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经验总结(精选5篇)
考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
(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以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二)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路线;
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4)特殊工艺、专业工艺守则。
5.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参照样品试制工装系数为0.1~0.2,小批试帛工装系数为0.3~0.4的要求。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6.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7.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此项工作在批试阶段由全质办牵头组织工艺科、检验科进行。
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9.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科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三)新产品鉴定原则与要求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是对社会、对用户和对国家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的系列,规格、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条件不得草率马虎。
1.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的各项测试;
2.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要求;
(1)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鉴定委员会用成套资料;
(2)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产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产品应备晒40套,发设计、工艺、全质办、检验科、生产科、工具、装配、零件加工车间、总师办、存档)。
(3)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
3.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
考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以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二)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路线;
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4)特殊工艺、专业工艺守则。
5.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参照样品试制工装系数为0.1~0.2,小批试帛工装系数为0.3~0.4的要求。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6.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7.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此项工作在批试阶段由全质办牵头组织工艺科、检验科进行。
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9.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科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三)新产品鉴定原则与要求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是对社会、对用户和对国家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的系列,规格、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条件不得草率马虎。
1.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的各项测试;
2.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要求;
(1)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鉴定委员会用成套资料;
(2)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产品应备晒40套,发设计、工艺、全质办、检验科、生产科、工具、装配、零件加工车间、总师办、存档)。
(3)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
3.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
a.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b.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b评价)。
(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
a.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装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b.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各阶段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办理。
(四)新产品试制经费:
1.属于国家下达的新产品(科研)项目,由上级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拨给经费;
2.属于工厂的新产品(科研)计划项目,由工厂自筹资金按规定拨给经费;
3.工厂对外的技术转让费用可作为开发新产品(科研)费用。
4.新产品试制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费用经总工程师审查,厂长批准后,由研究所掌握,财务科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五)新产品证书办理:
1.新产品证书归口由总师办负责办理。
考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企业经理人(含企业管理负责人,下同)、价格核算员、业务接待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其他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质量总检验员、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钣金(车身修复)、涂漆(车身涂装)和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人员(指机动车维修企业内部设立的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线从业人员,下同)。其他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包括轮胎维修技术人员、汽车美容维修技术人员等。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全省机动车维修企业经理人考试发证和质量总检验员资格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除质量总检验员外的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价格核算员、业务接待员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考试发证工作。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考试组织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向社会及时信息,内容包括:考试计划、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申请或增加从业资格考试类别的考生,应该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该按照全省统一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经理人、价格核算员和业务接待员从业资格考试只进行理论考试。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四)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记录作为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诚信计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存入管理档案作为到期换证的依据。具体办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三、资格条件
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理人
1、高中以上(含,下同)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等规定,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二)价格核算员
1、高中以上学历;
2、了解机动车维修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标准,掌握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零配件的计费方法。
(三)业务接待员
1、高中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机动车维修工作经历,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
3、具备丰富的机动车技术状况诊断经验,掌握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
(四)技术负责人
1、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五)质量总检验员
1、取得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含2年);
2、取得与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六)质量检验员
1、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机动车维修机修工或电器维修工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或取得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水平)证书;
2、取得与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
(七)机修、电器维修技术人员
1、取得初中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种维修工作3年以上,或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种维修工作2年以上,或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高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种维修工作1年以上;
2、熟悉所从事工种相应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的相关政策法规。
(八)钣金、涂漆技术人员。
1、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相应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的相关政策法规。
(九)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技术人员
1、高中以上学历;
2、总评员应取得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职以上学历或机动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从业资格证;引车员应取得与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外检员应取得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
3、熟悉所从事工种相应的检测技术和规范,了解机动车检测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考试内容
(一)初考
考试模块有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模块(A)、技术质量管理模块(B)、检验技术模块(C)、机修模块(D)、电器维修模块(E)、钣金(车身修复)模块(F)、涂漆(车身涂装)模块(G)、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H)和企业经理人模块(I)、业务接待模块(J)和价格核算模块(K)等。
1、企业经理人考试内容:模块A和I;
2、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考试内容:模块A、B必考,模块D、E、F、G选考其一;
3、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考试内容:模块A、C必考,模块D、E、F、G选考其一;
4、机修人员考试内容:模块A和D;
5、电器维修人员考试内容:模块A和E;
6、钣金人员考试内容:模块A和F;
7、涂漆人员考试内容:模块A和G;
8、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人员考试内容:模块A和H;
9、业务接待员考试内容:模块A和J;
10、价格核算员考试内容:模块A和K。
(二)补考、增考
对于考试不合格的模块,模块中的理论和实操成绩应分别记分,如某学员在机修(D模块)理论成绩合格,实操成绩不合格,只需补考D模块中的实操考试。
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增考相应模块。例:已获得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增加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类别,只需增考技术质量管理模块(B模块)即可。
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五、考试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全省从业资格考试点条件的制定及考试点评审;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考试点的规划设置。考试点筹建到位的,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省局组织审验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考试考评员培训、考核、发证等资格管理;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考评员的选送及考评专家库的建立。
(三)考试点审验合格、考评专家库建立完善的地市即可开展相应工种的考试工作。
(四)结合当前交通部题库、考试软件未的工作实际,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采用分步走原则进行,过渡期内理论考试可采用笔试形式;待题库和软件到位后即统一采用无纸化考试。
六、证件管理
(一)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
(二)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证的印制、编号、发放和管理,按照《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管车辆〔2008〕*号)执行。
考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高速公路;路基沉降;沉降计算
【论文摘要】在高速公路软土地基路段的建设过程中,考虑到软土地基的复杂性,为了控制施工进度,指导后期的施工组织与安排,如何正确计算路基的工后沉降是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用于路基沉降计算的常用方法和一些新方法,并对它们的优缺点进行了剖析,同时对各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作了比较,为准确计算路基的沉降量提供了方法上的参考。
1.前言
在公路施工过程中,为了控制施工进度,指导后期的施工组织与安排,同时保证路基的稳定与适用,需要对路基的最终沉降量进行计算预测。高速公路对地基要求甚高,为了实现其“安全、舒适、高速”的服务目的,在使用年限内不应出现较大的工后沉降,同时还应避免不均匀沉降的发生。随着我国“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的全面展开,高填方路堤和软土路基也越来越多,如何准确地预测它们的沉降量将会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用于计算沉降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传统计算方法、根据现场实测资料推测的经验公式法、数值计算法等。本文拟在对传统的计算方法作一总结的同时,侧重于对新的计算方法作一介绍。
2.传统计算方法
经典的沉降计算方法将沉降分为瞬时沉降、固结沉降和次固结沉降三部分。瞬时沉降包括两部分:由地基的弹性变形产生的和由地基塑性区的开展,继而扩大所产生的侧向剪切位移引起的。对于固结沉降的计算,主要采用分层总和法。次固结沉降常采用分层总和法根据里蠕变试验确定参数求解。最终沉降量的计算通常采用固结沉降值乘以经验系数的方法。
2.1分层总和法
分层总和法是先求出路基土的竖向应力,然后用室内压缩曲线或相应的压缩性指标,压缩系数或压缩模量分层求算变形量再总和起来的方法,这种方法没有考虑路基土的前期应力。e-lgp曲线法可以克服这个不足,能够求出正常固结、超固结和欠固结情况下路基土的沉降。但这两者都是完全侧限条件下的变形计算方法,所以司开普顿和比利提出利用半经验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关于分层总和法的介绍比较多,这里不再赘述。使用该方法有一点必须引起重视,就是压缩层深度的选择,这可以从位移场角度和应力场角度加以考虑,具体可参见参考文献[1]。
2.2应力路径法
直接用有效应力路径法来计算沉降的步骤是:①在现场荷载下估计路基中某些有代表性(例如土层的中点)土体单元的有效应力路径;②在试验室做这些土体单元的室内试验,复制现场有效应力路径,并量取试验各阶段的垂直应变;③将各阶段的垂直应变乘上土层厚度即得初始及最后沉降。
有效应力路径法可以克服估计初始超孔隙压力以及固结沉降的街接上存在不够合理的地方这个缺点,但它无法避
免用弹性理论来计算土体中的应力增量。
3.现场实测资料推测沉降
由于荷载作用下路基沉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所以通过前期的沉降观测资料可以推算路基的最终沉降量。
3.1对数配合法
由路基固结度常用式U=1-ae-bt及其定义式,在实测的初期沉降-时间曲线上任意取3点且使它们之间的时间间隔相等,可得最终沉降量。为了使推算结果精确一些,时间间隔值尽可能取大一些,这样对应的沉降差值就要大一些。
3.2双曲线配合法
该法认为时间沉降量为一双曲线,可由此确定路基的沉降量。但用该公式的计算结果与实测比较后发现偏离较大[3],推算的最终沉降量也偏大,如果沉降过程的观测历时较长,而且在求算最终沉降量时着重于后一阶段的沉降曲线的话,就可得到较好的结果。
双曲线配合法模型简单实用,预测值较实测值稍微偏大,偏于保守,但对工程沉降预测有利。
3.3指数函数配合法
指数函数配合法即在沉降时间关系曲线上,取最大横载段内的三点,并使三点的时间间隔相等,将三点的时间与相应的沉降代入固结度的常用式U=1-ae-bt即可得指数函数配合法的具体表达式,由于上述方法中采用了实测的三点时间和对应沉降值,该方法又称三点法,三点的选择以沉降曲线趋于稳定的阶段,且三点间隔尽可能大最为有利,此时推算的沉降值最准确。
4.其他计算方法
4.1原位试验法
通过原位试验来确定沉降量的方法主要有:平板载荷试验法、静力触探法、标准贯入试验法和旁压试验法。其中平板载荷试验法主要适用于砂土地基,该方法是对一定面积逐级施加荷载增量,并测量由这些增量所引起的沉降,可得到荷载与沉降的关系曲线,该方法通常要进行尺寸效应修正。静力触探法如标准贯入试验法是利用由大量的资料分析所得到的这些试验结果与土的压缩性指标之间的关系来计算沉降。旁压试验法是用旁压试验得到的模量应用弹性理论得到预估沉降量,该方法将沉降分为二部分:由球形应力张量引起的沉降和由偏斜应力张量引起的沉降。
4.2有限单元法[5]
有限单元法是将地基和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将其划分网格,形成离散体结构,在荷载作用下算得任一时刻地基和结构各点的位移和应力。该方法可以将地基作为二维甚至三维问题来考虑,反映了侧向变形的影响。它可以考虑土体应力应变关系的非线性特性,采用非线性弹性的本构模型,或者弹塑性本构模型。目前用得最广的是邓肯-张双曲线模型。它可以考虑应力历史对变形的影响,还可以考虑土与结构共同作用,考虑复杂的边界条件,考虑施工逐级加荷,考虑土层的各向异性等。从计算方法上来说,是一种较为完善的方法。它的缺点是计算工作量大,参数确定困难,要做三轴排水试验,目前主要用于重要工程、重点地段的计算。
4.3反分析法
反分析法是依靠在工程现场获取位移量测信息反演确定各类未知参数的理论和方法[6]。在反分析确定了路基参数后再根据所选择的模型能准确地求出路基的沉降量。进行反分析计算要注意的问题有:一个可靠的反分析必须依靠一套可靠和完整的数据测定;在反算某些参数时,总要对其他一些辅助参数进行实测,有时还需要估计;进行反分析首先要对整个数学模型某种假定,这些假定的可靠度将影响反分析的适用性;在反分析的模型选择、介质特性假定等方面,经验的工程判断将起到重要作用。
考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桩基质量 桩基检测 单桩承载力
中图分类号:U443.15文献标识码: A
桩基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为确保桩基质量,最好的办法是从成桩开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但由于目前桩基检测方法繁多、检测单位混杂、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检测仪器五花八门。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桩基质量,作者认为除了对检测单位资质考核(包括检测人员素质考核与检测仪器计量认证)、推行第三方检测认证外,还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定各类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
1 建筑物桩基安全等级的划分
目前根据建筑物的破环危及人类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与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把建筑物安全等级分为三级。作者认为建筑物桩基安全等级可划分为:
(1)一级建筑物。如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有纪念性的大型建筑、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l1层以上体型复杂的高层建筑、在使用和生产工艺上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柱基及单桩承受荷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物。由于破坏后果很严重,其桩基安全等级为一级。
(2)二级建筑物。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其破环后果严重,由于桩数较多(如住宅小区、工业群) 、地质条件复杂或缺乏施工经验和试桩资料时,其单桩承裁力往往需要用静载试验确定。这类柱基的安全等级可定为二级Ⅰ类,其余二级建筑物桩基安全等级为二级Ⅱ类。
(3)三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由于破环后果不很严重。其桩基安全等级为三级。
2 单桩承载力检测
单桩竖向承载力(下称单桩承载力)是与桩顶长期荷载下产生的最终位移量相联系的,是评价桩基质量的一项综合技术指标。取决于桩身质量及桩周围土对桩身的支承能力。
2.1 单桩承载力确定(设计阶段承载力检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规定:一级建筑物单桩承载力应通过现场静载试验确定,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根。对于二级、三级建筑物可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规定:一级建筑物及缺乏可参考试桩资料或地质条件复杂的二级建筑物单桩承载力应通过现场静载试验,并结台静力触探、动力触探等资料综合确定,同一条件下试桩资料不宜少于总桩数的l%。工程桩数在50根以内不应少于2根,其余条件下不少于3根。一般二级建筑物单桩承载力根据静力触探、标贯试验经验参数等估算。并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综合确定。三级建筑物单桩承载力可用承载力经验公式确定。
陕西省《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10―1―90)规定:一级建筑物及缺少试桩资料或地质条件复杂的二级建筑物单桩承载力应通过现场静载试验确定,同一条件下不宜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根。对有可靠资料和经验的二级建筑物及三级建筑物柱基可用经验公式估算地基土对柱的支承能力。当工程需要时可用动力试桩作为单柱竖向承载力的参考资料。同一条件下动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4%且不少于3根。
目前由于业主往往从眼前利益出发,设计时仅考虑静载试验检测费用较大,对现场条件要求较高、费力费时。一方面考虑单桩承载力确定的精度对工程安全重要性及合理布桩能降低工程造价,致使大多数工程单桩承载力未按有关规定用静载试验确定,而是参照勘察部门已有的试验资料或根据设计人员的经验确定。后果是地质条件复杂或无设计施工经验的大部分工程适得其反,既耽误时间,又浪费钱财。如陕西某工程设计前未按有关规定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承裁力,工程桩结束后静载试验时发现单柱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直接经济损失达几百万元。另外某工程系外地没计院设计,由于对陕西地质情况未摸透,φ800钻孔灌注桩设计单桩承载力为2l00kN静戴试验加载至4200kN时,其桩沉降不到3mm。而相邻某工程同样类型桩,由本地设计院设计其单桩承载力3400kN静载结果满足设计要求,两者相比,后者仅桩基工程就节省工程造价上百万元。
2.2 单桩承裁力检测(桩基工程验收检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陕西省《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未对工程桩单柱承载力检测作出具体要求。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规定:为确保实际单柱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及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静载试验或可靠的动测。施工前未进行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物或施工前未进行静载试验、且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确定单桩承载力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物桩基应用静载试验检测单桩承载力。一般二级建筑物或三级建筑物及一、二级建筑物桩基静载试验的辅助检测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方法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
由于静载试验其加荷方式接近于实际的加荷情况,无疑是单桩承载力检测中最直接、最可靠的检测方法。有关规范和工程实践均把静载试验置于优先地位。动力试桩检测单桩承载力的方法很多,一类高(大)应变如锤击贯入、Case、实测曲线拟合与动静法等,特别是实测曲线拟合法用特定能量(mgh)的重锤冲击桩预,迫使桩与桩周土之间产生塑性位移,通过CAPWAPC软件计算(人为因素少)可得到桩侧土与桩端力阻力分布、模拟静载P-S曲线,可较准确地计算单桩承载力。另一类方法为低(小)应变动测,如共振法,机械阻抗法、动参数法、水电效应与应力波反射法,从理论上是不能直接得到单桩承载力的,所测单桩承裁力不是有了极限承载力考虑安全系数后求得,而是在完全不知道一根桩的P-S曲线走向如何就确定单桩承载力。其安全度不能保征,带有很大的地区经验与人为因素。
2.3 单桩承载力检测方法
鉴于用低应变动测确定单桩承载力的局限性,高应变确定单桩承力的精度及静载试验相对检测价格昂贵、对现场条件要求高、抽检桩随机性差、无代表性,作者认为:
(1) 由于高应变动力试桩与静载试验两种方法有着本质的不同,静载试验得到的是维持荷载作用下与最薄弱破坏模式相应桩土体系失去承载刚度时的外部荷载。高应变动力试桩得到的是冲击荷载下桩周土对桩所能提供的最大阻力。正常情况下研究性试桩及设计阶段宜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承载力。
(2) 桩基工程验收检测时单桩承载力可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及施工情况按一定比例用静载试验或经考核确认的高应变动测进行检测,被检测桩应具有随机性与代表性。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设计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物桩基工程或设计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二级I类建筑物桩基工程,除分清有关责任外,单柱承载力可以按如下规定检测:有条件做静载试验的应按有关规定做静压试桩。不具备做静载试桩的桩基施工质量异议时可采用高应变动测进行检测,高应变试桩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桩基施工质量有异议时试桩数量应适当增加。具体由设计单位提出,并经工程所在质监部门审核认可。
(3) 设计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物和二级工类建筑物桩基、二级Ⅱ类建筑物桩基或三级建筑物桩基有必要时(如实际地质资料与设计资料不符、缺乏施工经验或桩身质量存在问题)可用高应变动测或静载试验方法检测单桩承裁力,具体由设计单位确定。
(4) 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测方法检测单桩承裁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法,报当地质监机构备案。
3 桩身质量检测
桩基质量检测包括桩身质量与单桩承载力两方面内容。桩身质量主要采用动测、预埋管超声波、T射线、钻芯或局部开挖进行检测。《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规定:对于一级建筑物、地质条件复杂或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工程应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方法,对于大直径桩还可采用钻取岩芯、预埋管超声波法,检测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由设计确定。
陕西省《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动测是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的方法之一,适应于确定桩身是否断裂、蜂窝状结构、夹泥夹砂、缩颈或鼓肚等现象。当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随机抽查的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0%,并不少于10根。若发现上述质量缺陷时,应再增加抽查根数或进行普查。作者认为:
(1) 正常情况下,桩基工程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抗震设防等级、建筑场地地质条件及成桩质量可靠性等用动测方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为确保一级建筑物灌注桩质量,可在工程桩总数5%且不少于3根的工程桩中预埋声波管。进行超声波与T射线检测。分别确定桩身混凝土纵波波速与混凝土密度,根据桩身混凝士动弹性模量E =P*C^2来判断桩身质量,并可用于对动测方法进行标定。
(2) 由于低(小)应变动测操作方便、检测速度快、检测费用低,以现场条件要求不高,近些年发展非常迅速。低应变动测方法很多。就其原理而言,机械阻抗、共振法在动态力(输入)和桩土体系(输出)为已知的情况下,识别桩身结构完整性如断桩、缩颈、扩颈、混凝土离析和空洞等缺陷;反射波法、动参数法、水电效应法基于应力波传播理沦,利用缩颈、离析、桩尖由于阻抗减小,产生拉伸反射波(同向反射),而扩颈和土阻力由于阻力增加,产生压缩反射波(反向反射)。根据桩顶所接收到的时程特征曲线不同来确定桩身完整性。根据桩身材料动弹性模量E =P*C^2,忽略桩身材料密度变化,用纵波波速判断桩身材料强度。同一条件下桩基施工质量无异议时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l0根。桩基施工质量有异议时应适当增加桩基检测数量。一级建筑物、成桩质量可靠性低或单桩单柱桩基工程桩身质量原则上全部检测。
(3) 对声波透射、T射线、动测等方法检测结纶有疑问或未按有关要求在混凝土浇灌时做试块及试块试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以用钻芯或局部开挖方法对桩身质量做进一步检测。用芯样试压确定桩身混凝土强度。
(4) 经抽芯、局部开挖、声波透射、T射线或动测等方法认为桩身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并经工程所在质监部门批准后实施。
4 结论与建议
低应变动测、预埋管声波与T射线检测方便,检测速度快。检测价格便宜。特别是低应变动测对现场条件要求不高,能随机抽样且抽样检测率高,不愧为桩身质量检测的好方法;对于大直径成孔灌注桩可用预埋管声波、T射线检测与动测方法相结合检测桩身质量;对动测、预埋管声波与T射线桩身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可用局部开挖、钻芯等方法做进一步检测或验证。单桩承载力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设计要求、地质情况、施工情况及桩身质量检测情况用静载试验或可靠性高的高应变动测方法检测。桩身质量检测方法最好不得用于单桩承载力检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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