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领养协议书
宠物领养协议书(精选6篇)
宠物领养协议书 篇1
甲方(送养人):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领养人):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宠物资料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 毛色__________
健康状况__________
注意事项(特别叮嘱)
___定期驱虫 疫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领养动物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欲将其免费送给乙方领养。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送领养协议如下) :
一. 甲方将委托领养动物交由乙方领养。
二. 甲方的义务:
送养人须如实告知被领养动物的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资料。
送养人须为乙方领养及日后喂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送养人须安排合适的人员定期对领养家庭回访,以便沟通信息,解决问题。
三.乙方的义务:
1) 领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有正当职业者或经济能力(需带身份证),未满18周岁者需由家长陪同,取得家长同意签字。
2) 领养人在领养动物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甲方当前已知的所领养动物的真实状况,并进行初步观察与接触。
3) 领养人必须为领养动物提供适合的食物(天然猫粮),提供洁净的饮用水,做到科学喂养。
4) 领养人须在室内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 进行家庭喂养,并保证领养动物的安全。
5) 领养人在必要时为领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宠物若有生病,领养人须做到不离不弃,并带宠物及时去正规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6) 领养人接受领养后,协助甲方对喂养情况进行了解和回访(更换电话或者住址请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7) 领养人须事先与家人做好沟通及商议,签署领养协议后,不得因为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动物不听话,动物生病等原因抛弃领养动物,并且对领养宠物不离不弃,直至宠物自然老去。
8) 领养人在无法继续喂养领养动物的情况下,必须将动物交回甲方,或与甲方共同为领养的动物找领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
9) 领养人带领养动物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栓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鉴于是家宠猫咪,无须必要请不要带其出去)
10)领养人在领养后不能再行转送,更不能将其转让或有对价抵押给第三方(不得出售 或者 贩卖 转让)。
11)领养人不能怀有目的性带宠物配种。需适龄绝育。
12)宠物上次打预防针时间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次打针时间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领养人必须在往后的每年该时间带宠物去正规宠物医院按时打进口预防针。定期给宠物驱虫。(有任何问题可咨询甲方)
四、如果乙方因为以下原因导致该宠物丢失,伤残,患病未能积极治疗,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1) 领养人没有科学按时给该宠物喂食或喂其劣制食物。
2) 宠物患病,乙方没有做到能够及时积极的治疗。
3) 领养人带领养的宠物出门没有看管好导致其丢失。
4) 领养人蓄意虐待该宠物。
5) 领养人将该宠物作为食品食用;
6) 甲方如发现可直接追究乙方按照该宠物市场价的两倍赔偿;
7) 领养人在领养期间,如果自感做不到以上其中任何一条义务,可以无条件、及时将健康干净的宠物返还给甲方,这样可以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8) 领养人如变更地址或搬离西安市,都需要及时或提前通知甲方。
五、若乙方即做不到以上义务,又不及时归还,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将宠物要还的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然这种情况希望不要发生)
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以送养人所在地即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此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八、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本协议协议约定的领养动物交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九、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视为严重违约,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起诉,并退还所领养动物。
十、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保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住地址: 所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宠物领养协议书 篇2
甲方(送养人):
乙方(领养人):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免疫□ 绝育□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领养动物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委托领养动物交由乙方领养
2、乙方的义务:
1)领养者必须有正当职业者和经济能力(需带身份证)。
2)在领养动物前有权要求甲方当前已知的所领养宠物的真实情况。
3)为领养宠物提供适合的食物(犬粮)提供洁净的饮用水,做到科学喂养。
4)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进行家庭喂养,并保证领养宠物的安全,不得将所领养宠物异用和商业用途(勿做繁殖出售)。
5)必要时为领养宠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
6)要每年来本店为领养的宠物至少护理5次,要让我们看到被领养的宠物真正的得到疼爱。
7)事先与家人做好沟通及商议,签署领养协议后,不得因为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宠物不听话、宠物生病等原因抛弃领养宠物。
8)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虐待领养宠物,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转让他人。
9)代领养宠物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栓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的行为,第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视为严重违约,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20xx.00元,并退还所领养宠物。
5、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直至诉讼。
6、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是送养人(甲方)领养人(乙方)保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宠物领养协议书 篇3
甲方(送养人):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领养人):
联系方式:
被领养的狗狗资料:
品种:博美(白色)
年龄:2个月
免疫:否
办证:否
绝育:否
驱虫:否
是否接受过狂犬疫苗:否
住址: 名称:小雪球 性别:公 健康程度:良好
本着为一条生命负责的态度,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文中出现的“小雪球”无特别说明均指被领养宠物,即甲方送养的宠物。
一、 甲方将小雪球免费送给乙方领养。
二、 乙方自愿接受领养甲方宠物小雪球,并保证有经济能力饲养该宠物。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在乙方接受宠物小雪球之前,应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活动空间,保证其健康。
(二) 向乙方如实告之宠物小雪球的健康状况。
(三) 为乙方喂养以及领养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在接收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宠物小雪球的健康状况、性格和爱好等真实情况。
(二) 不得抛弃、虐待所领养宠物小雪球。
(三) 尽量为小雪球提供狗粮、窝及宠物专用的生活用具、玩具等。提供洁净的饮用水等。
(四) 定期为小雪球沐浴、注射疫苗、驱虫,不得使用洗衣粉等有害物质清洗小雪球。
(五) 在必要时,为小雪球提供医疗措施。
(六) 未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小雪球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更改小雪球名称。
(七) 甲方需要探望宠物小雪球时,乙方不得借口拒绝,如甲方要求在深圳探望,乙方应将小雪球送交甲方。乙方将小雪球送交甲方探望的情况下,探望频率超过二月一次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如要接回小雪球饲养时,乙方不得拒绝,并应当在深圳交接,甲方不得以接回饲养为由未经乙方同意长期(长期指2周以上)滞留小雪球。
(八) 不得给小雪球实施不人道且不必要的手术,如:绝育、去爪,拨除犬齿,及截耳断尾等。
(九) 带小雪球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拴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
(十) 小雪球年迈之日经甲方同意可执行安乐死,但不得抛尸、食用或者变卖。
(十一) 乙方应不定期向甲方通报小雪球的基本情况及其重大事项,并不得隐瞒,如有隐瞒,可视违约。
(十二) 乙方在领养期间,如果自感做不到以上其中任何一条义务,可以无条件、及时将健康干净的宠物返还给甲方,这样可以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 交付及风险转移
(一)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小雪球交付后,甲方不得无故撤销乙方饲养权。亦即小雪球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悉心饲养。
(二) 小雪球交付后,由于小雪球侵袭等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 甲方若不交付小雪球,乙方可以要求其交付。
六、 违约责任
(一) 若乙方不按规定履行领养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收回小雪球。
(二) 若乙方虐待,弃养小雪球,甲方可以收取5000元违约金。
(三) 若小雪球由于乙方原因身亡的,甲方有权收取1000元违约金。小雪球年迈自然死亡以及年迈时双方同意的安乐死不受此限。
七、 补充条款
(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 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为小雪球的健康生活着想,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三) 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以送养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此案。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宠物领养协议书 篇4
甲方(赠送方):
乙方(收养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其他联系方式:
宠物情况
品种:猫
年龄:
性别:
颜色:
健康状况:
协议内容
为保证宠物赠送之后健康成长,甲已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宠物之领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宠物送给乙方收养,并有责任告诉乙方宠物健康、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的义务,在乙方收养宠物过程中不得随意要回宠物;
2、乙方需与家人做好必要的沟通以及商议,不得因家人反对、婚姻、生育、搬家、工作变动或其他个人感情变化等原因抛弃所领养的宠物;
3、乙方如因升学、家人反对、婚姻、生育、搬家、工作变动等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喂养宠物的,可以将宠物转送,但需和收养方签订此协议;
4、乙方需为领养宠物提供食物、窝及宠物用的生活用具等;提供洁净的饮用水等生活必需条件,在宠物患病时需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
5、乙方保证善待所收养宠物并为宠物提供必要保护,不得虐待、厌弃所收养宠物。如乙方发生虐待、厌弃(或协助他人虐待、厌弃所收养宠物)行为的,甲方有权收回宠物,如因乙方虐待、抛弃(或协助他人虐待、厌弃)导致所收养宠物致残、致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0xx;
6、乙方收养宠物期间如宠物自然死亡(如生病死亡但乙方已提供了必要医疗措施)、丢失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宠物致死致残的不在第5条范围内;
7、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应,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宠物领养协议书 篇5
甲方(送养人):
乙方(领养人):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免疫□ 绝育□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领养动物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委托领养动物交由乙方领养
2、乙方的义务:
1)领养者必须有正当职业者和经济能力(需带身份证)。
2)在领养动物前有权要求甲方当前已知的所领养宠物的真实情况。
3)为领养宠物提供适合的食物(犬粮)提供洁净的饮用水,做到科学喂养。
4)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进行家庭喂养,并保证领养宠物的安全,不得将所领养宠物异用和商业用途(勿做繁殖出售)。
5)必要时为领养宠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
6)要每年来本店为领养的宠物至少护理5次,要让我们看到被领养的宠物真正的得到疼爱。
7)事先与家人做好沟通及商议,签署领养协议后,不得因为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宠物不听话、宠物生病等原因抛弃领养宠物。
8)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虐待领养宠物,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转让他人。
9)代领养宠物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栓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的行为,第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视为严重违约,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20xx.00元,并退还所领养宠物。
5、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直至诉讼。
6、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是送养人(甲方)领养人(乙方)保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宠物领养协议书 篇6
甲方(送养人):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领养人):
联系方式:
被领养的狗狗资料:
品种:博美(白色)
年龄:2个月
免疫:否
办证:否
绝育:否
驱虫:否
是否接受过狂犬疫苗:否
住址: 名称:小雪球 性别:公 健康程度:良好
本着为一条生命负责的态度,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文中出现的“小雪球”无特别说明均指被领养宠物,即甲方送养的宠物。
一、 甲方将小雪球免费送给乙方领养。
二、 乙方自愿接受领养甲方宠物小雪球,并保证有经济能力饲养该宠物。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在乙方接受宠物小雪球之前,应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活动空间,保证其健康。
(二) 向乙方如实告之宠物小雪球的健康状况。
(三) 为乙方喂养以及领养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在接收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宠物小雪球的健康状况、性格和爱好等真实情况。
(二) 不得抛弃、虐待所领养宠物小雪球。
(三) 尽量为小雪球提供狗粮、窝及宠物专用的生活用具、玩具等。提供洁净的饮用水等。
(四) 定期为小雪球沐浴、注射疫苗、驱虫,不得使用洗衣粉等有害物质清洗小雪球。
(五) 在必要时,为小雪球提供医疗措施。
(六) 未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小雪球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更改小雪球名称。
(七) 甲方需要探望宠物小雪球时,乙方不得借口拒绝,如甲方要求在深圳探望,乙方应将小雪球送交甲方。乙方将小雪球送交甲方探望的情况下,探望频率超过二月一次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如要接回小雪球饲养时,乙方不得拒绝,并应当在深圳交接,甲方不得以接回饲养为由未经乙方同意长期(长期指2周以上)滞留小雪球。
(八) 不得给小雪球实施不人道且不必要的手术,如:绝育、去爪,拨除犬齿,及截耳断尾等。
(九) 带小雪球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拴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
(十) 小雪球年迈之日经甲方同意可执行安乐死,但不得抛尸、食用或者变卖。
(十一) 乙方应不定期向甲方通报小雪球的基本情况及其重大事项,并不得隐瞒,如有隐瞒,可视违约。
(十二) 乙方在领养期间,如果自感做不到以上其中任何一条义务,可以无条件、及时将健康干净的宠物返还给甲方,这样可以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 交付及风险转移
(一)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小雪球交付后,甲方不得无故撤销乙方饲养权。亦即小雪球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悉心饲养。
(二) 小雪球交付后,由于小雪球侵袭等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 甲方若不交付小雪球,乙方可以要求其交付。
六、 违约责任
(一) 若乙方不按规定履行领养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收回小雪球。
(二) 若乙方虐待,弃养小雪球,甲方可以收取5000元违约金。
(三) 若小雪球由于乙方原因身亡的,甲方有权收取1000元违约金。小雪球年迈自然死亡以及年迈时双方同意的安乐死不受此限。
七、 补充条款
(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 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为小雪球的健康生活着想,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三) 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以送养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此案。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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