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通知
县纪委监委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来学组办发〔2023〕11号)精神,现就各支部开展本月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党(工)委和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按上级要求,本月将开展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第二次开展具体时间以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活动主题
话变化、找差距、抓整改
三、活动内容
1.交纳党费。
2.重温誓词。
3.诵读党章。本月集体诵读新修订《党章》第二章。
4.集中学习。
(1)按计划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明确的规定篇目。班子成员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普通党员要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相关篇目。
(2)党员干部报告个人学习情况,并组织参会党员进行交流发言。主题教育期间,每名党员干部要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3)驻村“尖刀班”到所在村开展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活动。
(4)各党支部书记要在本次支部主题日活动中向支部报告个人学习体会或讲一次专题党课。
5.开展组织生活。
(1)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各党支部要根据各自特点,制定标准明确、尺度清晰、可量化评判(百分制)的党员先锋指数。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先由每名党员自评,再开展党员互评,之后由其他党员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发言情况进行打分。最后支委综合党员自评分数和互评分数,得到党员当月先锋指数。(2)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织、党员个人清单台账。党组织按照相关工作职责,党员个人按照党员的八项义务建立好本月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台账,并及时公布2023年10月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情况。
6.开展民主议事。
各支部围绕“话变化、找差距、抓整改”开展民主议事。
7.落实民主监督。
(1)公布上月党费收缴情况。
(2)公布上月党员先锋指数评定情况。
(3)公布委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部署、财务收支等。
8.开展特色实践。
各支部要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还未赴驻点村、联系单位或联系企业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尚未落实为群众办1--2件实事的,务必在11月中旬前落实。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时间程序。各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拟定各支部的2023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要严格按照州委、县委要求,分时段、分步骤逐项落实活动议程,做到规定动作不打折扣。
2.强化活动实效。各党支部要充分运用好组织生活、民主议事、民主监督三个环节,开展好特色实践,要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全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一线指挥部”作用,激发党员干部争做“排头兵”的热情,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强化资料归档。强化备案管理。以支部为单位收集整理活动相关资料。归档资料主要包括上级要求、活动通知、活动方案、主持词、签到表、党费台账、学习资料、发言材料、决议决策、会议记录、图片台账等。以支部为单位,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活动资料报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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