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精选18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精选18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书刊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我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齐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我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述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十分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述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齐,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期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向关注着贝贝的成长。之后,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齐。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
在人生的旅途中。如:玩具,书,扑克牌,等。许许多多的值得你喜欢。当然我不例外,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那一年,鹅毛般的大雪,我在屋里看电视。突然,我看见电视上说:“特价商品书。”我的心开朗了,我想让爸爸给我买,爸爸说:“买了你也不看瞎买。”我对爸爸说:“我看就是了。”爸爸说学习好了就给我买。那天,雨蒙蒙的下着,我看见模糊的影子上在外面,我不在意,到了早晨也没看见爸爸,妈妈也想明白爸爸上哪去了。到了第2天也就是我的生日,爸爸从雨中走过来,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和一本《三国演义》爸爸在冷冷的咳嗽,发现他的衣服全湿了,原先他是去钓鱼,把钓来的鱼卖掉给我买《三国演义》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夜晚,妈妈说睡吧。我说没事,妈妈把灯关了,我说后面还有好多故事没读。
我连夜读起来,12:00才睡,我说这天是我最完美的一天。
这就是我在人生旅途中。加上爸爸是爱我又喜爱那本书,虽然有点旧,但是包含着真情和喜爱。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
每当老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修改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十分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但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完美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老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只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老师的帮忙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我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十分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一样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一样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应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仅学到了写作技巧,而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情绪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情绪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搞笑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齐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
我最喜欢《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了。因为《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学会了许许多多的好句子。比如说:“四周是连绵起伏的沙山,环绕着一个月牙形的湖,湖水清澈,湖平如镜,湖边的绿树郁郁葱葱。”等等的好句子。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是因为书里面的人物十分搞笑,文章里写到五(三)班有几个十分调皮的坏小子,就因为他们的调皮就影响了五(3)班的声誉。但是,侠女戴安一出现,坏小子们立刻就会说铙命呀、铙命,或者说跳起了难看的芭蕾舞。男孩子们都很害怕戴安,男孩们一做错事被戴安明白了他们立刻会说:“我下次不会做坏事了。”有句话说的好啊,口说无凭,虽然坏小子们说不会有下次了,但是他们还是会接二连三的骗人。
让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段。夏雪儿虽然小学毕业了,但是他还是忘不了在小学的快乐,以及和他们一齐走过的点点滴滴,想起了那帮调皮捣蛋、搞笑的坏小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如何得到这种创造的自由?庄子认为,必须抛弃那些对自己身心内外的种种束缚,使自己能“自由思考”,“自由发挥”创造力,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无我”(或者说“忘我”)的精神。人之所以常常陷入自缚之困境而不能自拔,就在于对“小我”的执着,把自己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不择手段地争夺个人权力和金钱,为私利所缠身。这样在精神上还能得到自由吗?没有精神上的自由,哪还会有为人类作出真正贡献。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9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0
不明白大家对动物中的昆虫是否了解,昆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大家平时最常见的昆虫就是蚂蚁了,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世界上总重量最终的动物是什么,是蚂蚁,你可能不会相信,那下方就让我带你们去昆虫世界看看吧。
假如你是一只昆虫,在昆虫的世界里,你每走一步可能都是最后一步,身边时刻都潜藏着无数的猎食者——螳螂,螳螂有着三角形的头,可怕的钳子和细长的中后退,它的外形和周围的叶子差不多,这种昆虫是直翅目昆虫的克星,例如蝗虫,螳螂的栖息地和蝗虫差不多,蝗虫吃叶片,螳螂就吃蝗虫,一棵小树上只要有一只螳螂就可控制蝗虫的数量,由此可见:螳螂是益虫。
螽斯:一种和螳螂差不多的昆虫,肉食性,可他的天敌是螳螂,行动力迟缓,可他巨大的嘴巴可咬碎一切,如果螳螂捕采取行动,它10分钟遍被吃完。(不要辨认错哦)
昆虫世界始终是那么危险,但始终是那么搞笑,大家有时光去草地中看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1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应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个性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能够自我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样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搞笑。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能够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我,勇敢的去应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必须能够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应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能够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应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
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2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平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平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读者》给了我生命的启迪,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扬起了我生活得风帆,这让我如何不爱他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3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4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神探柯南》。我认识它那是在书店里。闲来无事,我从架子上随便拿出一本。一看,却被引人入胜的故事吸引住了,便爱不释手起来。
《神探柯南》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警察救世主的柯南,他天才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案犯再高明的作案方法,都逃不出柯南的眼睛,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都能迎刃而解,书中的情节仿佛将我引入一个神奇而又迷人的世界。
令我最感到惊奇有刺激的是“鬼屋事件”,那晚我正在床头看着书,但读到“突然,“呜呜呜……”一阵低吟声自黑乎乎的走廊飘过来,那仿佛来自虚无世界的声音让人浑身发抖”我仿佛心里紧张得一下子绷紧起来,仿佛鬼就在我后面,令我浑身发抖,全身鸡皮疙瘩似乎都起来了,我下得连忙扔下书,看起了电视,可是虽心不在焉地看电视心里却目不转睛地看了看《神探柯南》。终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忍不住地关掉电视,继续看《神探柯南》。尽管看得心惊肉跳,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进入故事的情节中……
《神探柯南》故事情节惊险怪奇,语言很容易懂,它能让我在清清松松的故事中增强了逻辑知识和推理能力,《神探柯南》能让我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启迪我们的思维。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神探柯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5
有的人喜欢踢足球,有的人喜欢写作文,还有的人喜欢玩游戏,而我却和别人与众不同,我喜欢书籍,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它可以提升写作的能力,所以我爱上了书本。
我是一个书迷,无论在阅读的时候,还是在休息的时候,我都会捧起书看起来,而且一看就停不下来。记得有一次,我拿这好看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津津有味的看着,竟然把吃午饭都忘记了,最后还是妈妈叫我的。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爸爸还有哥哥一起到博库书城去看书,我一拿到《小狼小狼》就兴奋的看起书来。但是看得太露迷了,又忘了回家,直到我把书看完,才想到该回家了。
书啊!我已经无药可救的爱上了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没有了书,如同一幅彩画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
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
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7
一本好书就像一瓶陈年老酒,越是品味就越是香醇。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位于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就让文学如同美丽的音符,在我们心中荡漾。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很自然的想起了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备;想到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的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艺高勇猛、正气凌然、坚不可催的莽张飞;想起老奸巨猾、假仁假义、居心不良的曹操;忘恩负义、阳奉阴违的孙权…
刘备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感恩。正因刘备屈尊三顾,寻访卧龙,孔明感其恩,才隆中对策,纵谈天下。两人自始至终都肝胆相照,心神无二。刘备三顾,赢得了诸葛亮的感恩之心,所以即使后主刘禅如何昏庸,诸葛亮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孔明的三气周瑜,我看到了许多边。周瑜大费兵马,而孔明却不费一兵一马,坐收渔翁之利。荆州襄阳,南郡都归于刘备了,真是:几郡城池无我分,一场辛苦为谁忙!?在后来,周瑜用美人计,但孔明仍让刘备安然回城还抱得美人归。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在后来的“假途灭虢”之计也被孔明识破了,真是:一着棋高难对敌,几番算定总成空。孔明就是智谋第一,不负于司马徽比喻为“兴周八百年之姜子牙,旺汉四百年之张子房。”不然吴国多次派使都要不回荆州呢!由后周瑜之死告诫人们,成功人生首要一条是修身养性。远离嫉妒恶劣心理,学会及时制止息怒,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心情愉快是何等重要!
我喜欢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敬重他们遵守诺言,兄弟绝无二心;我喜欢关羽的忠心耿耿,我看到了他们的深厚情谊,看到了他的勇武;我喜欢刘备的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坚持,换来孔明的一生倾心;我喜欢诸葛亮的火烧新野,我看到了聪明;喜欢赵子龙的长坂单骑救生,我看到了英勇和惊人的胆量;我喜欢……
我要学诸葛亮的谦虚谨慎,刘备的仁爱,关羽的大义凛然,曹操的才华横溢,周瑜的万人之英。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8
书,自古以来都有很高的地位,人们对它的赞扬也是举不胜举,譬如“书香门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它在人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书事实上已经陪伴了我十多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但仔细想想,从来没感觉到它在我生命中的地位,从来就忽视了它在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书真的十分重要,它能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好书能修身养性,培养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品味人身的酸甜苦辣。而对于我,最遗憾的是很少去看书,但在我空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去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博览,上海服饰等,我喜欢简短的小故事和一些散文,但其中的寓意丰富,可以让我去思考人生,我当然也特别喜欢一些时尚类的东西,当我看到穿上自己比较喜欢的衣服我的心情会十分舒畅,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需要知识与时尚兼顾!这样发展的才更完美!
书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人生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多品味一下好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