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索亚历险记赏析(精选5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赏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译者的读者意识 《汤姆?索亚历险记》 中译本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的幽默小说大师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小说以儿童的目光来看待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社会闭塞、沉闷、死板的生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该著作以其浓厚的地方特色的诙谐、幽默的语言魅力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一跃成为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

儿童小说既有小说的一般特征,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它要求从形式到内容都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儿童小说的读者主要是儿童,这一特性决定了其翻译的特殊性,同时也造成了儿童小说翻译的一些困难。译者要充分考虑儿童特有的文字理解能力、审美特点及心理特征,译出原作的趣味和风格,使小读者们获得与原著读者们同样的审美感受。在翻译时,“应该善于从儿童的角度出发,以儿童的耳朵去听,以儿童的眼睛去看,特别以儿童的心灵去体会”(陈伯吹,1982)。

文学需要文学批评,翻译同样需要翻译批评,有助于对翻译实践进行检验和指导,提高翻译质量。正如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彼得?纽马克所言:“翻译批评是连接翻译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一项既充满乐趣又具有启发性的实践活动。对别人的译本进行评论,特别是对同一文本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译本进行评论时,这种特点和意义尤为明显。”(Peter Newmark,1988:184)受此启发,笔者试图对马克?吐温的名作《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两个中译本(以a标记的为赵宇2008的译文,以b标记的为时成2008的译文)进行比较评论,从而总结出儿童小说翻译的一些技巧。之所以选择这两个译本,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这两个译本目前的读者较多,影响较大;二是这两个译本出版时间相近,能明显地反映出同时代译者读者意识的强弱。

按照法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安托瓦尔?贝尔曼提出的批评方法(许钧,1998:259),笔者首先把两个译本当作真正的文学作品进行了仔细阅读,旨在考察译作是否是目的语里具有内在生命力的作品。阅读后发现两个译本各有千秋。

下面,笔者从儿童的可接受性、译本的准确性、优美性、说明性、逻辑性,通过比较赵宇的译本和时成的译本对某些段落和句子的处理及其效果,拟分别具体陈述两个译本的闪光点和所存在的不尽人意之处。

一、儿童的可接受性

译文要向儿童传达原文本的最基本内容。为了确保儿童能够看懂译文,译者要充分注意到儿童的阅读理解能力,运用儿童能够理解的词汇和句式,否则,他们很可能会因为看不懂而放弃阅读,更不用说去欣赏作品了。如:

(1)He’s my own dead sister’s boy,poor thing,and I ain’t got the heart to lash him,somehow.Every time I let him off,my conscience does hurt me so,and every time I hit him my old heart most breaks.Well-a-well,man that is born of woman is of few days and full of trouble,as the Scripture says,and I reckon it’s so.

(1a)他是我那死去的姐姐的遗孤呀,一个可怜的孤儿,让我去打他,不管怎样我也不忍心。每回我放了他之后,良心都会受到谴责;然而每次打了他,我都有点儿心痛不忍。唉,就这样吧,圣经上说人为母生,光阴荏苒,还祸事不断;我寻思着想必就是这个道理。

(1b)他是我死去的姐姐的孩子呀,可怜的小东西,我怎么也狠不下心来揍他。每回我放过他,我的良心好难受啊;可每回我真揍了他,我的心差点儿碎啦!唉,算啦,《圣经》上说的,凡是女人生养的男人都活不长,而且多灾多难;我琢磨事情怕也是这样。

这一段描写的汤姆姨妈的心理活动:在汤姆惹事之后,每次放过他,良心都会受到谴责;然而每次打了他之后又心痛不忍。赵译用词“人为母生,光阴荏苒,还祸事不断”,短语结构精准、简练、严谨,多加停顿,让读者一目了然。而时译“凡是女人生养的男人都活不长”则陈述冗长,不够简练,让人反而难以理解,甚至会让小读者产生误解――女人生养的男人,难道还有男人生养的男人?

所以在翻译时,译者要特别注意儿童对于译文语言的可接受性。语言是作品价值得以实现的媒介,而读者的接受能力和鉴赏能力是译作语言存在的前提。所以译者要密切关注儿童读者在接受和运用表达语言时的特殊性,多加停顿,避免儿童读者理解困难。

二、译作的准确性

作为儿童小说的译者向小读者们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思想是十分必要的。译者对原文不准确、不完全的把握是译作致命的缺陷,所以译者在翻译之始就必须把准确性铭记于心。如:

(2)Cardi Hill,beyond the village and above it,was green with vegetation and it lay just far enough away to seem a Delectable Land,dreamy,reposeful,and inviting.

(2a)卡地夫山在村外居高临下,这时节草木郁郁葱葱,到处都覆盖着绿色的植被。与它的距离恰好使它看起来仿佛是一片乐土,飘逸着梦一般扑朔迷离的色彩,令人向往。

(2b)卡迪夫山俯瞰全镇,此时草木葱茏,一身青翠。它的远近刚好使它看上去像一片乐土,洋溢着梦幻色彩,安详诱人。

这段文字描写的是夏日周六早晨的卡迪夫山。通过赵译和时译的比较,时译的“它的远近”中的“它”是指卡迪夫山,表达要更准确明了,而赵译“与它的距离”则让人理解不透,更不用说是儿童读者了,这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理解准确度。

三、译作的优美性

儿童文学的语言应做到使小读者读起来朗朗上口,即有音律的美感。语言的美感首先体现在节奏和韵律当中,诗意的语句能够丰富孩子们的情感,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增强他们对文学作品的喜爱。在《汤姆?索亚历险记》这部作品中,马克?吐温引用了大量的富有节奏感的圣歌和印第安咒语。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重视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性,既准确地表达原著的内容,又使译文节奏鲜明,富有动感。如:

(3)Shall I be carried to the skies,on flowery beds of ease.Whilst others fought toe win the prize,and sailed through bloody seas?

(3a)我怎可以躺在花床上,将它送入天堂,他人皆忙于争奖夺赏,在血海中远航。

(3b)当他人争着要得奖,在血海中航行,我会躺在舒适的花床上,让人送上天吗?

刘重德先生认为,诗歌的美同时体现在形式、语言和意义上。诗歌的翻译者们不应仅仅满足于传达原作的内容,而必须努力重现原诗的美。要做到这一点,他认为,首先必须保留原作的内容和艺术构想,然后再尽最大努力使译文具有适当的形式、节奏和韵律。在原文中,我们发现“skies”、“ease”、“prize”和“seas”这几个词是压韵的。在赵宇的译本里,也以“堂”和“航”压韵,译文既准确表达了原作的内容,也较好地重现了原文的节奏。而成时的译文在后一点上就相形见绌了。英语注重简练,能省则省;汉语则不怕重复。因此,适当的重复也能增强译作的美感,使译文更生动明快。

四、译作的说明性

如:4)And they did.Old Hundred swelled up with a triumphant burst,and while it shook the rafters Tom Sawyer the Pirate looked around upon the envying juveniles about him and confessed in his heart that this was the proudest moment of his life.

(4a)于是,大家热情地唱了起来。每个人都以饱满的热情放声高歌“老一百”,那充满着兴奋和高兴的歌声回荡在教堂上空。

(4b)于是,大家用心唱起来。大家心情振奋地引吭高歌“老一百”,那洋溢着胜利之情的歌声震得房梁为之颤动。

根据翻译目的论,忠实原则是指原文和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即忠实原文,但是忠实原则服从于目的原则。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语际不连贯,则忠实原则不再有效(汤玉洁,2008)。对于中国儿童来说,在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时,除了领会故事的精彩,也为了能够了解一些英语国家的文化知识。因此,在儿童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中,就不会进行一字一句的对等翻译,而是可采取增加脚注和注释的翻译策略。

时译的脚注是对文化词语的解释,将英语文化中“老一百”的文化内涵详细介绍给了小读者,很好地做到了翻译过程中忠实原则服从目的原则,否则会让儿童读者困惑。

五、译作的逻辑性

如:5)“...if I git to be a reg’lar ripper of a robber,and everybody talking about it,I reckon she’ll be proud she snaked me in out of the wet.”

这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最后一句话,整个小说圆满结束。读者读完故事,也一定会满意地放下书本,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但是,严维明(1998)认为能不能在中国小读者身上产生这样的效果,还要看译者是否能译出其中的逻辑。下面是两个不同译文:

(5a)“他抓紧时间,跑去找他母亲,将此事告知她、纳恩以及贝特,让她们同他一块儿分享这个好事情。”

(5b)“我要是有一天成了个强盗尖子,人人都谈论我的话,我看寡妇也会很得意,因为是她把我从野地里接回家的。”

时译为了体现句子之间的逻辑,增加了“要是”、“都”、“也”、“因为”等词,使整个段落浑然一体,而且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使整个句子充满童趣,体现了哈克神奇十足的心理,也给小读者带来无限遐想。

六、结语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不同译文,发现要实现儿童文学译本的目的,译者必须根据目的论的原则,根据儿童这一受众的特定来决定儿童文学作品翻译中的策略,把握源语和译语的主要特征,力争最大限度地实现译文的目的,从而将国外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更好地介绍给国内的儿童读者。本文所选取的例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们只是一部儿童文学作品中的一部分。因此,对儿童文学作品的翻译策略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

参考文献:

[1]Peter Newmark.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 (UK) Ltd.,1988.

[2]许钧.当代法国翻译理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严维明.谈谈儿童文学作品的翻译――新译《汤姆?索耶历》点滴体会.中国翻译,1998,(5).

[4]Mark Twain.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M].Qingdao:Qingdao Press,2004.

[5]陈伯吹.谈儿童文学创作中的几个问题.上海:文艺月报,1956.

[6]马克?吐温著.成时译.汤姆?索亚历险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汤姆索亚历险记赏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幽默语言 语用思考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

引言

语用学是研究语言的专门学科也是语言的重要分支学科,其对语言进行相关的探索和研究。事实上,真正对幽默语言进行研究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它开始于20世纪末。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整个作品中都充满了幽默的语言和语境。本文通过对这部作品的言语幽默进行分析,为读者直观地认识和解读、鉴赏该部著作提供更好的借鉴。

一、《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简介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所著《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他的一部重要作品。这部作品在国际上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海明威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整个现代美国文学都来源于马克?吐温的著作《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最优秀的一部书,此后还没有哪部书能与它匹敌。”从海明威对这部书的评价可以看出这部书在美国的价值和影响。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白色种族的孤儿的历险历程。[1]小说的主人公是我们很熟悉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涉及到的哈克贝里?费恩。他是一个十分不幸的孤儿,母亲早逝,父亲对他不管不顾。但是他聪明、善良、勇敢、崇尚自由、具有同情心,对是非善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好孩子。他同情在被多次贩卖中逃跑的坚强勇敢、品德高尚的黑奴吉姆的悲惨遭遇和命运。但是,由于他从小受传统的种族思想的影响,导致他的内心深处也有深深的种族歧视的烙印。

在美国传统思想中,黑人与白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哈克贝里?费恩为了逃脱父亲的“魔掌”独自去历险的时候,他遇到了逃跑的黑奴吉姆,他不但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将吉姆送还给吉姆的“主人”,而且还帮助吉姆逃跑、掩护吉姆,甚至在吉姆重新被抓后不顾自身的安危救出了吉姆。在哈克贝里?费恩眼里,吉姆虽然是一个黑奴,但他却是有独立人格的,是自由的。他认为,吉姆也应该像他一样勇敢追求自由生活和自己的梦想。他把吉姆当作自己的好朋友,在逃亡的过程中他们同甘共苦、患难与共。最后,根据华森小姐的遗嘱,他早已获得了自由。而哈克贝里?费恩的好朋友汤姆的母亲提出收养费恩,被费恩拒绝了,因为他崇尚自由,早已习惯了孤儿不被管教束缚的自由生活。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里?费恩对自由的崇尚与追求、对束缚的反抗与不满、对朋友关心的情怀。同时,还从正面和侧面表现了他的坚强、勇敢、聪明与机智等品格;小说也反对和控诉了种族歧视,批判和讽刺了教会和皇权的虚伪,宣扬了种族自由与平等的思想。

二、《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中的言语幽默

(一)幽默自白与言内行为

言内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我们说话的动作本身。在我们日常生活过程中,言内行为发生在我们时时刻刻的生活里。人们平常生活中说话的时候所发出的音节、单词、短语甚至一个连续的句子都与言内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 言内行为与幽默自白主要是指通过对文章的阅读,我们能够从文字的表现意思直接体会出幽默,不需要对一些情节内容进行想象、推敲。言内行为是最常见的言语幽默形式。因此,在《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这一长篇小说中也处处彰显着言内行为的幽默语言的魅力。

在《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该部小说中,各个章节出现的幽默的词汇、句子、段落都充分地体现出了言语的幽默效果与言内行为,让整部小说读起来令人忍俊不禁、深深地被它的语言所吸引。例如:在小说的一开始,作者就以一种幽默诙谐的语言写到:“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小说,你也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根本没有什么。那本书是一个叫马克?吐温的先生写的,他大致上写的都是实话,但是,实话不实话这算不了什么,我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撒过一次谎的人。”这段形式简单但是内容却十分深刻的文字表面上看是作者对其要写的内容的简单介绍以及写作前状态的一个基本的叙述,但是却显示出了作者独特的语言幽默形式。[3]《汤姆?索亚历险记》与《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都是马克?吐温先生自己写的,然而,在这段文字中,作者称《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像是在与读者讲述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的故事。同时,他又说,马克?吐温先生讲的大体都是实话,但是有些事又是他生发出来的,作者首先说他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讲的可能有部分虚构的,但是作者把话语转折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没有撒过一次谎的人,看似平淡的话语却让读者从中读出了马克先生十足的幽默风趣,给人以轻松愉悦之感。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这部小说本来是虚构编造的,小说的人物哈克贝里?费恩和他所帮助的黑人好友吉姆、和他的好朋友汤姆等都是虚构的,同时,小说的情节哈克贝里?费恩逃跑历险以及他帮助黑奴吉姆获得自由都是作者通过想象构思刻画和描绘出来的;也许小说的取材是真实的,当时社会状态下,黑人和白人存在着严重的种族之别,白人奴役压榨着黑人的人生,把黑人看作自己的奴隶。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发生黑人与白人一起愉快地历险和双方还建立了良好的友谊关系的情节很明显是作者基于现实环境进行勾勒的。在这个过程当中,作者采取的写作手法别具特色,很是特殊,他通过营造另外一个虚拟的“自己”来叙述讲解这一故事,在故事中将自己写了进去,强化了所写故事的戏剧性以及真实性。同时,这种写法从深层次来讲就是一种幽默的写作表现手法。作者通过开篇引述另外一部作品来引出所写本部作品的内容,巧妙地对自己进行了介绍。

作品中还有这样一个场景,即主人公哈克贝里?费恩藏身于一个孤岛时,他内心有这样一种感受:“我将自己看作是一个人,如果我踩到了一根树枝上,如果这个树枝断了,我就感觉我的呼吸好像是被人砍成了两部分,只剩下了半口气,而我的那半口气却是时间最短的。”在这个场景中,作者借助主人公哈克贝里?费恩之口将树枝比作呼吸,将被砍断的树枝比喻成被砍断的两半呼吸。众所周知,呼吸是不可能被砍断的。因此,看到这些幽默的语言读者就会情不自禁地被其所吸引,不由自主地发笑。

(二)言外行为与推理幽默

言外行为和幽默的关系十分微妙。所谓言外行为与推理幽默是指作者叙述的话语,写出的词语、句子与段落需要读者经过细细推想与仔细推敲,才能感觉到其中的幽默。如果直接从文章的内容读出了幽默,那么,这个幽默感将不会是言外行为与推理幽默。但是,如若在推敲的过程中不是特别地顺畅,发生了一定的错误与误差或者对句子的理解产生了一些误解,那么在此过程中也会有幽默的效果产生。在小说的第十四章“所罗门聪明吗?”中,作者微言大义地写到了一句话:“对一个黑奴而言,他的脑袋可不简单。”这句话起初看没什么幽默之处,不能让人发笑。[4]但事实上,这句话经过仔细推敲与品味之后,是十分幽默的,即这句话很容易发生言外行为与推理幽默。对于这句话,读者就会引发想象与回忆。根据之前小说章节所写的内容和讲述的吉姆与主人公所经历的危险故事,黑人吉姆和哈克贝里?费恩在丛林中发现的一些东西,获得的一些所谓的“富人”的东西,如望远镜、雪茄、书本以及其他等物品,我们便可以看出吉姆是一个生活经验极为丰富的人,果真不愧是一个随时准备逃跑的高手。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把幽默赋予在吉姆身上,写出了吉姆这样幽默生动的人物形象。同时,读者可以经过反复推敲得出,吉姆作为一个黑人,特别是他是被打上黑奴烙印的黑人,在严酷残忍的社会现实下能够追求自己的自由和人生,渴望实现与白人的平等并获得自由与解放,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通过吉姆的一系列的行为与他的思想、意志与品格,读者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在想象的过程中,也就留给了读者言外行为的幽默推敲的空间。

小说中的一个片段,当主人公被父亲囚禁时,哈克贝里?费恩利用自己的聪明机智制定了逃跑的计划,制造了自己被谋杀的假象,然后成功骗过了父亲,逃出了父亲野蛮的管制。[5]从哈克贝里?费恩逃跑的这一过程,读者可以充分发挥想象,一个十多岁的小孩竟然制造自己被谋杀的假象来骗父亲,其语言和行为是多么滑稽和幽默,给人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

结语

综上所述,言语幽默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这部作品的一大亮点。其中的言语幽默又可以分为言内幽默与言外幽默,两者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是否能够直接从语言文字获得幽默之感。《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作为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之一,在世界上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它独特的幽默形式与语言,以及幽默背后蕴含的深刻的道理使其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的璀璨之作。

参考文献

[1]王金玉.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创作语言风格[J].语文建设,2023(14).

[2]王婧媛.论马克?吐温笔下的“男孩”形象[J].语文建设,2023(35).

[3]余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批评文本分析研究[J].外语学刊,2023(02).

汤姆索亚历险记赏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王子与贫儿》 英美文学 教学设计

引言

《王子与贫儿》的原型是一个英国古老的童话故事,将两个身份完全不同的人进行身份对调之后,发生了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马克?吐温借助这样的故事表达了自己心中对主流社会的批判。马克?吐温创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利用幽默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阐述出来,展示自己的批判精神,《王子与贫儿》这部作品对他的创作方式就是一种很好的阐释,让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会捧腹大笑,但是笑过之后也会对其中的深刻含义进行思考。

一、英美文学的教育的重要性

英美文学教育是当前高校教育过程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在英美文学教育过程中,各种文学作品是重要的教材,通过对各种英美文学作品进行阅读和分析,可以培养学生对英美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同时也可以加深学生对西方文学以及文化的了解,在英美文学教育过程中,应该要对各种英美文学作品进行利用,有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好地掌握英美文学的精髓,提升文学素养,培养文学底蕴。与此同时,英美文学教育也能不断提升学生的基本语言能力与人文素质,培养学生对英美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同时能增加对西方文化的了解,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落实到具体的教育过程中,主要有几个方面的作用。第一,能够引导学生对作品的创作者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一个作家的成就,不仅在于他的文学作品,更在于他的经历以及创作成就。第二,通过对作品的语言特色、作者的写作风格的介绍,引导学生欣赏作品中的写作手法和词语词汇运用特色,可以培养学生对英美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能够明白英美文学创作的规律。第三,通过对具体的作品的教育,能够让学生对作品的主题思想以及表达的深层次含义有一个认知。由此可见,加强英美文学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王子与贫儿》背景的教学设计

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坛上的一个代表人物,具有多重身份,是小说家、著名演说家、杰出作家,也是一名著名的记者。马克?吐温的文学创作之路与他的人生轨迹有很大的关系,十二岁时由于父亲去世,迫于生计,他只好辍学开始到工厂当小工,为了维持生计,他换过很多工作,做过密西西比河的领航员、矿工,也当过新闻记者,在从事新闻行业的时候,渐渐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写作,于是开始创作一些有趣的小品,从而开始自己的写作生涯。他一生创作了大量作品,有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从内容上讲,主要是对各种社会现象以及人性的丑恶进行批判;从风格上讲,幽默与讽刺是他的写作特点。正是由于写作风格比较独特,因此他成为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且一些主要作品都已经有了中文译本。对他的作品进行阅读和分析可以发现,从美国最初的资本主义形成一直到发展成为帝国主义的过程中,都有马克?吐温的作品一路陪伴。由于经历得较多,他的创作也逐渐从轻快的笔调转化为辛辣的讽刺,再到悲观厌世。前期创作中,马克?吐温的作品以辛辣讽刺居多,而后期的作品语言比较激烈,因此他的作品成为很好的英美文学教学素材,在我国很多高校的英美文学课程中,都可以见到他的文学作品。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创作中期的作品,在他的文学创作生涯中,可以算作是过渡作品,采用童话讽刺的形式,对美国的资产主义社会进行了十分猛烈的抨击,这部作品在美国文学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文学地位,与他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同样的现实意义。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对人物性格的描写十分深刻,对人的审美已经达到了一种炉火纯青的地步,尤其是对儿童的心理的刻画,十分生动形象,是真正做到了从儿童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看待社会,将人性中的矛盾、复杂描写得十分到位。《王子与贫儿》这部作品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个是两个主人公的错位,让他们与原来根本不属于自己的现实环境发生了碰撞,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中,总会闹出很多笑话,展现人物的固执、善良以及人性中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另一个是通过对人物形象在身份错位之后的环境中的心理状态进行描绘,揭露了封建统治者与劳动人民在生活上以及人性上的对立状态,塑造了丰满的人物形象。

三、小说《王子与贫儿》教学课堂设计

(一)主题思想设计

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对读者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作者用一种艺术的方式将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各种现象展现出来,为现实披上了文学的衣裳。马克?吐温非常善于使用夸张的表现手法,尤其是对各种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描述时,这种夸张手法的应用,会给读者带来更大的冲击力。在这部作品中,作者使用的夸张的表现手法,对小说的主旨就是一种很好的展示。马克?吐温对以汤姆的父亲为代表的底层社会的愚昧无知和贪婪残暴进行了深刻的描写,汤姆一出生就没有得到过任何关爱,唯一得到的就是父亲的打骂以及压榨,虽然有好心的牧师一直循循善诱这个可怜的孩童,但是他的父亲却一次次地将他引到另一条完全相反的道路上,这种矛盾的生活使得汤姆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发生了改变,人性中的自私以及贪婪在汤姆父亲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和残暴的行径背后是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一种观察和讽刺,这种夸张的背后也隐藏了底层人民的无奈,作者虽然也会同情底层人民的生活,但对于他们的狭隘以及贪婪心理的批判更为严重一些。此外,作者对资产阶级的昏庸无能也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尽管亨利八世是英国历史名望较高的君主,但是外界对他的质疑和批判依旧很多,昏庸和无能成为这位国王全文的标签。作为统治者,其愚昧无知的态度使他丧失了对国家的观察和统治能力,统治者对自己所管理的国家没有充分的了解就盲目地进行管理,是作者极力批判的一个方面。夸张的手法在这部小说中随处可见,尤其在对人物形象进行刻画的时候夸张手法更加明显,马克?吐温利用这种方式对丧失自己的人格、理智和良知的行为进行了控诉,对于底层人民的痛苦生活表示同情,更对愚昧的统治者进行批判。这些现象在美国社会中十分平常,马克?吐温不愿意看到但是又不得不接受现实。

(二)创作语言风格赏析

在马克?吐温的创作过程中,幽默以及辛辣讽刺是两大特点。在这部小说中,这两种语言形式也有所应用,爱德华与汤姆的人生轨迹的对比,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讽刺,当两个身份互换之后,在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闹剧,隐藏了一种深深的悲哀。作为一个贫苦儿童,汤姆过够了穷人的生活,他一直都渴望自己可以过上王子一样的生活,但是成了王子之后,他在奢华和浮夸的生活中调整自己,以便能够尽快进入角色。一个普通人能够顺利地成为一个国家的继承人,这无疑是对传统的贵族观念的一种巨大讽刺,这是作者对传统的出身观念的一种否定。在描述的过程中,作者使用的夸张的表达手法,将这种讽刺加强,给人带来更多哲学的思考。爱德华在与汤姆交换身份之后,走入底层社会中,他切身体会到底层人民生活的疾苦,作者使用了极为夸张的语言对他进入底层社会之后的生活进行了描绘,所以当爱德华在尝遍了人间疾苦之后,还是希望可以回归到贵族生活中,即使是曾经的贵族亨利也仅仅是用一种玩笑的态度来看待这位落难的公子王孙。这种黑色幽默的语言表达方式,道出了作者的重要思想,其实在平行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人与人之所以会有区别,在思想上会有不同的想法,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不同。

(三)人物形象分析

汤姆和爱德华是这部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汤姆作为一名小乞丐,完全代表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他和家人住在垃圾大院,以乞讨、偷盗为生,和王子同一天出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汤姆一直希望可以过上王子的生活,当最开始与王子互换身份被囚禁在王宫时,他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束缚和压力,因此想要恢复自由,但是后来渐渐习惯了王子的生活,他的行为表明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对上层社会的一种向往。爱德华作为一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王子,一直深处王宫,非常向往外面的精彩世界,也希望可以尝试一下自由的生活,于是和汤姆互换身份,在平常的生活中饱尝了人间疾苦,亲眼看到了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的艰难生活,这一切让他为自己当初的决定感到后悔不已。

结语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中期的一部代表作品,从本文的分析可知,这部作品中的主旨的体现于作者使用的文学创作方式有关,作者独特的黑色幽默的表达方式,将主题刻画得十分深刻,这部作品因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在我国英美文学教学中一直都是重要的教学素材,可以加深学生对英美文学的认知。语

参考文献

[1] 李向红.用童话揭示历史 用历史寄托现实――读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王子与乞丐》有感[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2).

[2] 张丽.浅析马克?吐温《王子与贫儿》的结构艺术[J]. 时代文学(双月版). 2006(02).

[3] 范川凤.马克?吐温的幽默语言艺术[J]. 逻辑与语言学习. 1994(03).

汤姆索亚历险记赏析范文第4篇

一、亚瑟王故事的起源及传播

在历史学家看来,亚瑟王是一个神秘虚幻的传说中的人物,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早期威尔士的诗歌和史书说到过他,把他描述成一个勇敢的武士,凯尔特人的军事首领,大约生活在公元5或6世纪的英国康沃尔(Comwall),在他靡下集结了一批晓勇善战的武士,号称圆桌骑士团,这些圆桌骑士们彬彬有理,身手了得,机智勇敢,匡扶正义,亚瑟王率领他们抵抗来自北欧的撒克逊人(Saxons)的入侵。在英国历史上,凯尔特人是个不幸的民族,他们是不列颠岛上的最早土著居民,然而在盎格鲁一撒克逊人(Anglo-Saxon)的入侵中,被迫退居到西部和北部的山区,其中有一部分人不堪忍受异族的统治,逃至今日法国的布列塔尼地区,同时也把关于亚瑟王的传说带到了欧洲大陆,这些远离故乡的凯尔特人在岁月的流逝中已经把亚瑟王视为自己心口中的凯尔特人的民族英雄,把自己渴求独立自由和关好生活的愿望赋予在亚瑟王这位英雄身上,通过这位传奇英雄的英雄业绩来曲折地反映自己的愿望。凯尔特人的口头文学在欧陆又经过若干个世纪的口耳相传,然后通过行吟诗人或是其他途径从法国逐渐传到欧洲各国,在那里广为传播,逐渐完善。而亚瑟王的形象在此过程中变得愈益高大神化,他和他的骑士们的冒险业绩经过人们不断的完善补充敷色逐渐具有了荷马史诗人物中的传奇神话性质。在整个中世纪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的故事不断出现在欧洲各国的文学作品中。亚瑟王已经由远古时期的一位英雄逐步演变为体现人们理想的传奇式人物了。在凯尔特人的传说中亚瑟王已然超越了生死,他连同他的那些骑士们以及他们重信义讲义气轻生死的品德也一直留在人们的心中。

二、亚瑟王故事文本的形成

凯尔特人退居偏僻山区或渡海逃到法国布列塔尼地区后的很长时间以内,关于亚瑟王的故事只是停留在口头文学阶段,未能形成文宇。约12世纪,有一位法国诗人写过5个关于亚瑟王的传奇故事。中世纪德国诗人曾写过亚瑟王的传奇。第一个系统收集亚瑟王故事的当推杰弗里,他当时用拉丁文写了《不列颠史记》一书。这是比较系统叙述亚瑟王事迹的第一本资料。几年之后另外一个诺曼吟唱诗人魏慈把亚瑟王事迹译成法文韵文,并且增加了圆桌骑士部分。再后来雷亚孟约生于1200年前后用中古英语韵诗体写成了一部爱国主义的《英文雷亚孟的勃罗脱》,诗中不仅使用头韵,还用了尾韵。其中的第三节叙述了有关亚瑟王的传说,系雷亚孟根据杰弗里和魏慈的书籍加以自由翻译发挥扩充而成。他的这一作品构成了现有亚瑟王传奇的主要框架。到了12世纪末和13世纪初,亚瑟王传奇在欧洲大陆风行一时,尤其在法德两国。大多数传奇故事都是围绕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展开的。直到巧世纪托马斯马洛里爵士在狱中完成了《亚瑟王之死》以后,亚瑟王的故事才臻于完整。

三、亚瑟王传奇对巧世纪后英关文学的影响

1.巧世纪后英美文学中的亚瑟王题材

亚瑟王的故事在中世纪的英国并非是封建贵族生活的真实写照,而是这种生活方式或行动规范的理想化。巧世纪之后,亚瑟王的传奇故事在英国文学历久不衰,时至今日仍然有其魅力。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人文主义作家,有诗人的诗人之称的斯宾塞,(Edmund Spenser)就利用亚瑟王的题材写成了他的传世之作《仙后》(The FaerieQ ueene )。只不过在这个形象身上作者注入了人文主义的理想,赋予其主人翁以时代特色罢了。斯宾塞在给其朋友瓦尔特罗利的信中写道:这篇诗史的意旨是为了在亚瑟王这个历史传奇人物身上塑造一个勇武骑士的形象,并按亚里斯多德的学说,将他设计成能完善地实现十二种品德的完关人物。因此亚瑟王这个历史传奇人物在他的诗歌里成了集骑士的精神和人文主义的思想于一身的理想人物。一个寓言式的故事便围绕着他而展开。可以说托马斯马洛里爵士的《亚瑟王之死》是斯宾塞的创作蓝本,诗中大部分情节取自《亚瑟王之死》骑士们的冒险故事都被赋予宗教、政治和道德的寓意,使中世纪的传说和文艺复兴的现实有机地结合起来。另外一个写亚瑟王题材的著名作家是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有桂冠诗人之称的丁尼生(A IfredTennyson ),他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历经半个世纪,于19世纪80年代末汇总发表,形成了他的代表作《国王之歌》(The Idylls of the K ing)。

这本由十二卷系列诗组成的诗集以古代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的事迹为题材,作者凭借自己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和深厚的文学底蕴,不落俗套,塑造了新的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们的形象。现代派诗人艾略特(T S Eliot)在其名诗《荒原》里直接引用了亚瑟王传奇中寻找圣杯的故事。当代英国作家怀特(T H. W h its 1906 -1964)曾出版过一本书名为《永不熄灭的蜡烛》(The Onceand Future K ing),也是假托亚瑟王传奇故事来评讲时事。该书一出版,就极受读者欢迎,这也算是亚瑟王传奇故事历久而不衰的佐证吧。当然在关国现当代诗人的作品里,也有不少以亚瑟王故事为题材的,在此就不一一赘述。由此可见英关诸多作家都从亚瑟王传奇里的各个故事甚至是细节吸取养料。

2.历险和爱情的主题

盎格鲁一诺曼时期的骑士传奇主要表现的是出身高贵的骑士们所经历的冒险生活以及他们的浪漫爱情,所谓的骑士道也是北方的尚武精神和南方的爱情崇拜相结合的产物。骑士们遵守着严格的道德准则,即保护弱者,珍惜荣誉,讲究诚信、忠君、护教、勇敢等信条。道德上的完关似乎是在一连串的历险之中获取的,而且在情节的安排上关女英雄最终结为伉俪,似乎是对骑士高尚节操的嘉奖。这些在以后英关文学的作品里有诸多反映。这也符合西方人的欣赏趣味。如英国18世纪的小说家亨利菲尔丁析著的名著《汤姆琼斯》,小说从三个不同的背景展开,即乡村、路途和伦敦,女主角索非亚(Soph is)和紧随其后去伦敦的父亲以及汤姆一路上有各种有趣而惊险的经历。到了伦敦,汤姆又遭到自私、伪善而又精明的布力菲的陷害,索非亚亦受到家人的强制,但最终布力菲的阴谋败露,汤姆的身份之迷揭开,获得了财产的继承权,他和索非亚历尽艰辛,终成眷属。还有同一时期的享有英国小说之父荣誉的丹尼尔笛福,其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也属于冒险小说。小说通过对鲁滨逊在荒岛上的冒险经历的描写,歌颂了劳动的伟大和个人拼搏奋斗一创业的精神。当然在英关文学中以冒险为主题或是以冒险和爱情为主题的作品不胜枚举,在此仅撷取一二类作为例证,以证明亚瑟王传奇中的历险和爱情的主题对后世英关作家有何等大的影响。

3.叙事结构和语言特点

亚瑟王传奇中的精品《亚瑟王之死》,可被视为巧世纪英国文学的最高成就。它是记录骑士冒险的最完整的一部杰作。作者马洛里开英国文学散文叙事之先河。《亚瑟王之死期己对中世纪英国文学的总结,另一方而也开创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哮赋部作品由8部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故事组成,共分21卷。马洛里给它取名为《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之书》整个故事包括亚瑟王的诞生,经历,文治武功以及死亡和最后的归宿,另外还有他手下圆桌骑士团的探险经历及探寻圣杯的故事。马洛里用散文写作,但他继承了中世纪的诗歌传统,其作品实际上是用散文写的史诗和抒情诗,语言简练,朴素,生动明晰,节奏自然,动听,可以看作是英语散文的典范。(李赋语这些写作上的特点无疑对后世的作家影响颇深。如英国18世纪的散文大家艾迪逊、斯梯尔;以及18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如笛福,斯威夫特。亚瑟王传奇中的《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是用头韵诗体写成的叙事诗,系无名氏所作。情节荒诞,叙事曲折。全诗长短不一,每一节的结尾都会出现只有一个重读音节的短促诗句,紧随其后的是一个押脚韵的四行短诗,诗歌的开头具有史诗般庄严的气势,对人物场景的描述引人入胜,过渡自然,悬念设置十分出色,对话精彩,令人不忍卒读。语言朴素自然,叙述流畅通顺。是中世纪英国不可多得的佳作。所有这些均对后世作家产生过不容忽视的影响。如英国古典主义的先驱德莱顿的诗歌代表作《亚历山大的宴会以及音乐的力量》戚可看出有《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期书〕文风。诗歌的序诗部分也以描写重大场而开始,节奏铿锵,气势不凡。让人感觉到了亚瑟王开美乐王宫里那种庄严肃穆的气氛和帝王的威严,与《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的序诗部分十分相似。另外二者在结构上也相似。另外如大家熟悉的前文所提到的斯宾塞以及丁尼逊的诗歌风格。无论就作品的内容,还是在叙事的结构还是在语言特点上都深受亚瑟王传奇故事的影响。

汤姆索亚历险记赏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流浪母题 死亡母题 基督教精神 《汤姆叔叔的小屋》 黑人奴隶制

一、引言

哈里特?比彻?斯托(Harriet Beecher Stowe)是美国杰出的废奴作家,她的第一部反奴隶制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曾先后被译成42种文字,享誉文坛;该书和它的续篇――《德雷德,阴暗的大沼地的故事》(Dred, a Tale of the Great Dismal Swamp) 被道格拉斯赞为19世纪的大手笔。《汤姆叔叔的小屋》除了深刻揭露出黑人奴隶制度的残暴罪行外,还宣扬了基督教的信仰和精神,有黑人的《伊利亚特》之称。1863年,斯托夫人访问白宫期间,美国前总统林肯称赞其为酿成了一场伟大战争的小妇人。小说以主人公汤姆被卖往南方蓄奴州的流浪遭遇和最后惨死在异乡为主线,有力地刻画了主人公汤姆的人物形象,抨击了美国黑人奴隶制度的罪行。作品中的流浪和死亡两大母题的呈现宣扬了基督教仁爱精神的同时提升了作品主题的高度。

二、母题的含义

母题由英文motif的音译得来,指在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人类基本行为、精神现象或人类对于周遭世界的概念等。作为主题和情节的中间一环,它寓于情节之中又高于情节。母题既是文学作品中最小的叙事单位又是文化传统中的传承因子;它身兼叙事和意义的双重身份,具有稳定和深刻的内涵,能在文化传统中被不断地延续和复制。俄国比较文学之父亚?维谢洛夫斯基认为:母题是用来思考和解决问题使用的最小意义单位,并与主题构成直接而密切的关联。陈建宪认为母题具有易识别和易分解性、继承和变异性、独立和组合性、名族和世界性;编撰《民间文学母题索引》的美国著名学者蒂斯?汤姆森曾指出正因为母题在传统中的延续能力,才使它具有非同寻常的动人力量。文学作品中蕴含的母题种类繁多,上至古代神话和神祗英雄、下至传说人物和文学形象,它们在作品中不断重现,深刻刻画了人物的特点,同时为作品反映的时代精神赋予了不同诠释。

三、《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流浪母题与圣经渊源

流浪指四海漂泊、居无定所的一种不定的生存状态,包括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无归属感。作为人类最初认识自然的一种生存方式,流浪因社会的发展和变迁逐渐演化为人类认识世界做出的能动反应,同时是与世界抗争、寻求真理和胜利的过程。其范畴包括主动和被迫的、行为与精神的、显性和隐形的、历史和现实的等各种形态的流浪。流浪中的奇闻逸事、人生遭遇、文化碰撞和环境更迭一一被文学家赋予不同的呈现方式,使流浪成为文学创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母题。

斯托夫人笔下的主人公汤姆是谢尔比先生家的“家生”黑奴,也是基督教的虔诚信徒。当主人在股票市场的投机生意失败,不得不变卖奴隶抵债时,汤姆帮助女奴伊莱扎和其子哈利成功出逃,迈上自由之州的土地。忠诚守信的汤姆不忍看到主人谢尔比先生一筹莫展,甘愿被卖往南方,从此踏上了流浪之旅。小说着意描绘了在谢尔比庄园时,汤姆是主人的管家,深得主人信任;他的妻子克洛伊大婶则是厨娘,一家居住的小屋依着大屋而建,字里行间中无不暗示着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汤姆都看似是有归属感的。可是,万恶的蓄奴制打破了这原本宁静的生活,从此,汤姆成了背井离乡、远离妻儿、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即便在得到第二个奴隶主圣克莱尔和其女伊娃的赏识和搭救后,祥和的生活也是短暂的,随着父女俩的先后离世,汤姆又被送到拍卖场,开始了再次的流浪,直至落入恶魔雷格里的皮鞭下惨死。

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经历着显性和隐性、物质和精神的流浪,包括带着孩子逃亡的女奴伊莱扎最终与丈夫乔治汇合,在废奴派的帮助下前往加拿大获得自由;心灵流浪的奴隶主圣克莱尔在女儿死后,反复诵读女儿生前的那本《圣经》,并幻想着能与她在天国重逢,从而找到了心灵的皈依;女黑奴凯西和埃玛琳的逃跑则充满着智慧,她们敢于与命运抗争以争得自己的生存之地;终生处于心灵流浪之中的残暴奴隶主雷格里缺乏信仰,只对母亲临终的爱感到不寒而栗,而他最终也难逃自己的终极审判日等。

这一切正与《圣经》中以色列人逃脱奴役,最终胜利到达属于自己土地的故事不谋而合。旧约中,上帝遵从诺言,要拯救以色列人,随遣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历经磨难,最终来到了美好宽阔又流淌着奶和蜜的地方。此外,作品中两位人物被赋予的名字也源于圣经,汤姆(Tom)是托马斯(Thomas)的异体,源于中世纪教名,语出阿拉姆语,是孪生子(a twin)的含义;而伊莱扎(Eliza)则是伊丽莎白(Elizabeth)的昵称,出自希伯来语,指上帝的誓言(oath of God)。基督教的经典著作《圣经》是西方文明的重要渊源,也是西方文学艺术的主要体现。《出埃及记》中记载:以色列人为了摆脱埃及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其领袖摩西的带领下从兰塞起行,逃离埃及,后又历经40年的沙漠漂泊生活和一系列战争,终于建立起自己的民族国家。无论是伊甸神话的流浪起源、圣祖传说中的流浪历程,还是基督耶稣的救世人生,这一切都蕴含着人类对神圣信念的执著和流浪之路上的苦痛坚定。《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主人公汤姆笃信基督教,他把死看成上帝对自己的赎买;他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而是他完成背负十字架使命的必然;与之不同的是,作品中的镜像人物――女奴伊莱扎则敢于冒着生命危险,为赢得自由而抗争,最终踏上“迦南乐土”。小说以汤姆被卖往南方和伊莱札逃亡北方的两条交织线将两人的流浪经历呈现在读者面前,正因为信仰不同,遭遇有别,他们的结局亦不同。无论是汤姆的死还是伊莱扎的生都在流浪过程中完成了精神回归和自我救赎。

四、《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死亡母题与基督教精神

死亡是人类无法回避的永恒命题,也是文学作品中的重要母题。《圣经》中,基督死后灵魂升天,复活的只是肉体;古希腊神话中,人的死亡被视为再生;文学作品中,死亡不再单纯指肉体的灭亡,更多地强调精神的麻木和堕落。虔诚的基督徒则把死亡看成灵魂得以升入天堂,是企盼得到永久幸福的渴望;道德的完善无异于精神和肉体的死而复生,在这个层面上,死亡早已超出了它原本的含义,而被幻化成人类对终极意义的探寻和人生价值的求解。

作者斯托夫人笔下的汤姆始终信奉上帝、至死不渝。他原本有两次逃离困境的机会,但都选择放弃。一次是在奴隶主谢尔比先生的庄园:汤姆是主人的管家,出入庄园自由,在得知自己将被卖往南方抵债后,仍然选择留下来,一则无法背弃主人,二则他相信以一己的牺牲可以换来他人的幸福。第二次是在种植园主雷格里的种植园:女黑奴凯西和埃玛琳准备逃离魔窟前曾将逃跑计划向汤姆和盘托出,但汤姆拒绝出逃,甚至在雷格里的酷刑逼问下守口如瓶,最后死在他的皮鞭之下。

心理学家西蒙?弗洛伊德在著作《论创造力与无意识》中将人的本能分为两类:本能和死亡本能,并认为当生的负担超出了人的承受力时,会转而从死亡和再生中看到光明。《圣经》中凡信奉并忠诚于上帝的人物都无一例外地得到了上帝的恩典和救赎;信仰指引着灵魂,是最大的力量,没有了信仰,没有了希望,也就没有了爱。基督教宣扬的仁慈、宽恕和隐忍在汤姆的身上淋漓尽致地呈现出来。汤姆的死正是对天堂的一种企盼;是对上帝的无条件遵从;是信奉者最终的心灵归宿;是基督教的仁爱在他身上的一种具化。《马太福音》中记载“人人彼此相爱,还意味着要爱仇敌,爱仇敌应是爱的极致”,汤姆还将基督教教义中的爱发挥到了极致,他甚至对自己施暴的人也施以基督教的博爱感化他们,最终使他们向善。面对死亡,汤姆没有惧怕,他遵从善者升天堂、恶者入地狱的基督教教义;认为忍耐到底必会得救,死是上帝将自己买下,天堂意味着上帝对自己救赎的完满。

小说中其他人物的死亡同样昭示着浓厚的基督教情愫,包括仁慈的奴隶主圣克莱尔遭遇事故突然离去、其女伊娃(伊万杰琳)的病逝、心里极度恐惧的雷格里最后死于非命等。这其中最典型的是奴隶主圣克莱尔之女――伊娃的死。伊娃虽是奴隶主之女,家境殷实,却待人和善。平日里喜欢聆听汤姆吟唱赞美诗,而在汤姆看来,伊娃对《圣经》的诵读是世上最美妙动听的声音。将爱心、平等和快乐传递给庄园里的每一位黑奴的伊娃,正如其父所说:“伊万杰琳,你不就是上帝赐给我的福音吗?”她的离去不仅预示着汤姆悲剧命运的不可逆转,更是包括汤姆在内的黑奴们福音使者的逝去。伊娃代表着基督教平等、仁爱、信仰和希望。小说中,斯托夫人借用这个年仅五岁的小天使将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传播到每个角落,即便在她幼小生命戛然而止后,当汤姆受到雷格里的虐待、身处困境之时,生前热情洋溢、心地善良的伊娃仍然像神的光辉般温暖着汤姆的心灵,给他足够的勇气和信念。

五、结语

废奴文学是19世纪上半叶文学的重要分支,面对当时美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许多作家都用自己的笔触抨击了蓄奴制问题。《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斯托夫人对于生活的概括性理解,是对美国历史带有意识形态的重现。小说通过流浪和死亡母题的呈现,将美国奴隶制社会下的贫困、不平等、歧视等问题抛给读者,让读者为汤姆悲剧命运唏嘘叹息的同时,领略到基督教与西方文学的交融互渗,而《圣经》则是他们的交汇点。蕴含基督教信仰、博爱和救赎的精神无疑升华了作品的主题,更衍生了作品的艺术魅力,正如托马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所言:艺术作品源于人的心灵,后者又是上帝的形象和创造物,而上帝的心灵则是自然万物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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