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化五警”的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今年在全镇范围内大力推行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各种治安防范力量,通过规范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等手段,大力推行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决定成立推行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镇委副书记)副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长)成员:公安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由钟淦湖同志兼任主任,朱荏明、陈树华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治安管理网格化各项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试点
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推行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组织石步村、下岭贝村、泉塘村和横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二)全面铺开
在试点的基础上召开现场会,组织各村(社区)全面铺开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完善硬件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日常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三)考核验收
成立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组,制订考核验收方案和细则,对各村(社区)落实治安网格化管理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划分网格。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每基本单位设置一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配备一名挂职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的民警任警长。警务区结合实际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一名责任民警,责任民警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个人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范工作。试点阶段,石步村、下岭贝村、泉塘村各划分为4个网格,横坑社区划分为5个网格,每个网格派驻1名责任民警,在警长的组织协调下,落实各自网格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上述四个试点村(社区)的警长均由属地派出所一名分管领导兼任。
(二)整合“五员”落实人防。以警务区为单位,整合区内的派出所治安队员、村属治安队员、护村队员、出租屋管理员以及工厂企业等场所的保安员,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分配到各个网格,由警务区统一协调指挥;结合辖区街道、出租屋等场所分布情况和治安状况实际,指派各网格的责任民警,明确“五员”职责分工,围绕“人、屋、车、场、网”等治安要素,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出租屋管理、重点路段巡防、企业周边联防、情报信息收集、阵地控制、治安防范宣传等工作机制。
(三)完善设施加强物防。各警务区要继续完善封闭、半封闭式小区管理,对现有的卡口设施做好维护工作,对没有设置卡哨的重点路口和治安黑点,要尽快增设卡哨;要继续加大停车场建设和使用力度,利用街边、空地等部位因地制宜设置停车场,通过加大宣传等措施,动员车主进场停车;要动员出租屋、工厂企业等场所完善防盗门窗、门禁系统等防盗设施,争取更多的场所安装使用联网报警装置,最大限度减少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
(四)利用视频提升技防。要维护好现有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在治安重点部位增加摄像头,扩大视频覆盖面;要加强视频操控员培训,提升技能,加大奖励力度,激发工作积极性;争取整合各村及工厂企业等场所视频监控设施,实现统一调度使用;及时宣传视频监控的使用成果,提高社会认同感和发挥震慑作用。
(五)创新方式强化管理。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是治安防范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落实现有出租屋管理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在每个网格内组织新莞人自治小组,提高租住人员自我管理能力;在二手房东中物色合适的人员作为组长,协助政府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各村(社区)要通过提供适当补贴、评比表彰、办事生活提供方便等方式,调动各参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是今年我镇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单位和村(社区)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增强大局和责任意识,齐心协力,扎实推进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保障。一是人员保障。公安分局要从机关部门抽调警力下沉到派出所、警务区;各村(社区)要按照规定比例配足治安员和护村队员,确保各网格内管理人员到位;要加强与各工厂企业等场所的沟通,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各场所保安员。二是组织保障。要尽快落实警长挂职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制度,提高警长政治待遇;要落实警务区民警不参与值班制度,实行警务区民警专业化,保证责任民警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责任田的治安管理工作;要赋予和落实警长对治安队员的奖惩和辞退权,确保警长管理权威和指挥力度。三是经费保障。推行治安管理网格化,需要完善各项硬件建设,镇村两级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奖惩保障。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下半年将对各村(社区)治安管理网格化建设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工作出色的民警和队员,及时评功评奖,落实经济奖励和优先提拔,不断提高队伍工作积极性。对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复查验收仍不合格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在推行治安管理网格化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和亮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强化社会面巡防、发动群防群治以及治安巡防效果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群众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推进治安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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