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知
市统计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108号)精神,*市*年要继续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成员单位有市外经贸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根据*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市*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施细则》(穗外企联检办[*]1号)的安排,*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是国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管、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区、县级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并与其他年检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我市统计年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年检分工范围。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辖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年检由*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具体负责;花都、番禺、南沙区和从化、增城市统计局则负责各自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年检。
二、年检方式与内容。统一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权限,开通端口,采取后台审核(在互联网上)方式,对企业网上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进行审核。
三、年检审核重点。为了搞好这次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确保企业申报数据质量,特制定《*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统计部门审核重点》(另文下发),供审核时参考。各有关区、县级市统计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向企业反馈、查询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不实数据予以更正,对缺报的指标要求企业补上,并分别给出“通过”或“退回修改”等审核意见。年检中如发现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反映,以便研究解决处理办法。
四、年检资料的整理与利用。各地区联合年检工作完成后,区、县级市统计局要及时取得本地年检企业数据库。市统计局在综合审核全市统计年检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形成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资料。并向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反馈分地区年检数据库。有条件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加工形成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资料,并开展统计分析。对年检企业中未纳入现行统计报表调查或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要及时提供给有关专业。
五、组织、人员、任务三落实。各有关区、县级市统计局要指定负责统计年检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明确年检工作任务。妥善安排局内各项工作,调剂使用办公用地点、设备和网络,确保年检工作人员按期参加市局组织的年检业务培训(另行通知),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区、县级市统计局于3月28日之前将年检工作分管领导、负责部门以及年检工作人员名单报*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特此通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