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公司员工手册

标准公司员工手册(精选5篇)

标准公司员工手册 篇1

  目 录

  第一篇 前 言

  第二篇 人事管理篇

  第三篇 行政管理篇

  第四篇 后勤总务管理篇

  第五篇 安全管理篇

  第六篇 附则

  第一篇 前 言

  致员工:

  热烈欢迎您加入XX有限公司,我们的目标是:为每一位员工提供称心如意的工作,在积极奋进、团结合作、健康愉快的环境中,参与公司发展,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繁荣共同进步。

  我们很高兴向您提供这本《员工手册》,手册概括性地说明了公司的基本管理政策及惯例。您在本公司上班期间,这本手册将成为您工作和学习的指南,请仔细阅读并确保完全清楚和理解手册上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向直属主管或行政部咨询。

  随着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变化,《员工手册》的内容可能会做必要的修订,届时公司将通过公告、电邮、公司内联网等员工沟通渠道及时通知员工。

  我坚信公司的繁荣就是大家的幸福!只要我们携手共进,就一定会创造美好的生活!

  我们的价值观:平等尊重、敬天爱人、协作创造、共同分享,使公司成为领导潮流的产品供应商。

  XX有限公司

  日期:X年X月X日

  公司简介:(略)

  企业文化:(略)

  公司组织架构图:(略)

  第二篇 人事管理篇

  第一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总则

  公司根据设置工作岗位的要求,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来设定各岗位的上班时间。

  第二条 上班时间

  公司员工基本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8小时/天,超过部分按加班计。上班卡在规定的时间前15分钟内打卡有效,下班卡在下班时间后的15分钟内打卡有效。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由各负责人具体而确定,公司不做统一安排。

  第三条 休息及加班待遇

  1、每周至少保证一个休息日,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星期日,具体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

  2、员工加班完全遵循自愿原则,且必须事先申报获得批准,否则不计算加班待遇。

  3、员工的加班待遇依下述办法处理:

  1)员工正常工作日,加班时薪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

  2)因工作需要公休假日加班,可在30天内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加班费),具体补休或支付加班费由部门主管/经理与有关人员商讨确定。并通知员工及书面联络行政部作相应的考勤记录(填写调休单)。

  3)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 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均使用IC卡进行打卡考勤。

  2、公司体职(员)工为考勤对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上班人员外出单》记录考勤。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开料车间、生产一车间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13:10—17:20,晚上18:20开始加班;生产二车间、生产三车间及其它所有部门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外贸业务人员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公司的某些特殊岗位可依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必须报行政部审批并备案。

  第四条 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2、行政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记小过一次。

  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排队打卡。

  5、因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签卡申请表》,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行政部,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7、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行政部批准;并交行政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第五条 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未在行政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主管初核,行政部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初核,部门经理复核,总经办批准。并交行政部备案。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行政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5、职员请假与其年终奖直接挂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第六条 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迟到、早退5--20分钟内记警告一次,月度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每个月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二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资,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大过处罚。

  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主管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案。

  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2)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3)因公差旅期间。

  4)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5)业务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第三章 假期规定

  第一条 法定假期

  1、法定假期放假时间

  元旦:放假一天。即1月1日。

  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即5月1日。

  国庆节:放假三天,即10日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一天,即农历清明节当日。

  端午节:放假一天,即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一天,即农历中秋当日。

  春节:放假三天,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

  若国家对上述法定假期进行调整,则依据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2、法定假期的放假安排

  春节时中国传统节日,在一般情况下,公司若延长春节假期,额外延长之假期,作无薪假期处理,不影响员工当月全勤奖;若员工延长假期,延长假期同样以无薪假期处理,当月无全勤。

  第二条 年休假

  1、年休假的规定

  员工享受公司提供的有薪年休假,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具体如下:

  副总经理年限1年以上—3以下,年休假7天;3年以上年休假10天。

  经理(含副职)1年以上—3年以下,年休假5天;3年以上—20xx年以下,年休假7天;20xx年以上,年休假10天。

  主管(含副职)1年以上—3年以下,年休假5天;3年以上—20xx年以下,年休假6天;20xx年以上,年休假8天。

  其他员工1年以上—20xx年以下,年休假5天;20xx年以上,年休假7天。

  备注:

  1、员工在工作期满一年后方可使用年假。

  2、员工的个人休假计划应结合公司的业务需要,经申请批准方可休假。若公司安排补发年假工资,等同于年休假,不再享有年休假。

  3、部门成员申请年休假,以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

  4、年假不能累积到下一年,不作现金结算。

  5、年假不可作为离职通知期使用。

  第三条 补休假

  员工可以申请安排补休假,需要公休假、法定假日上班的,可在30天内安排补休。

  第四条 工伤假

  员工为公司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伤残、伤害、职业病等,由部门填写工伤报告书,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行政部核查,递交至国家制定劳动管理部门认定后,可费用由公司或社会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经制定医院证明痊愈,应该按时复工,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五条 婚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凭结婚证书可享受有薪婚假,具体规定如下:

  婚假 3天。

  2、婚假审批

  请婚假需要提交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经理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行政部核准可享受婚假待遇。

  第六条 丧假

  1、员工之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或子女)丧亡,给予3天有薪的抚恤假(原则上从丧亡者当日算起,特殊情况除外)。

  2、丧假审批程序

  请丧假需提交死亡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文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经理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行政部核准,可享受丧假待遇。

  第七条 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的员工,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则可在分娩前后,享受有薪产假,具体安排如下:

  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陪产护理假10天。

  2、申请条件及程序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内的女性员工方可享受此待遇。

  2)请产假需提交准生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审核,行政部核准,可享受产假待遇。

  第八条 病假

  1、适用范围: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而造成的病伤,自伤、自残等自主恶意行为除外,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病假审批

  请病假须提交由镇级或以上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并附病历本,医药费清单,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经理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行政核准方为有效。

  第九条 无薪假

  1、员工因私人的事由,必须亲自处理者,应事先做申请,由上级主管及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无薪假期。

  2、申请程序

  填写请假申请单,由部门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递交行政部,对于申请连续15个工作日或以上无薪假期者,由行政部经理加签批准方为有效。

  第四章 薪资福利

  第一条 薪资标准

  公司员工的薪资是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的策略,以所在区域的政府薪资为标准,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而制定的,由双方议定并签订劳动合同取得合法的保障。

  第二条 薪酬发放

  1、每月薪资的计算起止日期为当月第一日至月底最后一日,即一个自然月,工资单详列工资的计算项目。

  2、若工资计算错误必须在工资发放后的七日内提出,到行政部予以核对更正。

  3、薪资发放时间:每月20号至25号,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定。

  4、薪资发放方式:以交通银行卡的方式发放。

  5、辞职者工资原则上本人亲自领取,如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领取的,需填写好工资代领委托书,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名,行政部主管/经理审核,财务部按期进行发放。

  第三条 基本工资

  公司采用: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工作制及计件计薪工作的工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平均月工作天数为基准计算,假期工资按照国家规定计发。

  第四条 净收入

  月工资净收入=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保密津贴+竞业限制金+绩效奖+其它补贴—社保扣款—生活费—住宿水电费

  第五条 奖金

  公司为员工设立全勤奖、工龄奖和绩效奖,公司享有实际情况调整此奖项的权利。全勤奖的规定,凡于当月内未出现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缺勤现象,均可获得此奖。工龄奖的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工龄奖为30元/月,后续每增加一年工龄奖增加10元/月,以次类推。

  第六条 保险

  1、公司为每位入职员工购买失业、劳务工医疗、工伤保险。

  2、若员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公司将从每月工资中按政府规定代扣代缴员工应缴费部分给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

  3、其它险种,按照相关法规,公司将按照要求统一购买,在职员工必须购买,并承担自己应该缴纳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 食宿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宿舍根据公司规定按照职位级别,配有不同的设施,相应收取员工的住宿费用。

  2、公司提供用餐,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可自由选择是否在公司就餐,按照就餐标准相应收取伙食费用。

  第八条 康乐活动场所

  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设立文娱场所,如:篮球、羽毛球、台球、乒乓球等,向全体员工免费开放。

  第九条 员工福利基金

  1、公司设立“员工福利基金会”。

  2、员工福利基金由行政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统一管理。

  3、基金统筹:详见公司《福利基金管理制度》

  4、基金用途:用于公司开展活动,员工救济等,如:公司开展运动会、旅游、公司员工困难救济等。

  第十条 旅游及活动

  1、公司每年组织旅游。

  2、公司每年开展运动会及其它活动形式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第三篇 行政管理篇

  第一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遵守纪律,对于职务及公事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公司管理层欢迎员工直接或利用意见箱等路径提出意见。

  第二条 员工应树立高度工作责任感,掌握岗位知识,提高工作技能,保证质量,追求经济效益。

  第三条 员工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仪,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第四条 员工进入公司区域或工作岗位,应正确佩戴厂证及佩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员工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内会亲友,若必须会客时,应征得批准,戴上离岗证并在指定地点、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原则。

  第六条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或登记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 员工不得在工厂禁烟区处吸烟。

  第八条 严禁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乱丢垃圾或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第九条 员工下班时应将机台、工作台打扫干净,整理好办公桌,并关闭机电设备电源,以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第十条 员工因故必须请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完成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遵循自愿原则,员工若选择加班,必须事先得到批准,方可计算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同时,选择加班的员工必须按批准指定的加班时间、岗位进行,未经批准东风加班或超过批准的加班时间,均不计算工资或安排补休,并按违反厂规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凡带公司物品、个人行李、物品外出均需要办理放行手续,由当班保安员检查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条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以及合理的岗位调动。

  第十四条 上班期间,员工禁止穿拖鞋,同时女员工不得穿高跟鞋进入工作车间。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前不过额头,后不过衣领)、留大鬓角(不得盖住耳)、留长胡须、纹身、头发染色,理“碎发”;女员工不准烫“爆炸发型”,披肩长发进入生产操作岗位要用皮筋扎实或戴上作业帽子。

  第十六条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保密性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外任何机构泄露公司的机密,泄露机密属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严禁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存在,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政府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就业期间,任何人不得从事于自身工作性质有关的或兼职的第二份职业。

  第二章 招聘、培训与发展

  第一条 总则

  1、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在人员招聘、录用、晋升、处分、解雇等管理

  过程中,反对任何歧视,并努力建立一个多元的员工队伍。

  2、公司录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的用人计划,并处理招聘事务与安

  排内部调配等事项。

  3、公司录用员工的原则是公开、公平招聘择优录取。

  4、中高层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允许随意调整本部门人员组织架构;

  5、中高级人员介绍亲属及朋友进入公司,必须先到行政部备案方可入职,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二条 招聘程序

  1、各部门如需要增员,必须根据用工要求,由行政部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并择优录用。

  2、入职规定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被录用:

  1) 当地政府及国家法令规定不得录用者。

  2) 被公司开除或未获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3) 在本公司最近一次离职时间不满六个月者。(特殊岗位经公司特批可以提前入职)

  4) 其它等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者。

  3、用工条件:凡、符合公司招聘条件,愿意加入公司的求职者均可报名。

  1) 年满18周岁。

  2) 持有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3) 体检合格、无任何传染病或精神疾病。

  4) 无吸毒或吸食迷幻药品习惯。

  5) 为参加任何不良帮派及组织。

  6) 无刑事案件记录等。

  4、录用程序

  1) 面试、录用:普通员工,符合用工条件由行政部直接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管理、技术及特殊工种(如:网络维护,电工、保安等)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许可证由行政部初试,基本合格后交所需部门负责人再次面试,合格后方可予以录用。

  2) 行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需各部门协助招聘工作,各部门需配合行政部的招聘工作。

  3) 入职手续:面试录用后由行政部前台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存档。

  ①被录用人员在规定之日报到,逾期作放弃处理;

  ②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④一寸彩色相片2张;

  ⑤属特殊工种人员应出示相关资格证书、特殊作业人员特殊证(如:会计证/驾驶证/报关证/电工证/叉车证/安全主任证/焊工证等)。

  4) 其它

  ①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发《临时厂证》,由行政部安排住宿;

  ②行政部安排职前培训;

  ③培训合格转需工部门安排工作;

  ④食宿安排:员工可自由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住宿,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或员工住宿需求进行相应安排。

  5)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技培训

  ①职前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包括质量方针、环境方针、环保理念等);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岗位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工业安全、消防安全;

  其它职前培训内容。

  ②职前培训主导单位:行政部、需工单位。

  ③在职培训内容:

  作业指引;

  安全意识、工艺技术;

  本岗位性质和责任,紧急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

  其它在职培训内容。

  第三条 试用及劳动合同

  1、普通员工试用期限通常为一至二个月,主管级及以上人员试用期为二至三个月,有特殊需求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可根据岗位(工种)不同以一至六个月为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结果处理

  1)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2)延长试用期:办理相关延长手续。

  3)不合格:立即辞退。

  3、劳动合同:被录用员工在入职30日内必须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普通员工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5年。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6年。

  3)合同解除

  ①试用期内,公司可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工作表现(如:违反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公司制度),对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实际出勤给予结算,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②试用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前7天书面提出申请,职员/管理人员提前15天,方可给予结算实际出勤工资,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③试用期结束后,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律规定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形外,均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以等同于30天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方式补偿对方,通知日不足30日则按比例计算代通知金。

  第四条 离职程序

  1、辞工程序

  1)员工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 ,经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名审批后上交行政部备案。

  2)30天期满,持本人厂证到行政部前台换领《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各个部门交接手续,最后到前台处核算工资并办理工资领取证明。

  3)辞退、开除。凡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必须于当日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公司。

  4)辞工不提前一个月,扣除其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拿月薪人员则扣除全月全部薪资。

  2、离职交接程序

  1)行政部→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仓库→宿舍→财务→行政部→保安放行

  2)说明: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按照以上交接程序到各个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各部门必须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后,到行政部备案,方可通知保安给予放行。

  3、办理时间:

  每周四上午9:30至11:30,其余时间概不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4、结薪时间:

  每周五下午16:30-17:30结薪。

  5、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当日收拾行李,经同宿舍三人以上签字后16:30-17:30之间搬出宿舍。

  6、领工资时离职人员应备齐《身份证》原件、《员工宿舍物品放行条》手续不全者不予发放工资。

  7、离职批核权限

  1)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经理、高级工程师;

  2) 副总经理批准:主管、工程师、技术员;

  3) 经理批准:部门普通员工。

  8、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离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均应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归还物品、结清帐目,否则公司有权冻结其名下工资不予发放。

  9、离职时未交回物品赔偿

  1)员工经管的工具、仪器、设备以及其它应交回物品损坏、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2)厂证20元;

  3)钥匙10元/把;

  4)丢失、涂改、损坏《员工手册》50元/本;

  5)其它应予赔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10、员工离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原则上一律不再录用,若特殊需要时须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方可,辞退、开除、自动离职人员公司永不录用。

  第三章 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类会议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

  第二条 本公司会议精神:会而有论、论而有据、据而有行、行而有果。

  第三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须提前三个小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接到通知后,详细了解需求部门的会议主题及所需的配置(如投影仪、音箱、话筒、果盘、台花、会议记录与签到表等)。

  第四条 会议室设施要共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纪律:

  1、会议迟到者:主管、职员级扣款20元/次;经理级扣款50元/次;副总级扣款100元/次。

  2、会议期间未关闭手机铃声者:主管、职员级扣款20元/次;经理级扣款50元/次;副总经理扣款100元/次。

  3、会议期间不准接听电话,违者扣款50元/次。

  4、会议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擅离会场者,违者扣款100元/次。

  第四章 出差管理制度

  为使出差管理规范化、差旅费用标准化,有效提高出差办事效率和加强出差费用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如有不够详尽的,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如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均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条 管理办法

  出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沟通解决的问题不得提出出差申请,确实需要出差方可办理的事务可申请出差;

  1、具有审核、审批权的人员在审核、审批《出差申请单》时,须严格审核出差事由,不得包庇和弄虚作假。

  2、凡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行政部批准后外出。批准外出的出差人员,不得利用正常出差时间办理私事,否则,一经查实,公司将按私自外出处理;值班保安须凭《出差申请单》,放行出差人员。

  3、出差人员返回以后,需主动到保安室注销回厂时间,以便考勤文员作考勤记录。

  4、凡不办理正常外出手续的人员,值班保安有权拒绝让其出厂。

  5、出差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并注意自身和财物安全,如遇紧急事情应立即通知公司。

  6、出差按路程及时间长短可分为长程、外勤(短程)两种;长程是指职员工至外地,且必须留宿的出差;外勤是指员工在本市区域或其他地方,同日可返回公司的出差。

  7、出差人员必须选择最便捷途径,行程不得绕道。

  8、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据业务需要必须乘坐出租车时,须经总经办同意。

  9、出差人员夜间乘车或到家庭所在地及公司已备有住宿的城市出差,不得报销住宿费。

  10、出差人员须在申请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任务,事情没有办理完毕或因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在预期内返回而延长滞留时间,必须经过行政部的同意。

  11、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如特殊原因事前不能办理时,事后须按正常出差流程补办出差手续。

  12、职员工在长程出差前,根据实际需要可填写“借款单”借支差旅费,预借款项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办核准,出纳借支,借支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13、出差人员如出差回厂后,有费用报销须在三日内,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应的《出差申请单》、发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核准,出纳支付,若费用涉及两人或两人以上,所有涉及人员共同签名确认。

  14、出差时间较长,报销内容较多,应单列明细说明行车报销内容、报销金额。

  15、报销费用中,除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用等,凡公司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按实际凭证报支;如确无发票或发票不慎遗失需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确认,金额较大的需经总经办签核方可报销。

  16、职员工出差按实际支出报销差旅费,不得超过公司标准,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否则,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17、出差人在出差地招待客户,实行凭票报销,不再享受伙食补贴;招待应酬费必须先行向总经办申请,经总经办签核后方可报销。

  18、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19、出差人员报销内容、金额必须属实、正确、完整,如有不实,财务部有权退单。

  第二条 差旅费标准

  1、中/晚餐每餐补助:部门经理中、晚餐15元每餐,主管级中、晚餐每餐10元,主管级以下人员中、晚餐每餐8元。

  2、所有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

  第五章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行政部为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 行政部网管负责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内部电话、网络的架设和维护检修工作。

  第三条 未经行政部审批,严禁其他部门私自架设网络、对外电话。违者记行政小过一次,并扣50元/次。

  第四条 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邮箱和企业QQ,部门间在传递信息时,严禁传递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五条 严禁上班时间观看网络电视、电影、聊Q,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六条 严禁上班时间登陆无关网站和私人QQ,违者记警告一次,并扣款20元/次。

  第七条 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商业活动谋取私利或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如股票、购买彩票等)。

  违者无薪开除。

  第六章 奖励

  员工工作效率优秀,遵规守纪,维护公司利益行为表现突出可获公司奖励。

  奖励类别:嘉奖 记小功 记大功 特别奖励

  第一条 嘉奖

  1、一贯(以一年为单位计算)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未曾旷工或受其它处分,堪称同仁楷模者;

  2、工作表现积极有具体事例者;

  3、拾金不昧有实例者;

  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5、能经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品质合格率达标者;

  6、其它应予以嘉奖的行为。

  第二条 记小功

  1、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处理,致使公司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2、非本职工作,但接受任务时不推诿,积极主动予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者;

  3、节约材料、废物利用、减少生产成本有具体实例者;

  4、向公司提了合理化建议,经施行初见成效者;

  5、见义勇为者;

  6、抓住盗窍犯者;

  7、遇有灾变处置得当或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使公司或减少损失者;

  8、其它应予以记小功的行为

  第三条 记大功

  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确有实效者;

  2、向公司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查证属实者;

  3、在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或维护公司利益有重大事迹者;

  4、为维护员工安全及公司利益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效者;

  5、其它应予记大功行为。

  第四条 特别奖励

  1、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其它杰出贡献者;

  2、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致公司免除或减少损失者;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施行效果显著者。

  4、其它应予特别奖励事项者。

  第五条 附件

  1、嘉奖一次奖励现金20元、小功一次奖现金50元,大功一次奖现金100元;特等功奖现金200元以上(不封顶);

  2、三次嘉奖累计为一次小功;三次小功累计为一次大功;

  3、特别奖励金额总经理核准。

  第七章 纪律处分

  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都要接受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类别:警告(扣绩效分2分)、记小过(扣绩效分5分)、记大过(扣绩效分10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第一条 警告

  1、无故不参加训练、集会、会议、培训会者;

  2、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

  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

  5、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

  6、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

  7、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如电灯、电脑下班未关)情节较轻者;

  8、检查、监督(包括品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情节较轻者;

  9、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同时应按早退处理)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域内),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12、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

  13、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时间无故不到;

  16、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

  18、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资料者;

  19、因监督、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20、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条 记小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故意刁难、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3、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

  4、虚报考勤者;

  5、故意阻碍保安人员、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

  6、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遥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

  8、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设施)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

  12、出入厂区(含宿舍饭堂)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造谣、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

  14、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

  15、撕毁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极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8、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9、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三条 记大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在公司内骂人、大声吵架、形象较坏者;

  3、在公司内顶撞上级,影响较坏者;

  4、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

  5、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8、上班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影响坏者;

  9、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签到、刷卡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

  12、行为粗暴,屡劝不改者;

  13、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者;

  14、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

  15、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

  17、工作时间接电话,屡劝不改者(公司允许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

  19、擅自挪用、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或不执行者;

  21、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四条 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1、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如:

  1)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

  2)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

  3)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4)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

  2、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

  3、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不予经济处罚);

  4、违反“劳动法”第25条(二)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二)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在厂内、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

  2)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

  3)威胁、恐吓、勒索、殴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级者;

  4)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

  5)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

  6)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处罚;

  8)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含)以上;

  9)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含)以上;

  10)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执行者;

  11)盗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1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经两次(含两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损坏机器、设备、产品,浪费原料等;

  1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披露或不正当使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者〔如盗窍、出卖公司技术图纸(资料)、客户资料、采购资料〕

  14)聚众结伙,参与罢工,妨害生产和生活秩序经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碍生产、生活秩序者;

  1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或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签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谋取非份利益或规避责任者;

  18)组织、领导、煽动闹事或罢工者;

  19)张贴或散布虚假煽动性文字,图画等足以破坏公司与员工关

  20)更改报表、公文、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应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行为。

  5、违反《劳动法》第25条(三)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三)所指“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不按作业指引(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批示的正确方法作业造成严重损失者(如: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或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

  2)为谋取不当得利,弄虚作假作假、涂改、伪造单据(发票)或原始记录者;

  3)因工作监督、监管不力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6)贪污受贿、挪用、亏空公款者;

  7)其它应视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8)请假前往它处找工作者;

  9)拉帮结派制造分裂者;

  10)盗用公司印章者;

  11)员工违反公司颁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出现时;

  12)员工之行为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现金20元,小过一次扣除50元、大过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计为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累计为一次大过;

  3、记大过达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辞退。

  第八章 员工申诉

  第一条 申诉程序

  1、申诉部门人员将申诉材料。意见投入申诉箱或直接交到行政部前台处,由行政部统一收集。

  2、行政部联络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调查处理,组成调查小组,由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确定申诉意见反馈到被申诉部门人员,要求被申诉部门人员进行改正。

  3、由行政部将有效申诉做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被申诉部门按照审批后的处理意见进行改正。

  4、行政部对被申诉部门人员的情况进行督促,确保申诉处理意见得以执行。

  第二条 受理方式

  由行政部定点受理(即设固定的意见箱)每周收集一次或直接交到行政部。

  第三条 申诉受理时间

  受理人应在接到申诉材料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查处完毕,7个工作日未见回复,申诉方可直接向行政部主管或上级投诉。(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处理结果

  1、对于有效申诉,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被申诉人,必要时,可抄报相关部门。

  2、如果申诉方和被申诉方中任何一方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直接受理人应将此申诉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或由不满意方直接上报公司领导,抄送上级申诉受理人再次调查,协商处理。

  第五条 保护

  所有申诉处理案件在保护申诉人的前提下进行,申诉人可以书面投诉或匿名投诉,或可以要求不公开其姓名,受理人必须接受,任何被申诉部门人员不得有报复行为,否则将按厂规厂纪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篇 后勤总务管理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后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从而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提供全面的后勤保障基础,特制定本后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条款,互相监督,提合理化意见,使公司将更好完善后勤管理

  第二章 宿舍管理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拥有良好、清洁、整齐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条 具体规定如下:

  1、每天9:30-16:30、24:00-7:00为门禁时间,住宿人员在宿舍内休息,严禁出入(因作需要及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24:00后必须熄灯休息,夜班人员24:00后禁止回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23:00后员工禁止互相串门。

  2、宿舍床位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如安排床位三日内未入住视为放弃。

  3、员工须按行政部安排的房间住宿,一人一位,不得多占床位,床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

  4、宿舍内禁止乱涂乱画、乱张贴,不得躺在床上吸烟等有损5S及有关安全之行为。

  5、女性宿舍管理

  1)女性宿舍探访时间为:12:00-13:00;17:30-22:30(休息亦同)。

  2)探访人员仅限本公司员工。

  3)非探访时间谢绝探访,22:30后探访人必须离开。

  4)探访人员必须在保安处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探访。

  5)女员工除工作原因外应于23:30前回宿舍。

  6、12:30-13:30及22:00以后宿舍内不得高声喧哗、唱歌、放音响、电视机音量尽量调低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非本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宿舍区(持亲属证、经理级以上带领及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的不在此限)。

  8、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

  9、宿舍内不得播入淫秽电视、录像,传播黄色报刊杂志。

  10、宿舍内禁止饲养家禽以及其它动物(如犬)。

  11、严禁私自改装(乱拉乱接)电线、安装电器(插座)、擅动消防器材以及其它宿舍设施。

  13、严禁在集体宿舍做饭(包括存放做饭用的设施)、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电饭煲、电热壶、热水棒、高压锅等)。

  14、集体宿舍严禁男女混居。

  15、宿舍内除饭堂以及单人宿舍以外,禁止饮酒。

  16、宿舍区严禁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违禁物品。

  17、严禁打架斗殴。

  18、禁止高空抛物。

  19、宿舍物品外出须持有宿舍管理员签准的《宿舍物品放行条》,离职人员须将行李搬离宿舍后方可结算工资;

  20、损坏宿舍公物(包括标牌)、照价赔偿,人为损坏加罚记小过一次,无责任人住宿人员全体受罚。

  21、外宿人员应填写《外宿申请单》,外宿人员不得占用宿舍宋位。

  22、宿舍车辆载物外出保安应查验确认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放行。

  23、宿舍是公共休息区域,禁止从事黄、赌、毒,酗酒等伤风败俗活动,禁止偷盗行为,发现一律开除处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24、严禁到宿舍顶楼乘凉、睡觉、观光等危险行为存在,发现记警告处分。

  25、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自离、开除)必须接到行政部通知当日搬离宿舍,离职人员不得借故拖延,每延误一天,要缴纳住宿费50元/天/人,同时公司将采取强制处理措施。(所有离职人员需要拿物品外出,必须是在员工下班时间,且要经行政部批准及保安检查无疑后放行)

  26、员工必须负责所住房间的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洗手盆、阳台。下水道因卫生问题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的员工平均分摊。

  27、宿舍实行每月检查评比一次,检查标准一律依照《宿舍管理制度》实施,评比标准:

  1)地板保持干净,无纸屑、烟头、水渍等;(0—10分)

  2)墙壁、天花不得有灰尘、蜘蛛网、污垢;(0—10分)

  3)起床后将蚊帐向两边挂起置放整齐;(0—10分)

  4)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0—10分)

  5)床上物品摆放整齐;(0—10分)

  6)床下鞋子摆放整齐;(0—10分)

  7)床头及床栏杆上不可挂衣、袜等;(0—10分)

  8)空床上物品摆放整齐或清除掉;(0—10分)

  9)门窗、玻璃擦干净,门口干净无杂物;(0—10分)

  10)洗漱间洁净整齐。(0—10分)

  28、卫生评比办法

  1)每月定次不定时由行政部组织管理人员或部分员工对宿舍进行卫生评比,参与宿舍评比人员必须认真,并对所评比结果负责。

  2)评比采用现场打分的方法(打分参照卫生评比标准),必要时可采用现场拍摄方法将优劣宿舍状况记录并公布。

  3)评比结果每周公布一次,男、女各评出一个优秀宿舍和最差宿舍。

  4)评委“优秀宿舍”的,给全体宿舍成员均记嘉奖一次。评为“最差宿舍”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全体宿舍成员均记警告一次。

  第三章 保安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公司时,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由保安负责管理。

  第二节 保安职责及工作要求

  第一条 保安职责

  1、确保公司财产,人身安全管理。

  2、加强进出厂区人员、车辆、货物及携带物品管理。

  第二条 保安工作要求

  1、准时上班,做好各班次交接工作,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2、上班时间,保安必须穿工作装,佩戴工作帽,总体做到衣着整洁、站立有型、建立威严、树立形象。

  3、值班保安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杜绝空岗、缺岗现象。

  4、加强夜间巡逻,注意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当班队长,由其处理,防止事故造成更大损失。

  5、加强进出厂区管理登记,以备再次查阅,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解决。

  6、维护公司公共设施管理,如:消防栓、灭火器、娱乐设施等公司财产。

  7、维护保安室周边环卫工作,确保保安室地面干净,台面整洁,保安室无堆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节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一条 员工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好厂证,并自觉接受保安工作人员检查。

  第二条 上班时间,员工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证,穿好工衣,总的要求要做到: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上班时间,员工因公务、请假等需要外出,必须出示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的《人员外出放行条》,到行政部办理外出授权手续,同时当值保安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四条 因公事需进入公司者,应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领取及佩戴“来访证”进入公司,离开时向当值保安交还“来访证”,由当值保安在登记表上填写出厂时间,存档以备查阅。

  第五条 政府机关、客户如有必要进入公司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经行政部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陪同人员需佩戴“陪同证”,政府机关、客户人员需佩戴“参观证”,否则不予进入车间。

  第六条 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参观时间基本以上班时间为限,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节 车辆出入管理

  第一条 车辆凭相关部门批准的《派车单》离开厂区,保安凭单予以放行,否则追究当事人及当值保安人员责任。

  第二条 外来车辆经门口保安核查如需进入厂区时,需严格登记后进入。外来车辆空车出门,经保安查验并签注时间后出门,如有装载物品,需提供相关部门核签的《出货单》、《物品放行条》等。

  第三条 车辆进入厂区,保安工作人员要指引车辆按区域、依序、规范停放。

  第五节 物品出入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出入公司物品清点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责权根据单据对物品进行清点,并履行登记,或将相关携带物品外出批准单存档以备查阅。

  第二条 物品放行需要公司授权人核签的《物品放行条》,相关人员填写《物品放行条》时,需规范化,数量部分全部大写,例如出货11箱,需填写:(壹拾壹整)箱。负责人签字审核时,如发现未按规定填写,则不允签字,未按规定填写的《物品放行条》保安室不允许放行,否则出现问题,当事人及负责人一并处分。

  第三条 外来公司人员携带自备工具和物料入厂,由其填写《来厂人员自备工具、物品清单》,经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出,外出并严格核对检查无误后准予放行。

  第六节 附则

  出入公司厂门时,保安若发现有异常,保安队长立即填写《异常报告单》,交行政部处理。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一条 水电组工作人员必须制定水电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第二条 坚守工作岗位,勤于检查设备,时刻确保公司用水、用电安全。

  第三条 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并检查各自工作范围内设备的维护情况。

  第四条 执行电路维修时应关掉电源,并于开关、合闸处张贴或悬挂警告标示。

  第五条 加强电源,水源设备管理,杜绝不安全隐患存在。

  第六条 配电房种地,未经电工允许,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第五章 工服、厂牌管理

  第一条 所有员工出入(含宿舍、饭堂)均需穿厂服、戴厂证,未着厂服及未戴厂证者禁入厂内(特殊情况、新员工除外),员工厂牌佩于左胸正前方;职员厂证悬挂胸前。除此之外,任何其它佩戴方式均属违规。

  第二条 厂证丢失、破损重新办理期间员工应申请“临时厂证”,否则按未戴厂证处理。

  第三条 新员工入职满七日后,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厂服。

  第四条 新员工入职时发:临时厂证(签到三天),满三天后更换IC卡正式厂证。

  第五条 厂证的更换与补办

  1、损坏厂证,在工资中扣除更换费10元;

  2、遗失厂证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挂失,补办费20元从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厂证仅限员工本人持有,严禁转借、涂改,持证人员离职或管理要求时,应将厂证交还行政部。

  第七条 忘带厂证而又须入厂者,可将证明身份之证件存于保安处进入,24小时内凭厂证取回暂存证件。

  第六章 环境卫生

  第一条 公司致力于环境绿化工作,在办公区、工厂空地种植花草、布置盆景,禁止乱摘和践踏。

  第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及定期对工厂区域、办公室、洗手间、排水排污沟等,指派总务清洁人员定时清扫清洁、冲洗。保持环卫工作,人人有责。

  第三条 为保证适宜工作环境,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生产车间等场所,公司根据季节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对玻璃、灯光、风扇、空调、抽风设备、热水器等进行检查、维修、维护。

  第四条 清洁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听从行政部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责任区域干净、清洁。

  第五条 自觉遵守,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严禁随意丢垃圾、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于地面。

  第五篇 安全管理篇

  第一章 劳动安全与保护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员工有义务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任何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报告及时避免公司蒙受损失者,公司将给予奖励,被查明明知不报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四条 员工必须熟悉机器、设备性能、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通过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操作指引检查工作场地,保证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 工作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畅开展。

  第七条 爱护消防设备,恶意、故意破坏消防设备属于违法行为。

  第八条 对违反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几率处分。

  第九条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架构》,加强公司消防管理职能机构,并对全厂消防安全进行监督与确认。

  第十条 行政部将根据公司实际地理位置,建立各部门、各楼层消防实战操作规程及安全撤离路径指引,同时公司每年举行一到两次不同时间段的实战消防演习,以备应急突发事件。

  第二节 技能安全培训

  第一条 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健康及安全培训,员工需积极参加与配合。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制定各机台设备操作规程指引,供每位操作者指南,同时加强试用期安全技能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机台设备。

  第三条 工作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勤于巡视其属下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对于存在操作不规范,或由安全隐患的需及时教育、纠正。

  第四条 操作设备必须精神集中,杜绝打瞌睡、聊天等影响注意力集中的事件发生。

  第三节 劳保、个人防护用品

  第一条 有粉尘及化学品泄出的情况下,佩戴安全眼镜及口罩。

  第二条 与化学品接触时,使用化学防护手套。

  第三条,在动火工作中佩戴防风镜或使用防火面罩。

  第四条 其它相应工作岗位上的安全设施。

  第五条 员工应及时更换旧的、破损的以至于影响保护功能的防护用品。(如不佩戴或不按规定执行,发生的职业病等现象,公司概不负责。

  第四节 设备使用安全规定

  第一条 车间载货电梯是用于上下班运载货物所有,禁止非手提不动或空手者搭乘电梯。

  第二条 楼层电梯禁止非权限外人员使用,如:车间,严禁故意、恶意损毁设备、乱按按钮,电源开关等,发现一次将给予严惩。

  第三条 权限设备禁止非专业人员早错、使用、拆卸及维修等,如:车间机器,线路检修,设备调试等,发现一次严厉处分。

  第四条 叉车不得随便载人、站人或任意开启。

  第二章 人身安全

  第一节 生命安全

  第一条 生命安全人人有责,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将其带入生活场所,如:雷管、导火线、有毒气体等。

  第二条 严禁从事高危活动,如:攀爬,使用管制刀具,枪械等。

  第三条 禁止到江、河、湖泊、水库等超过一米的水中游泳。

  第四条 其它各方面有危机生命安全的行为一律不允许存在。

  第二节 防火安全

  第一条 积极贯彻加强防火工作,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火警、火灾事故发生。

  第二条 公司内禁止使用明火,在厂区动火,要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不得在灭火器具前堆放物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灭火器具。

  第四条 车间通道要整齐、无杂物堆放,确保厂区各安全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第五条 员工应自觉参加、配合公司组织的各种防火培训活动。

  第六条 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不意味着不会受到伤。因此,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指引,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节 外出安全

  第一条 外出,必须自我加强安全防范,遇事反应灵敏,杜绝隐患发生。

  第二条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条 遇到突发事件,自己不能够独立解决的,及时寻求帮助,如:公司同事、朋友,情节严重的可以拨打(盗警110、火警119、救护120)等寻求帮助,尽可能将事件发展降低到最小化。

  第三章 财产安全

  第一条 以厂为家,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公司财产。

  第二条 自我加强私人贵重物品、财物管理。

  第三条 严禁偷窃行为发生,发现一次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后予以开除出厂。

  第四条 不经允许,私自拿取他人物属于偷窃行为。

  第五条 各库房重地,非工作人员不经允许禁止入内。

  第六条 库房工作人员应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物品出入管理办法,确保物品进出管理井然有序。

  第七条 禁止私拿公司财物,不经允许禁止据为己有,发现严厉处理。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公开的信息、经验、技术资料,它包括商业机密,专有技术、会议纪要、技术方案、技术报告、检验报告、技术文档、样品、相关函件、采购价格、供应商信息、客户信息和其它相关技术、财务、市场、人事资料等。

  第二条 严格履行客户承诺,坚守客户商业秘密。

  第三条 未经客户同意,严禁将客户有关资料以各种方式(如传真、软盘、E-mail等)向其他人传递。

  第四条 对已完成(打印、复印)文印项目做好善后处理,销毁无用资料,必要时删除电子文件等。

  第五条 不得询问和记录与工作无关的客户信息。

  第六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保密文件、资料集有关软件。

  第七条 不得向他人探听与本职无关的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情况。

  第八条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场合闲谈,议论公司事宜。不得传播公司尚未公开而需保密的消息,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况。

  第九条 员工必须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觉防止泄露公司机密。

  2、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4、员工若从事管理、技术等涉及公司核心机密的工作,在离开公司后一年内仍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5、员工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不得与第三者串通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6、员工在经营活动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业务而谋取利益。

  第十条 离职两年内,员工不能任职或受聘同行业其他公司,否则按照竞业限制协议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凡公司员工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全权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公司机密守口如瓶。如果员工有违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追究员工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六篇 附则

  第一条 本《员工手册》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授权行政部另行制订,本守则的解释权属于行政部。

  第二条 根据经营管理环境的不断变化或发展需要,公司总经理有权对上述规定和个案作特别处理。

  第三条 本《员工手册》实行后,各部门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交于行政部,由行政部待改版时一并参考或修订。

  第四条 本《员工手册》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标准公司员工手册 篇2

  第一章 招聘和录用

  1. 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增加用工时,依据职位说明书等填写《用工申请表》,《用工申请表》须详细填写用工岗位、现有人数、申请人数和素质要求、用工时间等,并提前提前15天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招聘,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的素质要求,确定是否从公司内部人事调整;否则须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外部招聘;

  招聘流程: 初步判定→安排进行面谈或实际操作测试→人力资源部面试→总经理面试→录用

  2. 公司解雇或辞职员工原则上不再录用。从公司辞职员工6个月以后可重新考虑其入职申请,但需原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评定为业务素质较高、表现优秀的员工,且申请入职岗位与原岗位相同,且经用工部门、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处理,特殊情况处理须经总经理批准;

  3. 为了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在招聘过程中,各级招聘员工须注意协调公司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员工来源构成,不允许有某省份、地区员工过多、比例失衡的情况,严禁有任人唯亲、搞地方主义和派别的现象发生;

  4. 所有应聘员工在应聘时须呈交下列证明材料:

  (1) 填写由公司统一的招聘表格(含个人简历)。

  (2) 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校)。

  3) 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校)。

  5.应聘员工在应试合格被正式录用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签到手续,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作自动放弃。

  6. 司机、保安、会计、出纳、网管员、业务员等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司机和财务员工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广州市区或番禺区户口员工的担保,并需要担保人亲笔签订担保书。

  7. 员工入职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由人力资源部与原件校完后退还给当事人。每位员工均有一份档案存于人力资源部,有关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出勤率、品德行为、

  工作动态均有记录,是员工晋升、调资之重要依据。

  8.员工在劳动合同签定时,需签订《廉洁操守守则》、《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所签署的档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培训后分配到各用工部门,为保证公平、公正,各部门不能指定要求某人到其部门工作。

  10.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对考核未能达标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试用期转正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评估成绩审批.

标准公司员工手册 篇3

  员工守则

  1.、忠于职守,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搪塞的行为。

  2.、爱护集体、关心集体,讲求职业道德。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及处理私人事务,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索贿受贿等。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无关的物品及人员进入办公场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盗。

  5.、经手公司财产(包括货款)必须按规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经手的财务单据凭证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6.、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有关财务经营状况、技术资料、经营销售、客户资料、公司机构等,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向外传播、提供或交给无关人员,违者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7.、严格执行个人薪资保密工作,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询问,对工资计算或发放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财务查询。

  8.、不得超越职权向客户做业务上和利益上的承诺,包括奖励、补贴、损耗等。

  9.、服务要细心、周到,对客户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不能满足的要作出解释;耐心倾听客户投诉,找出事情发生的原委,并迅速解决或向主管提出建议。

  10、在公司内不得吵闹、斗殴、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影响团结或扰乱工作秩序;任何个人利益都必须服从公司集体利益,将个人努力融入集体奋斗中;不言有损公司声誉之语,不做有损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一、从整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励员工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锐意革新,敢于在强手如林的同行中创出一流的水平。

  2.公司鼓励员工有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关心社会问题,关心公益事业。在公司和住所都要处理好与社区的关系,争创最佳的社会形象。

  3.公司参与社会的公平竞争,以合理的价格,周到的服务,服务于社会。

  4.公司要求员工全力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并宣扬公司名、公司徽标、公司商标、商品名、商品的包装等。

  二、从个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为公司朝气激情的创业团队中的一员,各位员工的仪表、仪容、谈吐、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每一位员工的个体形象息息相关。

  1.、形象意识

  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个人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

  3、社交、谈吐

  (1)在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隐私,不要言语纠缠不清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采用迎送礼节,主动端茶送水。

  (3)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不涉及同行机密。

  4、举止、行为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另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员招聘

  1、人员任用流程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结合各部门业务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用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行政后勤部联系招聘事宜。应聘人员在通过部门负责人的初试与考核后,经总经理复试,确认录用人选。

  2、新进员工报到时应提交资料

  (1) 人事资料登记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张;

  (2) 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所在地户口复印件;

  (4) 其它能证明本人经历和成绩的证件;

  (5) 部分职位需提供担保书;

  (6) 人事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请在5个工作日内交人事部门。

  3、试用期

  所有应聘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合格者,经部门负责人考评后报总经理批准,聘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现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延长试用期,否则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前,部门负责人要按员工表现做出评核,经总经理签署,报人事后勤部正式录用,转为正式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5. 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公司与员工都严格遵守合约。但下列情况将终止雇佣关系:

  (1) 合同期满,双方不续订劳动合同;

  (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 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无法正常进行经营活动;

  (4) 合同期内,员工不适合该岗位工作;

  (5) 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管理制度,屡教不改;

  (7) 员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8) 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薪酬

  1、薪酬原则

  公司员工的薪金发放,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担任的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实行岗位工资发放制度。

  2、薪资构成

  (1) 内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奖金(奖金以公司月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及货款回收而定);

  (2) 销售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销售人员以月基本销售定额、基本货款回收率(回款额/销售额)作为业绩的考核标准,达到公司所定标准,才能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多少由部门主管按当月工作表现评定。销售提成依据销售回款额计提。

  3、薪资发放

  雇员薪酬每月以30天计算,于次月10号发给。

  4、薪资调整

  公司可依个人绩效、个人考绩及公司营运状况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并按受聘前约定予以适当调薪。

  5、年终双薪

  员工服务满一年可得相当于当年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年终双薪,服务少于一年的按比例发年终双薪,发放年终双薪的日期定为次年的春节前。

  三、福利

  (1)公司按规定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

  (2)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的各项保险,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将在当月薪资中予以扣缴。

  (3)生日贺金:员工生日的月份,经确认可获100元的生日贺金。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为本人离职、公司辞退、协议遣散等形式。

  2. 员工离职的手续办理。

  (1) 办理程序:离职申请、核准申请、办理移交、结清借支款项、离职。

  (2) 离职申请: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

  (3) 离职手续未办理者,薪资不予发放。

  (4) 离职员工薪资于办妥离职手续后按规定日期发放。

  3、公司辞退或协议遣散的手续办理

  (1) 办理程序:辞退通知或遣散通知、办理移交、结清借支款项、辞退或协议遣散;

  (2) 遣散或辞退通知:公司提前发辞退通知或遣散通知;

  (3) 辞退手续或协议遣散手续未办理者,薪资不予发放;

  (4) 辞退人员或协议遣散人员的薪资于办妥公司一切手续后按规定日期发放。

  4. 注意事项

  (1) 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填写“离职申请书”,使公司能有一定的时间进行工作协调;

  (2) 离职申请书应说明辞职原因及离职具体日期,并由该部门主管批示,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转行政后勤部执行存档;

  (3) 须做好离职工作交接,与指定的交接人办理交接手续。在批准离职当天,交还一切公司发给之用品,如有任何损坏,照价赔偿;

  (4) 离职人员凭总经理核准签字后的“离职申请书”和交接人签字的“离职交接单”到财务部结清应得的劳动报酬,正式离职;

  (5) 由公司辞退的员工,在收到公司通知离职的当天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结清劳动报酬后离职。

  考勤管理

  一、出勤

  (1) 正常工作周期: 周一至周五。

  (2) 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9:00-12:30 下午: 13:30-17:30

  二、加班

  (1) 公司不提倡加班,力求高效率工作,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2) 由于特殊原因公司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接受工作任务的员工应该支持配合,不得借故推辞;

  (3) 员工需要申请加班的,需先请示主管上司,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4) 加班补贴由主管上司视实际情况按公司奖惩条例报请给予奖励。

  三、上班登记制度

  (1)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班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累计三次违反本规定者,按旷工一天情况处理;

  (2) 由考勤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考勤签到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在公司时钟显示9:00时,在考勤登记表上注明标识。任何迟到人员应属实登记到达公司的时间;

  (3) 因外出工作原因,未能赶在9:00之前签到的人员,在返回公司后,一定要即时补签到,按实际到达公司的时间登记,并在“考勤表”的备注栏注明外出事由,交安排执行任务的负责人签字;

  (4) 上班准时到达公司后没有签到的员工,因考虑考勤表的功能作用及影响考勤管理,一律按签到时的时钟显示时间登记。

  四、外出规定

  (1)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告知相关负责人,并说明外出的原因及预计返回的时间(并在外出登记本上登记),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2)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五、请休假及薪资事宜

  1、年休假

  (1) 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给予年假5天;

  (2) 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给予8天;

  (3) 服务满五年以上者,每年给予10天;

  (4) 年休假应事先申请并经部门经理(以上)同意,方得休假,休假最小单位为半天,年休假应在当年度用完,如因业务之需经总经理批准,可延长半年。

  2、带薪病假

  员工每年有五天的带薪病假。但是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或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

  3、事假

  员工确有需要请事假的,按规定签批请假单后方可休假。若因突发事件无法亲自办理者,应急速告知主管并请同事代为办理。请事假将按基本工资/30天*事假天数扣减。

  4、婚假(含节假日)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可享有三天的有薪婚假,若符合晚婚规定(男满25岁,女满23岁)的增加十天的有薪婚假,申请放婚假的有效期为取得结婚证的三个月内。

  5、产假(含节假日)

  符合计划生育的转正女员工按实际情况可享有下列的有薪产假。

  (1) 员工顺产假有90天(产前15天),钳产加15天,难产加30天,晚育加15天;

  (2) 男员工可享有10天的陪产假;

  (3) 哺乳期一年内,每天可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6、计划生育假(含节假日)

  实行节育手术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7、慰唁假(含节假日)

  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该员工可获三天有薪慰唁假,而嫡亲去世可获一天的有薪慰唁假。

  8、公伤

  员工因公受伤(有医院鉴定证明),医疗期视作正常出勤,并按规定予以各种保障。

  9、公众假期

  公司员工享有国家及政府规定的休假权利。

  (1) 元月1日 1天

  (2) 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 半天

  (3) 5月1日(劳动节) 3天

  (4) 国庆节 3天

  (5) 春节 3天

  奖励与惩戒

  1、奖惩原则:

  行为表现优异,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奖励。行为不符合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者,给予处罚。

  2、奖惩方法:

  奖 励 记嘉奖一次 奖励奖金50元 年度考核加0.5分

  记小功一次 奖励奖金150元 年度考核加1.5分

  记大功一次 奖励奖金450元 年度考核加4.5分

  惩 罚 记警告一次 扣当月薪资50元 年度考核减0.5分

  记小过一次 扣当月薪资100元 年度考核减1.5分

  记大过一次 扣当月薪资450元 年度考核减4.5分

  以上功过,必须在同一考核年度互相抵消。

  3、奖惩关系:

  3.1 嘉奖三次等于小功一次。

  3.2 小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大功三次可以考虑晋升。

  3.3 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3.4 大过二次,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职或留用察看处分。

  3.5 记大过三次予以开除。

  4、奖惩流程:

  4.1 奖惩建议人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相关部门经理,并依事实提出建议。奖惩建议人所提的奖惩建议,可以针对本人,也可针对其他同事。

  4.2 建议人所属主管签核。

  4.3 由行政后勤助理送单至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对所建议事实进行会签。

  4.4 手续完成后,行政后勤部出公告,并登入该员工个人档案,月末将奖惩资料转财务部,财务部门根据奖惩金额拨入该员工薪资。如属辞退、开除,则于当天办理好离职手续,发放薪资(另见离职相关规定)。

  5、奖励实施细则:

  5.1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嘉奖奖惩:

  (1) 当月全勤(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

  (2) 当月的月度评定被评为优秀。

  (3) 工作勤奋,责任感强,工作业绩突出。

  (4) 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明显提高工作效率。

  (5) 管理有方,业务推广成效显著。

  (6) 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其它突出贡献的行为。

  5.2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小功奖励:

  (1) 参与配合公司咨询项目并成功获得资格审查。

  (2)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成效者。

  (3) 预先制止或检举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

  (4) 遇突发事件,积极配合解决,且处理得当。

  5.3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大功或酌予奖金奖励:

  (1) 连续3个月度评定被评为优秀。

  (2) 参与公司咨询项目并成功获得资格审查,并承担主要角色。

  (3) 研究创新或有其它特殊贡献,使公司获得重大利益。

  (4)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确有成效者。

  (5) 办理重要业务时成绩特优。

  (6) 适时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失。

  (7) 年底综合评定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

  6、惩罚实施细则

  6.1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警告处分:

  (1)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

  (2) 当月的月度评定被评为差。

  (3) 连续3个月度考评被评为一般。

  (4) 工作怠惰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未造成损失。

  (5) 工作疏忽或未依作业规定作业,影响业务正常运作或公司声誉,情节轻微。

  (6)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或口角,不服规劝。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行为不检点,仪容不整或未按公司要求着装,有损公司形象。

  (9) 不听从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指挥。

  (10)未经主管许可,上班时间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

  (11) 督导下属无力,致使工作不能按时完成。

  (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文件以致延误工作时效。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性文体活动累计达2次以上。 6.2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1) 因工作疏忽或未依规定操作,致使机器设备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

  (2) 严重影响工作场所秩序或同事士气,不利于公司业务正常作业。

  (3) 捏报请假事由,经查属实。

  (4) 对同事恶意攻击、中伤或诬告制造事端。

  (5) 当月无故旷工1次。

  6.3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处分:

  (1) 未经准假而撤离职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2) 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两天,或以不实理由、证明请假者。

  (3) 散布谣言或泄露公司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4) 遗失重要文件或物品,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5) 拒绝接受主管的工作安排或监督,情节严重。

  (6) 督导下属不力,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6.4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辞退处分:

  (1) 试用不合格。

  (2)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合理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 在应聘时伪造证件、相关证明资料或履历。

  (4) 确认患有精神异常,短期内(1年)无法痊愈。(5) 试用1个月后,仍然公开刊登个人求职资料或到人才市场进行应聘活动。

  (6)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达三次。

  6.5 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开除处分:

  (1) 利用职务之便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损失。

  (2)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资料或业务机密,使公司遭受损失。

  (3) 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场所兼营个人事业。

  (4) 冒充主管签名或编造、盗用公司印信。

  (5) 恐吓、侮辱主管或同仁,或以暴力威胁,情节严重。

  (6) 煽动或组织罢工、怠工,或有罢工、怠工行为。

  (7) 非法集会或聚众要挟,妨碍工作秩序。

  (8) 聚众赌博,或酗酒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9)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

  (10)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

  (11)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

  (12)工作中未经公司指派或许可,而往他处工作。

  (13)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拘传或判处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14)其它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情节严重之过失行为。

  7、绩效考核规定

  7.1 员工奖惩列入每月及年度绩效考核档案表。

  7.2 如有记小过处分者,当月绩效不得评为优秀;

  7.3 如有记大过处分者,当月绩效不得评为合格﹔

  7.4 如有受开除处分者,当月无须进行绩效考核﹔

  7.5 年度内累计小过三次者,年度绩效不得评为优秀﹔

  7.6 年度内累计大过二次者,年度绩效不得评为合格。

  保密规定

  1、严禁对外泄漏薪资结构、操作规范、对外订单、采购订单及其它公司文件。

  2、本手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包含各种相关之技术、发明、创作材料、人事、财务、营销计划、客户资料、经营策略等。不论是口头、书面等形式,凡经本公司公布应保密或未公布但依一般商业观念,可判断为机密文件的信息、物品等。

  3、入职员工应保证于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三年内均严守保密义务,决不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或持有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非法利用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从事与本公司相似的竞争行为或其它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

  4、无论有意或无意造成公司资料外泄者,均将受到公司惩罚。

  5、有意泄漏公司机密造成公司损失者,公司将保留起诉权利。

  手册约定

  1、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任何人不得以未知为由而免除责任;

  2、管理规则不尽之处,将随时修订;

  3、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网络技术开发公司

  4、每个员工持有的手册,离职时须归还公司。

标准公司员工手册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20xx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20xx年(含20xx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20xx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标准公司员工手册 篇5

  前言

  为树立整体的公司形象,执行规范而统一的公司规章制度,我们编制了这本服务组的<员工手册>。

  每一位员工在开始工作之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手册,并在工作中遵守本手册的有关条例。

  本手册适用范围为所有餐厅服务组人员。本手册是除公司与员工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外,对公司规章制度的进一步补充,其内容可因需要而进行修改和补充。本公司保留对于本手册的解释权。

  本手册内容包括不予公开的保密资讯,为公司专用,严格限用于内部传阅。公司的任何雇员不准向未获授权的人士泄露本手册内的任何资讯,并且应采用合理的手段保持该等资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如果你对于员工手册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想了解更详细的规定,欢迎向你的管理组或者餐厅经理咨询。

  服务组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组在餐厅里的工作包括:

  ? 依工作站标准程序准备高品质的产品

  ? 亲切自然地欢迎顾客,并提供他们所想要得到的服务

  ? 执行一切必须的清洁维护工作

  通过训练有素的你来执行这些工作,我们才能达到101%顾客满意的目标!

  服务员协议

  公司会为你签订为期3-6个月的用工协议,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有意愿可续签协议。如你觉得无法适应你的工作或你的表现未达到我们的要求,双方均可提前15天书面提出终止协议,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现金政策

  收银时可能会发生现金盈亏,我们理解到人们偶然发生差错难以避免,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个严重的问题。在上柜台前我们会教你怎样处理现金。如发现现金严重盈亏,我们会提醒你注意并要求你重新学习怎样使用收银机;如果问题再次发生,视情节轻重,你可能会被调离此职位或受到纪律处分。收银员在收银过程中发生的现金盈亏,如果在千分之二内,由公司吸收;如果超过千分之二,不论盈亏,由收银员按应收金额与实际收银金额的差额全额赔偿。

  请假

  请假最迟需于上班前12小时以电话形式通知值班经理。如遇早班开店,则需于前一晚或尽早通知管理组。请假应办理相应手续并由餐厅经理核准。

  病假/事假

  服务员请假期间公司不支付薪资。

  薪资

  你的薪资是根据你的表现和职级而定的。公司会依据当地劳务情况定出符合本公司状况的薪资架构。

  发薪日期

  你的薪资是每月固定发放,直接转入你的银行活期帐户。

  训练

  训练是每一个人、每一天在进行的工作!

  你在公司所受的训练都是在职训练。在工作现场,透过有计划的训练安排,你的训练员会利用训练教材帮助你学习工作站并熟悉餐厅的情况,只要有问题请随时向训练员或管理组提出。

  工作站轮调

  通过训练学习成长,你将可能有工作轮调的机会,以能够最大限度地为顾客服务。

  在营运最忙碌时,你通常会被派到你最熟悉的工作岗位,以便顾客能得到最好的服务。

  个人仪容、仪表

  我们是属于食品服务行业,整洁地仪容对顾客极为重要,因此在上班时你必须梳戴整齐,展现专业地服装仪容,我们要求你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 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地深色防滑皮鞋,必须穿袜子。

  2. 女性可化淡妆,男性不可蓄胡须。

  3. 根据卫生要求,在生产区工作时间不可戴任何首饰及手表。

  4. 女性头发应当梳理整齐,不得遮面;男性前发不过耳,后发不可越领。

  5. 手指甲应修剪整齐并不可涂抹指甲油。

  6. 在工作开始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区域或任何手可能变脏的时候,必须洗手消毒。

  7. 如果你患的疾病有传染性,如重感冒或传染性眼炎,餐厅管理组有权要求你暂不上班,待健康情形完全恢复再开始工作。

  安全

  对公司来说,员工、顾客及餐厅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任何时候当你发现有不安全情况的,都应当立即向你的管理组汇报。

  公司纪律/行政处分/员工申诉

  公司纪律

  我们尊重每一位同仁的自尊和隐私权。相互的尊重是维持一个充满善意和愉悦气氛之工作环境的基础,我们都有责任来维持。

  餐厅员工不得以暗示、言语、行为或利用职权,对其他员工有不当的威吓胁迫或侵害骚扰。若有此行为,我们将依据公司纪律严肃处理。你有责任遵守纪律并依规定行事。

  对于公司纪律之规定与执行,你若有任何意见或问题,可以直接向餐厅管理人员反应。

  行政处分

  公司有权对下列违纪行为作相应的行政处分,且每次均要有书面记录记入个人人事档案资料中。对于服务员作出的任何一次行政处分,须经过餐厅经理同意并认可。

  1. 轻度违纪:指不涉及诚实问题,不对公司构成威胁,以及不对他人安全造成伤害;

  2. 较重违纪:指对公司运作构成威胁,对员工及他人安全造成伤害;

  3. 严重违纪:指严重威胁公司的安全及运作,或出现不能容忍的行为。

  违纪处分的类型:

  轻度违纪:

  口头警告―――员工犯轻度违纪,应由餐厅管理组对其执行口头警告。

  较重违纪:

  书面警告―――员工犯较重违纪,或收到一次口头警告之后再犯轻度违纪的,应由餐厅经理签发书面警告。

  严重违纪: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犯严重过失,或收到书面警告后再犯较重过失,征求工会意见并经总经理核准后由餐厅经理执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事宜。

  一年内,2次口头警告视作1次书面警告,2次书面警告视作解除合同/协议处理。

  轻度违纪:(典型案例)

  1. 无故迟到或早退

  2. 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在工作时间内大声喧哗、抽烟、喝酒、吃零食、听收音机及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或干扰其他员工工作

  3. 未穿戴标准制服上班,不注意个人卫生和仪容仪表

  4.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私自会客或接打私人电话

  5.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在上班工作时段进入工作区域

  6. 不遵守公司操作标准

  7. 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

  8. 未经批准,擅自掉换班表

  较重违纪:(典型案例)

  1. 对同仁或顾客举止粗野、言语无礼

  2. 未经主管批准擅离工作岗位处理个人事务

  3. 无正当理由,拒绝合理的工作安排

  4. 工作故意拖拉,直接影响餐厅营运、生产及产品品质

  5. 对同事中有严重违纪现象而知情不报

  6. 轻心疏忽而导致他人或公司财务受损

  7. 使用供顾客专用的餐厅物料

  8. 经过口头警告仍然无改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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