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22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22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有人说它讲述的是进步与退化、文明与野蛮,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社会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还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生存与孤独、爱与自由。而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它讲述的是一个出生于温室的个体,进入社会后是如何在残酷的生存法则中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个体。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生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的富足的生活,此时的巴克就像未经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直到法官家的园丁助手的背叛,将它卖到了狗贩子的手里,它才经历了它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此巴克开始了它颠沛流离的一生。期间,它五度易主。

  它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人,当巴克从被关着的箱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它第一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就和红衣男人发起了要命一样的攻击。只不过红衣男人给了它当头一棒,紧接着又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与齿的法则。它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是一种暗示,将它引入到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中。如果第二个主人让巴克学会了权利与服从,那么第三个主人则让它体会到了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一个政府的信使。有一只雪橇狗队,当巴克刚来到这个队伍的时候,它就亲眼目睹了一只狗被其它狗撕裂至死。巴克意识到,在这个集体里毫无公道可言,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为了生存,巴克学会了拉雪橇、学会了挖雪洞、甚至还学会了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尘封在巴克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也在慢慢的复苏,那是巴克的祖先们给它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开主人的棍棒,巴克小心翼翼的避开一切错误,也渐渐的忘记了自己以前优越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一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里的领头狗,它因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胁迫,于是处处刁难。巴克一开始处处隐忍,与此同时,它也在耐心的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了雪橇队的老大。而它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也渐渐的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它尝到了厮杀的快感,由此激发出了空前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任主人。

  在第四任主人的手下,它像机器一般繁重的工作,丝毫没有休息。等遇到第五任主人的时候,它已经疲惫到站不住脚了。而它面临的生存环境却越发残酷,巴克遭遇到了一次次的毒打。更要命的是,它的主人坚持要在薄薄的冰面上前行,而这么做,几乎是可以要了他们整个队伍的命。幸运的是,在巴克性命攸关的时候,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它。

  桑顿本来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给巴克的第四位主人一些建议,让他暂时不要走冰面,但当他看到巴克的主人们表现出无知和对巴克的孽待时,他像野兽一样的扑了过去,并带着哭腔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再打它,我就和你拼了!”,在一番搏斗后,桑顿救下了巴克,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给了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关于桑顿的这种照顾,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别人关心他们的狗不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就是因为要尽一份责任;但他却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狗,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不由自主。当然,他关心还有很多。他总是友好地和它们打声招呼或说句鼓励的话,还经常坐下来和它们长谈,不但狗们觉得高兴,他也觉得快乐。”巴克生平第一次得到真正的爱,而这样伟大的爱也唤醒了巴克心底对桑顿燃烧似的爱。

  关于巴克的这种爱,书中有两个很打动人的例子,一个是当桑顿坠入激流时,巴克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也要跳去水中去救他;另一个则是巴克为了桑顿拼尽全身力气,然后超乎想象的完成了其它狗从来没有完成过的壮举,可以说桑顿完全俘获了巴克的心。然而此刻,巴克的野性已经完全复苏,它经常能感觉到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它一次次的向森林冲去。期间,更是有野狼想带它进入狼群,但是桑顿的爱还是一次次的将它拉回。最后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巴克才彻底暴走,它化身成了杀戮的魔鬼,咬死了印第安人,完成了对人类这种最高生物的复仇。并在之后于一己之力征服了狼群,成为了狼群之王。故事由此结束。

  在看到巴克所经历的这些脱变时,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确实,无论是从巴克的出身,还是它在被拐入社会后发生的一切,都能从我们身边的人,甚至是我们自己的身上找到影子。巴克开始生活在一个富贵的法官家,正如大多数生活在父母庇护下的顺风顺水的孩子们,在他们步入社会前还不知道真实的社会是什么模样。就像巴克被迫进入社会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几乎每个孩子都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社会中的各种人和各种事,也不得不面对人生中的一系列烦恼和困境。故事中的巴克品尝了权利的无尽苦头、经历过同伴的无故恶意、体会过生存的无尽残酷,而这些也都一一的发生在了我们自己的身上。我们一次次见证了生活的残酷、人性的阴暗,也是在一次次的碰壁中像巴克一样慢慢坚强、慢慢长大。而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巴克遇上了桑顿,就像是一个在社会中打拼多年的自己遇到了灵魂的另一半,虽然结局并不算完美,但这一次的相遇让我们明白:生活并不是只有黑暗。

  故事的最后,巴克成了狼群之王,也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而这种勇气和力量最终会带领我们蜕变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人。那么这个挣扎求存的过程也就是生命的意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直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后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直追赶着他们,一直发泄着自己的怒火。

  最后,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该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书名所吸引的,当时觉得野性的呼唤应该是讲被隐藏了的本性,因为种种原因被唤起的。后来,看简介是说关于一只狗的故事,就更加加强了我对它的好奇度。我想要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一只叫巴克的狗,这一只恶魔般的被上帝眷恋的狗。我想要与巴克一起去感受它所面临的世界。

  我喜欢狗,只是单纯的喜欢,并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因为它的忠诚,或者准确的说是因为羡慕,我羡慕它们的那种忠诚,羡慕它们那种为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不顾一切,羡慕它们那与生俱来的野性,这种羡慕让我几近疯狂。然而,也因为这样,我在它们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从那里获得了很多。在我与我家狗之间,我更像是一个掠夺者,从它们那里理所当然的享受着他们带给我的友谊,以及快乐,我总是受到他们的保护,在我最无助、最孤单的时候,陪伴我的总是他们,同时,也只有他们。他们带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童年。然而,我却像是一个弱者,不能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甚至是不知道该如何来守护。我只是简单的承受他们的好,以至于面对生与死,我能做的除了眼睁睁的望着以外、就只有木然……

  在《野性的呼唤》里巴克并不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与寄托希望的狗,而是以巴克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的心灵。

  当巴克在遭受了第一次不公平的待遇后,从那里它第一次知道了“大棒法则”,于是巴克从红衣服人那里学到了最原始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大棒只是让这只一直享受着贵族的生活的、骄傲的第一次亲身体验到自己未曾面临的世界的残酷。而巴克的同伴则是让巴克在这残酷的世界里学会了如何生存、以及如何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强。于是也就从同伴那学到了、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为了生存,巴克即使不喜欢“偷”这种行为,还是去做,而且比任何一只狗做的都要出色,不让人察觉。从斯佩茨那里让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最终祖先们的咬、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隐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一旦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唤便时时在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叫人毛骨悚然,凄凉的调子,原始动物的习性在它的身上越发的明显,越发强烈。在一次次的站斗和捕获中,它尝试到了那种嗜血带给它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并且它变得真正的狡猾,血腥的满足,让巴克在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此时的它,已经没有任何的仁义道德可言了,它已经完全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者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但是野性不一定就是不好的,也不仅仅只是残酷,在这里,野性,它带来了最原始、最古老的友谊,巴克从桑顿那里感受到了爱,然而当它深爱的主人被杀害的时候,它满腔的怒火,就像一只狂怒的野兽,没有东西可以阻止得了它,哪本能的血腥的苏醒。它的嚎叫是那么的伤感,那么的忠诚,震撼人心。哪是它对桑顿深深的爱,没有了牵挂的它,从此走入了森林,加入了狼群,靠着自己的实力在这个族群里站在最高点。

  这个被上帝眷顾的、像幽灵般得野兽,为了生存,它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从一株温室中的花蜕变成可以经受的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

  《野性的呼唤》是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及对自由的渴望,野性,就如同这个世界一样,让人无法预测,它可以残忍、可以单纯,如此的矛盾,却深深的吸引着每个向往自由的有生命的物体。

  然而,在这个越来越发达、经济越来越繁荣的世界里,我们正在一点点的丧失我的良知与本性,有时原本不是想要那么做的,也不是想要那样的结果,但是,面对那些,我们不能逃避的事实,我们总是迷茫,总是选择了相反的路线。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发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对困难、危机永不低头,永不言弃的精神吸引着我,就像飞蛾被火深深地吸引着一样,奋不顾身。

  作为一个人,我感到羞耻与自卑,我总是在逃避这个世界的残酷,逃避着自己,结果一直处于原点。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害怕面对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诉了我:要生存,就得让自己变强。但是,不要跟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给丢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因为园丁助手的贪财被贩卖到阿拉斯加淘金所在地,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从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到一条畜力被唤醒的狗。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唤醒他自身畜力的生存法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没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只有靠硬实力说话,比如说,他顺利的偷窃,比如说丝毛犬的挑衅让巴克学会了如何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找回了自己的硬实力战胜了他。

  此时的巴克,已经彻底地相信了在这个地方是没有任何仁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有的主人比较善于利用畜力,有的根本不懂对畜力的管理,使得狗队民不聊生,最后几乎耗尽他的畜力和对生活的信心,幸运的是,就在关键时刻,是他最后的一个主人救了他,他在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后来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硬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着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在当时硬实力尚有提升空间的社会里,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也就是说,当大多数人的硬实力都没有达到饱和的时候,发展就是硬道理,适者生存就是硬道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众狗硬实力不均衡的情况下不断地磨练自己,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当今的社会,与过去的社会形势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如今是21世纪了,我们不仅继续提高硬实力,同时还要把软实力作为重点来加以提升。在生存法则中,我们不仅要面对硬实力的自然选择,还要面对软实力的“性”选择,在这两种选择之间不断学习,不断成长,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自身的潜在体能或潜在的创造力,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的畜力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可以教会你生活需要一种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教会你明白什么是弱肉强食,什么是欧美文化。

  利用畜力,可能是一种残忍的做法,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做法。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尽天职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畜力无比的牲畜,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快乐。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可以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责任,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判断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能力……”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起。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可以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直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平,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习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习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习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习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习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习,那么应该怎么学习,怎么在学习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习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习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习,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习,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选了一个很新颖的题材: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幻想的狗,而是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有十足的王室气派,但是,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帝王蒙尘第一次遭到不礼貌待遇是一根绳子,直把他绞得昏死过去,放到车上运走了,但那不过才开始,他真正的教训是从一个穿绒线衫的人那儿得到的。

  接受了入门课,他明白了弱肉强食的规律,心里潜在的原始的狡猾天性被唤醒了。他明白了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虽然未必能跟他和解,却不能不服从。

  从此巴克开始了适应环境的奋斗。如果说大棒教会了他入门课的话,同胞狗群就教给了他更残酷的正文。他看见了鬈毛的惨死,只因为向斯匹茨表示友好,却无辜被咬伤,摔倒在地,转瞬之间便给等立在旁边的一圈狗吃掉了,而同样的命运也等待着巴克和每一只狗。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他发现自己的食物被人偷吃抢吃,自己便也偷了起来。这变化表明了巴克的适应能力在增强,也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对残酷的生存竞争如是一种障碍。在南方的国土上,在爱与友谊的法则之下,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是不错的,但在北方的国土上,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律之下,谁若把那类东西当回事便是傻瓜,只要他仍然遵守那类法则他准倒霉。

  巴克不喜欢偷,但他是非偷不可;他不明抢,而是要狡猾,暗偷,那是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尊重。他从经验里学习,那早已消失的本能复活了。他朦胧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和祖先记录在遗传里的古老技巧。同时,他原始的野性、对蛮荒生活的依恋也复活了,他甚至坐在旷野里对着月光发出悠悠的嚎叫。最后,他在心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之后回到了丛林,跟狼成了一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带讽刺意义的是,造成了这蜕化的居然是文明人。

  小说还讲述了一连串的狗的故事。就以雪原邮队的九条狗而言,每条都有自己的性格。斯匹茨,来自挪威的鬈毛就是因为向他讨好,被撕掉了脸皮。比利和乔是一母所生,性格之不同就如白天和黑夜。一个软弱,受到挑战总息事宁人地摇尾巴;一个却顽强,无论斯匹茨怎样威胁,总是激烈的反抗,不给他任何便宜。比利脆弱,经受不起雪原上风餐露宿的长期奔跑,疯了,被杀掉。两员老将大卫和索莱克斯平时懒洋洋,万事不关心,到了雪撬轭下立即精神焕发,表现了狗界的风范:调教部属,奖勤罚懒,从不滥施淫威,像人一样有分寸。索莱克斯更透着清高,淡于名利,只求做好分内的工作,在雪原上跑个痛快,别的一概不计较。巴克斗死斯匹茨后,索莱克斯升任排头狗,巴克不答应,索莱克斯却不计较,显得大度而谦和,把荣誉拱手让给了巴克,毫无怨言。大卫则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已经病到无可奈何,仍然挣扎到狗轭下,直到倒在地上。那情节真是英雄末路,很透着苍凉悲壮。

  当然,主角是巴克,小说中最有趣的当然还是他和阴险的斯匹茨的`故事。自从巴克的獸性被诱发以后,跟斯匹茨之间的斗争就势在不免。斯匹茨一次次挑战,巴克一次次退让,当巴克忍无可忍之际,便反客为主,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袭击,经过决斗,终于斗倒了斯匹茨,让他被虎视眈眈围成一圈的看客们吃掉。然后出现了巴克夺排头狗的职位的那场不说话光表演的闹剧,令人忍俊不禁。

  巴克终于争霸成功,成为雪撬队的排头狗。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膂力与顽强获得的,但是,那只意味着在雪原上的无穷无尽的奔跑,直跑得九死一生,濒于死亡。这以后才侥幸落到他的新主人索恩顿手里。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狗对人的爱,炽烈燃烧的爱,那是崇拜,那是狂热,是只有约翰·索思顿才能够燃起的。接下来是巴克登峰造极的几次活动。急流救主,赌博急胜和回到蛮荒之后的惊人之举:一匹狗对一群高大的麇鹿的战斗。然后,这位在加利福尼亚庄园里自封的国王变成了荒原里的狼群领袖。

  《野性的呼唤》的木棒政策是成功的,因为他的对象是狗。大棒的打击和环境的变化唤醒了巴克的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终于回到蛮荒的原野,成了狼的伙伴。作者以一只狗的经历表明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但却在影射人类生存的世界,高举着野性回归的大旗,读来回味不已。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巴克是一条重达一百四十磅的杂交狗,它肌肉结实,皮毛厚长。它原来住在法官米勒豪华的别墅里,后来被人偷出去卖掉,几经周折后踏上了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主人的棍棒之下,它意识到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食物不够的情况下,它懂得了奸诈与狡猾。经过殊死的搏斗,它最终确定了领头狗的位置。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沙龙老板、毕罗尔特、弗兰克斯、哈尔、约翰?桑顿。巴克与最后一个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厚友谊。桑顿曾将它从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也多次营救主人,它还帮助主人赚得了两千美金,让主人偿还了债务。当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便走进了荒野,利用四天的时间拖死了一只驼鹿。最后,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动物之间相互残杀,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在生存竞争中,人们没有了道德观念的约束。《野性的呼唤》表现了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9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但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非常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终于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0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作品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一个美国作为旧金山,自幼对于家境比较贫寒,生活经济困顿。他做过这些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因为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时候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自己心脏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种挑战病魔进行折磨我们多年。

  一个人会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一把黄土。 但肉体被毁灭,但精神永存。 杰克·伦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线条中,在“野性的呼唤”中,在巴克对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挣扎的老拳击手的无助但从未放弃的铁拳中,杰克·伦敦的精神是漫长的,它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内心最初的活力赞美和歌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在伦敦的杰作。这个故事是根据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为金矿工人的生活改编的。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从温暖的文明南方被绑架到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为一个缰绳和鞭子,从事无休止的辛劳雪橇狗。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死亡之后,他最终离开了人类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展现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群的领袖。

  有人认为,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认为,这是狼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传在蓝天下,自由和美丽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们生活在社会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教育作为其中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进行选择通过自己的生活,作为教师一个人,更加发展有着他们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必须始终没有应该可以相信,生命,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需要服从,选择一些叛逆,选择一种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利用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复兴创造。我们国家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学生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因为它是为了一个非常尊贵的人,还是对于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1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条狗的名字,叫做巴克。它不担任在人类社会充当好友的角色,而担任了一个充满野性、残忍的灵魂角色,它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条从小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它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体型和品种的佳犬,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存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生平第一次遭到了毒打,被几经猛打之后,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和拿着根棍棒的人打,我不可能赢。棍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让巴克唤醒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生存法则。

  巴克开始进入冰天雪地,为人们拉雪橇。它的同伴派克教会它如何窃食充饥,因为要吃饱,你必须去偷窃。从贝里那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条丝毛犬,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了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是同伴中的领袖,但它一次又一次向巴克挑战找茬,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忍让,但最后巴克体内的本能被一次次挑衅激活了,靠着祖先的咬噬、撕扯和血腥疯狂的虎狼式击打,活跃了起来,打倒丝毛犬,代替了领头犬的位置。

  可,一旦野性被激活苏醒,大森林中的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恐怖、毛骨悚然的呼唤,巴克却很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得到了体现,耐力让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获得的快感……

  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就是古老野性的体现,是野性带来了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像巴克,事实告诉了它,世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是残酷,它还带来了友情、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的最后主人死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就是忠诚,伤感的,也是震撼人心的。

  野性,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把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而野性的呼唤,便来自隐秘的心灵深处。也让我懂得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3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4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5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6

  任何生物的一生都会遇到生活环境变化的时候,而环境的变化就代表着只有自身做出改变,才能在新环境中生存下去,继续学习下去,工作下去。

  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居住在大法官家里的狗,叫做巴克。巴克一直过着优裕的生活,直到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告别了轻松愉悦的生活,它被迫走上了帮别人干活的道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转换的十分突然,甚至让巴克没有任何的思考和反应时间,它也不知道当雪地犬的技巧。

  很明显上天给巴克开了一个玩笑,但它坚持下来了。它没有被严酷的天气击垮,也没有被竞争对手给击败,在不断换主人,换工作的情况下,它还是坚持下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着超乎常狗的毅力,更主要因为它可以很快的适应新的环境。

  想要适应一个环境,就必须要真正了解那个新环境,假设我们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我们想要融入这个学校,就必须要了解这个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首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学校的教育方法,如果要求学生会自主学习,那我们就要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自主学习的氛围。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本领,才不会浪费资源。在社会上也是这样,只有更快地适应环境,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的机会。

  当然如果这个新环境对我们自身有坏处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我行我素”,不要让自己也偏离的正常的轨道。在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谁能更快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更快地找到通往成功的道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8

  在我刚明白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明白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

  一只狗怎样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礼貌世界,它本能够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本事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我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我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我的生活,奔向只为自我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我更强大,不屈服于自我的命运。应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我,仅有自我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9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之后他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终最终确立了自我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能够领略不一样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终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终,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本事,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并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礼貌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仅有经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所以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礼貌,生活也愈安定,所以在礼貌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可是,一旦发生了意外,并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细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理解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仅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进取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0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1

  杰克伦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唤》。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国南方一位法官家的爱犬,因为几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经历了五个主人,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它内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唤了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第二章——野性在复苏。这章故事之所以让我久久不忘,是因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对比。以前在法官家当宠物的时候,巴克从来都不会狼吞虎咽,更不会去抢其他宠物的食物。从法官家离开以后,巴克再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后来的主人每天只给它一条鱼,但这根本不能满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开始争夺、偷取其他动物的食物。到后来甚至练成了这样的本事:即使在梦中都能察觉到周围的声响,会用牙齿把脚趾间的冰块舀出来,还会预测风向,在拉雪橇时节省力气。尽管生活变得很艰苦,但巴克始终都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巴克的脚和爱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时脚趾是分开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这时,巴克就会四脚朝天躺下来,就是饿得发慌,它也不愿意站起来去领他的那份鱼,它的主人只好亲自把鱼给他送过去。后来,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来,包在巴克的脚上做了四双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给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来,四只脚可怜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说你不给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这样,巴克适应着各种环境,战胜了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勇气和耐心抵达了路途的终点。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老师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是啊,连巴克都知道面对困难要顽强、要坚持,那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更要相信自己,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2

  古老的渴望激荡着,挣扎着挣脱世俗的枷锁,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野性的情怀。这是整本书的总结,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个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从一只家养的南方狗,发展成一个像狗但不是狗,像狼但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个动物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与其他动物故事不同。在这本书里,虽然他描述了动物世界,但杰克伦敦笔下善良的巴克的代名词却改成了“他”。当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描述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看完整本书,我又查阅了杰克的个人资料。最后,我试图理解杰克的写作意图。通过描述巴克的土地经历和奋斗过程,歌颂了不屈不挠的英雄精神,表达了他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像在看一部3D电影!当巴克被人类残忍杀害时,我不禁担心巴克能否活下来。巴克和其他狗比赛的时候,我很期待最后谁是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眼前。

  但是,在学习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这么残忍?你看,主人为了早点找到金子,天天让小狗早出晚归,不给它们吃的,让它们在冰天雪地里睡觉。当他们老了,快死了,没用了,人们为了不拖累自己而抛弃他们。死而弥留的狗,人们用枪来杀死这些勤劳的狗!但是这些狗,它们似乎从出生起就是奴隶,它们把一生都献给了人类,但是人类却残忍地把它们处死了。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幸运的是,主人公巴克遇到了一个真正爱他的桑顿大师。只要人类真心对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对待别人。快看!巴克一再冒着生命危险在危机时刻拯救桑顿。那不就是人和动物的和谐吗?如果每个人都能和动物和谐相处,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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