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有哪些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有哪些

  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和异同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同。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同。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二、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xx关于申请购买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xx关于xxx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但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xxx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三、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原因及负面影晌

  造成请示与报告与不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有:一是理解上有偏差。有的同志没有正确理解请示与报告的真正含义,经常分不开请示与报告的界限,所以,动起笔来浮想联翩,鱼龙混杂,分不清到底应该是请示还是报告。二是拟写人员思想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请示与报告必须分开的重要性,认为总是请示问题报忧不报喜,不如混合起来既请示了问题又汇报了情况。三是领导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

  请示与报告不分,往往为上级机关、正常的公文处理带来不便,还容易使上级机关错批、漏批文件,甚至有时延误事情的处理,严重影响公文质量。准确地报送请示与报告,可以使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增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交流。我们应下大力气纠正请示与报告不分的不良习惯,做到领导带头,有目的、有组织的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及培训,普及标准化公文的写作知识,提高公文写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根据国务院20xx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请示”是一种上行文,早期的请示和报告是混用的,因此,现在还有人错误使用“请示报告”。

  一、请示的结构与写法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几部分。

  (一)标题: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二)正文: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三部分。

  1.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写在正文的开头,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样才能顺理成章,有说服力。

  2.事项。指请示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一般包括方针、政策、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

  3.结尾。请示的结尾一般有如下写法:“以上,请批复”,“以上当否,请指示”,“以上请示,请审批”,等等,这些虽然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它是请示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二、请示的写作原则

  (一)一文一事

  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一些单位向上级机关请示,经常把好几个问题写在一起,认为只要能解决一个问题就行了,结果一个也不解决不了,因为“一文多事”牵涉的单位多了,涉及的政策也多,任何一个上级机关都很难答复,几个单位同时答复更不可能。

  (二)不多头请示

  一份请示,只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同时主送两个以上机关,更不能分头送给多个领导。如有需要,有关的单位可用抄送的形式。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一些单位以为多头分送保险,搞“广种薄收”,结果常常是谁都有关系,但谁都不管,失时误事。

  (三)不越级请示

  请示与其他公文一样,一般不越级请示,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机关。

  (四)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发下级机关,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未批复的事项。

  请示和报告有哪些区别

  在20xx年4月16日颁布,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是这样定义的: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1.定义说明了请示两个重要的特点,一个是请示属于上行公文,还有一个就是请示是请求性的文种。

  2.请示的特点。

  (1)请求性。

  (2)事前性。

  (3)单一性。

  (4)针对性。

  (5)隶属性。

  3.请示的写作要求

  (1)一文一事原则。即前面说到的单一性。

  (2)单头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不多头主送,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关机关。这就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请示与报告不能混用,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即不写“请示报告”。

  (3)不越级请示。这一点,请示与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样的。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送领导个人。

  (4)不抄送下级机关。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报告

  1.报告的概念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报告属上行公文,应用相当广泛。它可以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本本单位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批示的情况,反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报告的特点

  (1)陈述性(以叙述和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种,但它的叙述和说明是概括性的,除非情况特殊。)

  (2)建设性。报告的馔写目的是为了向上级机关达情献策,是为了上级机关更好地作出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的。

  (3)沟通性。报告是“上传下达”的主要手段,目的在于加强交流。报告是上下级间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的主要公文之一。

  3.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相同点:同属于报请性的上行公文。

  不同点:

  (1)含义不同。请示是“请求指示、批准”,带有紧迫性;而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重点在反映情况上。

  (2)性质不同。报告是陈述性的文件;请示是请求性文件。

  (3)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在事件前、事情进行过程中和事件后都可以行文;而请示是事先行文。

  请示和报告的应用区别

  请示和报告的应用区别

  一、行文的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示上级,须报上级批复。

  报告是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不须批复。

  二、行文的内容不同

  请示带有迫切性。

  三、所针对的时间形态不同

  请示,事前写好,须报上级审批才能实行。

  报告,也许在事后写,也许在事发时写,也许在事发前写。

  四、请示的特点:

  (一)只用于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或有业务领导关系的上级主管机关请求请示、批准事项时用。

  (二)请示的事项必须是本机关职权范围内无法确定或处理的。

  (三)必须事前请示。

  (四)必须要求上级明确表态、批复。

  (五)请示的写作要求:

  1.区分请示与报告的异同,请示是呈请,报告是呈报。

  2.写请示要一文一事

  3.主送一个领导机关,不要搞“多头”请示

  4.请示的语气要谦和

  5.坚持逐级行文的原则。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在于,报告仅仅要求主送知道,而不要求答复,而请示是要求必须答复(批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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