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新**
深圳社保新**1
据人社部信息,2017年人社部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确保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入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提高社保经办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建成全国全民参保数据库,真正实现"一卡通",为百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全国社保一卡通有什么好处?
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未来社保卡的应用十分广泛,应用目录可分九大类102项,涉及到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至2017年底,社保卡还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
1、就医结算、异地就医
众所周知,社保卡不能直接异地使用。
拿社保卡的医保功能来讲,如果你需要异地就医,首先,你要到社保局指定的医院办理转诊到异在就医,然后,你要带着病历本、医院收费收据、医院打印的费用清单及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去参保的社保局报销。这么复杂的流程一套走下来往往耽误了病人的治疗时间。
而社保卡实现全国一卡通之后,大家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
2、电子凭证功能
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3、信息记录功能
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4、自助查询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5、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6、金融支付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
据了解,社保卡的应用目标已经确定,即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为总目标,至2017年底,实现社保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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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新**(扩展1)
——农村社保最新**3篇
农村社保最新**1
一、城乡低保**
(一)申请对象、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规定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生活救助。非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二)审核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2、入户**。乡镇人民*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实物查看、行业评估等方式,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重点是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和就业状况、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等。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3、汇总核算。根据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和入户**情况,分村按户进行核算汇总,初步核算出被**家庭自**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4、**评议。村(居)民**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3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入户**情况和其他证明材料上报县社会救助局。
5、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社会救助局在全面**乡镇人民*上报的**材料和审核意见(含**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核查无误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乡(镇)经办机构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民政办代发《社会救助证》及银行存折。
(三)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低保生活补助金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市人民***制定,2021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7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080元/人·年。城乡低保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按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不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补足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特困人员供养:即农村五保供养
(一)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二)申请确认程序
村民本人(无法表达意愿者,由村民小组或其它村民代为申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评议、公示,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审核,乡镇人民*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审批后,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三)供养的形式和内容
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对于分散供养的对象,要由乡镇人民*、受委托的扶养人和特困供养对象签订供养协议,约定各自的**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和帮扶措施。对于在福利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要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接受教育所需费用。
(四)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应符合的条件
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本人自愿,乡镇人民*审核同意;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没有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所在乡镇福利院具备集中供养条件。
(五)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
1、供养(吃穿住)标准:
2021年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对象6150元/人·年,分散供养对象4300元/人·年。
2、保医: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以“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解决;患重大疾病住院的,除“新农合”报销外,再给大病医疗救助。
3、保葬:特困供养人员**的,其丧葬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三、农村孤儿养育**
1、养育对象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2、农村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程序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证明或人民**宣告孤儿父母**或失踪的证明。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3、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2021年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集中供养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600元/人、月。
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救助对象
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经县级人民*批准的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救助内容
1、资助参加新农合或居民医保。2021年的资助标准为:特困供养人员120元/人,农村低保70元/人,城市低保对象20元/人。
2、住院治疗给予适当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给予全额补助,年最高救助不超过1.5万元。
低保对象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救助70%;个人自负5万元以下的救助不超过6000元、5-10万元救助8000元,10万元以上救助1万元,年最高救助不超过1万元。
家庭困难的社会对象住院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的予以救助,5-10万元救助不超过6000元、10万元以上的救助8000元,年最高救助不超过8000元。
3、对五保供养对象给予定量门诊救助,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每年200元,集中供养五保每年400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1、医中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时提出申请 → 乡镇民政办审核 → 报县社会救助局审批 → 审批确认后发放医疗救助卡(“**”) → 救助对象凭“**”在定点医院申请医疗费用减免。
2、医后救助:救助对象在医疗终结后1个月内,向乡镇民政办申请 → 乡镇民政办审核 → 县社会救助局审批(一个季度审批一次)。
申请材料:A、书面申请;B、城乡低保证、五保证、重点优抚对象证书;C、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史材料(因报销被“农合办”或医保局收存的',出具由“农合办”或医保局盖章的复印件);D、医药费**(因报销被“农合办”或医保局收存的,出具由“农合办”或医保局盖章的复印件)
五、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助**
(一)对象范围。凡户籍在我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且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家庭成员遭遇**、溺水以及其他人身意外伤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困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临时救助待遇:
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不自食其力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家庭日常生活水*明显高于困难家庭生活水*的;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赡(扶、抚)养义务的; 因**、吸毒等违法**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属意外责任事故,已获得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付的;采取弄虚作假等**,恶意隐瞒事实**以及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阻碍或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情况**的。
(二)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乡镇(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审核审批
乡镇人民*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进行**,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
(三)救助方式
1、发放临时救助金。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2、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
(四)救助标准
2021年我县临时救助金发放标准为:农村对象500—2000元,城镇对象1000—3000元。
六、优抚安置**
(一)享受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
在乡**老战士、西路军**老战士;**失散人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乡老复员**;“三属”人员;残疾**(已评定残疾等级);带病回乡(带病但不够评残标准)复员**,部分参战参试在乡退伍**;60岁烈士子女(农村籍或城镇无工作单位);60岁农村籍退役老兵。
(二)带病回乡退伍**
1、申请定补的相关材料
带病回乡退伍**,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残标准的退伍回乡**(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申请材料:A、本人申请书;B、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时军以上单位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医疗结论或原始病历。
2、带病回乡退伍**定期定额补助的申请、确认程序与补助标准
个人申请(提交材料) → 乡镇民政办核实、填写报表 → 县民政局审核 → 市民政局审批。
补助标准:2021年 415元/人、月
(三)“三属”的具体优抚对象和补助标准
烈士遗属,因公****遗属、(服役期间)病故**遗属,简称“三属”。
烈士遗属:城镇19120元/年,农村14510元/年;
因公****遗属:城镇16410元/年,农村13850元/;
病故**遗属:城镇15440元/的,农村13270元/年。
(四)“三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烈士和因公**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五)复员**,享受定补的复员**及定补标准
复员**: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其中,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称为在乡复员**。
对在乡复员**按规定发放定期抚恤金。标准:**战争时期在乡复员**,每人每月1015元;**战争时期在乡复员**,每人每月975元。
(六)残疾**:残疾级别及抚恤标准
残疾**:*、*部队服役的人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的评残标准,办理了评残手续,取得了《残疾**证》的。
残疾**分为1-10级,抚恤标准:
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标准(元/年)
一级
因战
60210.00
因公
58310.00
因病
56400.00
二级
因战
54490.00
因公
51620.00
因病
49690.00
三级
因战
47810.00
因公
44930.00
因病
42080.00
四级
因战
39180.00
因公
35370.00
因病
32500.00
五级
因战
30610.00
因公
26760.00
因病
24850.00
六级
因战
23920.00
因公
22630.00
因病
19120.00
七级
因战
18170.00
因公
16260.00
八级
因战
11470.00
因公
10500.00
九级
因战
9530.00
因公
7650.00
十级
因战
6690.00
因公
5730.00
(七)60岁烈士子女
发放生活补助300元/人、月
(八)60岁退役老兵(农村籍)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20**年生活补助。
(九)退役士兵安置**
1、自主就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扶持自主就业。
自主就业补助金标准:服役满2年0.9万元,士官(含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在安置地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义务兵补助标准×[1+(服现役年限-2)×20%]。
2、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安排工作:A、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B、服现役期间*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C、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D、烈士子女的。
(十)义务兵(现役)家庭优待**
1、发放对象:现役义务兵**或家属
2、优待金发放标准:2021年城镇每人10000元;农村每人9400元;藏兵按现行标准三倍计发。
七、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
1.发放对象:户籍在蕲春城乡范围,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
2.发放标准:80—99周岁高龄老人,5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人,200元/人、月)
3.申报材料和程序:本人或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单位填写《蕲春县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申报审批表》2份,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2分,向本人户口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社区**登记,报乡镇办民政办审核。民政办审核后,按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盖章报县老龄办审批。高龄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审批时间为9月底。
4.发放时间及发放办法:每年6月和12月,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享受人个人账户。城镇居民、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老人、农村高龄老人由县***资金发放。行政、事业单位高龄老人凭县老龄办通知,由单位**资金发放。
八、计生奖扶、特扶**
(一)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1、发放的对象: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之前满60周岁);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发放标准:按照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资金,直到亡故为止。
3、申请、审核、发放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提供证明,当地计生办审核、公示,联合当地财政所上报,计生局最终审核,报财政局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享受对象银行账户。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1、发放对象:扶助对象夫妻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发放标准: 2021年1月1日起,女方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6000元/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4800元/年),直到亡故为止。扶助对象如发生生育子女、收养子女、对象**、对象户口迁移到外县、对象的伤病残子女康复等情况,中止领取。
3、申请、审核、发放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提供证明,当地计生办审核、公示,联合当地财政所上报,计生局最终审核,报财政局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享受对象银行账户。
(三)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1、发放对象:独生子女**、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女方年满 49 周岁,丧偶的男方须年满49 周岁)、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家庭。
2、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户发放 10000 元一次性抚慰金。
独生子女**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均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对双方分别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5000 元(含一方再婚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另一方未再婚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独生子女**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仅发给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抚慰金,标准为 10000 元。
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户发给另一方一次性抚慰金 10000 元。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省,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分别领取一次性抚慰金 5000 元;夫妻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另一方为省外户籍人口的,对我省户籍一方按户发给一次性抚慰金 10000 元。
以上对象,已领取全省**发放的一次性抚慰金后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丧偶、离异、再婚、复婚)的,不再重复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再婚的,其再婚家庭中的另一方不得享受一次性抚慰金。对象在申报当年**的,照常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3、申报审核程序
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 (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发放对象申报表》。基层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对象宣传、解读相关**,协助其填写相关申报资料。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登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市(州)卫生计生部门**抽查并集中汇总。
(四)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二孩结扎奖励
1、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为,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的蕲春县籍农村育龄夫妇。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为每月10元。
2、二孩结扎奖励发放对象为,农村育龄夫妇生育二胎女孩后自愿结扎的家庭。二孩结扎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1000元。
3、申请、审核、发放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提供证明,当地计生办审核、公示,联合当地财政所上报,计生局最终审核,报财政局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享受对象银行账户。
农村社保最新**2
新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医疗”。是指农村农业人口年满16周岁(除在校学生以外)以家庭成员为单位纳入国家社会保险体系,本着个人按年度自选缴费档次;国家财政补贴一部分,社会集体资助一部分;缴足十五年后,到六十周岁;根据你所缴费总额加国家基础和补贴、社会集体等各项补助;计算出来的金额,就是你每月拿到手的养老金。
新农村养老保险《简称农保》,这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为了农民老有所养,专为贫穷农民制定的一项新**,他的初衷是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当时全国1亿多适龄老人没交一分钱保金的情况下。
参保的目的是为了老有所养,是为了老了的时候活的有尊严,有质量!担心自己的钱拿不回来是多余的。当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金时,你就会认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正确的。
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我个人认为,比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安全,可靠。因为农村户口的人口多,盘子大,盛的养老基金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将来上涨空间比职工养老保险幅度大!缴得多,拿得多。如果农村人口全部参保,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体系的三倍,帐户基金也高一到两倍!
年轻人参保,应该就高不就底,因为底了,退休后,很难自己养自己老的。中老年人,就业机会不多了,经济上可能有困难,可选择底标准的档次缴费。社会养老保险通俗地说,就是年轻人把钱投到社保基金这个“篮子”里,老年人从“篮子”里每月领取养老金养老。
**财政拨款每人每月55元最低生活费,如果当时59岁交10O,到60你就可以领55元,如果是55岁你还得交5年每年l00元,到60岁后每日可领55元,现在城乡一体化每月领养老金115元,如果是年青人必须交够l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每年交5000元,按现行**每个月能拿到l2O0多元。
**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支出。
深圳社保新**(扩展2)
——深圳异地高考新**
深圳异地高考新**1
2016年是广东省异地高考全面放开的第一年,在深参加异地高考需要满足“2个合法、3个3年”的条件。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深圳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在深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
“异地高考全面放开有前提,如果孩子需要在深进行异地高考,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今年不符合在深高考的异地考生,要及时准备回原籍考试事宜。因今年高考广东采用全国卷,因此对考生影响不大。”深圳市招考办**陆万伟说。
“3个3年”中,居住证要求连续3年,但该**已经适当放宽,即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深拥有3年的社保要求“双保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要求累积3年。如果中间出现中断,累积能够达到3年,亦予以认可。
由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去年出台,以及深圳**城市的特征,近日广东省召开相关会议对于深圳社保和居住证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明确,在社保“双保险”中,如其中一个不合要求,可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补缴,补缴后能够达到异地高考相应条件的,也能通过审核。
深圳社保新**(扩展3)
——湖南高考新**
湖南高考新**1
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中阶段一直推行的是“文理分科”**。2014年9月,《*关于深化考试招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意见》指出:“考生总成绩由**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即“3+3”高考模式。其中第一个“3”是指统考的语、数、外;第二个“3”是指“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即6科中选3门(如上海的高考方案即采取此模式)或者7科(另外还包括“技术”)中选择3门(如浙江的高考方案采取此模式)。
近日,湖南省委深改**小组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教育综合**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湖南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新的高考**最大的变化在于“两依据、一参考”,即招生学校依据**高考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来讲,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数、外3门全国**考试科目成绩和考生从理、化、生、政、史、地等6个高中学业水*考试科目中任选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构成。实行新的高考**之后,考生将不分文理科。同时,全国统考科目将从2016年起采用全国**命题试卷。
据专家介绍,实行新的高考**后,相对于传统的“文理分科”的模式来看,极大地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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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考新**3篇
上海高考新**1
上海高考****已于2014年出台,并将于2017年高考正式实施,今年新升入高二的一批学生将最先迎来**后的高考。了解高考****细则对于今年的高一新生也是非常重要的,关联着“小三门”的选择。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高考网小编特意为高一新生解读上海高考****。
一、考试科目
**之后的上海高考,**考试的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英语。此外学生可从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中选择三门作为普通高中学业等级考试科目,俗称“小三门”。
二、考试分值
高考总分为660分,其中数学、语文、英语每门满分为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等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细化为A+、A、B+、B、B-、C+、C、C-、D+、D、E共11级,分别占5%、10%、10%、10%、10%、10%、10%、10%、10%、10%、5%。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三、考试时间
语数外**考试时间为6月份,其中英语分两次考试,另一次在1月。合格性及等级性考试时间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
四、英语考试**
英语分两次考试,题目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考生可以选择考一次或两次,选取较好一次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五、高校招生
高校针对各专业招生可从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六、取消一本二本
取消一本二本,合并一本二本录取批次,按照学生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行志愿投档录取。
七、高职考试
高职只计算语文、数学、英语三门高考**成绩
上海高考新**2
前不久出台高考**方案的云南,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
自9月*发布《关於深化考试招生****的实施意见》后,各地先后出台本地区招考**方案。
截至目前,除新疆外,包括上海、浙江两个高考综合**试点在内,全国已有30省份公布高考**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新疆的高考**方案目前尚未公布,但是,据当地**近日报道,新疆招生****方案将於2019年开始实施,届时,自2019年新入学高一新生起,学考成绩将纳入高考成绩。
从全国来看,除上海、浙江这两个高考**试点於最先启动外,其余省份的高考**启动时间集中於2017年至2019年。
其中,**、湖南、海南、江西、山东、天津等6省份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不再分文理科。
浙沪今年高考科目采用“3+3”模式
作为全国性高等教育考试招生****试点,上海、浙江启动的高考**将在2017年迎来第一批毕业生。
今年高考,浙江、上海两地的考试科目将采用“3+3”模式。
除语数英3个主要科目外,其他3门选考科目,上海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浙江则采取 “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值得一提的是,两地外语(课程)考试均为一年两考。
两地高中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并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两地高考成绩总分满分则有所不同。
浙江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上海的高考成绩总分满分则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选考科目每门满分为70分。
上海高考新**3
一 基本情况
1.考试模式:3+3+综合素质评价
2.语 数 英,每门150分,英语增设口试
3.理 化 生 政 史 地——6选3,按名次百分比折算成分数,计入总分,每门40-70分
4.综合素质评价,难以落实,有待**完善,注重课外实践活动,将与自主招生挂钩
5.高考总分=150×3+70×3=660分
二 等级考的分数折算
5等11级,级差均为3分,A+、E各占5%,其余均占10%
三 考试时间安排
1.高一第二学期末,2015年6月底, 2门合格考:地理、信息技术
2.高二第二学期末,2016年5月下旬,1门等级考:地理(加试的学生),5门合格考:
2018上海高考新**不忽视的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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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学招生新**3篇
天津小学招生新**1
学前教育:预计新增学位8000多个
**来,天津市和其他省市一样,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特别是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多以及二孩**的全面放开,学前教育资源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针对入部分民办园比较贵的问题,天津市规范扶持了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和**社会力量举办一批高水*幼儿园;采取多种方式引进一批品牌特色幼儿园;面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办好一批“阳光乐园”,更好地满足百姓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王璟介绍,2017年,我们解决了174所各区乡镇中心园的机构编制和办园经费问题。同时,我们还新建和改扩建了40所公办园,提升改造了120所农村幼儿园,预计能够新增学位8000多个。我们还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制定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投入专项资金,对201所普惠性民办园给予了扶持补贴,受益幼儿达到3万多人。
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我们坚持**治教,不断深化教育综合**,坚定不移地推行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王璟表示,天津市户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上小学,家长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非天津市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上小学,要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家长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居住证、户口簿、在津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津务工就业证明以及孩子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区里进行登记申请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初中:小升初**不变
针对近日家长中热议的“小升初”**,王璟表示,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入学。各区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学区片。划片方式分为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
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招生,也就是小学毕业生以校为单位,全部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市内六区全部使用多校划片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初中,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民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面谈录取等***法。即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兼顾面谈表现进行招生,一律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上初中,要按照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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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考新** (菁选3篇)
江西高考新**1
去年9月,教育部曾声明,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今年5月份,多个省市公布了今年的高考方案,继此前山东、浙江、福建等省份取消“三本”批次招生后,四川、广西宣布2015年高考将本科第二批与第二批合并为本科第二批进行录取。
10日,从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2016年高招新政内容显示,从2016年开始,江西原二本、三本批次将合并为新的.第二批本科批次,其中艺术、体育类分A、B段录取。此外,体育类录取增设一本批次。
解读:“三本末流”的印象将被打破
“取消一本、二本、三本的批次,**按本科录取,是高考录取****的趋势。”我省一位参与高考**方案制订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在三本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包括**学院、民***高校、合作办学本科高校等。
目前不少家长和考生已经形成“三本”即“末流”的符号印象,合并二本、三本批次录取,对于考生来说应该是一大利好,三本批次录取的高校,社会认同度将提高,“三本”即“末流”的符号印象将被打破,真正凭学校质量、专业特色说话。
江西高考新**2
此外,从2016年开始,在提前本科批次,对认可江西省艺术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实行*行志愿。至2018年,省内外艺术类所有专业全部实行*行志愿。
在二本批次A段(即原二本批次),扩大本省院校*行志愿范围为所有艺术类统考专业。
提高艺术类出省投档文化**分数线。在现有艺术类出省投档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艺术类出省投档文化**分数线将逐年提高,2018年开始,省内外高校艺术类录取实行**投档文化**分数线。
解读:通过艺考“曲线”上大学考生减少
据了解,目前江西省艺考执行的是省内、省外两条线,主要是考虑减轻本省高校录取艺术类专业学生的压力,但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分数线一直偏低。每年都有不少文化科目成绩偏低的考生,为了上本科高校,临时“抱佛脚”,突击学艺术,但这类考生入校后,难以跟上学习节奏,反而不利于学生成才和今后的就业。
“提高‘出省分数线’后,这类‘曲线’上大学的考生将有所减少。部分文化科目成绩不高的考生将转而报考高职(专科)院校。”相关教育人士指出。
江西高考新**3
从2016年开始,我省实行本科、高职(专科)分开填报志愿,即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分数线在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后单独划定,推行*行志愿,实行多次征集志愿。
解读:扩大高校招生自*,尊重学生选择权,避免招生计划浪费
高职高专推行*行志愿,将扩大高校招生自*,尊重学生选择权,避免招生计划浪费。*行志愿中考生报考的各个院校在考分前是*等的关系。只要考生达到了这个批次的录取**线,就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循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依次检索。“分数优先”是其投档基本特点,简单可理解为高分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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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异地高考新**
广西异地高考新**1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
根据 《广西壮族 **区人民****转发**区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 的通知 》(桂政办发〔 2012 〕 330 号)精神,现就 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 和外省 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 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在广西参加 普通高考: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 高中阶段完整 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三)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历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我区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满三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止,满三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我区以来在我区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后满三年(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三年),须出具****证书原件。
2. 至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 18 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四)根据 广西壮族**区人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区引进人 才实行〈广西壮族**区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2005 〕 27 号)精神, 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我区高中毕业证书,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五) 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安置、工作调动(指*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我区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七)原户籍在我区(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我区后户籍迁出又迁回我区,高考报名时户籍在我区的人员,不受学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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