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教育制度规定

保密宣传教育制度规定

  保密宣传教育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保密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密宣传教育制度。

  保密宣传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人民检察院保密宣传教育管理,是我院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干警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保密宣传教育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保密宣传教育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是全体干警特别是涉密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第三条 保密宣传教育是郎溪县人民检察院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宣传是各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保密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检察干警,重点是我院涉密人员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第五条 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人民检察院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保密范围、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知识。

  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

  八、保密工作与反窃密斗争形势。

  九、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

  十、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六条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

  二、开展保密知识答卷或竞赛活动。

  三、举办和组织参观保密宣传教育展览。

  四、重要节假日、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五、举办保密知识讲座或专题辅导报告。

  六、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保密培训。

  七、其它必要且有效的保密宣传教育形式。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工作观念和意识,2013年6月18日上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议,并邀请省国家保密局宣传教育处处长王川洪同志给厅机关干部职工作保密知识专题讲座。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方少民同志首先传达了、省政府关于做好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胡光辉秘书长最近所作的多次批示和要求,并代表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符琼光副秘书长受胡光辉秘书长的委托,代表厅党组在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作了讲话。他在讲话中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极端重要的意义,部署了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措施要求,通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使全厅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明显增强,保密自觉性明显提高,保密漏洞、失泄密隐患大幅度减少,保密制度基本完善,失泄密风险明显降低,保密工作基本达到可控的局面。

  动员大会之后,王川洪处长给省政府办公厅干部职工作保密知识专题讲座,并观看了全国窃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片。

  自今年6月17日至7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全体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保密工作意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使“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深入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内心深处。该厅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一定要通过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刻吸取厅内外过去窃密泄密事件的教训,认真查找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掌握保密知识,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和各项保密规定,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各种违反保密规定事件的发生,促进省政府办公厅保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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