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交流材料(精选5篇)

党风廉政建设交流材料范文第1篇

坚持民主决策推行民主管理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和谐发展

党的十六大从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高度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多年来,我中心党委、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决策,推行民主管理,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营造了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和谐环境,为中心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

事业单位有一定的事权和财权,一旦权力的运行偏离轨道,诸如个人独断专行,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利用手中权力,暗箱操作谋取私人或小团体利益;或制度不全,管理混乱,漏洞百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将会给国家、集体和职工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权力运行出偏是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的结果,权力不能制衡的原因就是不能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一个单位而言,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就是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事、议事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团结一致,共同完成组织目标。民主管理要求决策民主化、操作程序化、监督制度化。民主管理经过我中心历届领导班子的运用、总结、发展,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管理体系。

一、集体领导、班子的民主与团结是民主管理的基本保证

就一个单位而言,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是班子团结、提高领导能力的前提,是班子建设和单位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我中心领导班子连任三届以来,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尤其注重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文章需求,请到* 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进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完全实行“票决制”,党委书记和党委成员一样,只有一票表决权。中心制定的“关于重大问题必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已运行10年,经不断修订渐趋完善,在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处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过程中,坚持党委、行政领导成员会前广泛征求意见、调研酝酿,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研究讨论,尽可能使所作决策正确可行。我们始终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开展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理解、互相帮助、形成共识的目的,同时也起到了对权利的监督制约作用,从源头上抑制、防范了可能出现的决策失误。我们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杜绝了长官意志、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的不良现象。

班子的民主与团结带动了单位民主管理健康发展。近几届中心党委、纪委的选举,严格执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程序,候选人的产生经过几上几下,民主酝酿,选举结果充分体现了中心全体党员的意志,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连选连任,得到了全体党员以及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认同。

二、职工参与,是民主管理的基本实现形式

民主管理就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事议事权,监督干部和机制运行,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依靠职工发展事业。职代会制度是实现基层民主的基本形式。按照这一指导思想,1992年在中心党委领导下,由工会筹备组织,成立了中心职工代表大会,至今已历四届。中心职代会每年的主要议题是审议中心主任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职工教育培训报告、开发报告、职工福利情况报告等;受理职工代表对有关职工利益、事业发展等事项的提案;将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住房分配、物业管理等交由职代会讨论决定。

一年一度的职代会成为职工群众参事议事、行使民主权利的盛会。参加人员除了正式的职工代表外,还邀请中心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共商发展大计。会议期间,中心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接受职工代表的公开质询,展开面对面的现场交流。在受理职工提案中,凡经职代会决定被确立为提案的,领导班子要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逐个落实;对没有被确立为提案但又是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释和解决。下次职代会,受理部门必须向大会报告提案及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职代会设有监测科研组、生活服务组、规章制度组、民主评议监督干部组、代表提案组等专门工作小组,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相应民主管理职责。中心事业发展工作报告、财务决算、预算报告、职工教育情况、开发创收情况、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等都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评议干部是职代会的另一项重要职能。每年职代会都要组织职工对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为班子了解、调整干部队伍提供基本依据。班子对测评意见非常重视,对测评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专题研究;对“不称职”意见较多的干部要进行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指导帮助其在今后的

工作中予以改进;对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的干部予以调整。

我们认识到,职工关注领导在“想什么、干什么”,这是职工的权力,不要怕职工知道的事多,只有领导相信群众,群众才信任领导。在实践中职工的参与意识、选择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单位的民主气氛浓了,职工的素质和思想境界也同步提高,由开始纠缠细枝末节,只顾及个人和本部门利益,转变为识大体、顾全局。职工群众的参事议事热情有效地转化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照章办事,制度制约,是民主管理的主要手段

民主管理要求减少“人治”,增强“法治”。法治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可以避免“人治”的随意性、临时性。依章行事,制度化管理、对权力制约是民主的实质,也是监督的实质,必须从法纪和制度方面对权力运行予以规范,其中人、权、钱、事是权力运作的主要环节。

㈠不断完善用人制度,基本实现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我们从“入口、管理、出口”等环节抓起,严把用人关。通过不断学习、总结、创新,努力实现“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一是把好用人“入口”关。九十年代初,中心党委一改以往的直接“任命”制为“民主推荐,公开考核,聘用上岗”制,坚决不搞“暗箱操作”。随着中央有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十多年来,几届班子始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注重群众口碑、突出实绩,坚持民主集中,集体研究决定原则,使用人制度日趋成熟,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已基本形成,操作程序公开明了。我们选拔干部程序是:公开岗位及选拔条件,宣传学习中央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竞聘人员在副科以上干部、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的招聘大会上公开答辩,与会人员当场测评,经班子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方案,进行组织考察,再经班子研究,提出人选方案,提请党委讨论决定,公示,上任。

二是把好干部管理关。管理和教育好干部队伍一直是我们班子的重要任务。首先,班子自身的示范作用非常重要,而勤政和廉洁是我们示范的重点;其次是学习和教育不能放松,而业绩和群众的认可是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跟踪考评是干部考核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心制定出台了《讲评干部工作制度》,以规范干部的平时考评。而年终的考核工作主要通过两条渠道进行,一方面组织人事部门一年一度的干部考核工作,要求中层干部在干部会上进行述职汇报;另一方面职代会不定期组织职工对干部测评。这些方面的信息是我们评价一个干部的基本数据。每年,我们都要认真分析这些信息,检讨我们管理上的漏洞,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并将总体测评结果在职代会上公布,将具体的评价意见反馈给干部本人。

三是敞开“出口”关。“选拔容易管理难”是干部管理上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其真正的难点就在于干部能上不能下,没有淘汰机制。而不淘汰也就不能建立勤政机制,队伍也就不可能有活力。因此,交流、回避、诫勉、解聘等是我们“推陈出新”、保持干部队伍生命力的基本办法,从而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减少用人失误,避免用人腐败。注重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评价一个干部的成绩与不足,并在适当时机进行轮岗,锻炼培养干部。

㈡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分配管理

民主理财是单位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财务规定操作;二是规范账目管理,坚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三是坚持重大项目的立项、[找文章还是到 ,更多原创!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审批、大额度资金的调度经有关职能部门论证,集体研究决定,由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实施,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关于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关于招待应酬费开支的三项审批规定》、《经费审批支付管理办法》等,其中对调度5万元以上的预算外资金,还必须提交中心政务会议研究决定;四是加强对有开发收入部门的监管,要求这些部门在收支分配上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报监察、财务部门备案监督,使分配操作透明化,避免暗箱运作。

㈢切实推行政务公开,事权管理制度化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治文明的重要形式,也是民主管理过程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必然举措。2000年初中心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通过政务公开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一是重点围绕本单位重大决策、人事管理、职工考核、奖惩分配、评先选优、财务收支、干部考察任免、开发创收、政策信息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比如,我中心在建设“职工集资第六号住宅楼”及“震科大厦”招标工作中,由有关中层干部、职工、离退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招标小组按政策要求开展工作,中心分管领导只是小组普通成员不担任任何职务,班子其余成员均不参加,只是把握政策和要求。在第六号住宅楼建设中,成立了住户监督组(主要是离退人员参加)。施工队伍的考察、基建材料的采购、工程进度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透明、公开,既杜绝了基建中的不正之风,又保证了工程质量。二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力求实效。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采取公告栏、局域网、信息简报等。我们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公开后的情况反馈,为领导新一轮决策提供信息参考。此外,干部任前公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开发创收、职工分配、群众意见的整改、有关情况通报、重点工作思路和信息等适于直接同群众见面、沟通的内容,则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离退休职工会议进行公开。每年都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和党的工作会议,向全体职工和党员作年度工作报告和党委工作报告。

对重要事务我们坚持制度化、透明化运行。注重建章立制,严格规范领导和职工行为。我中心在推行"三项制度"以来,首先从健全和完善中心政务公开、财务监管、物资采购、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着手,补充修订,汇编成册,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近年来就党委会、政务会、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任前公示制度》、《民主测评制度》、《谈话诫免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费审批支付管理办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整套管理办法。随着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扩展,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的水平,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行为在日常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

四、全员监督,是推进民主管理的主要措施

监督是民主管理的必然要求。管理者首先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将自己和自己带领的干部群体置于阳光之下;其次是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监督氛围;第三,必须从制约、参与、预防和反馈四个方面建章立制,确保监督有章可循。

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意识

民主管理是管理者的一种管理理念。当我们权力在握时,一般比较自负、比较主观,较难容得别人挑毛病,受监督往往是件令人不愉快的事。但对于一个具有民主管理理念,愿意有所作为的领导者来说,监督的存在却可以防止他少犯错误,客观上是有益的。因此,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领导集体,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而不是拒绝。监督作为一种压力,对个人或组织都具有推动作用,有监督才不敢松懈,才能不断进取。

中心的历届班子都非常重视来自各方的监督,在主要领导带头下,怀着一颗平常心,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坚持学习,讲正气,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多与职工交朋友,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多年来,中心领导班子严格遵循中心制订的《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具体规定》,召开一年两次的双重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向职工通报会议情况。“胸怀袒荡,心胸开阔,正确对待批评,认真自我批评”,已成为班子和整个干部群体自觉接受监督的座右铭。

㈡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构筑全方位监督体系

监督制度化是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监督地位的基本确认。我们主要做了: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保证监督部门独立,在机构改革中,中心党政领导班子经慎重考虑,对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保留原设置,人员配备到位。二是规范党内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心党委、纪委先后出台了党委、纪委的议事规则,规范党内决策行为,特别是在党内讨论干部任用问题时,纪检部门具有一票否决权。三是不断完善中心职代会制度(“中心职代会章程”),充分发挥中心职代会的监督职能。四是加强行政监察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明确监督职能,扩大监督范围。五是明确规定监察、审计部门在行政事务中的参与、监督权,在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监察、审计部门的参与监督权及相应的责任。六是不断完善自我约束制度,中心出台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及与领导干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均从自我约束的角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使自我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

㈢畅通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从畅通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出发,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历来十分重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解决好举报问题,因为这是管理者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了解单位动向,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多年来,中心纪检委与监察审计部门紧密联合,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信息反馈、沟通联系、监督保障、协调疏导作用。对于群众的举报,根据不同情况和反映的不同问题,分层次、分类别,采用不同方法予以承办并妥当处理,严禁泄露相关机密和举报人,使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坚决维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特别要从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我们始终做到事事有核查,件件有结论,对一些重要的案件或问题,采取通告或通报等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职工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

由于我们始终坚持“诚、信、实”,真诚地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消除监督者思想顾虑,解除其后顾之忧,使职工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也使我们避免了许多工作上的失误,纠正和处理了不少问题,化解了大量矛盾。如2004年,我中心少数离退休人员由于对国家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其行动和思想比较活跃,他们学了《老年人保障法》,就组织离退休职工以维权谋利益为由,准备成立“离退休职工维权会”,中心离退办收到离退休人员一封有129人署名的质疑信,质疑信表述了成立“离退休职工维权会”的目的及要求中心答复的问题。问题主要反映离退休职工工资待遇低,要求享受误餐补贴、开发创收提成、绩效奖金等。中心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澄清事实,表明态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离退休人员成立“维权会”很不合适,应该立即制止,对参与签名的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免谈话。随后立即召开了以离退休支部成员为主,各职能部门领导和支部书记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老年人保障法》,对离退休人员的“质疑信”进行了解答,会上中心主要同志要求在职人员特别是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要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去考虑分析问题,团结稳定是事业发展的保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去解决。会后,党委书记又组织召开了离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沟通,促膝谈心,提高大家辨别是非能力,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此事得到圆满的解决。为鼓励离退休人员关心单位发展的积极性,发挥老干部、老专家的作用和余热,我们正在筹备成立老干部咨询委员会,以期正确引导和指导离退休人员的参事议事活动。

由于我中心持续推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得全中心上下人心更顺,人气更旺,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08年被局里评为监测预报先进单位;监测队被人事部和中国地震局联合授予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在2008年领导班子成员换届述职时,与会职工均报以热烈的掌声,反映了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的肯定和认可,表达了大家团结一心,奋发进取的愿望和心声。

党风廉政建设交流材料范文第2篇

一、以反腐倡廉教育为抓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拒腐防变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廉政意识,是防止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途径。局党支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坚持经常性学习教育,坚持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政策法规和文件。认真组织《》、《行政许可法》、《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辅导,局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了相关的法规学习,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责任感。扎实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廉洁型机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民政形象”活动,通过宣讲身边的人和事,颂扬了民政系统廉政勤政、爱岗敬业的先进模范。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二、以制度建设和落实为手段,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支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机制。坚持开好“一个会”,实行“四公开”。即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公开民政事业经费情况、重大决策事项、救灾救济款物、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我们着力班子完善细化责任。根据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列入二级单位和乡镇街办考核内容。一方面“一把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将自己置于领导班子集体和上级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及时找出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和责任制层层落实。二是抓好检查监督和考核。为督促责任制工作落实,坚持在各单位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考核的基础上,由局党支部对局属二级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区委“八个严禁”和民政事业经费、救灾救济款物、重大决策事项、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等一系列纪律和规定。开展了对雪灾救灾资金、慈善捐助资金物资和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专项检查。完善和严格执行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明了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纪律,预防了“两节”期间赠送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加强了局机关的管理,实行了集体领导决策和“一把手”不直接管理资金、项目、人事的制度;健全了机关财务和业务工作管理程序制度,有力地杜绝了各种违纪违规事情的发生。如在**区社会福利院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区民政局把廉洁自律作为重中之重,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严格遵循招投标程序。认真选定招标公司,坚持招标联系会议制度,严格招标第一关。执行公开公平的原则,施行招标公告,在三峡日报上招标公告两次,在市项目建设网站上招标公告两次,公告时间长达30天。项目在开标评标中,严格把握评标程序和评标规则。认真做好招标的后期工作。一方面严格中标公示程序,另一方面认真拟定和签订施工合同,同时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由于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增强,责任制得到较好地落实,全年未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也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和行政问责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交流材料范文第3篇

一、家庭助廉教育的重要意义

家庭助廉教育是以创建“廉洁家庭”为载体,通过“以德治家、以廉养家”,让家庭成为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成为充满和睦亲情的温馨空间,成为洋溢天伦幸福的乐园。

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体现。家庭助廉教育要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实行改革开放,发展健康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然而腐败的存在和蔓延,必将阻碍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开展好家庭助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才能预防和减少腐败,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进而促进生产力向前发展。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领导干部价值取向和精神文化道德追求发生变化,党的优秀文化在其心中占据地位不多,封建道德文化,资产阶级腐朽文化成了他们的追求目标,这与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背道而驰,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有利于推动先进文化继承发展,抵制封建伦理道德、资产阶级剥削思想影响。腐败本身就是建立在损害人民利益基础之上的,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必然造成对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公共利益的损害,最终造成对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侵害,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可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对人民带来的损失,进而就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社会稳定有序。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和谐稳定的家庭,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家庭的和谐稳定。每个家庭自觉抵制和预防腐败,关系到家庭和睦稳定,工作顺利,生活幸福。家庭的和睦稳定,必然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要推进和谐社会创建,就要创建好和谐稳定家庭,然而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就能发挥家庭成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配偶“廉内助”作用,净化家庭环境,营造良好家风,创建领导干部和谐家庭,使领导干部家庭树立良好家庭廉洁文化意识,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和自觉抵御腐败,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性战略方针。党的领导集体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并举。党中央多次提出和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预防,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本身就是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治理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惩防并举中的重要“一举”,助廉教育搞好了,可以有效预防腐败的产生和蔓延,有利于解决好“防”的问题,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的自律意识,增强自觉抵制腐败的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的产生,达到有效治本的目的。

二、家庭助廉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云南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在各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和经验并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未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对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廉政建设体系中的作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和助廉教育方面的宣传也不多,致使一部分干部对家庭廉政文化建设一知半解、认识不到位。在一些领导干部和家庭成员看来,家庭廉政文化建设与本单位、本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的关系不大,可有可无;有的则认为,抓廉政建设是党委、政府的事,是单位领导的事,与家庭无关,“你管好你的干部,好我的家务,两不相干”;有的认为“只有官场腐败,没有家中腐败”。这说明有些干部和家庭成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理解出现偏差,家庭廉政观念和价值取向对廉政观产生影响,对助廉教育工作没有认同感,不支持不理解,不重视,没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未落到实处

全党各级所开展的家庭助廉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虽已涉及,但仅在一些会上或场合作宣传强调,宣传没深入群众,社区,家庭。有的部门只抓经济工作,没抓廉政工作,总认为廉政工作是职能部门的事,有职能部门抓就行,而职能部门确没很好地开展调查研究,没有组织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活动,也没把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和上级指示精神、工作内容及要求向党委、政府作全面具体汇报。职能部门没有对相关部门作指导,部门对此工作也就很陌生,或者说没有头序,无从下手。这样,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子女不廉洁,甚至有利用领导职权影响在搞腐败,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导干部及家庭成员中还未能受到有效遏制。

三是制度不健全,职能作用有待发挥。制度建设上,纪检监察部门尚未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一个统一,可供操作,有效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的方案,活动也无章可循,无从开展。制度完善上,也没健全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的管理办法,措施也不完善,成熟管理办法没出台,过时制度没废止,缺陷制度未修订。职能作用发挥上,对活动布署、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跟不上,督促、检查、考核没有很好地去研究落实。

四是部门配合不够,综合教育作用差。有的部门认为,搞家庭助廉强调的是助廉,当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教育活动采取应付态度,有的最多组织干部学习一下就算完事。有的单位就连自己所要开展的活动由“谁来抓”、“谁牵头”、“谁负责”的问题都未解决好,更谈不上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有的工作上就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主观上不重视,客观上人手少,其它工作任务重而不参加。有的干部思想态度本身就不端正,认为“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涉及的是领导干部和家庭,怕得罪人的工作谁愿意做,何况工作对象还是领导干部家庭”。有的认为没经费,无机构,没指导,无方案,没通知,无文件等。

三、有效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的构想

云南家庭助廉教育工作,重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抓落实。

一是大力加强家庭助廉教育工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高度重视家庭助廉教育,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出家庭助廉教育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出领导班子集体、个人廉政考核办法,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督考核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所开展的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真正把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整体部署,抓好落实。

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对教育内容,组织形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出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纪律要求,严格加强管理和实施。制定出领导干部家属文明管理规定,拒礼拒贿登记,学习、检举保密制度和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使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争取领导、协调各方、指导下属,及时准确把握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前做好助廉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协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在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把开展家庭助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出成效。负责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具体业务及人员培训,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服从领导,服从安排,把握工作主体内容,抓好安排,明确职责。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把家庭助廉教育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融入和谐文化创建,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的廉政文化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路线保持高度一致,把握大原则,大方针,突出工作重点、难点,发挥部门优势,富有成效地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家庭助廉教育氛围。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应从开展家庭助廉教育的实际和特点出发,组织牵头,广泛开展重要性宣传,普及廉政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干部家庭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家庭廉政教育读本》,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家庭助廉教育交流座谈会,通过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创建廉洁家庭为载体,积极拓展廉政文化进入家庭教育领域,多层次、多渠道、创新形式和内容开展活动,教育活动突出主题,突出重点,营造浓厚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氛围。妇联、宣传、广电、文体等部门要发放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倡议书,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视、报刊、专栏、板报、文体活动等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及家庭成员做反腐倡廉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当好守廉、倡廉、助廉表率。

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廉洁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和监督,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清政廉洁不腐败,以自己行为表率影响配偶、子女。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和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使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拒收贿赂,并教育其不借助领导干部权力影响搞腐败。抓好领导干部配偶廉洁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加强各种法律法规和廉政文化知识学习,认清腐败对领导干部本身、社会及对家庭造成的危害,使其自觉提高觉悟,加强自身修养和约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意识,抵制腐败,同时发挥家庭成员“廉内助”或“贤内助”作用,对自己和作为领导干部的丈夫(妻子)随时提醒,劝告,增强其拒腐能力,预防腐败。抓好领导干部子女廉洁教育,子女是在家庭成长起来的,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和家庭良好廉洁氛围及环境有直接影响,如果父母本身不廉洁,就会失去子女心目中地位,进而影响子女,子女就会背着父母搞腐败,甚至还会打着父母旗号招摇撞骗,收受贿赂,加强子女廉洁知识、各种理论、法规知识学习和教育,就可极大地提高领导干部子女遵纪守法,抵制腐败自觉性,增强辩别是非、善恶美丑能力,并对父母中有可能产生的腐败念头和行为予以劝告、制止,从而起到有效预防腐败的作用。

五是加强配合,发挥部门助教作用。审计、组织人事、档案等部门要从关心帮助领导干部政治前途命运出发,认真审核、查阅和检查领导干部个人原始档案资料及相关记录,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审批程序,开展干部任前谈话、走访,任中和离任审计等工作,确保领导干部思想纯洁、行为廉洁。工会、妇联等群团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妇女儿童、青少年中开展思想动员和教育工作,以和谐家庭为统领,创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十佳青年”,“十佳女能人”等,开展各种技能技术培训比赛活动。宣传、党校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优秀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典型,宣传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专题讲座,提倡勤俭节约,助人为乐,廉洁奉公。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加大力度查处腐败案件,坚持打防结合,严惩腐败。各部门在协调配合,增强协作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相互学习,共同借鉴,全面提高,整合资源,最终为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搭建有力平台,达到助教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交流材料范文第4篇

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密切相关、相互影响,而在这种影响中,党风起着主导的作用。少数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安定。反对腐败,能够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冲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坚持“两手抓”方针,把反腐败斗争同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紧密结合。

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反腐败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坚持把反腐败同改革和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对策;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判断是非,掌握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和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坚持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保持稳定提供正确的方向。

三、健全法律法规,严密防范制度,加强执法监督。

要加快立法,完善对腐败现象的监督制约和防范机制,筑起严密的惩治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要加强刑事立法,明确贪污、贿赂等犯罪受刑事制裁的范围,严惩经济犯罪活动;要加强廉政立法,建立一套权力行使的自律他律和制约机制;要加强市场经济立法,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要健全预防性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廉政建设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以及公职人员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从而保证执政党和政府的廉洁和国家公职人员奉公守法。另外,还要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执法监督。

四、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廉政建设,做到关口前移。

腐败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其要害是公务人员滥用权力,因而要消灭腐败,就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防止滥用权力、。在政府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保证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群众举报和专门机关依法查处相结合。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形成强大的声势和威慑力量,保证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党风廉政建设交流材料范文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有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教监督管理机制,参照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廉政档案是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记载党员干部在从政从教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工作成效等具有参考评析价值的历史记录。

第二条廉政档案旨在为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服务。廉政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是对党员干部进行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廉政档案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有效、客观全面的原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的原则;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建档对象。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的对象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机关、教师进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科室负责人)、教师进修学校校级领导、全市完中校级领导干部(包括职业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校长、书记。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附件1)。

2、半年收入报告(附件2)。

3、上交礼品、礼金、礼卡情况(附件3)。

4、廉政谈话情况(附件4)。

5、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的情况,包括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等。

6、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岗审计、离任审计情况及有关材料。

7、干部党风廉政方面涉及其本人的件及查处结果,有关违纪政纪的处理情况或案件审理情况、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及本人认识等。

8、组织上认为需要存入廉政档案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廉政档案的资料填报及归档时限:

1、第五条中第一款、第二款内容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附件1、2)并上报所属党组织。

2、第五条中第三款内容由受理部门填写上交礼品、礼金、礼卡情况(附件3),并上报所属党组织。

3、第五条中第四至七款由实施单位或组织提供,在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有关表格、材料上交监察部门。

4、第五条中第八款内容视具体情况定。

第七条廉政档案的归档要求:

1、廉政档案的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和签字后方可归入档案。廉政档案应由本人提供的内容,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不得由他人,更不得隐瞒不报;廉政档案应由单位或有关组织提供的内容,有关单位和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定专门部门或明确专人负责搜集和整理有关廉政档案资料,并及时做好上报归档工作。

2、廉政档案纸质材料一般应使用A4标准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等书写。归档纸质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也可提供复制件,复制件应保持原件的真实性,注明出处和不提供原件的原因,加盖报送单位印章。归档的考核评议结论、奖励、处罚、诫勉、通报等有关纸质资料,应为有关机关的正式文件。无正式文件的,应当经有关机关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方可归档。

3、各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应在年度终了60日内将所有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资料统一报教育局监察室。

第八条廉政档案的管理

1、廉政档案由教育局监察部门建立,并负责归档和管理,廉政档案建档对象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其廉政档案移交给所辖的监察部门管理。

2、廉政档案的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安全。

3、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整理,按年度装订成册。除有特殊规定外,廉政档案保存期限至该干部退休后2年止。廉政档案不存入组织人事档案。

4、廉政档案的使用必须严格、规范。有关方面需调阅、查询廉政档案材料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查询。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阅廉政档案。需依据廉政档案向有关方面提供情况和意见时,必须经廉政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以档案管理单位的名义出具。

第九条因干部工作变动,廉政档案向有关单位移交时,需写《干部廉政档案移交单》(附件5)。

第十条经批准,廉政档案可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私自放入、擅自修改、损坏、丢失或擅自销毁、私藏应当归入廉政档案的资料。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廉政档案资料,擅自将廉政档案材料向外借阅,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3、扣押、抽换、隐瞒、涂改、伪造廉政档案资料。

4、隐瞒不报、不如实填报或拒不提供应当归入廉政档案的资料,或者故意妨碍有关资料归入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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