  (三)成员**任期与村两委**同步,可以连选**。成员**可与村民**交叉任职。

  第二十一条本社下列事项,应当提交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一)修改章程;

  (二)农村集体经济**的合并、分立、解散;

  (三)集体所取得的收益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四)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

  (五)较大数额的资金使用、出借及举债;

  (六)债权债务核销;

  (七)重大的集体资产产权变更;

  (八)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已撤村建居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提交成员(**)大会表决解散事宜:

  (一)本集体经济**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

  (二)本集体经济**成员全部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社区全部划入城镇建成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

  (四)不能继续按照合作机制或者股份合作机制运行;

  (五)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六)有经成员(**)大会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

  成员(**)大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经十分之一以上的成员**、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成员(**)大会临时会议。

  成员大会会议有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参加方可举行,成员*会议有全体**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举行。

  成员(**)大会会议修改章程、决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表决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参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其他事项,应当由参加人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成员(**)大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成员(**)大会会议表决事项可以采用纸质或者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票,表决结果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布。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参加成员*会议。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是成员*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对成员*负责,接受监事会和本社成员的**。理事会成员一般应当在本集体经济**成员中选举产生。

  (一)理事会设成员_____名(一般3至7名),由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任期与村两委**同步,可以连选**。

  (二)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和副理事长_____名(一般为1至2名),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人。

  (三)理事会成员可以与村***、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监事会、村民****成员交叉任职。

  (四)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理事会应定期(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召开会议,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成员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监事会**和部分成员(一般为5人)**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成员*,负责日常社务管理工作;

  (二)拟定本社经济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三)**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投资决策方案;

  (四)拟定本社财务管理**、财务预决算方案、资产经营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提交成员*审议;

  (五)执行成员*通过的决议;

  (六)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七)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

  (九)履行成员*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条监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机构,负责**章程执行、成员(**)大会决议执行、理事会的职责履行等,并**开展**理财,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活动进行****。

  (一)监事会设成员_____名(一般为3至5名),由成员*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村两委**同步,可以连选**;

  (二)监事会设**1名,在监事会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成员中推选产生;

  (三)监事会成员不得由理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担任,但可以与村民****成员交叉任职;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五)监事会应定期(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召开会议,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会成员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成员*决议的执行情况。

  3.对理事会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职能,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4.定期**本社财务,并向成员公布。

  5.选举和更换监事会**。

  6.监事会成员列席理事会会议。

  7、履行成员*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选举与罢免

  第二十六条成员*、理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应当及时举行**选举,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的,须经乡镇人民*批准,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前或者延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任何**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撤换成员**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七条成员**选举按照第二十条执行。届中个别成员**调整,由原**所在村民小组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中重新推选产生,其任期到本届成员**任期届满止。

  第二十八条上一届理事会应当在***理事会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公章、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工作档案及其他有关事项,移交给***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本社五分之一以上成员**联名提出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要求的,可以在乡镇人民*指导下启动罢免程序。罢免理事会成员由监事会召集并主持成员*投票表决,罢免监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成员*投票表决。同时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请乡镇人民*帮助召集并主持成员*投票表决。

  罢免理事会成员的,应当书面向监事会提出罢免要求,写明罢免理由;罢免监事会成员的,应当书面向理事会提出罢免要求,写明罢免理由。理事会或监事会应及时将罢免要求报请乡镇人民*核准。

  联名罢免人数及理由经**核实属实的,理事会或监事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成员*表决。若罢免人数未达法定要求或罢免理由不成立的,理事会或监事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提出罢免要求的成员。

  罢免结果应及时报乡镇人民*核准和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章资产经营与管理

  第三十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考核和风险**等**。

  农村集体资产由合作社直接经营的,应当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监管机制和收益分配**,并向本集体经济**成员公开。

  (1)资产清查**。合作社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资产清查由监事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股民公布并报乡镇人民*备案。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成员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2)资产台帐**。合作社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3)资源管理**。一是资源登记簿**。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资源,应当建立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二是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当使用**文本,明确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第三十一条**自主决定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可以对农村集体资产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发包、出租、投资入股等方式经营。

  第三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应当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严格**债务规模,定期向本集体经济**成员公开债权债务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管理人员,不得以农村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三条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归本集体经济**成员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将集体股收益用于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三十四条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和处置应当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并结合上级有关要求进行。

  第九章财务管理

  第***条本社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村集体经济**会计**》,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开支审批**、财产清查**、档案管理**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三十六条本社至少设财会人员2名(财务主管和出纳各1名),负责本社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更换要及时办理财务移交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社实行**理财、****、**管理,各项收支必须接受监事会的事前、事中、事后**。**接受县乡两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审计**。

  财务收支情况经监事会审核后,按月逐笔逐项在村务公开栏明细公开,资产、债权、债务、财务计划、经济合同、收益分配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分配等重大事项和成员*各项决议要做到及时公开,接受成员**。

  第三十八条本社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非生产性开支。

  第三十九条本社管理人员的报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成员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一条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承继。

  第四十二条经成员*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分立需要解散;

  (二)与其他村经济合作社合并需要解散;

  (三)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本社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推举__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十五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_________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成员*第一次会议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议通过,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并报送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备案。

  第四十七条本社根据需要或法律、法规和**的修改完善,可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和**相抵触,修改章程应由成员*表决通过,并报送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备案。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规、**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现行法规、**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由____桃花_____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成员**签字:

  同意**人数_____人,同意率%,已符合法定要求。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4)

——农业合作社项目策划书3篇

农业合作社项目策划书1

  一、基本情况

  村是xx乡*所在地,全村占地面积55*方公里,全村10个村民小组,农户326户,1321人,其中在家189户755人,外出137户566人,贫困户82户,贫困人口307人,占全村总人口23.3%,20xx年实施双到户39户,145人,低保户33户,75人。耕地面积1.3万亩,草原面积5.21万亩。退耕还林6062亩,优质牧草留床面积6200亩,20xx年新增种植面积1500亩,羊只饲养量3845只,大牲畜96头。村级两委**健全,以*支部统领的各项功能齐全。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背景

  全村有耕地面积1.3万亩。主要种植马铃薯、葵花、荞麦。由于人口大量外出、在家务农人员大多以老年人为主,部分家庭土地撂荒现象比较严重,为了农业的发展,以致大量土地重新复耕,农业机械化是现在农村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来,xxx村特别把发展壮大马铃薯产业、小杂粮农业、秋腹膜等作为一项农业主导产业进行培育,这给当地农民群众带来了十分可观的效益。但由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机械及农机服务设备严重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马铃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建设的必要性

  通过项目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尽快改善生产条件,降低耕作劳动强度,节约成本,提高种植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地点和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在xxx乡xxx村,辐射全乡13个行政村。

  四、项目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资金131万元(合作社自筹31万元,财政补贴100万元)

  1、工人工资8万元,

  2、代耕代种作业费10万元.

  3、机具购置3台需花费81万元;购置挖机1台,32万元,共计花费113万元。

  1、购置农机3台,81万元。

  27万元/台×3台=81万元

  2、购置挖机1台,32万元。

  32万元/台×1台=32万元

  五、项目**管理与运行

  项目由xxx村申报,并进行**管理,成立农机合作社,由社员大会通过,理事会**实施,管理措施到位。合作社对项目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有健全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有保障。

  保障措施

  1、技术培训

  做好对农民(农机手)的技术培训。

  2、加强**。

  ⑴项目实施实行后制定详细的规章**,加强对农机进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⑵与农机手签订代耕代种服务合同;

  3、机具选购工作计划安排

  资金到位后。我村计划购置农耕机3台,配备各类设备(梨、旋耕机、挖洋芋机等),挖机一台,(主要借石油开发及其他项目)。

  六、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合作社年实现农田机械作业1万亩,年实现经营服务收入30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

  社会效益:

  一是缓解了农村种田难的矛盾。目前,青壮年外出务工,农业机械化再不为种田难发愁,也不再需在农忙时节返乡种田。

  二是由于机械化耕作、收割比牛耕和人工收割收费低,实现了农民和农机经营者“双羸”。

  三是提高了农机具的利用率。

  四是机械化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农业合作社项目策划书2

  一、项目背景

  1.1项目建设背景

  1.1.1国家产业**

  20xx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出台,充分体现了**对“三农”工作的****,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工作重中之重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

  **指出**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经济作物生产,加快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

  同时xx省*于今年10月9日下发意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求像扶持龙头企业一样扶持合作社。

  意见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搞**模式,倡导多元化发展,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50%以上的农户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合作社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环节基本实现**服务;合作社农民成员收入比当地经营同类产业的农民提高30%以上;创建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市3000家。

  大力发展蔬菜、渔业、畜牧业、果业、苗木花卉等合作社,突出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粮食主产区的每个市要发展2-3个覆盖县域范围的粮食合作社和一批乡镇粮食合作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合作社,不断提高加工档次,多品种、多形式、高质量进行农产品深加工。

  引导合作社之间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

  意见要求,对合作社的发展,各级财政可采取直接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合作社开展信息服务、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优先落实合作社税收、用地**,对于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申请冠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允许合作社跨地区在城镇设立分支机构销售农产品,允许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

  1.1.2地区优势

  xx县地处xx山区西北部,因xx发源地而得名,xx地处纯山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是全省*均海拔最高的县,有山东屋脊之称,全国绿化造林先进县。

  xx县现有苹果、桃、葡萄、核桃、大樱桃、干果等各类果品67万亩,年产各类水果10亿公斤,有19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是全国果品生产百强县、无公害农产品品生产示范基地县。苹果是xx的.名牌产品。

  主要荣誉如下:

  日前,从农业部主办的首届*农产品品牌大会上获悉,“xx苹果”以品牌价值27.58亿元,进入“20xx*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位列第31位。

  1.1.3地方发展规划

  **来,xx县立足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突出林果特色,主打有机品牌,把发展有机农业作为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民增收的“二次**”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

  早在20xx年,xx县就适时提出了发展有机品牌农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从20xx年开始,县农业部门抢抓机遇,把申报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作为发展全县有机农业引领和促进措施来抓,制定了创建方案,编制了全县有机红富士苹果5年发展规划。

  产业化决定竞争力,搞好农村合作经济**和龙头企业群是关键。目前,全县重点培植有机农产品专营企业11家,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9个,培植农村经纪人6000多人,成为全县有机农业发展的市场经营主体,全县有机农业发展逐步实现了企业化运作、产业化带动的发展格局。

  在农业发展的重大措施中,xx县重点指出要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建设指导,加强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龙头企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搞好企业与农户,企业与基地的衔接和利益连接,发展订单农业,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的销路,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实现企业和农民的“双赢”。

  1.1.4项目建设理由

  尽管xx果品在全国占有很高的市场份额,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项目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产品深加工配套不足,部分种植户种植管理技术落后,产量低,优质果比例小,种植效益不高;

  (2)鲜果包装比较普通,不适应现代消费者要求,同时鲜果分类不细,商品化处理的比例还不高,没有显著地理标志,难以体现产地品牌优势,影响销售价格;

  (3)果农分散,信息不畅,不能及时了解**外市场的供求信息。由于对市场行情不能及时了解,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信息不对称,果农在销售中经常处于被动的境地;

  (4)西里镇当地没有正规农业合作社,销售仍然处于初始阶段,坐等客商前来收购,议价能力差。

  (5)产品附加值低,没有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对产品的产后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方面十分欠缺,在xx比较有影响力的只有汇源果汁一家公司进行深加工。

  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和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对果农的服务指导落后,市场销售整体谈判能力低,影响了果品产业的发展,减少了农民由于丰产带来的丰收,造成了xx水果名声在外,销售价格却较低。

  因此建立农业合作社势在必行。农业合作社是成员自己的**,成员通过自我联合、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兴办合作社,来创品牌、建基地、搞加工、促销售,既可以发挥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又可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入社农户真正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通俗的说就是通过农民之间的合作,达到“1+1﹥2”的效果。

  通过合作社的建立,农民由单一的销售形成合作社**销售,议价能力提高,同时可以更迅速的了解**信息。

  以合作社的名义建立存储冷库,根据**外信息来实行错时销售,延长销售时间,获取更大利润。另外合作社可以自建销售渠道,避免外地客商不来收购,造成农民丰产不丰收。

  二、建设内容

  2.1项目方案和建设规模

  2.1.1项目名称:凯恒果品专业合作社

  2.1.2产品方案:种植苹果、葡萄、桃、樱桃

  2.1.3项目建设地点在xx县西里镇苗庄村,采取“专业合作社+社员”和“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种植资源,发展集约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合作社计划规划建设1500亩(现有500亩)水果基地,发展1500(现入社会员1000户)农户加入合作社,80%水果依靠合作社销售。

  2.2入社会员条件

  2.2.1户口所在地在农村,认可合作社**。

  2.2.2认可合作社,有意向通过联合进行生产资料购买,通过联合来进行果品销售。

  2.2.3缴纳一定的会费。合作社成员自愿加入,会费自愿交纳,缴纳会费的成员享有公司股份和每年的分红。资金为1000元起步,不设上限。

  2.3入社成员收益

  2.3.1生产资料由合作社成员协助购买,避免了假货出现,同时还能降低购买价格。农民现在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小规模种植,所需农药化肥较少,个体购买能力低,从而缺少了与农资经销商讨价还价的余地,使许多农民花了钱得不到实惠,但农民加入合作社,成批购买农资产品,可以和经销商讨价或者直接从厂家进货,这样既省钱又有质量保证。

  2.3.2果品销售由合作社协助销售,提高议价能力,并进行自建销售渠道,获取更大利润。

  多年来农民个体单干,在销售产品时始终处于劣势,都被二道贩子压级压价,好的产品没有卖上好的价格,加入合作社后,社内的成员,可以在合作社**引领下,集体销售产品,也可以把产品集中在一起直接和龙头销售企业联系,可以实现产品利润最大化。

  2.3.3合作社成员可以以低于市场价格,把水果存储到合作社冷库。(合作社自建冷库投入使用后)

  2.3.4合作社每年会不定期的聘请技术专家或农民专家,为成员现场指导,提高成员的果品管理水*,提高水果亩产量,提高水果质量。

  2.3.5合作社成员通过联合可互相帮助喷洒农药,施肥,浇水。

  2.3.*作社会根据入社会员缴纳的会费多少,给于一定的分红,每年分红不低于7%,底线7%,入会会费15000元以上分红每年9%,20000元以上分红每年11%,30000以上分红每年13%,50000以上分红每年17%,每3个月分红一次,同时合作社会根据合作社的总体盈利情况相应增减。

  2.3.7合作社根据会员会费,合作社盈利情况,节假日会免费分发生活必需品等,每年**一次成员外出旅游。

  2.3.8合作社成员会根据会员需要,协调成员贷款,或成员间贷款,由合作社担保。

  三、示范作用

  1、项目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以1000亩种植基地为产业基础,可带动近1500户农民增收,项目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项目在苗庄村的建设运营并为当地村民提供便利的基础上,同时可辐射附近邻村等。

  四、市场分析及销售方案

  (一)营销策略、方案、模式

  1、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合作社向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存储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对参与相关成员提供信贷服务。

  2、农业合作社产品营销的渠道,主要包括:

  (1)订单销售。合作社采取与连锁超市、批发市场、进出口公司等签订订单合同。

  (2)选择**商。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5)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章程3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章程1

  为规范本社的**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

  第一条本社名称:瑞金市园盛农业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

  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种植紫薯、大棚蔬菜甜玉米、销售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200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200万元***,

  成员以非货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7名。

  其中,农民成员6名,所占比例85.7%,其它单位成员1名,所占比例14.3%。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

  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理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挥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自愿申请退出的: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的:

  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破产、解散的:

  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五章**机构

  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

  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人:

  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有十五日向成员**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

  监事会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制定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

  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方可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人,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签署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本社签订协议、合同等。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全体成员**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监事会由2名监事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先**。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

  **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本社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第***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第***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本社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财务和盈余返还

  第二十六条本社应当按照国务务院*门制定的财务会计**进行核算。

  第二十七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编制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八条本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儿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按照规定用途于本社的发展。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产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损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九条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该成员的出资额:

  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

  第三十条本社当年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的比例返还。

  第七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计论通过后实施。

  第八章解散事由清算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珍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本社分产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全作经济**合并后需要解散: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本社宣告破产。

  第三十三条本社决定解散后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选成员组成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审议。

  第九章**事项与发布方式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认真核实并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条本社清算完毕后,向成员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关申请注销。

  第十章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成员或理事会理事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内客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本社序设立之日起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章程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由xxx发起,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

  第三条 本社名称:某肉牛养殖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法定**人:xxx。

  专业合作社总部地址:xxx镇xxx村。

  第四条 本专业合作社是从事肉牛养殖销售,依据加入自愿、退出**、**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

  第五条 本养殖合作社经营范围:肉牛饲养、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肉牛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咨询、技术指导、及饲料、兽药产品。

  第六条 本专业合作社****承担民事责任。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和服务。

  第七条 本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成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成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二)**采购架子牛、饲料和药品等;

  (三)****销售成员的产品;

  (四)**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升产品品牌;

  第二章 社 员

  第八条 凡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生产经营者或畜牧兽医人员,自愿提出加入专业合作社申请,方可成为本专业合作社成员。本专业合作社成员主要以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相同产业的农民为主。

  第九条 成员的**:

  (一)有权参加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联合认购股份的成员由推选**行使相应**;

  (二)享有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销权;

  (三)股东享有按认购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的**;

  (四)享有**管理、****本专业合作社的**,有权对本生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五)有权拒绝本专业合作社不合法的负担;

  (六)有权申请退出本专业合作社;

  (七)股东享有本专业合作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条 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各项**,执行成员大会的决定;

  (二)严格履行与本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生产和交售;

  (三)按照本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营销策略,积极**实施,开拓市场,努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积极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成员之间互帮互学,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积极向本专业合作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五)维护本专业合作社利益,保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财产,爱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设施;

  (六)依其缴纳资金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成员退出本专业合作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证明,并经成员大会通过。退出专业合作社后,其加入合作社资金于该年度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专业合作社经营盈余,可参加盈余分配;本专业合作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成员大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出专业合作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6个月以上不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

  (四)其行为给本专业合作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第十三条 成员**的,可由继承人继承其成员资格,办理有关手续后享有**和承担义务。继承人不愿意加入合作社的,可按本章程规定申请退出合作社。

  第三章 **机构

  第十四条 本专业合作社设立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等**机构。

  第十五条 成员大会是本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机构。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经授权,成员*,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由成员直接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一,任期5年,可连选**。

  第十六条 成员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修改章程;

  (二)除名成员;

  (三)决定增减认购资金和资金转让;

  (四)决定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

  (五)决定生产经营方针、投资规划和工作计划;

  (六)决定成员认购的资金总额、每股金额和单个成员认购最大份额;

  (七)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八)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其它需要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一)四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

  (二)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股东、**提议。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交易量较大的成员股东,可享有附加表决权,但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

  第二十条 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一个成员最多只能**1名成员。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 召开成员大会前,须提前3天向成员告知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是本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任期5年,可连选**。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宋文才。理事长为本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人。

  第***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召开成员大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向成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三)向成员大会提交成员加入专业合作社、退出专业合作社、除名、继承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五)讨论决定成员与职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本专业合作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七)根据本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为成员提供各项服务;

  (八)聘用或解雇本专业合作社职员;

  (九)管理本专业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

  (十)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条 理事会负责经营本专业合作社业务,保障本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安全。如有**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必要时可邀请成员**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成员*、理事会决定事项和执行情况,采取适当形式按时向成员报告。

  第四章 产品交售、作价和结算

  第二十七条 成员应根据与本社签订的生产协议(合同),足额交售符合要求的产品。除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未交足额的,须缴纳不足部分20%的公积金。

  第二十八条 成员出售的产品(肉牛)价格按高出本地市场价格0.1元/斤收取。

  第二十九条 成员产品结算可以待本批产品销售完毕后款。

  第三十条 非成员交售给本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其作价**和结算方式,可以按批次由理事会临时决定。

  第五章 财务管理与盈余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专业合作社应依照有关财经法规、**,制定本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三十二条 本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

  (一)成员认购资金;

  (二)盈余分配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

  (三)银行贷款或借款;

  (四)*扶持资金及接受的捐赠;

  (五)其它来源。

  第三十三条 本专业合作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专业合作社的自有资产。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调本专业合作社资产。

  第三十四条 本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费用开支范围,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日常办公费;

  (二)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宣传、推广、项目申报、认证认定等支出;

  (四)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五)成员和职工的奖励;

  (六)福利事业费用和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七)其他本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而又符合财会**规定的支出。

  第***条 本专业合作社按公历年度进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一季度终了时将上期财务收支情况向成员公布。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成员大会提交上年经审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同时,提出本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交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 扣除当年经营、服务成本,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奖励及亏损弥补;

  (二)公益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风险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本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风险。

  (四)盈余分配,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净利润按股金比例分配。

  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专业合作社需列支的成员交易成本、盈余分配、聘用职员工资、成员和职员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

  第三十八条 本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个人赠予资产,应当用于本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盈余部分按股金比例分配。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农业部门的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清算

  第四十条 本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法定**人、注册资金、认购资金、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四十一条 本专业合作社遇下列情况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时,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一)本专业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本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因本专业合作社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本专业合作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的;

  (五)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专业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 在确认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1月内向成员和社会公布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三条 本专业合作社决定解散时,由成员大会选出5人组成清查小组,对本专业合作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批准。本专业合作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所欠职员劳动工资;

  (3)缴纳本专业合作社所欠税款;

  (4)抵偿债务;

  (5)按成员认购资金比例还款;

  (6)按成员认购资金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完毕后,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章程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 狐貉养殖 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 西丰镇联合狐貉养殖专业合作社,本社 住所设在 饶河县 西丰镇 联合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 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 维护社员利益,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 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 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

  (二)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 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 **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 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狐貉养殖户,自愿联合、****的**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

  第二章 社员

  第六条: 凡从事 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

  第八条: 社员的**:

  (一) 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优先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 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 参与本社经营活动;

  (四) 对本社工作进行**,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执行社员大会和管 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 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 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三) 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 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 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

  (一) 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 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 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 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机构

  第十一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

  第十二条: 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一) 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

  (二) 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时。

  第十三条: 社员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各项决议须有全体社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召开社员大会前管理机构需提前 1 日向社员**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的职权:

  (一) 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管理机构**;

  (三) 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

  (四) 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五) 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管理机构是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 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由**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

  第十七条: 管理机构职权

  (一) **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二) 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 交社员大会通过,并**实施;

  (三) 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大会审议批准;

  (四) 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 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 社员资格;

  (六) 负责管理本社经营活动,努力保证社员利益不受侵犯;

  (七) 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管理机构会议必须由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 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管理机构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西丰镇联合狐貉养殖专业合作社

  **机构:

  主 任:安家明

  社 员:张景谊 冯明宽

  刘文军 孙举成

  产业项目:狐貉养殖

  **原则:自愿互利,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抗御市

  场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规模,发挥整体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牵动本区域狐貉养殖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繁荣。

  经营管理方式:为了扩大狐貉养殖业的规模、加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本社实行合作化经营的四**即:

  **养殖技术

  **购进饲料

  **销售

  **防疫

  西丰镇莲花养鸭专业合作社

  **机构:

  主 任:陈国秀

  社 员:曹广娟 牛振华 冯廷超

  白春福 王 富 陈国庆

  产业项目:养鸭

  **原则:自愿互利,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抗御市场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规模,发挥整体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牵动本区域养殖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繁荣。

  经营管理方式:为了扩大养鸭业的规模、加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本社实行合作化经营的五**即:

  **购进鸭刍

  **购进饲料

  **养殖技术

  **销售

  **防疫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6)

——农业合作社协议 (菁华2篇)

农业合作社协议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贯彻*的三农**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祥云县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合同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两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 1000 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费用。

2、农户承包,承包费每亩 1500 元。

3、关于土地抓阄的`相关问题,为了公*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每户只能用自己的户头抓一份阄;入股不参加种植的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的户头挪给其他农户用。

4、种植项目**由甲方经营管理,采取统购统销的方式,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与乙方**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的损失。

5、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优良树种(成活率达到95%)、肥料、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果树种植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果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果实质量符合公司收购标准。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实的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因甲方的指导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树种、肥料等服务出问题,造成果实质量不达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为保证果树品种不外流,在进行果树修剪时,禁止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必须**集**毁,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向乙方进行追偿,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合作时间

1、合作期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内,甲、乙两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启动资金来源

公司前期启动资金共计 元,先由我组组员 李文林 垫付,待公司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李文林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销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的果实进行**收购,**销售,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从20xx年开始按照全年产生的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利润。同时,公司将按照全年产生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作为合作农户的利润分红,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公司未来将根据利润提成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的农户、老年人、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壹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章)

签约**:

乙方: (签章)

签约**:

年 月 日

农业合作社协议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的合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互利的原则。

3、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合作伙伴,持续深入发展双方可能的各个方面或行业领域的合作。

二、运行方式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开放式溯源*台。乙方自行**生产,准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基础条件具备后,向甲方提出加入申请,甲方按审核标准对乙方条件进行审核。

三、合作双方**和义务

1、在协议约定的技术项目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与技术**。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甲方**产品销售时,乙方为其提*品相关信息,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溯源*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4、甲乙双方不得以合作机构名义做违法、超出合作业务范围及影响对方形象的\\\'一切工作及行为活动。

5、甲乙双方工作过程中,出现有损害双方形象及违反双方规定的行为,对方有**单方面中止协议,同时有**追究违反规定一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7、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系统操作人员,乙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作内容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协议的生效、补充、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签署时间:

乙方**:

签署时间: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7)

——农业合作社合同范本 (菁华2篇)

农业合作社合同范本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____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____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的大力**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____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________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____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____股,金额为____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经营、**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业合作社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肉牛产业,配合扶贫**,让更多的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有效利用本地青草、桔杆、酒糟资源,经以上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形式:

1、由甲方**提供优质小牛,**提供饲养技术,**提供饲料,**回收成牛。2、由甲方将小牛购回经调养并购买保险和过磅后交乙方代养,母本重量归甲方,乙方育肥出栏时交甲方回收,增重部分由甲方按每斤9.7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农户贷款由甲方回收成牛销售后,代乙方全额偿还银行贷款或继续合作。

二、资金来源及管控办法:

由农户提出养殖计划申请经村委和推荐小组同意,经公司和银行**合格后,由农户提供贷款申请及所需资料,由甲方向银行作保证担保,在银行贷款,根据银行放款额度,乙方应按总额全部转入甲方账户,做为购买牛种和饲料使用,资金的使用由银行监管,经公司提出购牛计划合同和购买饲料计划并告知农户后经贷款银行行长签字后支付。

三、农户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建圏能力;

2、养殖区域必须是交通水源方便,符合国土、环保畜牧等部门的要求;

3、农户需有充足的劳动能力;

4、农户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户,银行利息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有*贴息应由乙方享用。

四、交牛地点:

小牛交接在甲方牛场,运费由乙方负责,回收地点在乙方牛场,运费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提供饲料价格按厂家**结账,宜宾县范围全价饲料每吨不超过叁仟肆佰元(含运费),条件成熟后可由乙方自配。

六、牛只到农户牛场后的服务一律免费,牛只因病**农户不承担损失,增长部份甲方按照9.7元一斤支付乙方。残质由甲方处理。

七、在饲养过程中农户如有私自屠宰和偷卖牛只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和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甲方要求所有农户饲养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一份,保额不低于20万,保费由乙方承担,受益人也是乙方。由甲方**购买办理。

九、签订该协议后,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有补充的相应事宜,应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银行一份,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8)

——农村合作社水稻种植合同 (菁华1篇)

农村合作社水稻种植合同1

甲方 :___________合作社

乙方 :______

________________县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的大力**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__年____ 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 股,金额为 元。

第三条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 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 该会 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 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合作社**经营、**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_____

乙方(签字) :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9)

——农民专业合作社股权转让协议 (菁华1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股权转让协议1

农民专业合作社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法定**人:___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人:___职务:

鉴于:

公司是一家于年___月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人:

注册资本: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的__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公司的___%股权。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___人民****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___法》、《*******___法》等。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元(大写:整)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并将该**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

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___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___股权前,___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钙等*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双方的**和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___%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___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负责**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___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___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在按照本合同第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_____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所负债务以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四章保密条款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___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文字。

第五章合同生效日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出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___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单方**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单方**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

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本合同。合同**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根据本协议第条规定,___所负债务以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___**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___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其他

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并以___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处理。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___存档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______受让方: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人

(或授权**)____________(或授权**)

年___月___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