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监部门搞好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化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
3、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坚持做到“五同时”,合理布局生产系统。
4、负责搞好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并督促落实标准化工作 。
5、负责指导和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现场检查落实情况 。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
7、负责抓好“顶板、一通三防、机运”三个竞赛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
8、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实现均衡生产,安全生产 。对采区布置、采掘接替,开采情况清楚 。
9、矿井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指挥抢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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