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述职报告

城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述职报告

——任职以来工作情况的总结

根据市委安排,本人于2023年11月12日担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将任职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责范围和分管工作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本人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及董事会全面工作,重点负责集团党建、战略发展规划、“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作为集团党委书记,本人坚决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委“三会两课”、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多次小班化党员教育活动,赴延安、井冈山、瑞金学习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根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二是加强组织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明确党委班子分工,调整支部划分,选优配齐支部班子,建立并落实党委班子联系支部制度。成立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党建、纪检工作,力推集团党建工作水平上台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牵头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履行党委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党支部管理考核办法》《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各项党建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压实各项工作职责。四是抓“三重一大”落实。牵头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实施暂行办法》,逐步完善三重一大业务决策程序根据党委会议事规则,三年共召开党委会6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00多项,充分发挥党委在企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党管干部,遵循“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实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操作程序上,严格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委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规定流程;组织方式上,灵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不同方式进行。三年来,共提拔任用干部30人次,其中2023年提拔了10名干部;2023年提拔了6名干部;2023年提拔了14名干部。

3.明确集团战略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不超过三个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科学制定了集团公司发展三年规划,明确了聚焦房地产开发、市政能源、城市物业“三大主业”发展方向。并在“三大主业”上精准施策,集团公司的发展业态和专业化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企业主要经营业绩

截止2023年底,集团注册资本32.4亿元,主体信用评级2A+。总资产290.43亿元,净资产约103.23亿元,负债率约64%,各类融资余额约150.47亿元。

1.主业经营情况。三年来,城投集团地产开发、市政能源和城市物业业务不断扩展,资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相继开发建设了隆城世嘉、隆城丹郡等6个保障房小区(项目总投资64.8亿元,建筑面积约164万㎡)、隆城紫竹苑小区(总投资7.76亿元,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517套);建成投运**至沭阳、**至泗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还相继建成二手车市场、永阳城市之家、市区亮化先导工和公厕改造等城市功能配套项目。树牢效益意识,转变发展方式,企业经营实现了由“重建设轻管理”向“建管并重”转变,经营质效明显提升。三年来,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实现业务收入6.85亿元,2023年业务收入7.23亿元,2023年业务收入7.89亿元。

2.项目融资情况。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夯实融资基础,集团融资能力不断提升。三年共计融资到账142亿元,其中2023年融资到账41.88亿元、2023年融资到账59.83亿元、2023年融资到账43亿元。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还本付息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方面夯实融资基础,拓宽融资渠道,将集团的主体信用评级由AA提升至AA+。信用评级提升后,成功注册15亿元永续债、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等直接融资产品;另一方面加大棚改项目融资力度,保障棚改项目资金需求。根据棚改项目实施进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棚改贷款,近三年来,分别向国开行申请34亿元棚改贷款和建设银行27亿元棚改贷款,贷款期限为25年,向交通银行申请9亿元棚改贷款,期限为10年。

3.改革创新情况。主要以推动子公司实体化经营为突破口,对鼎城建设进行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对裕城物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动鼎城建设公司实体化运作,彻底摆脱国有施工企业“等、靠、要”的现状,鼎城建设实体化以来,完成建筑和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升级,2023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约4000万元,实现利润745万元,同期分别增长17.5%、20%;2023年底实现物业混改,与深圳彩生活公司合资成立**城投彩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为提升集团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物业板块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牵头健全集团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机制和程序,出台《“三重一大”实施暂行办法》《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使决策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避免盲目、擅自决策造成重大风险。根据发展要求,集团加大对外合作、投资理财,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加强PPP合作。2023年,集团出资630万元与光大集团合资成立**餐厨处理有限公司(城投占股20%);出资600万元与北京环卫集团合资成立京宿环卫有限公司(城投占股20%)。截止2023年底,城市环卫项目收益95万元。

2.加强产业投资。2023年,集团出资3700万元(占股37%)联合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5家企业,合资组建**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我市第一个规模生产的PC构件的工厂,目前已完成公司注册。

此外,2023年,集团对国泰广场债权和资产处置等系列问题进行研究,收购并处置其华夏银行债权,实现投资收益850万元,年化收益率达60%。为加强资金合理利用,形成有效投资,集团常态化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开展逆回购、银行理财等投资,累计实现投资收益1000万元以上,大大提高了国有资金使用效率。

四、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1.规范企业管理。一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依法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运行机制,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决策内容、权责边界及程序。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监事会职能,完善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规范的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按照“依法合规、放活经营、有效监管”原则,充分激活子公司发展活力,提升经营质效,在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融)资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薪酬管理和物资采购等方面对实体化子公司充分放权,出台支持子公司实体化发展意见,放开放活子公司自主经营。

2.严格财务管理。集团研究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管理制度》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各项财务报销中,严格按照制度履行审批程序。2023年,集团研究出台了《内部审计制度》,制度对集团内审职责权限、资源保障、工作实施、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3.加强预算管理。集团推行以月保年的预算执行体系,预算涵盖工程款、还本付息、管理费用、收入额度等全部内容,并根据预算制定与之匹配的融资计划,经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全程跟踪、及时纠偏,确保预算执行无偏差,对于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团采用一事一议,制定专门的资金调拨计划,确保资金有序使用。

4.强化内部监管。一是加强纪检巡察。围绕抓好内部巡察工作,坚持高悬巡察利剑,打造不走的“巡察组”,集团制定两年内全覆盖巡察计划,2023年,先后完成了对隆城置业、鼎城建设、裕城物业3家公司内部巡察工作,并开展巡察反馈五方联谈。同时,根据市纪委交办的信访案件查办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函询、谈话等工作,确保交办案件件件有落实,有力地提升内部监管水平。二是加强企业内审。按照内审工作要求,三年间,集团正常开展内审工作,已出具十余份内审报告,同时有针对性的对实体化子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

五、遵守经济法律法规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认真贯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定《城投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研究探索并逐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制定《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规范集团银行账户管理。三年来,集团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联审联签制度,建立融资理财比选制度,让融资和理财更加规范,融资比选制度累计为集团节省财务成本近亿元。

六、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一是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直以来,本人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绝不触碰政治上的高压线、法纪上的警戒线,守好道德上的保底线,做到秉公办事、干净做事、廉洁干事,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干部。本人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到管得住自己,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自觉接受监督,光明正大干事,绝不为亲戚、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绝不插手工程建设谋取私利,不经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项绝不轻举妄为。

二是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本人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综合运用警示教育、案例剖析、文化专栏、网络微信、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完善廉政制度,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项目清单》《重点项目监督检查问责落实制度》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加强廉政监督,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1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3项,逐项进行整改。

七、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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