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米》读后感
《细米》读后感(精选16篇)
《细米》读后感 篇1
《细米》是一部千古流传的长篇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将本书的主人公细米和梅纹他们在稻香渡这个小村庄里发生的种种趣事,用生动活泼的写法一一描绘在我们的眼前。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大文豪,他就是曹文轩,这是他的作品之一。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进入才文选笔下的长篇小说《细米》的世界里去吧!
稻香渡是一个小村庄,而细米就生活在这里。稻香渡里的村民都很勤奋。然而这天,稻香渡里的气氛格外热闹,因为今天成立要来很多女知青,这些女知青又要分配到各个村民的家里去。
细米早早的就爬到了江边的一棵高大的树上等候那些送女知青过来的船。因为海边的地上已经站满了人群。挤都挤不进去。树下边,红藕问树上的细米:“细米,船来了吗?”细米没有回答她,只是一直盯着河边,等待船的到来。“细米,我问你话呢!快回答我。”红藕急了,朝树上的细米大叫到。也许是细米受不住了,他向树下摇了摇头,然后又盯着湖面一动不动。
红藕看着他全省关注的样子,也不忍心打搅他,就不问他了。突然,细米的眼睛里闪出亮光,大叫一声:“船来了!船来了!”村民们把头仰的老高,果然,江上面出现了一条小船,船上的女知青们美若天仙,美得就像阳光下的一朵鲜花。岸上的人们看呆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美丽的女孩。梅纹被分到了细米的家,他们刚来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干。可是到了后来,她们要下地干活了,梅纹每次回来的时候都是满头大汗。过了几天细米的爸爸让梅纹去稻香渡中学区当老师,因为细米的爸爸是中学的校长。可是,梅纹才当了几天教师,却就因为家中有急事而就要离开稻香渡了。细米得知这一消息后,他哭了,因为他在怀念他与梅纹的往事,怀念着他与梅纹的一切……
《细米》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细米》读后感 篇3
这段时间,我看了曹文轩的《细米》,看了一半后,我沉浸在稻香渡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合理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和袅袅的吹烟里。
有一天,苏州城派来一批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的被分到细米家,梅纹是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而细米是一个顽皮的乡野男孩,
细米的妈妈总是报怨说:“这孩子,总是东刻刻西刻刻,家里已经被他刻得没一处好地方!”,并且也经常因此挨打,梅纹却不这么想,她看了细米刻的东西,觉得细米天生就有雕刻的天赋,就送了一盒雕刻工具给细米,然后教细米正确的刀法,什么时候用哪一个刀,怎样选择雕刻用的木料,教他观察身边事物细微的变化,使细米的雕刻越来越栩栩如生。后来,梅纹当了稻香渡中学初二的班主任,还担任初一、初二、初三的美术老师,梅纹带的班考试考得很差,但梅纹并没有放弃,每天晚上去学生家辅导功课,经过她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她带领的班级一下子升到了全校正数第二名,和我们班很像呢!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如果你学习很差的话,就要像梅纹那样
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想起我自己,从三年级开始,我的数学成绩经常考70—80分,有时还有60分,每次一拿到试卷,我就会
心跳加速,而且,很害怕听到妈妈说我考试这么差,然后,又这个题不应该错,那个题不应该错,越是这样,我对数学的兴趣越提不起来,但是,妈妈并没有放弃,为了激发我对数学的兴趣,妈妈找
来一些数学游戏和我玩,慢慢地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四年级上
学期的期末考试超过了90分,当时,我心里很美!这时,妈妈的唠
叨神功又来了,“我都说了只要你努力,成绩肯定会上去的嘛!”我和细米一样幸福,我有一个了解并肯定我的好妈妈,细米也有一个时时刻刻鼓励他的好姐姐,好老师。
《细米》这本书我很喜欢,不仅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而且,
词语也用得惟妙惟肖,把一幅幅美丽的田园风景呈现在我们面前,令人神往,让我爱不释手。
《细米》读后感 篇4
《大卫·科波菲尔》还通过大卫的半生经历,揭露了英国教育制度的腐败,童工制度的残酷。大卫童年所进的萨伦学堂,是当时英国学校的真实写照。通过大卫当童工时饥寒交迫、受尽屈辱的遭遇,控诉了资本家利用儿童廉价劳动力进行剥削的真相,指责童工制度扼杀儿童才智,摧残少年身心,侵犯人权,不合人道。小说多方面地揭发了金钱对家庭和夫妻生活的破坏作用。摩德斯通为了侵吞则产而诱娶大卫的母亲,把她折磨致死。大卫的姨婆也有丈夫,但他挥霍成性,分居后还不断勒索钱财,造成姨婆的痛苦。利己主义的情欲和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使爱弥丽这个纯洁的姑娘得不到正常的婚姻生活,身心都受到摧残。狄更斯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对婚姻的危害,体现出他追求纯真的感情、鄙视金钱利益的进步思想。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最大的特点是,作者亲切地、清晰地、抒情诗般地叙述、描写了生活,人们读作品仿佛是大卫在跟我们促膝谈心。这里没有《双城记》那样惊心动魄的斗争场面,也没有《巴黎圣母院》、《基度山伯爵》那样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它只是通过讲述日常琐事,使读者了解时代的风貌,认识作品中的人物,陶冶思想感情。
《大卫·科波菲尔》以刻画人物的多种多样性格著称。作者着重通过人物的容貌、言谈、动作、服装、习惯,以至某些怪癖来写出人物的不同身份和不同性格。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性格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写得细腻、真实、亲切,这在一些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中是难以见到的。大卫姨婆贝萃小姐的个性特征非常突出。长期的独居生活,形成了她严峻、孤僻、自信和旁若无人的性格。她外表吓人,讲话尖利,但心地善良,不畏权势,正义感强。对于坏蛋乌利亚·希普,采用外卑内恶的手法。写他没有眉毛,没有睫毛,眼睛是红褐色的,身体从不站直,任何时候都是扭曲、蠕动;手又冷又湿,像青蛙一样令人厌恶,用外形丑恶的描写衬托他蛇蝎一样的狠毒心肠。其他如疯疯癫癫但又心地善良的狄克先生,贪婪、阴沉的摩德斯通,等等,也都是各有各的语言、习惯、神情和特性。
《细米》读后感 篇5
中华五千年历史,有着丰富多彩的故事,有尔虞我诈的公,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还有狡诈猥琐的骊姬,而这些人物都出现在《东周列国志》里,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蔺相如,他机智勇敢,完璧归赵,大义凛然,让廉颇负荆请罪。
故事中赵惠文王买下了一个"和氏璧",秦昭襄王想占为己有,派使者跟赵惠文王商量说:"秦国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换赵国的和氏璧。"赵惠文王左右为难,大臣缪贤说:"有个门客叫蔺相如,这人智勇双全,我推荐他来做这事。"赵惠文王就派蔺相如去出使秦国。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到秦国,发现秦国并没有交换的诚意,蔺相如决定将自己的头和璧一起撞到柱子上。有秦王担心璧玉破碎,马上改变态度,表现出很有诚意的样子。蔺相如看到这一情形,答应五天后再来交换。之后,他装扮成了乞丐,把和氏璧送回到了赵国,廉颇不服蔺相如的才能,决定羞辱他,但是在得知蔺相如是为了顾及大全才忍辱负重,廉颇十分羞愧,负荆请罪,流传至今。
蔺相如和廉颇的故事不是很像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吗?有时,我们会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就争,为了一点小小的荣誉就吵,这样,不但会影响同学之间那珍贵的友情,甚至还可能会得不偿失,常常出现的结局就是两人都要接受批评,多不合算啊!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不能心中只有自己,而忽视大体局面。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应该要学会彼此关心,彼此帮助,让我们身边的人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
《细米》读后感 篇6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有关历史的故事书,其中让我感受较深的是《杨家将》这本书,因为书中记述的是杨业一家精忠报国,可惜却惨遭奸臣潘仁美的陷害,使杨业父子八人中有七人牺牲。值得庆幸的是,杨六郎生还告状,使杨家平反昭雪。
通读全书,我觉得最让人感动的是在一次宋太宗游玩幽州被辽军围困,杨氏兄弟挺身而出,假扮太宗来到辽国诈降,这就象羊入虎口,在这次战斗中,可怜杨延平,杨延定,杨延辉,杨延郎不幸牺牲,杨延德因为冲出了重围,但为了避开辽军的追杀,不得不到五台山出家当了和尚。而杨业此时已经率领其他儿子保护着太宗从东门突围,逃回了汴京。如此英雄忠烈的一家却不料受到潘仁美的排挤陷害。可叹可恨呀!所幸最终在六郎的坚持下得以平反昭雪。
正是因为有了杨业父子的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用自己的血汗保卫了自己的家园,保卫了百姓,给他们了一个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愧是中华的儿女!
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好本领,为建设美好中华而努力!
《细米》读后感 篇7
暑假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动物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优秀的猎犬洛戛在一次追捕一只母豺达雅娅的时候,在河边的树上被河水冲到一个小岛上,它俩只好和平共处,为了生存,它们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后来达雅娅生出一只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混血儿,叫白眉儿。
在白眉儿出生前它的爸爸洛戛掉入悬崖,它的妈妈因生白眉儿时失血过多也快要死了,它在临死前为了给白眉儿找养母,它把豺群里黑蝴蝶的小豺咬死了,黑蝴蝶看白眉儿可怜便成了它的养母。达雅娅冒着危险咬死小豺就是为了让白眉儿能活下来,这让我很感动。但达雅娅不会换位思考吗?如果它的孩子被别的母豺咬死了,它不会伤心吗?没办法,因为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的母亲都是为了孩子呀,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后来,因为白眉儿在豺群里犯了很多错,被逐出群体,它被逐出群体时是冬天,动物都在冬眠,白眉儿抓不到食物只好去投靠人类。刚开始白眉儿把一个酒鬼认为自己的主人,但酒鬼不出去打猎,一 直呆在家里喝酒,他就让白眉儿偷鸡,白眉儿偷鸡让全村人都知道了,让酒鬼杀了白眉儿。村长为了救白眉儿便买下了它。不久后,又有一个偷鸡事件,村民都认为是白眉儿偷的鸡,白眉儿为了村长的名誉,在山里呆了五天不吃不喝,终于抓住了偷鸡贼,这让我很感动。
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学习它知恩图报,还要学会遇事换位思考。
《细米》读后感 篇8
在当今社会中,一个商人如果想要赚到钱,就必须努力工作,但是在几百年前的威尼斯,有一位商人叫夏洛克,他不是靠努力工作发财的,而是专门靠放高利贷发财。这个人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这个故事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莎士比亚写的,它的名字叫《威尼斯商人》,是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_的喜剧。大约作于1596-1597年。剧本的主题是歌颂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反映了资本主义早期商业资产阶级与高利贷者之间的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法律和宗教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的典型形象。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好友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向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借给别人钱不要利息,影响了他的生意,又侮辱过他,所以借机报复,在借约上戏言三个月期满还不上钱,就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抵债。后来巴萨尼奥的求婚成功了,安东尼奥因船失事,所以不能如期还钱,夏洛克就提起公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从身上切下一磅肉。
开庭审判的那一天,鲍蒂霞假扮安东尼的律师,替安东尼辩护。她用聪明的办法,救了安东尼的性_命,也惩罚了夏洛克:法庭判决只许割肉,不准流血,只准割一磅肉,不准多一点也不准少一点,即使是一丝一毫,也要诉讼者抵命。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回原诉,但鲍西娅依据法律,剥夺夏洛克全部财产,将其一半充公,将另一半判归受害一方,夏洛克彻底败诉。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最喜欢作者塑造的安东尼奥这个人物,他是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商人的代表,作者对他是有所美化的。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陰-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总之,他身上具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
在我的脑海中想象着安东尼奥的样子:头戴一顶别着羽毛的帽子,穿着一套具有威尼斯地方特色_的外衣,潇洒英俊,正直热情……
这个故事真实地告诉我们:钱财固然重要,一个人可以追求财富,但绝对不能做守财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更珍贵的东西,也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感情和一颗正直仁爱的心灵。
《细米》读后感 篇9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平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细米》读后感 篇10
读完《林则徐传》,我感到无比的激动与兴奋。
“虎门销烟”发生在清道光年间,道光皇帝听取了林则徐等大臣的进谏,特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禁烟。林则徐一到广东就通过各种方法收缴鸦片。1839年6月3日,林则徐雇用大批民工,在虎门滩开始当众销毁缴获的鸦片,共历时23天,总重量达到1。2万吨。
这场振奋人心的销烟运动唤醒了许多爱国的有识之士,沉重地打击了英帝国主义在华的贸易掠夺,灭了他们的威风,增长了中国人的志气。这次禁烟运动的胜利还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尊严和利益,充分体现出了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的决心,对抗击外来侵略具有标志性意义。这场运动不仅仅销毁了鸦片,严厉地警告了英国鸦片商,还坚定了中国民众抗击外来侵略的决心和永不屈服的信念。所以这次禁烟运动几乎震惊了全世界。
虽然中国历史上有过许多不堪回首的往事,但也发生过类似“虎门销烟”这样助长中国人志气的壮举。还记得20__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典礼上的阅兵仪式吗?国家领导人和众多观礼者检阅了国防部队,有陆军、空军、海军、二炮部队、民兵部队和武警部队等。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除了步兵14个方队,空中方队12个编队,车辆30个方队和装备方队外,居然还有五种型号的108枚导弹也随之一起接受了检阅。中国通过这场盛大隆重的阅兵仪式,以及接受检阅的多种高尖端武器,向世界庄严地宣告道:“中国站起来了!”
“虎门销烟”如今已成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抗击外来侵略的典型事例。每当我想到这个故事,内心就会升起无法遏制的激动与兴奋。中国人民只有团结一心,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细米》读后感 篇11
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培根随笔》,使我收益匪浅。
佛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小聪明伶俐,被伊丽莎白女王称为”朕的小掌玺大臣。“
《论复仇》中培根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论逆境》中培根说:”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的边缘中被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式在逆境中释放光辉的。“《论善良》中培根说:”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的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论友谊》中培根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很多事情来不及做完就死去了,但如果有一位知心的挚友,人就可以安心瞑目了,因为他将承担你未完成的事情。《论读书》中培根说:“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在这本《随笔》中,培根谈论了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话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培根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对所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在他的谈论中,透露出培根不同的个性侧面——热衷于政治的培根,自强不息的培根,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这本书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占据了重要地位,读之犹如高人赐教,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甚至改变一生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而且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1620xx年4月9日,本书的作者培根逝世了,但他的精神仍会永垂不朽。
《细米》读后感 篇12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细米》读后感 篇13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细米》读后感 篇14
读了《难忘的一课》我感到无比地愤怒。《难忘的一课》写了抗战胜利收复中国台湾后,一位中国台湾的年轻的老师教孩子们学习国语。这一幕是多么感人啊!但是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在1860年与日本在船上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把中国台湾忍痛割让给日本。从此中国台湾就被日本整整统治了50年!这群可恶的日本人在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还不让台湾同胞学习国语,这是多么可恨啊!
不过让我兴奋的是,我们八路军打败了日本人,取得了八年抗日战争的胜利。更让我兴奋的是在1945年时,日本无条件地把中国台湾岛归还给我们中国,台湾同胞们终于可以重新学习国语了。
我相信,在不久的以后,中国台湾将会像香港。澳门一样回到祖国的怀抱!
广东省惠州市下埔小学五年级(1)班 黄千惠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作文
《细米》读后感 篇15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 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 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 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细米》读后感 篇16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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