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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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一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落实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土地整治任务;有利于整合资金资源,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结合市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整治目标、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全市土地整治规划潜力调查,确定市域土地整治规模、结构、时序和重点区域布局。

(二)结合我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先进经验,开展土地整治政策措施专题研究,力争在技术和政策上有所创新,探索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新路子。

(一)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

全面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二)开展土地整治潜力和布局调查

收集各镇(街道)经济、人文等基础数据,参考全市村庄布点等相关规划,通过发放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表和邀请座谈等形式,全面调查各镇(街道)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及布局。

(三)开展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全面总结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情况,特别是我市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整治土地权属调整、下山移民安置问题、地质灾害区移民问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资金筹措等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四)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

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五)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六)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充分运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刚通过验收的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按照需要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一)工作组织

1.成立市土地整治规划领导小组。成立由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办、市府办、农办、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审计局、农林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水利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土地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指导协调和监督推进机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部门协调、经费落实、工作指导和重大问题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班子和专门工作机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门人员,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土地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2.成立市土地整治规划技术小组。由浙江兴农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市国土资源局组成项目技术指导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技术组长。主要负责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技术方案的论证、技术协调和技术把关。

(二)任务分工

1.市农办

提供相关资料,参与市土地整治规划的成果论证。

2.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负责工作协调、技术指导、重大问题决策、成果论证等工作。

3.市规划局

提供相关资料,参与市土地整治规划的成果论证。

4.市农林局

提供相关资料,参与市土地整治规划的成果论证。

5.浙江兴农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负责市土地整治规划技术组织与编制。

以镇(街道)为单元,根据市级、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市级、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内容相衔接,明确区域内土地整治战略目标,制定土地整治规划综合方案,安排土地整治规划的重点区域、工程、项目以及筹资渠道;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和布局,设计规划实施的经济、科技、行政等保障措施。

(一)20xx年6月~20xx年7月,前期工作准备,落实项目经费,完成编写项目工作方案,完成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20xx年7月~9月,完成土地整治的相关调查、土地整治范围上图工作。

(三)20xx年9月~11月,完成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四)20xx年11月~2023年2月,完成市土地整治规划文本、说明、图件的编制。

(五)2023年3月底,成果验收上报。

(一)整治规划文本。

(二)整治规划说明。

(三)整治规划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土地整治规划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图、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图等)。

(四)整治规划附件(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五)根据需要建立整治规划数据库。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对遏制耕地撂荒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委办号文件,关于《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村(社区)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社、户,落实到地块。2023年全镇撂荒地复耕复种面积达60%以上。

(一)宣传动员(3月1日―3月9日)。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要通过村广播、手机微信群、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3月10日―3月31日)。各村(社区)明确人员,成立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头,调查耕地撂荒原因,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撂荒地复耕复种台账。2023年3月3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耕地撂荒情况摸排,制定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措施。

(三)集中治理(4月1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治理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治理撂荒农田、土地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治理,主要任务:一是通报摸底情况;二是研究确定治理方案并进行公示;三是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治理;四是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进行处置;五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为确保专项治理顺利推进,各村(社区)可以以社示范引领,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治理办法,再整体推进。

(四)自查总结(11月1日―11月15日)。各村(社区)对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社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五)考核及验收(7月1日―12月10日)。镇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根据作物季节采取阶段性验收。7月20日前,开展大春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10月20日前,开展晚秋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12月15日前,完成经济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

(一)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在摸清底数,准确把握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撂荒地利用,对地势平整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地势凹凸或处于坡地的撂荒地,根据地理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是对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村集体可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二是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作统一安排。三是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该土地原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

(三)加强治理政策支持激励。对村(社区)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将基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镇政府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出台有效扶持措施,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确权不确地、土地换股权”等做法,集中连片,统一耕种或对外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镇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六)改善撂荒地耕地条件。撂荒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引导农户配套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1),在镇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镇农村撂荒土地等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工作专班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副镇长兼任,镇纪委书记为督查组组长,建立健全指导督促工作机制,严格督查各村(社区)土地撂荒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镇级领导包镇村(社区)、村、社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全程深入指导、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治理,确保各阶段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土地复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开展考核。镇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工作专班,实行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包户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将撂荒土地专项治理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三

为扎实做好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防止和纠正土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从20xx年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土地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紧紧盯住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法批地,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破坏农用地、违规低价出让、违规返还出让金等涉地违法违规行为。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式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并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5、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xx年3月至6月底:

第一阶段:检查抽查(3月10日至4月30日)

区、乡两级纪委监委根据本地区土地方面工作,分别成立检查抽查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采取听汇报、查看账目、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在走村入户过程中,区乡两级抽查不得重复,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搞清。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整治(5月1日至6月15日)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检查抽查情况报告,及时向被检查抽查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原则1个月)和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各工作组要采取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电话查询等方式,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者不到位的,将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各工作组要向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提高(6月16日至30日)

要对土地问题的有关事项认真进行总结归纳,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按级上报。特别是对如何做好土地管理使用方面纪问责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改进措施,驰而不息、常态推进,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区纪委监委成立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区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委员)、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乡镇结合本地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参照本方案,扎实开展土地使用管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严明纪律,把握要求。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时处处体现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对一般性的共性问题,要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整改;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问题,要面对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令立即改正;对问题线索清晰、涉嫌违纪的,要调查核实、严查快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认真贯彻“三个区别开来”的要求,对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想事谋事于事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支持和保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四

根据中央1号文件"不与粮争地"的精神和省、衡阳市、耒阳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任务、耕地恢复任务和第一批次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衡资源规划发[20xx]2号)、《耒阳市20xx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坚决执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实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原则,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落实粮食主产区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质量不到位的问题,有序开展耕地恢复,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承诺,确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根据《耒阳市20xx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20xx年耕地恢复任务图斑面积为569亩,净增耕地面积454亩。时间节点安排如下:7月30日前完成补充耕地整改,8月30日前完成耕地恢复整改的土地平整,9月20日前全部耕种到位。

恢复范围主要是指"二调"为耕地,"三调"现状为园地、林地、坑塘水面等标注"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且坡度在25度以下的地块。

(一)资源调查。

1.提取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编制成果中恢复属性图斑,按乡镇村制作调查图件和附表。

2.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注"恢复属性"的图斑进行现场调查,对图斑的土壤情况、交通条件、灌溉排水条件、水源条件、农业种植作物、村民意愿等情况进行核实,收集现场照片等资料。

3.根据各村(社区)"恢复属性"的图斑面积,结合20xx年度计划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分村(社区)同步进行调查。实地调查阶段各村(社区)派专人全程参与配合,合理确定调查图斑的恢复时序,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整治范围。(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时间要求:6月底前)

(二)任务下达。

按照全镇各村(社区)耕地的缺口数量、20xx年度耕地减少数量,结合摸底调查图斑情况,以镇田长制办公室名义下达20xx年耕地恢复任务。(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时间要求:7月份前)

(三)任务实施。

1.项目实施承担单位为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选定和管理项目恢复单位。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做好项目监管工作,会同督查部门督查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工程实施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衔接工作,对耕地恢复项目涉及抛荒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有效的整合相关部门配套资金以及技术指导。清理地块青苗附着物并组织土地平整,恢复后的耕地要达到以下标准:地块平整,无砖石块、树枝等杂物;耕作层厚度达到25公分以上;耕地恢复为大小合适的丘块,田埂、沟渠等设施齐全;水田有水源可以自流灌溉;耕地有机质、ph值以及重金属含量达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时间要求:8月底前)

(四)耕种措施。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土地整治局相关要求,整治恢复的水田应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早地应种植玉米、小麦、红薯、蔬菜等粮食及农产品作物。各乡镇应根据土地不同性质和时序,督促村组种植相应的农作物。(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时间要求:9月20日前)

(五)项目验收和报备入库。

1.初验审核。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省厅的要求整理竣工和结算资料,由镇政府统一申请项目初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单位对现场和峻工、结算等资料进行初验审核。初验合格的,出具初验报告:不合格的,责令村(社区)限期整改。

2.市级验收复核。初验通过后,市自然资源局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市级验收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责令限期整改。

3.省级验收入库。市级验收通过的,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复核意见编制验收资料,申请省级指标确认和报备入库。(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镇自然资源所;时间要求:9月底前)

(六)后期管护。在验收完成后,由镇政府负责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落实项目的后期管护。鼓励村(社区)推动项目区土地流转,确保管护到位。按照利用优先顺序落实耕种,一般耕地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的粮食,包括棉、油、糖、蔬菜、饲草等农作物;水田要种植一季以上的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耕地恢复的后期耕种―并纳入各乡镇(街道)耕地撂荒治理范畴。(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

参考历年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涉及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费、灌溉、排水费用、工作经费等,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奖补到村。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合作。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耕地恢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村(社区)各自成立工作专班,镇人民政府、村(社区)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党委要靠前指挥,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耕地恢复工作组织有力。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并做好相应技术指导等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实施无缝对接,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三都镇耕地恢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如下:

政委:陈怀德

组长:刘功瑾

副组长:谷春霖、郑悦忠、黄露信、陈满军、曾必武、谢冬古、梁康、周振华、贺志恒、张仁聪(常务)

成员:全体驻村干部、郭国清、陈定泉、谢晓国、谷健、范茜、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

(二)严把质量关,稳妥处置。镇自然资源所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下发任务,及时跟进,及时督促,确保实施单位和技术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项目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技术业务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施工,确保恢复耕地高标准、高质量。镇财政所要落实好耕地恢复项目经费保障,按时拨付项目经费,全力推进耕地恢复项目实施,确保耕地恢复任务如期按量保质。各村(社区)要抓紧耕地恢复和加强后期管护。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实效。耕地恢复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同时纳入"田长制"考核范围。镇纪委要对照安排的时间节点,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滞后的,要及时通报;对严重影响验收报备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对建设、设计、测量等单位因失职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五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六

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目标的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杜绝常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整治耕地抛荒工作启动时间从20xx年3月起。

1.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抓好相关土地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到自身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在3月30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将《关于抓好春耕生产的倡议书》(附件2)和相关标语张贴到集市、各村组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同时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大户”承包经营。镇政府、各村及时收集发布流转信息,组织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相关人员签订土地承包协议,进行承包经营。

3.扎实开展耕地复耕工作。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农户、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有序开展耕地复耕工作,所有抛荒土地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复耕。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治理耕地抛荒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胡建勇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小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史鹏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史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对全镇各村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按照谁驻村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治理耕地抛荒工作。

2.强化奖惩措施。一是实行责任追究。8月上旬将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未达标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在全镇通报。二是大力表彰先进。8月中旬召开土地抛荒整治工作总结大会,对消灭常年性抛荒耕地中作出贡献的村和大户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改进补贴办法。对常年抛荒的耕地停发各项补贴资金,并向种粮大户等倾斜,支持发展粮食生产。

3.促进耕地合理有序流转。完善土地托管机制,鼓励合理流转,对长年外出,又不愿流转或委托代耕代种,两年及以上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土地承包权,进行流转耕种或重新承包。对长期抛荒后,村集体连片承包经营荒地连片一百亩以上的一次性奖50元一亩。

4.统筹整合项目

通过整合水利、高标农田、农田建设、财政一事一议、乡镇振兴产业发展等涉农项目,将抛荒耕地优先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推进改善抛荒地耕种条件,大幅度降低耕地抛荒治理成本。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七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我镇开展耕地恢复整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镇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为有效保障我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恢复范围。以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可恢复耕地的图斑为依据,各村根据下达任务量,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先易后难的原则自行选取恢复地块。

(二)恢复标准。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地类进行恢复。“二调”为水田的恢复成水田、“二调”为旱地的恢复成旱地,恢复的耕地要第一时间落实种植利用。

恢复成水田的,坡度不能大于15度,农田水利灌溉及排水设施须完整完好,具备蓄水能力,蓄水能力的验证为连续蓄水时间不低于72小时,有完整的灌排沟、田间道等基础设施;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0cm,土壤表层符合种植水生农作物要求,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cm,田埂应高于水田田面高程30cm以上,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

恢复成旱地的,坡度不能大于25度,能种植粮食(包括谷类、薯类、豆类)、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作物,实现地块清表、翻耕、土地平整,配套有必要的田垄道路设施,土体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层厚度20cm以上,同一地块土面积高差不超过±10cm等条件,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

(三)进度安排。

1.任务分解阶段(20xx年3月14日―4月30日)。镇自然资源所在4月30日前将20xx年现有耕地底线目标数据和耕地恢复整治任务分解下达至村,再由村落实到组、户,确保每一个村、组都明确自己的耕地保护目标及耕地恢复整治任务。

2.调查摸底图斑选址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各村根据下达的耕地恢复整治任务,结合下发的图斑,确定本年度耕地恢复整治图斑地块,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耕地恢复整治范围。

3.恢复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8月30日)。各村(居)成立专班,严格按照耕地恢复整治标准积极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耕地核查确认阶段(20xx年9月1日―10月15日)。对已恢复耕地的图斑,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步认定,由县人民政府出具认定意见,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复核和省级确认耕地恢复整治指标。

耕地恢复整治工作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具体行动,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必须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观音阁镇耕地恢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游祖军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的党委委员吕波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向兆熙任副组长,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胡泽文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

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专班化推进+专项化攻坚+项目化实施”为手段,围绕目标任务,按实际种植情况分类处置,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分步实施。讲清政策和要求,确保依法有序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

镇财政将耕地恢整治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四)强化监督考核

镇纪委会同镇自然资源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列入观音阁镇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五)加强长效监管

建立动态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落实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粮化”,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营性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八

为了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根据县统一部署安排,于6月至12月将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整治清零行动,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完成全镇粮食生产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排查全镇耕地抛荒情况,全面落实复垦种植措施,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宜水稻则水稻、宜旱粮则旱粮、宜经作则经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20xx年全镇粮食播面稳定在1.6万亩左右、粮食产量保持6789吨以上。

1.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抛荒地利用。根据立地条件,发展 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抛荒地,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抛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2.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抛荒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农民复耕抛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连续抛荒2年以上(含2年)停止发放补贴的,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抛荒地种粮的给予补助。完善保险政策,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加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抛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政策支持.

3.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抛荒地耕种条件。改善耕作条件,积极将具备条件的抛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施有 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抛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取奖补措施,引导农民对抛荒地开展地力培肥。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引进、备利用,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4.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抛荒地规模经营。对长期外出务工、 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 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 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 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抛荒; 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抛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

5.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相关 和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 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对抛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

6.全面开展排查,坚决清理整治复耕。在全镇开展拉网式、 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 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集整理耕地抛荒相关档案信息, 找出问题节点,追查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耕地抛荒现象, 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治提供依据。对发现的耕地抛荒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确保12月底前整治到位。

1.全面排查摸底。从6月上旬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耕地农业生产全面排查。主要调查了解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抛荒 情况。各村要尽快组织力量,以村为单位抓紧时间对耕地抛荒情况入村入组现场核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抛荒耕地台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 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

2.同步整治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 促各乡镇,组织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

3.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耕地抛荒督查 力度,完善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对各村的耕地抛荒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 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

4.构建长效机制。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耕地抛荒问题回潮反弹。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对落实种植计划的要及时销号。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责任,层层明确责任方法,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压实机制。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抓,确保工作落实,确保精准精细。

3.强化宣传引导。要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 ?{农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整治典型地区和案例,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生态绿廊地设计说明 生态廊道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篇九

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按照“群众自愿,村两委主抓、乡镇主责、市场运行”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创新弃耕撂荒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逐步构建农村土地适应新时代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发展优质粮油绿色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脱贫奔康基础。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xx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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