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推荐意见(精选5篇)
团组织推荐意见范文第1篇
班级团支部要根据不同年纪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二)推荐对象的确定。
团支部首先要摸清每个提出进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老师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保证团内真正优秀的同道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值得留意的是: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并且提出了进党申请。
(三)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团支部在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和意见后,应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和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进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有缺点,明确方向,做深进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进党,争取早日加进党组织。
(四)推优进党的基本程序
1、召开团员大会,讲清推荐的意义和标准,根据新把握的申请进党的团员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订推荐计划。
2、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按推荐标准酝酿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团支委会讨论决定。
团组织推荐意见范文第2篇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政治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渝委组[200]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渝委办[200]34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直机关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市直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党的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党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后继有人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后备军作用的需要。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从青年中发展党员作为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使“推优”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建立推荐制度,保证推荐质量,切实抓好“争优”、“育优”、“推优”三环节
“发动争优、注重育优、规范推优”三者在整个“推优”工作中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互为因果的递进关系,是有效的工作机制。“推优”成果是基于“争优”氛围的形成,赖于“育优”机制的完善。为此,在“推优”工作中,必须切实抓好三大环节,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发动“争优”
发动“争优”就是要通过开展各项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引导和形成一种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氛围。检验“争优”氛围是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是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使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益壮大,为整个“推优”工作做好源头上的保证。
(二)注重“育优”
“育优”就是在形成“争优”氛围的基础上,以培养教育机关团员青年为根本立足点,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育优”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
市直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遵循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入党要求的团员青年系统地、认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认真的培养、教育,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历史、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根本宗旨、组织原则;学习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等,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对于表现突出,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组织其参加市级机关党校的集中培训。
市直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根据机关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乐接受。
(三)规范“推优”
“推优”就是要把经过培养教育,且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标准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地推荐给党组织,协助党组织认真做好在优秀团员青年中吸收党员的工作。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按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在促进重庆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机关“三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推优”工作要区分两个年龄段,按以下程序进行:28周岁以下机关青年入党必须先入团,并由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发展28周岁至35周岁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第一,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第二,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重庆市直机关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第三,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查,集体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第四,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优”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把研究结果及时反馈给团组织。只建有团支部的单位,由团支部集体审定后,直接向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可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时集中进行,也可每年或每半年进行一次。
在“推优”环节中要着重加强党团组织的工作衔接,特别是在每年党支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之前,团支部书记应及时、主动地向党支部汇报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状况和“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使用组织的“推优”能够与党组织的“纳优”真正有效地衔接起来。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帮助共青团组织健全完善“推优”工作制度。“推优”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简明扼要,便于操作,避免形式主义。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推优”工作健康发展
团组织推荐意见范文第3篇
第二条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体现民主、择优的原则。被推荐的人选应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能胜任所推荐职务并为群众所信赖的干部。
第三条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地方党委提出需由上级党委审批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应经下列程序:
1、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评议,广泛听到各方面意见,包括听取派、群众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2、确定被考察人选,组织考察。
3、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报上级党委审批。
4、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后提请党委审批。
5、向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上级党委批准的人事安排方案,进一步听取意见;向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民主协商。
6、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说明推荐理由,介绍所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回答有关问题。
第四条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地方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政府部门正职,应经下列程序:
1、通过民主推荐或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2、确定被考察人选,组织考察。
3、听取政府首长和分管副职的意见;属地方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双重管理的干部,还应听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
4、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5、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或主任会议成员、政府党组或政府常务会议成员通报党委关于人事安排的意见和所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
6、根据党委的推荐意见,政府首长向人大常委会提名,由政府首长或他委托的有关部门介绍所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回答有关问题。
第五条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本届任期内,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个别人选,应听取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由组织部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审批,依照法律规定任免。
第六条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大会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应成立临时党组织,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临时党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向人大代表中的党员介绍党委的人事安排方案,贯彻党委的意图;向党委反映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要积极贯彻党委意图,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对党委推荐的人选有不同意见,应向党组织反映。不得利用散发传单、传播不实传闻等方式,影响他人依法表达选举意志。
第七条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或正副主任中的多数人,对党委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党委可以重新推荐人选;如果认为人选不宜改变,应作出说明,并在人大常委会党组或正副主任中进一步酝酿,待意见比较一致后,再行推荐。
属于双重管理的干部,双方对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协商不一致时,以主管方提出的干部作为推荐人选。在向上级党委报告时,应反映协管方的意见。
第八条由地方党委推荐的干部,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人大常委会决定过程中如发现有一定根据、足以影响任命的问题,确实来不及查清,地方党委可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暂缓选举或决定,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推荐。
第九条由地方党委推荐、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干部落选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推荐为其他职务人选。如果再次推荐为同一职务人选,应在一年以后。
由地方党委推荐、人大党委会决定的干部未获通过,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经进一步协商后,在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例会时继续推荐。连续两次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同一职务人选。
团组织推荐意见范文第4篇
某某县“两推两陈述”差额直选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实践与思考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基层团干部岗位是培养锻炼基层党的后备干部的重要岗位。改革基层团干部选拔方式和加强基层团干部的民主监督,是顺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建设高素质团干部队伍的客观需要,也是基层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新时期党团共建,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更好地担负起团结教育青年的重任、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即将届满。为认真做好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团干部选拔的新机制,真正把那些能够身体力行“三个代表”要求,思想好、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的优秀青年党团员选拔到团的领导岗位上来,某某县县委决定: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拔方式等同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深化改革,大胆创新,面向全县采用“两推两陈述”方法差额直选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两推两陈述”差额直选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历时天,到月日圆满结束,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极大拥护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市、县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现将整套程序和操作过程简述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保证“两推两陈述”科学规范
在试点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好了以下几个环节:
(一)立足实际,强化指导,切实提高“两推两陈述”的组织程度
“两推两陈述”差额直选团委书记、副书记,是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的一次新探索和新尝试,没有先例可循,更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为了搞好此次试点,县委组织部事先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论证,拟定好公选的初步方案后,分别报团市委(团市委认为改革创新力度大,特转报团省委)和县委批准。在得到上级团组织和县委的正式批准后,决定正式《关于公开选拔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公告。公告指出此次公选采用“两推两陈述”差额直选方式进行,并对公开推荐选拔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详细的公开:(一)、选拔范围:凡某某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干部均可参加推荐选拔。(二)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反对任何、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三)、资格条件:()、团县委书记候选人:年龄在周岁(年月日以后出生)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党员或团员,有从事过共青团工作的经历且现任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团县委副书记候选人:年龄在周岁(年月日以后出生)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党员或团员,有从事过共青团工作的经历。
(二)广泛推荐,层层筛选,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权交给多数人
公开推荐选拔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是“两推两陈述”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差额直选”的前提条件。我们采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先后进行了两次推荐。
一是第一次推荐。即报名推荐:凡符合公开推荐选拔资格条件的干部从公告之日起日内(××年月日至日)即可到县委组织部报名。在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组织推荐干部。其中组织推荐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并加盖公章;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的,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推荐理由,并署上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自荐)表。此次推荐并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共推荐出团委书记人选人,副书记人选人。来自全县多条战线,涵盖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机会的平等。
二是第二次推荐。召开由团县委委员、基层团委书记、团县委机关干部职工、分管和联系团县委工作的县级领导干部、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推荐选拔。公开推荐选拔后,召开部长办公会以每个职位:的比例按所得赞成票的多少从高到低确定第一次陈述人(书记、副书记侯选人共名)。
(三)搭建舞台,公开竞选,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的评判权交给多数人
一是公开陈述,现场竞争。为了让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分别名)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公平竞争,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使方方面面的人员尽可能直接全面的了解和进行选择,我们要求在第二次推荐被确立的推荐候选人面对推荐者(团县委委员、基层团委书记、团县委机关干部职工、分管和联系团县委工作的县级领导干部、部份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登台进行竞职陈述演说,着重看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接受民主测评,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推荐者之间搭起了双向交流互动的平台。
二是民意测验,公正择优。第一次陈述演说束以后,我们立即组织参会的团县委委员、基层团委书记、团县委机关干部职工、分管和联系团县委工作的县级领导干部、部份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意测验,现场填表,当场计票。计票人员由组织部工作人员担任,监票人员由县纪委派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担任,对计票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参加民意测验的党员干部表现出较高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感,都能按照填表要求认真慎重地选择人选,正确行使自己的选择权。收回的民意测验表,几乎没有废表和弃权表。,
三、组织考察,慎定人选。第一次陈述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分别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第一次陈述人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并结合陈述后的民主测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在此基础上召开部长办公会,按每个职位:的比例研究提出第二次陈述人选并征求县纪委和县委委员的意见。尔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县委组织部对第一次陈述人的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征求县纪委、县委委员意见的情况,由县委常委会按照:的比例无记名差额投票确定第二次陈述人。第二次陈述人确定以后,庚即公示并满意度测评。对县委常委会确定的第二次陈述人在县电视台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召开县政协常委会,对第二次陈述人实施满意度测评并征求团市委意见。其中如有破格提拔的,按规定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
(四)差额直选,代表票决,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的决定权交给团代表
召开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二次陈述人在团代会上进行陈述。陈述结束后,县委组织部领导逐一介绍每个陈述人的基本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及征求县纪委和团市委意见的情况,再由全体团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团代表的半数为通过。团代会选举当天,选举大会会场气氛隆重而又热烈,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名共青团代表在认真听取了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各名)的精彩陈述后,郑重地投下了庄严的一票,成功地选举出了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届委员书记和副书记,标志着某某县采用“两推两陈述”方法首次差额直选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取得圆满成功。
二、与时俱进,落实“四权”,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这次大胆的改革证明,“两推两陈述”差额直选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一次有益尝试,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政治文明建设的一次有益实践。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相结合的新途径。
一是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原则的统一,优化了党管干部的实际效果。“两推两陈述”差额直选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工作从制定工作方案到严格按步骤、按程序操作,从两次陈述演说到民意测验、大会选举,始终都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管原则、管标准、管程序、管方法、管纪律。同时注重具体操作科学规范,做到以“票”选人、以“选”定人,充分体现了群众公认的原则。“两推两陈述”的结果,既体现了组织意图,又反映了群众意愿。
二是引入了竞争机制,变“相马”为“赛马”。候选人先后进行两次“施政演讲”(即“两陈述”),变“相马”为“赛马”,让“马”在竞争中展示实力、比较优劣,从而使“千里马”脱颖而出,这种选拔方法有利于我们全面、辩证、动态地考核干部的综合素质,引导干部比能力、比学识、比德才、比贡献,实现不论资不排辈,能者上庸者下。
三是创新了干部选拔的监督机制,变“神秘操作”为“阳光作业”。在“两推两陈述”工作中,监督部门全程参与,使组织和纪检部门在干部管理工作中有机结合,让纪检监察部门独立运作并有效的行使监督职能。同时实行了第三者监督制度,将“‘两推两陈述’程序及办法”对群众公开,对“第二次陈述人”进行公示并经政协常委满意度测评,变“神秘操作”为“阳光作业”,增加了推荐选拔的透明度以取得群众的广泛信任。
四是打造了催生年轻干部加快成长的平台。“两推两陈述”差额直选共青团某某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多数人在大多数人中选干部,拓宽了选人视野,破除了论资排辈的旧观念,突出了不拘一格选用人才的鲜明导向,形成了一种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选人用人机制,不仅是年轻干部“上”的“快速通道”,而且更是有效地解决了干部“能上”、“能者上”的问题。通过“两推两陈述”也培养锻炼和储备了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为以后的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较为充足的人才资源。
团组织推荐意见范文第5篇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和区、州、市党委、区党工委看齐,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和区、州、市党委、区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制度常态化、长效化,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同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作坚决斗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各族党员群众在民族团结、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扶贫攻坚、深化改革、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热爱伟大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各族人民,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区、州、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政治立场坚定,敢于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势力作坚决斗争,平常时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突出。带头加强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我做起,带动家人、身边人大办民族团结的好事实事,推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推荐范围
推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企业党委、党支部,机关各党(总)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主要是企业、机关一线的基层岗位,原则上是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优秀分子。曾被授予全国和自治区、自治州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原则上这次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程序。表彰对象推荐评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进行。各党组织要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推荐评选工作要十分严肃,各党委、党总(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细致地做好材料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推荐办法。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要求。一是要综合考虑向区党工委推荐表彰和本单位评选表彰的工作,为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确保好中选优。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发扬党内民主、激励创先争优的过程,从每个基层党支部层层推荐,逐级上报。三是深入考察。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严防“带病表彰”。考察时要进一步听取党员、干部、群众、职工、相关单位的意见。四是集体决定。推荐对象的确定,由各党委、党总(支)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
(三)审核确定。区组织部负责拟推荐对象的遴选审核工作,拟表彰对象经区党工委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党工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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