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的工资结算方法

劳动法辞职的工资结算方法

  我们在辞职的时候都会想要了解自己的工资如何结算,这就需要我们了解劳动法辞职的知识。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辞职工资结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辞职工资的结算方法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如果符合第二种情况,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4、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7、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

  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第二步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正确辞职的方法

  辞职报告不可

  缺纵然你有千百个辞职的理由,写一份正式而诚恳的辞职报告却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你的离职本就是老板应该反思的问题,所以他最想看到的就是你辞职的理由。然而,你真的要告诉你的老板:在这里已经没有我的个人发展空间了;这间单位的前途值得怀疑;老板你常常拖欠我的薪水?真话往往具有极强的杀伤力,这不但让你的老板不开心,有时还会给你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当你的新加盟公司对你进行外调的时候,你的旧老板会有很不好的评价传递给你的新单位。为此,你完全可以更多的写一些个性化的理由:“我要去进修”、“单位离家太远,上下班不方便”、“最近家里有事,时间上有点冲突”等等。另外,无论这间公司多么的不堪,一定不要忘记感激他对你的培养以及同事给予的帮助,因为毕竟是单位给你提供了经验积累的机会。

  站好最后一班岗记住

  在辞职报告尚未批准的这段时间内,你依然是这间单位的职工,你需要站好这最后一班岗。有许多人因为自己要走了,就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迟到早退,不认真做事。这样,都会给原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因为这段敏感期你稍有不慎,可能会引起人议论你一贯懒散,不称职。与此同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抱怨更不要炫耀。即使你内心很想一吐为快,出一出长期以来积压的怨气,但明智的做法是管住舌头,必须明白:人一走茶即凉。不论你如何能干,人缘多好,人们也不可能完全站在你的角度理解你。相反,这些话如传到当事人的耳朵里,反会引起对方的怨恨。另外,你需要尽量清楚地交接自己手中正在使用的公物,不要拿走公司的任何资料。甚至连名片夹也不要带走,你只应拿走属于你的私人用品和你本人的名片。

  做一回好老师

  当一个月后你与单位脱掉干系的时候,接替你的新人也已经上岗了。对于他,你完全可以大方一些,做一回好老师,带带新人。你在职期间,积累了一定的工作资源,例如客户资源,你那这些工作资源带走后,可能会造成新人无法开展工作,同时也会让原单位的主管心理不踏实。这时,如果你主动把工作资源留在这里——即使只是一小部分,你的慷慨也可以为你在这里留下好名声。必要的时候,你可以把自己的'工作职位说明以及工作经验以文件的形式留给新人,使他能在短时间内熟悉业务,尽量少走弯路,这也会让他对你感激不尽。不管以何种方式,你都能在原单位留下良好的印象,当他们感慨无缘与你共事的同时,也祝你一路顺风。

  与他们保持联系尽

  管你已经不是他们的员工了,可大家还是朋友,所以经常打个电话或写封电子邮件回原单位与老同事、老领导们叙叙旧,应该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再说,这本是个小世界,说不定哪天大家就会在另外的一些场合继续合作,彼此都会有照应。即使在新单位遇到什么疑问,也可以想原来的老朋友们请教,多听听旁观者的见解,或多或少会对你的新工作有所帮助。要是原单位有什么需要你的时候,尽力去做,那么你的风度就尽在不言中了。

  拓展阅读:劳动法辞职知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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