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申请
休假申请
休假申请(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根据公司休假相关规定,本人可享有每月4天的公休假,本月尚未休假,现本人需申20xx年x月x日休假1天,20xx年x月x日正式回到工作岗位,请公司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休假申请(二):
尊敬的领导:
根据协会关于带薪休年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14年6月16日——6月21日休年假共计6天。并服从中心关于节前值班的工作安排。休假期间,会安排好个人的所有工作。请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休假申请(三):
尊敬的领导:
我自xx年xx月参加工作,工龄以年满xx年,根据带薪休假制度,我应享受xx天年休假,工作已安排妥当,现特申请年休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休假申请(四):
尊敬的领导: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年xx日休假x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休假申请(五):
年休假申请书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能够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休假申请(六):
xx领导:
根据国家及单位有关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我拟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休假xx天。休假之前,我会把我的工作妥善安排好,不会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转。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xxxxx年xx月x日
休假申请(七):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乡卫生院领导:
本人XXX,现年XX岁,系XXXX医生,年参加工作,一向从事农村卫生医疗工作至今。目前已经40多个春秋,就应说个人将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全部贡献给了农村卫生医疗事业。在过去的工作中,本人对平凡的工作岗位始终用敬业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努力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多次获得领导的表彰。尤其是农村中医诊疗事业的开展、“十百千万工程”工作等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近几年,由于年龄的增长,本人已经不适应常年的奔波劳碌。多年的往诊就医和不规律的饮食习惯使我积劳成疾,逐渐患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经医生诊断,已经不适合高强度的工作。医生推荐我休息一段时间,住院治疗。本人虽不忍丢下手边的工作,但身体条件不允许,特请求局领导给予一个多年为国家、为农村医疗事业作出务必贡献的老医生一次享受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机会,允许我暂时休息。
恳请局领导同意保留我原有的工作机会和待遇,待本人病情好转或者康复,再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特强烈提出病休申请,敬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休假申请(八):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xx-xx年月日
休假申请(九):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____年度年假共有七天,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还剩____天,因工作繁忙现申请____年度剩余年假延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休完。
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休假申请(十):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某某同志已经完全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十分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名字)
20xx年x月x日
休假申请(十一):
休假申请
本人________系________专业____班学生,因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月___日请假___天,此事已告知家长,家长姓名联系电话间,本人保证遵守校园的校规校纪,按时返校,在外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校后本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校内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或系主任):______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休假申请(十二):
尊敬的领导:
你好,本人xx年x月x日剖腹产一对双胞胎男孩(两个男孩),产后出血,此刻孩子4个月,产假已到期,由于是双胞胎及家庭不是很富裕,没有条件请育儿嫂,只能和我的家人照顾孩子,有时饭都吃不上,暂时无法回到工作岗位,请领导谅解,批准我的假期,如果不是两个孩子,我是不会为公司领导添麻烦的。烦请领导能体谅我的难处。
另:据我了解《劳动法》的一些有关保护哺乳期妇女相关利益的材料,请领导过目,期望领导于情、于理、于法都能同意我的请求
《劳动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在第二十九条中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原劳动部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规定: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此致
敬礼!
休假人:xx
2016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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