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精选5篇)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年=月==日)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称“农村低保”),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总结农村低保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__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了他们基本的生存权,真正使这项“德政工程”发挥了应有的社会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工作责任制,督促挂钩乡镇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县委、县政府、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具体工作;三是县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研究出台了切合本县实际情况的《__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政综[====]==号),对各乡镇、各村居如何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范;四是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有关工作。

(二)保障措施切实有效。一是设立了县财政局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研究决定将县乡配套资金先由县财政垫付===.=万元,连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款===万元,共计===.=万元,全部转入专户,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按时发放;另外,安排====年度专项工作经费=万元,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指导乡镇做好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在抓好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基础上,县民政局按照统计台账软件的格式规范,专门设计了《农村低保汇总表》和农村低保工作审核章分发各乡镇民政办,使各乡镇民政办在对贫困家庭进行审核和公示后,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完成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民政局将各乡镇上报的《农村低保汇总表》信息,全部录入《民政统计台账管理系统》软件中,经审核无误后予以保存,除因动态管理需要,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才能变更之外,任何人无权更改低保信息。全县低保金发放数据都从该套软件生成的季度发放单中调取,确保了低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减少拨付环节,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特困群众,防止欠发、少发、漏发、错发和平均发放现象发生,县民政局除了对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户、===人五保对象低保金实行“拨出经费”核算外,其他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乡镇民政办只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及上报工作,不涉及低保金的发放。县民政局按季度将低保金从县会计核算中心拨到县指定金融机构,由该金融机构为每户低保对象开立银行活期存折帐户,通过存折发放,发放回单由民政局收回核销。五是认真核实,防止错漏。县民政局派出=个工作小组到各乡镇,协助民政办核对分发银行存折和低保金领取证,确保准确无误。在分发过程中,要求低保对象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并签名盖章后,方可领取银行存折和领取证,确保不出差错。

(三)动态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我县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制定的试行办法和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和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二是按照逐步完善和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抽查核实制度,保证一年重新核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年,我县对部分乡镇==多个村居===户、====名违规入保的对象进行了动态管理,冻结或暂停发放低保金,并责成相关乡镇、村居限期纠正。今年上半年,我县又对__、__、__、__四个乡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清理核查,作了部分的调整。今年=月,县民政局再次派出=个工作组到==个乡镇检查低保落实情况,每个乡镇选择一个村居入户调查,通过检查又发 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作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通过*渠道和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实行个案管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取消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调整部分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将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工作中,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全员纳入的要求,帮助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年,全县共有====户、=====人(全年平均数)贫困居民入保,其中五保人员====户、====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其中五保供养费===.==万元。====年在保的贫困居民有====户、=====人(平均数),=—=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其中五保供养费===.==万元。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总体运行良好,各项工作正处于逐步规范,不断完善中。但是,全县低保工作仍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村居干部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上报低保对象,有的甚至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家庭人均收入,存在工作简单化和马虎应付的现象;二是个别村居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问题,虽然比例较小,但影响甚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由于低保对象变动频繁,民政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又缺乏网络对接平台,影响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低保金发放的工作效率;四是各乡镇敬老院普遍存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缺乏保障的问题,影响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的正常运转。此外,五保户中的孤老人员患病期间的医药费和死亡后的丧葬费的来源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五是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我县从====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当年县财政追加了=万元低保专项经费,====年仅剩下=万元。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势必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结合全县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一些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省市民政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工作方法

先扩面,后提标。这次提标扩面是低保标准从683元提高到860元之后产生出来的人员和补差额。人数是省民政厅根据省统计局农调队按照860元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测算出来。县局将省分配的新增指标按照原低保对象覆盖比率和各乡镇实际困难状况,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再根据上述方法分解到村。由村委会摸底调查、评议上报。原已审批享受的低保对象原则上不动,个别微调。A类标准按每人每年860元全额享受;B类标准按每人每年657元执行;C类标准按每人每年417元执行;D类标准按每人每年377元执行;新增低保对象一律纳为第5类,标准按每人每年177元执行。

保障范围,家庭收入核算项目,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仍按照《固镇县农村居民最底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固民字[2007]18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步骤

1、2月13日至2月20日,为宣传动员、分解指标阶段;

2、2月20日至2月25日,为摸底调查阶段;

3、2月25日至3月20日,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阶段。3月10日之前村级评议、公示结束,填表上报;3月15日之前,乡镇审核结束,打印花名册、制作光盘、汇总上报;3月20日之前,县民政局审批并公示结束。

4、3月20日至3月25日,为打卡发放阶段,资金落实到户;

5、3月15日至3月25日,各地对农村低保扩面工作进行总结,3月25日之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总结书面报送县低保局。3月30日之前,县低保局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情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三、具体要求

此次农村低保扩面对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经各级民政部门多次调查摸底掌握到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贫困家庭;二是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家庭。要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张榜公示,做到情况摸清、对象保准。根据实际,修订后即将公布的《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吸取不少于3至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方式进行。

1、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把提标扩面与当前除雪抗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保生活、保生产”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自觉性。

2、严格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审核,逐级把关。重点把好村民代表评议关和乡镇政府审核关。村民代表评议不得流于形式,要广开言路,充分酝酿,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确保评议公平、公正,评议结果真实准确。乡镇政府审核要重质量、重效果,一审村级评议有没有落实、有没有进行张榜公布,二审是否确保重点,杜绝撒胡椒面。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06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0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06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06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06]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06]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06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06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07年民政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管理社会事务,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为己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创新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维护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

一、二00九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机关的副职担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认真组织每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本着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做到群众满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很抓了干部作风整顿,建立健全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服务行为,增强了制度的时效性和约束力。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走在群众中、干在群众前、乐在群众后”两项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制,公开便民服务电话,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预约服务。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救灾救济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爱心工程基金会,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全县的孤儿进行救助,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共有孤弃儿童220名,全部落实了县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每年帮扶不少于两次,帮扶资金或物资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落实帮扶资金46600元,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同时对孤弃儿童全部落实了五保供养待遇,每人每月可领取五保供养金100元,确保了孤弃儿童能够正常学习、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查,农村低保户由乡镇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清理整顿情况报民政局,民政局派专门人员赴乡镇进行抽查。对居住在县城的低保户,由民政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进行核查,清理整顿结束后,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核实,对违规获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通过清理整顿,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城镇低保户231户、564人,农村低保户486户、814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停保,新增农村低保5369户、6374人,城镇低保户56户,185人。同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09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年人均720元调整到87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35元增加到41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收入160元调整到225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85元增加到132元。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11352户、14667人,发放保障金606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94.61万元;农村五保户2146户、223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235.54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1.995万元;城镇低保户1405户、3814人,发放保障金362.8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4万元。

(四)优抚安置工作 2009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02人城镇退役士兵29人,6-8级伤残士兵5人,转业士官8人。4月25日我县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全面推行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区别对待,择优安置”的原则,确保转业士官和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优先安置,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自谋职业,政府不再为其安置工作,到目前已有21人申请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认真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交接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较好地保障了老同志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有力地支持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因工作实绩突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被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休工作先进个人。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来,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指导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证了我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到目前,多数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在指导协调好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村,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充分掌握换届选举整体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在全县进行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改进,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操作。二是做好问题村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掌握全县选举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问题村、重点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根据各村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选举方案,确保换届选举任务的完成。三是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在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联系沟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认真组织实施村务公开和民主议政日工作,多次召开由民政所所长参加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政日工作会议,并组织人员分成六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各乡镇、村进行检查,确保村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按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了救助,今年以来先后投入救助资金3万元,救助150人次,帮助他们顺利返回家乡。在收养登记工作中,严格按照收养登记操作规范依法操作,办理收养登记4例。

(七)老龄工作

今年以来,为全县老年人办理优待证500个,及时为新增百岁老人申办百岁老人长寿生活补助,按时发放百岁老人长寿生活补助费。同时组织老年人成立老年人秧歌队,为全县各种重要活动喝彩助威,会同县城老年支部组织开展了门球比赛,书法比赛等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支持帮助社会养老机构开展工作。增祺老年公寓是我县设施比较完善的老年人养老机构。由于我县经济条件所限和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院民入住率不高,经营处于亏损状态,我们积极与省、市老龄委联系,争取政策扶持,并加大舆论宣传,逐步改变传统的养老模式,提高知名度,充分发挥民营养老机构的社会效益,使其尽快扭亏为盈。启动健康御险活动。做好开展健康御险前期的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以民政所为阵地,设专人负责,各村设一名专人负责,摸清底数,为开展健康御险工作打好基础。

(八)福利 (九)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建设工程于2008年启动,新建“三院”一所,区域型敬老院2所。工程建设中,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了资金短缺和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到目前三所敬老院已经完工,具备入住条件,管理人员和招聘的服务人员已经上岗,院民入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中心敬老院已入住第一批院民,××××两所敬老院也即将入住第一批院民。殡馆所迁建项目,殡仪馆及骨灰堂正在加紧施工,年底前主体工程可基本完工,办公楼已处理完地基。

(十)招商引资工作 09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救助资金紧张,难以满足困难群体的需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亮点工作不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二o一o年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新灾的查灾、计灾、报灾工作。加强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畅通灾情信息渠道,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群众生活安排情况,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不发生非正常问题。同时抓好城乡特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审批程序,重点把好调查关、审核关、审批关、公示关,加大监管力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采取全面核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掌握低保户信息,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停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在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各项待遇的同时,继续加大老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力度,重点解决好老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重点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政策,除重点安置对象外,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全部自谋职业。

四是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继续加大村务公开力度,采取乡镇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督导各乡镇村按要求高质量的完成村务公开工作。

五是抓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努力改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条件。重点抓好三个新建成的敬老院软硬件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完成第一批入住院民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第二批、第三批院民早日入住,达到满负荷运转,提高我县的五保集中供养率。加大殡管所迁建工作力度,在今年完成殡仪馆封顶任务的同时,做好明年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在明年清明节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大殡改执法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帮助有能力的村建设骨灰堂,解决骨灰存放问题,为推行殡葬改革工作打好基础。

六、继续加大招商引资金力度。一是帮助落户我县的献县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争取早日投产达效。二是继续走出去进行招商,加大招商引资金力度,争取有意向的客商来我县投资。三是为客商搞好服务。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七、进一步加大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力度。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人,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泪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各方面的意见知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把服务好坏与群众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行风创建工作有新的突破。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这次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是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低保工作的具体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张俊副秘书长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东营、济宁、菏泽三市分别介绍了经验做法,省民政厅杨金镜厅长和省财政厅阮凤英副厅长对下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决定今年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这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是广大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的一件好事,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为农村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就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作出郑重承诺,并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前段时间,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回良玉副总理出席并作出总体部署。最近,国务院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李建国书记、姜大明代省长非常关心困难群众生活。李建国书记在听取民政厅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我省农村低保人口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财政要加大投入,做到应保尽保。姜大明代省长最近在几次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一定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省农村低保工作有了很大进展。截止去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全面建制,为低保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列入为农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并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为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现状,省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在省内外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农村低保调研。省民政厅及时组织进行了农村低收入家庭普查,做了大量的调查、统计、核实工作,基本摸清了我省农村贫困人口的底数。省财政努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今年首次安排了农村低保预算,并制定了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确定了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地方各级财政也安排了农村低保预算。经过上半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农村低保工作呈现出加速推进之势。目前,全省保障人数达到6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0万人。应该说,取得今天这些成绩是来之不易的,凝聚着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财政等部门同志们大量心血和汗水。特别是那些低保建制较晚、基础相对薄弱的地方,能够克服困难,甚至后来居上,更是难能可贵。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还存在着保障范围较窄、资金投入较少、救助水平较低、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与东部沿海省份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历史和现实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善举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化为人民的福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最近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低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今年,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农村低保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立足农村实际,科学设计方案;统筹政策安排,搞好衔接配套。按照上述原则和要求,做好我省的农村低保工作,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科学制定低保标准。制定低保标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直接关系到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成效,必须进行科学调查和测算。低保标准既不能定得太高,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乃至影响其他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不能定得过低,影响解决困难群众温饱问题的实际效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借鉴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原有的成功经验,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扶贫、物价、统计等部门,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合理确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但原则上不得低于省政府确定的每人每年800元的最低保障标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消费能力和政府财力状况等方面的因素,搞好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和生活性补助措施的衔接,也可以适当参考省内外其他同类经济发展地区的保障标准,以有利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现行保障标准高于800元的地方,不要因为省里确定了最低保障线而降低保障标准、减少保障人数。同时,要建立动态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

(二)合理确定对象范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各地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首先把对象范围搞准确,该保的一个不能少,不该保的一个也不能多。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立足农村生活经营活动实际,准确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农村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核实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要充分反映农业收入的季节性特征,采取简单易行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各地在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时,要把民主评议与家庭收入核算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相信依靠群众,真正把那些群众公认确实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坚决防止搞暗箱操作或个别人说了算。对那些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以及不依法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等情况,要从严审查,严格把关,暂缓办理有关手续。要千方百计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保持他们的生活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困难群众依法应该享受的权利,是一项硬任务,必须坚决完成。

(三)着力规范政策操作。国务院要求,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要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按照属地进行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定期审核动态管理。一是要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运行机制,特别要把基层的工作做实、做细。村民委员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上报乡镇。乡镇人民政府要实行全员审核,逐个详细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确认无误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上报的家庭作进一步的核实。这些工作每一步都要有制度、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权责明确。二是要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从县到乡镇、到村居,都必须向社会公布低保政策、低保对象、低保标准、低保水平等有关信息,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的重点内容为:申请人家庭情况、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全程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切实做到好事办好,决不可因工作不细、处事不公引发邻里攀比等矛盾,确保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三是要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要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省民政和财政部门要适应农村低保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抓紧研究开发全省农村低保信息系统,统一农村低保证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四)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经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已确定把我省纳入了补助范围,省委、省政府也决定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投入。昨天,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将目前全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178.7万人,全部纳入低保对象范围。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由年初确定的每人每月3元、6元、9元,提高到8元、12元、16元,切实减轻基层配套压力,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在资金使用上,重点对县乡财政弱、贫困人口多、保障任务重的地区予以倾斜。地方各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尽快确定今年市、县、乡三级农村低保资金负担比例。省财政厅将在驻市检查办事处审核基础上,会同省民政厅综合考评后,拨付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发放名单和金额,以财政涉农资金“一本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能否将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这也是对我们各级政府领导执政能力和群众观念的一次检验。各地一定要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级政府以及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定期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挤占挪用、虚列少列、列而不支和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农村低保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确保把这项惠及农村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真正做成“精品工程”。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特别是在拿钱的问题上要下大决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随时掌握工作进度,经常听取汇报,加大协调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各级民政部门作为主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做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低保预算,解决好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外出务工和就业。扶贫部门要组织有一定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帮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共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严格督查,狠抓落实。这次会议之后,民政部门要用一个半月的时间,为全省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办理完成认定和发证工作;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的认定,要做到发证一个,审核一个,资金发放一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好事办实、办好。省政府将加强对农村低保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的工作落实、资金到位、保障人数等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省里要求整个工作11月底以前全部完成,12月份省政府将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各市也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工作不实或出现弄虚作假。必须强调,低保资金是各级党委、政府给老百姓的“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如数发到困难群众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低保工作程序的,进行批评教育;违规使用低保资金的,要及时查处。

三是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农村低保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这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制度性安排。各地要从长远打算,建立健全低保组织机构,重点解决“没人办事、没钱办事”的问题,打牢农村低保工作基础。广大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着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大量具体工作,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困难群众,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和复杂矛盾,任务繁重。对此,县乡两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科学整合县乡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合理调整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的职责,配备充实工作人员,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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